第二章 劳动价值论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非均衡和不确定性:对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概念的再阐释[*]
20世纪70年代,英国学者斯蒂德曼(Steedman)出版了《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一书,从斯拉法(Sraffa)的理论出发,对劳动价值论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诘难。斯蒂德曼认为,以生产的标准技术条件和实际工资为前提,可以构造一个生产价格体系,直接求解出一组生产价格,而不必像《资本论》那样,先确立价值体系,然后向生产价格体系转形。基于这种考虑,斯蒂德曼主张,既然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功用是为了得出生产价格理论,而生产价格可以在给定物量数据(physical dataofproduction)时直接求取,那么劳动价值论便纯粹是多余的,可以将其放弃。
本章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回答斯蒂德曼的这个诘难。虽然这个诘难早在半个世纪前就已提出,但自那时以来,马克思主义者一直没有提出一个足够令人信服的反批判。针对斯蒂德曼的已有回应,大都局限于指出,劳动价值论的分析功能在于理解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一旦放弃劳动价值论,我们将无法解释这种剥削的特殊性。[2]在笔者看来,这类反批判就其本身而言固然是正确的,但把劳动价值论的分析功能局限于对剥削关系的解释,又造成了另一种片面性,即忽略了劳动价值论同时也是把握资本主义经济中固有的不确定性的理论工具,这种不确定性意指资本主义生产的手段和目的、条件和结果之间的联系的不确定性,它既存在于微观层面即个别企业,也存在于宏观层面即整个经济。价值概念所表达的这种不确定性,意味着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经济演化的非均衡理论的组成部分。
斯蒂德曼认为,《资本论》第一卷在起调节作用的(或标准的)生产技术条件与商品价值量之间建立了决定论式的因果关系。对《资本论》的这一解读,是斯蒂德曼得以提出上述诘难的理论出发点。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马克思主义者并未对此解读提出一个透彻的批判,相反,许多人默认了这种解读。《资本论》第一卷虽然详细考察了价值概念,但在那里价值概念仍是未完成的,必须结合在第三卷论述较多的市场价值概念,才能对生产的技术条件和商品价值量的关系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劳动价值论最终服务于建构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动态非均衡理论。而斯蒂德曼所倡导的那种对马克思价值概念的理解,只会将劳动价值论导向一种静态均衡理论。在此意义上,笔者以为,由斯蒂德曼引发的这场持续了半个世纪的争论,其意义远远超出了通常理解的价值转形问题(transformation problem)的范围,而关涉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特质和作为一种经济学范式的存在意义。
注释
[*]本章是在旧作《劳动价值论与资本主义再生产中的不确定性》(2004年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的基础上,经修改扩充而成。尽管前后两篇论文在基本思想上是一致的,但也有如下重要区别:第一,本章接纳了罗斯多尔斯基、魏埙等人有关第二种市场价值的定义,并就第二种市场价值概念与非均衡的关系做了进一步探讨;第二,增添了有关市场价值概念的数理分析;第三,新撰了第二节的第四小节,以及第三节的第二、第三小节。文中还有多处补充或修改,这里不再枚举。为了显示与2004年旧文的区别,特地采用了现在的标题。
[2]英国学者罗桑的下述论文代表了对斯蒂德曼的这一类回应,见Neo-Classicism,Neo-Ricardiannism and Marxism”,in capitalism,conflict and inflation,London: Lawrance and Wishart,1980.在国内学者中间,白暴力较早考察了斯蒂德曼的理论观点,他也提出:“斯蒂德曼的实物利润理论不能说明利润的实体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及社会本质——剥削。而马克思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和利润理论则能完善地说明这些问题。”(白暴力.论价格直接基础或价值转化形式.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