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艺术的艺术特征[1]
环境艺术是具有实用功能和审美价值的一门实用艺术。在环境艺术中,既有人工的艺术创造,又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自然与人工、科学与技术结合的产物。草坪、树木、巨石、山川、河流、湖泊等这些“大自然的建筑物”和人工建筑物都容纳在这个载体中,交相辉映,相得益彰。环境艺术的实现一方面与技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另一方面作为艺术设计中的一类,还具有独特的美学和艺术特征。
一 环境艺术的整体之美
城市环境是由建筑、绘画、雕刻、园林、工艺美术……多种要素构成的,宏观地看,各要素好像是镶嵌在整个大地上的艺术之花,使其立体的构成千姿百态。就城市中的每一艺术要素来说,既要求各自的个性又要求环境的完整性,例如,城市中建筑物数量最多,比重最大,作为个体的建筑形象,不仅要求自身具有一定的完整性与表现力,而构成建筑群组时,又要求每幢建筑作为群体组合的一部分而存在。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看到的是建筑物的群体形象,即使城市中的重点建筑物,如航空港、火车站、航运站,或在大片绿地中的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它的位置、体量都不同于一般,个性更强,更多地以其独特的形象受人注目,但它也不可能完全脱离其群体环境而孤立存在。因此,建筑美总是建立在群体的完整性上的(不同地点、条件下的建筑美的创造方式与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城镇中不同内容的建筑物及其多种多样的形象构成有序的系统的组合,所以它给人的印象是统一的、整体的美(图1—11)。除此之外,大自然环境、人工园林、雕塑、绘画、工艺美术等还起着综合的作用。如城市的中心广场、街心园林、重点建筑物的周边等,总陪衬有雕刻、喷泉、树木花坛,乃至坐凳、灯柱、栏杆等小品,构成城市的精华地区。它有时是陆续添建而成,但设计时应相互契合,一气呵成,整体协调。这种整体的美,小到一个区域,大到整个城市,既有千百种不同的各具表现力的物象形态,又有内在的有机的秩序和综合的整体精神,环境艺术的最高境界正在于此。如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威尼斯、阿姆斯特丹等,无不在整体上取得最高的和谐。我国古代从名都大邑到一些偏僻的村镇,也多具有这种特色。
图1—11 清华大学清华学堂
二 环境艺术的动态之美
人造的环境如城市等,它具有生活的特性和活性。城镇建筑物本身虽然静立在那里,但生活在其中熙熙攘攘的人群、多种多样的生活要求,促使城市也随之变化。人们都总是从不同角度来利用城市和欣赏城市,如不同的位置(街道的进出口,广场的不同角落),不同的季节(树木的荣枯,景色的变化),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历史时期,白日与黄昏),并且各自从不同的侧面(社会、经济、人文、艺术……)来加以利用和欣赏。可以发现,城市中存在一种千变万化的、动态的美,而且其中最活跃的因素乃是人。人们的思想、感情、认识、观念等是在不断变化的,生活是永远在发展的、日新月异的,即使景物依旧,而人物常新。
此外,城市的建设具有增殖的特性。环境建设有一个逐步完整与发展的过程,由于有这种增殖性,可以在后期的发展中逐步改善其原有的缺点而更加完美;由于有这种增殖性,一个良好的建筑群所形成的优美的环境,也有受到破坏的危险(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些历史地段有文物保护和整治问题);由于有这种增殖性,要求建筑师在规划设计之前对建筑未来的可能发展进行科学的预测,预想到建筑群增殖的多种可能性和灵活性;由于有这种增殖性,要求建筑师、规划师作为“城市交响乐”的乐队指挥,研究如何对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因此,城镇的建筑艺术虽然建立在个体建筑的基础上,但它所考虑的因素更多,内容与手段也更趋丰富。正由于城镇环境具有动态发展的内涵,优秀的规划师、建筑师都善于把握这个特性,使城市的环境既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又保持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并且借助城市发展规划建设的蓝图,向市民展示未来城市的发展景象,启发人们对美好明天的期望。
三 环境艺术的特色之美
为什么有些城镇会给人以良好的印象?从环境的创造上如何利用一切可能性——山川地貌、历史遗迹、城市功能、建筑造型等,以形成各自的特色,这是设计师首先必须予以考虑的。在人类生活的世界上,有着众多美好而有特色的城市,如中国的北京、苏州、杭州;意大利的罗马和威尼斯、法国的巴黎等,美好的城市总是闪烁着一种特色之美(图1—12)。
图1—12 古罗马皇帝行宫遗址
城市环境的特色之美,是人们对已有的人工建筑物本身已经形成的特色自觉地加以保护、继承和发扬的产物。一些有历史文化传统的城市美是有一定特色的,规划者应当去观察、分析,从而对此有更为自觉地理解,在设计中有意识地加以创造,不断地发展和增强原有的特色。反之,原有的特色,便会在日新月异的建设中被“稀释”,甚至被破坏而消失。因此对于设计者来说,他虽是在建造一幢建筑物,而从宏观看,他又不止于设计某建筑物,同时也是在“设计城市”。一幅巨大的城市“镶嵌”图案,其构成是需要把一块块石子精心点缀,接续完成的。特别是一些重点建筑物,它对城市风貌及特色的形成起着重大作用:它可以强化原有的特色,或者构成新的特色,倘若处理不好也可能破坏城市的特色。因此,设计者需对环境的艺术,全局在胸,善于处理人工与自然、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在艺术的构思——“立意”的过程中,既要做到“立异”发挥特色而不同凡响,又要统一于整体的环境面貌。
四 环境艺术的充实之美
孟子曾说过:“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城市之美还在于它的内容充实,多样并呈。人们的聚居地有城有郊,城镇有大有小,各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结构,城市中的生活内容多种多样,大的城市更是丰富多彩,兼容并包。城市的建筑有朴素有豪华,建筑质量有高有低,建筑形象有美有丑,建筑年代有古有今,形式上有中有外,位置上有中心有近郊,功能上有商业有文化等,正因如此,我们的环境才丰富多彩,不显呆板单调。
城市是由不同的人构成的,他们的教育、文化、价值观、经历各不相同。在对城市艺术审美趣味上,也是各有所好的,不能强求一律,只能是雅俗结合,“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并存,在城市美的创造上既要达到艺术的高水平,又必须具有雅俗共赏的特点。为大众喜爱的“波普”艺术(Pop Arts),不仅不能被否定,还可以用来增加城市的生活气氛与活力。当然,我们应当千方百计地创作出更多的优秀建筑,代表新的建筑文化水平,并努力减少与取缔低劣的设计作品,以免破坏城市的整体环境。
注释
[1] 参见吴良镛:《广义建筑学》,153~158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