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民族学评论(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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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生态扶贫与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生态扶贫,就是要体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具体化。因此,“生态扶贫”单就字面理解包括两层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其一是立足于生态安全的社会行动;其二,它又是针对特定贫困群体采取的社会支撑手段。前者在此前的扶贫工作中并未提到,后者往往与社会救济混为一谈,这样的认识和理解虽然时下已经成为习惯性观念,但和现今的扶贫行动显然不能相提并论。然而人类所面对的生态问题必然具有全局性和共享性,也必然具有长远的责任性,就这三重含义而言,它要求在特定的时段内实现可持续的脱贫,显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它必然标志着要将生态的社会责任纳入扶贫的范围去加以认真对待,必须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去完成群体性社会地位的大调整。

“扶贫”的字面含义必然表现为通过社会手段使贫困群体改变其原有社会定位和生存方式,因而社会扶助的对象理应是稳定群体,而不是个人,更不是遇到特殊社会自然原因暂时陷入贫困的人,而救济的对象通常指个人和特定家庭,救济的手段仅在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到此前的正常状态,而不涉及对社会地位的重新调适,当然更不会涉及庞大的行政改制。在我国行政建制中对二者有明确划定,救济由民政部门完成,而不是由扶贫部门完成,扶贫对象针对的只能是稳定延续的群体,其内涵是特定民族特定生存模式的居民,而这些居民在生活地位上具有各方多层次表达,扶贫的目的是要改变整个群体地位,包括改变生存方式的模式,改变与其他群体的协同关系,等等。

在我国扶贫工作启动之初,由于对贫困认识的基点在于当代贫困是历史上社会不公正延伸的后果,内涵仅局限经济的问题,在早期救济与扶贫并未明确区别,扶贫行动与救济行动往往交错进行。[16]而采取扶贫行动目标仅希望通过扶贫手段获得更大的经济型收入,至于收益的获得与其原有所处方式和社会地位有何种联系,与所处自然生态的关系,通常不在扶贫工作考虑范围之内,其收到的成效具有不稳定性。因而提出生态扶贫新概念并不是对此前扶贫工作经验总结基础上的延伸,而是需要重新审视贫困群体的贫困成因,以及扶贫手段和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内在关联性。

贫困群体的形成,从表面上看,仅是一个经济低下的问题,但若深究其致贫的社会文化因素,它必然涉及对财富的评估手段,更要涉及我们对财富计算的习惯性做法,更不可避免地涉及从事生产的所依存的生态背景,这些问题在西方发展经济学原理中已经有多层次多渠道的反映。原始资本的积累,制度的保障,特定民族文化与异种文化的互动兼容关系都应该是贫困形成的不可忽视的原因。[17]仅就这样的认识而言,此前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恰好表现为千篇一律用经济活动要素去采取相应的对策。资金的投入、技术的引进以及人才的培训都成了扶贫的主要手段,而期望目标是取准于发达地区的运行模式,却很少顾及扶贫对象自身特点和他们所处生态系统的特点。于是在这样的扶贫策略上,不管具体做法有多大差异,但结果都表现为对发达地区已有生产的“克隆”,或者是简单的对发达地区经济运行模式的外延扩张。最终表现为在扶贫行动中隐含着生产生活方式的趋同。相关的理论可以表述为梯度理论、同心圆理论等。[18]但最终建构的结果即使扶贫对象做得再好,最终也不会成为发达地区的协作者,其间关系不是互补关系,而表现为竞争关系和相互排斥关系。更有甚者,很自然印证了中国古代先哲的哲理逻辑,“效其上者得乎其中,效其中者得乎其下,效其下者则无所得矣”。这不仅是中国此前扶贫工作的一般性特点,在世界范围内也存在着相似性。

欧美各国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援助计划,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美国政府所推动的“绿色革命”。这一措施在拉丁美洲、南洋群岛和印度次大陆都曾经规模性地推广过,其具体内涵照例都涉及作物的引进和技术的转让,但实施过程都必然要接受实施经济活动以外的社会要求。这样,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改变都会接踵而至,而造成的后果都会表现为另一种形态的被操控,成为发达国家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外延扩展,而绝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取得平等地位,更不能实现自身的超越。[19]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在类似的反贫困的案例中,照例都忽略扶助对象的历史传统,而且根本不考虑他们面对的自然生态特异性以及由此而产生适应的手段和方法。有鉴于此,提出生态扶贫新概念显然归因于此前各种扶贫方式的缺陷和不足,需要关注贫困群体所处生态的特点,还需要保持贫困群体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取向,需要保持可持续的差异性,最终才能实现扶贫的结果有助于强化跨生态跨文化的和谐共存,而不是简单地成为经济社会的竞争对手或附庸。

基于对以上事实的认识以及对生态文明核心价值的把握,笔者认为当代生态扶贫的内涵显然包括三大要素:其一是生态,其二是文化,其三是两者相互结合后所形成的生计方式。其中扶贫对象所处的自然和生态系统显然具有其特异性,甚至可以说在地球上是独一无二的。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扶贫对象可以从事的第一产业本身也必然具有多样性,在他们历史发展进程中,他们肯定做了多样化选择,但最终定型下来的资源利用方式肯定表现为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高度适应,基本上可以做到人类与所处生态环境的高度适应,人类的资源利用不会影响到相关生态的稳定和健康运行。能做到资源的利用和维护两全其美,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相关民族就不可能延续到今天,相关生态系统也不可能在与外界密切接触前保持健康状况,而这是生态扶贫必须先考察的核心内容之一。原因在于,我们的扶贫行动要真正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此前获得的一切精神支持和技术技能积累到了今天肯定没有失去其价值。生态扶贫的具体使命则是支持其具有现代意义的创新,而绝不是将此前的生态系统和人民的生产方式推倒重来,要知道推倒重来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要耗费精力和投资,还要花费漫长的历史岁月。

就这意义上说,生态扶贫说是翻新不如说是述旧,原因在于大自然长期历史积淀定下来的类型本身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凭借社会合力可以做到,而且已经做到,但一旦人类干预停止,生态系统通常经历漫长岁月后可以恢复原状。而人类社会要永久改变这样模式需要付出的代价事实上是任何扶贫行动都无法承担的社会投入,尊重自然,因地制宜,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各民族的文化也是长期积淀的产物,文化规约下所形成的民族一旦获得定型延续可能,自身也具有修复、自我管理、自我调控的本能,更在于该种文化所包含的精神和社会组织和生存方式必然与该种文化所契合的自然形态达成高度相互适应,以至于相关生态系统不属纯自然的系统,而是达成具有民族文化烙印的系统,或者可以简称为该民族的“文化生态共同体”,或者简称为该民族的“生境”。[20]不言而喻,扶贫行动若要改变民族文化部署是可以做到的,但做到这一步必须耗费巨额的投资和经历,虽然有限的资金和人力投入轻易改变民族文化,肯定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不管从事什么样的扶贫,对相关民族文化都需要做具体认知分析,做到精准把握,尽可能做到扶贫的手段能够最大限度利用已有民族文化,特别是文化中包含的制度化支持。此前的各种扶贫行动很多在理论上可行,而且有成功范例可借鉴,但扶贫对象的制度支持,不能与扶贫手段相兼容,都无法收到扶贫成效,原因正在此。生态扶贫不可能给予时间和资金投入让扶贫对象改变其制度建构。扶贫对象的传统生计方式,本身就是衔接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纽带。凡属能够长期延续的生计方式必然表现为本身具有可持续的能力,在文化和所属生态环境之间达成了极其复杂的联系。[21]这样的联系可以用“桶板效应”做比喻,所有联系方式中,肯定密切程度各不相同,因而也会出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短板”。对着这样的“短板”,任何传统生计都能积极应对,以确保人类社会与生态之间能够定性为和谐的并存的寄生关系。在传统的生计模式中,最需要系统掌握的内容集中表现为资源利用方式,这样的资源利用方式肯定具有特异性。因而在扶贫手段选择中,对着异样的资源利用方式需要高度重视,认真把握,以确保扶贫手段与之原有的利用方式越接近越好。接近程度越高,扶贫综合成本就越低,收到的成效就越大。扶贫手段需要创新,核心就在这一问题上。创新目标仅止于确保传统的资源利用方式与现代的外部环境相接轨,而且获得其独特的社会地位价值,有了这一地位价值,才可能真正做到可持续脱贫。

上述三个要素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展开生态扶贫不仅要对这三者达到精准把握,还要精准把握三者的关联性,以这样的把握为依据,具体选择和实施相应的扶贫手段和方法,才能确保扶贫工作不仅可以收到理想的经济效益,而且得到生态维护和绿色发展的和谐推进,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生态扶贫,也才能达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推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构成部分。因而,生态扶贫的三大内涵应当确定为生态扶贫的基本认识前提。生态扶贫当然得考虑现代生活的市场运行,我们也希望扶贫工作中按照现代市场机制与外部结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但与此同时,我们需要牢记三个要素的相对稳定性和超长期可利用性,而所处的市场本身具有极大的变数,市场肯定是短时段的社会事实,因而简单地以市场为导向,去选择扶贫手段和方法,对企业建设而言无可厚非,因为企业本身就是短时段的实体,能盈利则继续,不能盈利则一了百了。但问题在于我们要确保扶贫对象可持续脱贫,本身就是长时段的要求,仅看市场波动,或者凭借经验估算市场走向,都是很危险的事情。一旦市场偏离估计,扶贫工作做出的一切努力将付诸东流。因而生态扶贫必须强调上述三项内容在扶贫工作中的不可代替作用,而立足于现代的需要,去规划扶贫行动,而不主张单看市场走向,去评估扶贫成效,去规划扶贫行动。简单提市场化扶贫不可轻信,更不可盲从。

要掌握上述三大要素,两方面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找到准确把握的突破口,其一是要看历史,其二是要看已有政策的延伸影响。人类的历史过程并不是任何民族孤立发展的过程,尽管鲍亚士和斯图尔德都致力于强调任何民族的特殊历史过程都是民族文化变迁走向的关键要素,但他们同时强调文化的传播也会严重影响相关民族文化的走向,对生态环境的适应也会影响到文化的走向。[22]他们的论述致力于强调特殊历史过程的关键作用,但着重强调的目的帮助世人更好认识民族文化的变迁动因和演化历程,而绝不意味着那一个民族可以独立运行几千年,这在人类历史上是找不到例证的。事实上,任何民族发展必然深受相关民族文化的作用,而改变其文化发展的走向。相关民族的生计方式也是如此,而这两者最终会影响到相关民族对所处生态环境的适应方式。既然如此,在展开生态扶贫之前要认识和把握上述三大要素,重视相关民族的历史过程,显然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手段。事实上,当前我们面对的14个国家级连片特困区,虽说大部分在从事第一产业,但他们从事的产业内容却是各有特色,相互之间很难互相替代,扶贫工作中选定的任何手段和方法也难以替代的。在扶贫行动中,要清醒认识这种不可替代性,认真搜集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民族的历史过程,显然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

时下我们归纳和总结接受扶贫对象的社会思潮相撞,通常都是做意向性的归纳和分类,将他们定义为农耕民族、游牧民族等。下一步的划分还可以具体化,仅林业就可以细分为用材林、经济林等。在这里,最值得注意的启示还在于他们现有的经济模式,能够做到今天基本定型,其间还包含着接受其他民族的影响的结果。这些结果由于是发生在不同的历史时段和背景之下,导致现有的生计方式得失参半,精华与糟粕并存,要做到精准判断精华与糟粕,没有历史的眼光,没有跨文化的分析手段和敏感性,显然无法切中要害。评估若不能切中要害,扶贫手段的选择就可能误入歧途。

从历史的视角审视文化生态变迁与致贫原因的关系,有利于从主位的视角把握文化变迁对致贫原因的牵连关系。[23]从政策梳理探讨致贫原因则有利于从跨文化的视角把握生态扶贫所需的相关经验和教训,这与政策制定自身特点相关联,任何意义上的决策制定,都必须立足于特定的民族文化去展开并以此确保各项政策之间的逻辑统一和管理的有效。当政策涉及跨文化的施政对象时,事实上不可能照顾到相关民族文化的全部内容,在文化逻辑之间发生冲突只能迁就于政策制定一方的文化特点,这将意味着扶贫对象的一方其文化生态的自我完整性必将受到牵制和损伤,其积累后的延伸后果往往是群体性贫困的直接导因。但在未出现重大冲突时,是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的,往往需要等到文化生态出现重大偏差时,才会引起当事各方的注意,因而按照时间序列系统梳理各项政策之间的逻辑关系,将有助于及时发现群体性致贫的直接原因。

政策的制定,为了有利于行为规范的控制,确保政策实施具有延续性,因而历史上积淀下来的政策肯定在当事人的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其惯性影响力也会在不经意中逐年积淀,这些积淀的后果对当时而言都会演化为行为的惯例,而很难意识到这些惯例在文化与生态发生变迁后是否能保持和谐兼容,其结果会导致在当时所面对的社会事实,往往以此前的惯例会呈现明显的反差,而这样的反差同样是探明致贫原因的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按照时间的序列清理,不同时期政策的内容和背景的差异,都将有助于及时发现跨文化背景下的致贫原因,也容易发现政策与生态的非兼容性。

相对于极其复杂的跨文化生态背景和社会背景而言,任何政策制定,都不可避免地力求简单化,政策要求往往都是取决于个人对群体的基本底线,从政策实施的角度看,很难发现人类社会与所处生态系统的偏差。但从当事人地感受着眼,对其与生态的不相兼容性则极为敏感,而个人的感受上升到政策层面再到每个人都接受的程度必然存在着时间和空间差,而时空差是政策实行时难以兼顾到的客观事实。[24]查明这种时间差所引发的跨文化冲突的不相协调性,同样是查明群体性致贫因素的可靠手段,也是查明生态受损的有效手段。

应当看到,上述讨论的三大要素具有根本性的制约作用,不仅在历史上对人类社会的演进中发挥重大作用,即使到了当代这样的社会建构方式依然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而生态扶贫的规划与付诸实践,上述三个要素依然要发挥关键作用,它们乃是展开生态扶贫工作不可忽视的基础准备,也是评估扶贫成效的准绳。从历史的视角和政策的视角发现其间的不相协调,很自然地成为探明致贫原因的切入点和实施要领,也是做出政策调整和确立扶贫手段的基本依据。相比于此前的扶贫方式,我们不难发现此前扶贫工作的特点就在于,上述各种要素和探明手段往往是扶贫主持者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其指导思想在于,扶贫主导者总把自己所处的文化生态背景以及社会发展路径视为范本,可以无条件遵循和仿效的对象,去展开扶贫工作。由于具有文化和生态背景的差异性,特定民族的成功,事实上不存在绝对可靠的可模仿性和可复制性,导致在扶贫过程中催生新形式的群体贫困。生态扶贫与此前的重大区别就是能及时关注到贫困与生态变迁之间的联动关系。因而对于实现可持续脱贫,显然具有不容忽视的优势,也更符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从而避免将生态变迁与致贫原因相互隔离起来造成的误导和认识分歧。

可持续发展是当代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但是对可持续发展的实质认识客观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25]不少人在理解可持续发展时,总是立足于当时已有的社会形态、人与生态的关系去设想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内涵。我们需要注意可持续发展的内涵绝非单一,而必须承认其内涵也需要多元并存。具体到扶贫实践而言,不管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只要采用千篇一律的资源利用手段去展开扶贫,就是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而这正是此前扶贫行动难以可持续脱贫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