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理论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灵魂”[20]“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2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发表了诸多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构成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理论渊源。而站在党的建设全局高度,系统而鲜明地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体提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智慧的结晶,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这一命题的提出,是我们党进一步认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结晶,并且在继承与发展中进一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的有机统一,拓宽了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实现路径,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新境界,具有丰硕的理论价值。
第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新认识
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安身立命的“三大法宝”之一,始终被置于重要位置。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基本形成了“以思想建设为先、组织建设为基、作风建设为重、制度建设为根、反腐倡廉建设为急”[22]的“五位一体”党建模式。这种全面的党建模式有利于党的建设系统推进。然而,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新形势下,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挑战与肩负的使命前所未有,存在的问题亦前所未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下,不仅需要面面俱到的“系统论”,更需要精准发力的“重点论”,即以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为全面从严治党寻求“治本”方略。其中,“制度治党”的提法不但体现了积极以制度为抓手管党治党的意蕴,而且首次被提升至与“思想建党”并驾齐驱的位置,昭示着“制度”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这一新认识,既是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建设实践探索中总结的规律性法则,也精辟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管党治党的现实问题,从根本上为纾解我们党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提供了破题之道。
第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新思路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与“德治”均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现实作用,“德法并举”已成为被历史经验证明的现代国家治理规律之一。在党的十六大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被确立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方式之一,生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德法并举”,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23]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与实践者,其党内治理体系必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步推进,并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在某种程度上是“德法并举”的治国理政新思维在党的建设领域的延伸,既强调以思想建党培育“德治”根基,又强调以制度治党提供“法治”抓手,在两者无缝对接中实现治国理政与管党治党经验的相互促进和融合。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24]
第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新方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25]的命题在多个场合提起,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26],两者犹如硬币的两面形成有机统一体,构成“信任不代表不监督,监督不代表不信任”的辩证关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论断内在地包含了信任与监督的辩证关系,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科学辩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一方面,基于信任而强调思想建党,秉持传统中国“性善论”的价值理念培育广大党员闻过则喜的雅量、见贤思齐的精神、择善而从的品德,内在驱动党员领导干部向高处求善,倡导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另一方面,监督是制度治党关键环节,即以严格的制度弥合人性的“恶”,划定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行为边界与行为禁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一新方法,既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基因中的有益养分,突破了西方政治文明中“人性本恶”的理论预设;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予以尊重,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形成独具特色的党的建设理论与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