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理论研究(2018年第1期/总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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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理论意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将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予以总结提炼,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要论断,形成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本,“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为抓手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重大决断,准确界定了两者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作用方式是“同向发力”,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利器。廓清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现实状态,必须着眼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两者间的辩证关系,从理论上对两者同时、同向发力的格局予以解构。

(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各展其能而各得其所

作为党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效能的实现,必须以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两者功能的有效发挥为基本前提,即各自通过自身的作用机制影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标准。否则,即便两者结合紧密,也难以形成管党治党的合力。因此,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第一层意涵在于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各自通过发挥自身作用机制的特点,各展其能而各得其所。

思想建党是党的建设的灵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安身立命的根本。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6]的今日,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也未曾像今天这样面临精神垮塌的危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直面当前党内队伍中存在的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7],严肃指出了部分党员干部身处物质丰富的时代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的问题。对于共产党人而言,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8]面对长期执政的考验,我们尤其需要赓续“思想建党”光荣传统,通过党性教育和理论武装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加油”与“补钙”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洗涤精神、触动灵魂,不断培植自身的精神家园。唯有如此,才能锻造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与政治灵魂,以崇高的道德追求铸造精神境界,夯实全党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等现实基础,在看不见“硝烟炮火”的思想阵地上擎起高扬的旗帜。

制度治党是党的建设的基本保障。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制度文明,即以制度拘束政治行为,以制度规范政治运行,以制度催生良性行为习惯。[9]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在深刻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反两方面经验时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提出“我们过去发生的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0]。制度治党则是以制度的理性约束人的非理性,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根本保障:一方面,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制度汇聚了多数人智慧,有利于实现多元利益的平衡而克服少数人的恣意;另一方面,制度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全局性特征,以制度将党员的权利义务规范起来、约束起来,能够为广大党员提供可期待的预期,进而防范权力的任性。正是基于这一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11],以制度治党“铁打的营盘”管住“流动的党员”,奠定管党治党的坚实基础。

(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在全面从严治党时代主题下,既注重思想建党又强调制度治党已经成为我们党的重要标志,也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然而,两者各自功能的有效发挥并不当然地等同于两者同时、同向发力:一方面,思想建党并非万能,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客观上为歪风邪气留有生存空间,致使思想教育的成果难以有效巩固与维持;另一方面,我们党确立的制度不少,一些制度在实践中难以有效付诸执行或执行效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第二层意涵在于深刻把握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之间的辩证关系,积极促成两者相互配合且相互促进的格局,实现两者良性互动。

第一,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重要前提

思想建党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相结合的结晶,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性质和方向。[12]基于这一前提,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13]任何制度均有其理论基础与价值目标,党的制度建设需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阐明制度“是什么”“为什么”以及“怎么样”的现实问题。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党的制度建设就失去了灵魂与方向。因此,思想建党为制度治党制定科学合理、严密规范的制度体系提供了前提与基础,起到了引领作用。

第二,制度治党是思想建党的重要保障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14],“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15]。制度治党的要领在于精准发现问题、指明问题,在分析与细化问题中有效地解决问题,并因此产生警示作用。党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党的思想、理论、纲领与宗旨的外在表现形态。换言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予以保障,党的思想建设亦需要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予以系统化、规范化。一旦制度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员干部思想上就容易出现松懈与动摇。

第三,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得益彰

管党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不可或缺且不可偏废。思想建党是理想的,注重引导党员价值追求、理想信念等,以柔性的说服力、感召力弘扬自律扬善的力量;制度治党是现实的,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以刚性的行为规范彰显他律抑恶的力量。二者的紧密结合体现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凹凸互补性,一个侧重内省、一个侧重外约,一个标明“高线”、一个划出“底线”,以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产生“1+1>2”的叠加效应。[16]

(三)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互融合、良性共生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它们发挥作用的范围客观上具有高度的重合性,而且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深入,两者共同作用的范围不断扩大。然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作用于党的建设的方式显著不同,在实践中必然存在作用的边界问题。理论上,边界是客观存在的,但又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可以相互转化。因此,基于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格局,两者紧密结合的第三层意涵在于促进两者之间相互转化而形成相互融合、良性共生统一体。

第一,促进思想建党向制度层面转化

从理论上而言,思想建党需要依靠具体制度展开。有西方学者认为,“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仅靠理想主义并不足以使其恪尽职守。人的热情并非可以长期储藏的物品。那些为了某种伟大的信念而不惜牺牲生命的人或许可以坚持几分钟,甚至几个月,但要让他们为同一信念始终不渝,常常是不可能的,即便这种信念并不需要个人做出多大的奉献。”[17]思想观念本身具有变化性、反复性与不确定性,反而更容易受外界客观环境影响,一时解决不等于一劳永逸地解决,因此需要将思想建党的成果予以制度化,形成觉悟内化的保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18]那些在思想建党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均需要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从而巩固思想建党的成果。例如,如何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如何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如何推进改革创新发展、如何奋发有为、如何求是求实等现实问题,都需要在思想建党进程中通过推动思想教育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党的宣传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等向前发展。

第二,促进制度治党的过程形成思想认同

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指出:“法律法规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党员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纲纪松弛、法令不行。”[19]制度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关键在人,认识提上去,制度才能落得下。试想不加强思想建设,对党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的纲领、宗旨和任务不认同,就不可能深入学习与把握制度的精神内涵,甚至对制度存在偏见和不理解,那么作为处理党内关系和规范党员行为的制度就不可能立得住、管得好。因此,制度的权威不仅来自监督执纪、违纪必究的严肃性,更需要通过思想建设培育广大党员对制度的价值认同,形成制度意识、规则意识,以重视制度推进自觉了解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并在潜移默化中营造遵守制度、敬畏制度的治理文化,实现思想和制度相互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