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校园网络舆论环境的演变效应[10]
正如萨德勒所说:“学校外的事情,比学校内的事情更重要。而且它支配和说明着学校内的事情。”[11]长期以来我们惯于人为画地为牢将高校束之高阁在大社会中相对独立的单元,但是互联网越来越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曾经以各种理由的忽视是多么可怕。在校园网络舆论的若干演变效应下,许多在校园中的小事件扩大为复杂的社会关注大事件。
一 青年聚集的极化效应
网络传播中的群体极化效应在青年大学生中比较常见,因为这个群体对周遭事物比较敏感,富有血性、爱打抱不平,但是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能力还未完全成熟,遇到校园突发事件往往感性大于理性、冲动大于冷静,特别是在涉及利益纷争或心理情感失衡的情况下,容易被人误导和利用,不仅顶帖支持失范言论,还主动发表所谓“真知灼见”以显示其观点的独特性,带动整个舆论向更加偏激的方向发展。这种带有强烈负面情绪特征的非理性宣泄,往往容易激发高校突发群体事件。如2013年陕西两所高校的群体斗殴事件就是在群体极化效应下由网上言语冲突上升为网下肢体对抗的。事件源于两所高职院校签订校舍租赁协议,A校2500余名学生入住B校校区学习生活,因生活琐事两校学生在网络上发生语言冲突,而后B校少数学生闯入A校教室打伤一名学生,同学们利用手机网络直播这一突发事件,助推矛盾进一步升级,致使当晚A校部分学生在学校公寓楼下聚集,与B校学生对峙并发生冲突,6名学生在群体冲突中受轻伤。
二 高校光环的压力效应
自古以来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职能的杏坛就是人们心中高贵的殿堂。高等学府更是培养国家高级知识人才的专门地方,代表着善良、忠诚、正义等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传承。当然高校也是很多人梦寐以求而遥不可及的梦想。一旦高校出现管理漏洞或失范现象,人们心中的圣洁美好就仿佛被泼墨一样。这种带有主观偏见的集体心理,使高校网络舆论环境成为敏感地带,一个看似不起眼甚至比较平常的小事件经这种情绪酝酿容易引起网民“拍砖”继而发酵膨胀。2011年清华大学“真维斯楼”事件足见公众对高等学府精神价值的期许。事件在新浪微博“清华大学微博协会”发起“更名教学楼挂牌你怎么看?”的投票推动下,得以迅速而广泛的传播,小百合BBS、兵马俑BBS、饮水思源BBS等纷纷发帖,事件迅速成为高校BBS的重要议题。在各大门户网站跟踪报道下,舆情翻过校墙在社会上迅速升温,该校宣传部回应:校园建筑物命名是国内外学校筹集资金的同行做法。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冠名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学校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合理有效地处理。《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谁都可以媚俗,但大学不能》,评论指出“冠名教学楼不始于今日,甚至也并不始于中国、始于清华,而舆论偏于今日耸动,想来……可能反映了最堪重视的社会心态——大学的文明之魂、民族之魂、学术之魂总要有一个相对清静而独立的安放之所。”[12]
三 媒体关注的聚扩效应
尽管传统媒体在社会舆论环境中的议题设置主角地位逐渐式微,但是与人们眼中的神圣象牙塔和社会青年精英有关的任何“脱轨”现象或“不正常”声音总是能迅速吸引传统媒体记者的眼球,其对事件的“二次报道”,通过纸媒的头版头条,广播电视的专题节目、持续关注等进行深入挖掘,使校园网络舆论在现实社会空间和网络空间迅速聚合达到舆论风暴的高峰。2002年9月“芙蓉姐姐”在北京大学BBS上发布了她的第一篇文章《北大,你是我前世最深最美的痛》成为未名十大热门话题头条,2004年其在清华大学BBS上张贴S型姿势的照片又成为水木清华十大话题之首。清华和北大的学生为她成立了“芙蓉教”,编写了“芙蓉姐姐扫盲手册”,每天有5000人同时在线等待其照片,其个人博客一时间访问突破10万次。而后清华、北大等BBS鉴于芙蓉的争议性及社会对芙蓉本人的炒作影响学校声誉,决定停止讨论有关话题并删除有关帖子。2005年6月起每天超过20家媒体邀请芙蓉采访,引发了“审美”与“审丑”、“传统价值”与“超传统个人主义”等广泛的社会讨论。传统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大幅夸张的照片和网络传播相互循环反馈,共同制造了这个校园网络舆论引爆社会公众话题“芙蓉姐姐”的奇迹。
四 司法审判的干预效应
当网络上出现触及高校大学生同时又涉及社会敏感神经的司法事件时,如果案件反映出的信息与网民的认知定势形成强烈反差,就会使校园网络舆论环境迅速形成强大煽动社会情绪的意见气候,给司法部门和司法人员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独立判案。有些过激的网民除了在网络上公开表达抗议情绪外,有可能会暴力干扰审判现场。2009年10月《昨晚哈尔滨6警察将哈体育学院学生当街殴打致死》的帖子引爆网络,许多网民基于“警察”身份代表国家使用强制力的理解发起声讨强音,指责警察滥用权力打人致死。而后当有人爆料受害大学生具有显赫背景后,网民们又选择倒戈一击。两派舆论基于身份简单符号化的网络审判使得网络舆论极度失真。直到警方公布斗殴过程全部录像和尸检结果,澄清警察打死人的行为不属于公职行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澄清受害人没有特殊背景,网络谣言散布者被予以行政处罚,整个事件才基本归于平静。《现代快报》发表评论文章《网络审判哈尔滨命案是一场危险的狂欢》,指出:“一方面此案的法官应当静心听取和甄别网民意见;另一方面,则要建立帮助法官抵御外界压力的机制,无论这种压力是来自网络舆论还是官员。”[13]
五 政府问责的约束效应
正如学者喻国明在《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0)》中所言,网络的广泛运用使得中国的社会结构由“全景监狱”模式转变为“共景监狱”模式。[14]前者民众被处于金字塔顶端的政府随时观察和监测,但民众无法获知政府的行为举动;后者政府被公共广场式的民众围观,他们获得了对政府实时、自由的监督权。当然由于长期受政府监管,当民众拥有监督条件后,多年郁积的怨恨心情、抗争情绪与报复心理容易使他们趋向于进行放大式监督和挖掘式曝光。如2009年的罗彩霞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就显示了网民对政府失职的强烈抗议。众所周知,高校录取有着非常严格的程序,但女学生罗彩霞不但能被同学冒名顶替致使其失去大学录取通知书只好复读,来年再考入天津师范大学,且顶替者还能顺利完成迁移户口、学籍档案等一系列造假,并通过贵州某大学的入学资格审查,完成四年学业。人们不禁要问政府部门为何在顶替者非法办事时一路绿灯,教育部门怎样避免同姓名同身份证号同时注册学籍。网民人肉出顶替者父亲是湖南某县公安局政委,找出事件操盘手后引起网络舆论的公愤,各大媒体和网络就该事件抽丝剥茧的报道对政府教育部门形成了强大压力。最后案件在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通力合作下得到迅速侦破,相关责任人遭到相应惩处,罗彩霞也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身份权益,教育部也推出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新规定,该校园舆论事件终于走向尾声。
[1]本章析出文字以《控制、退出与创新:高校网民舆论平台转移及其管理启示》为题已发表在《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罗桢、徐建军)2015年第8期。
[2]〔英〕霍伦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瞿铁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8页。
[3]罗桢、徐建军:《控制、退出与创新:高校网民舆论平台转移及其管理启示》,《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5年第8期。
[4]史寅昇:《微博太旺,BBS没人逛要关版》,《东方早报》2011年11月22日,A7版。
[5]曹斐:《高校网络舆论平台凝聚力研究——中南大学为例》,硕士学位论文,中南大学,2011。
[6]数据源于小木虫论坛。
[7]数据由人大经济论坛管理方提供。
[8]Hirschrnan O.Albert,Exit,Voice,and Loyalty:Responses to Decline in Firms,Organizations,and States,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pp.3-54.
[9]罗桢、徐建军:《控制、退出与创新:高校网民舆论平台转移及其管理启示》,《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5年第8期。
[10]本节析出文字以《高校校园网络舆论环境的优化策略》为题已发表在《中国青年研究》(胡杨)2015年第9期。
[11]转引自〔日〕冲原丰《比较教育学》,刘树范、李永连译,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第71页。
[12]李泓冰:《谁都可以媚俗,但大学不能》,《人民日报》2011年5月26日,第9版。
[13]杨涛:《网络审判哈尔滨命案是一场危险的狂欢》,《现代快报》2008年10月19日,A23版。
[14]喻国明:《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0)》,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