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法律解答书(综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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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案情再现

赵某是某大学机械自动化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在北京某机械生产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赵某应聘成功后,该企业称赵某要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通过之后,公司才能与他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赵某觉得反正试用期也不是很长,因此,答应了该公司的要求。然而,在赵某工作的第二天,他在工作时因不小心而导致左手受伤。在经过住院治疗后,医生称赵某的手很可能以后无法再正常活动,会导致残疾。于是,赵某向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但是,该机械公司却称,赵某并未与他们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是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所以,赵某的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疑点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伤害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伤害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据此可知,即便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其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在事实劳动关系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因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只要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能够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录用登记表、考勤表、工资单等)或者相关人证(如同事),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事实劳动关系只是缺乏有效的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是这并不能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不能影响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为了推脱责任而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

在上面的案例中,赵某虽然没有与该机械生产公司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赵某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其从该公司上班之日起就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赵某也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在因工受伤之后,公司应当为其申请认定工伤。而案例中公司以赵某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其认定工伤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条纹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法律人生

在职场中,很多劳动者在工作后,用人单位出于各方面原因的考虑可能并未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代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用人单位以不存在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者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