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再现
小梦家里的经济条件非常好,父亲自己有一家运输公司,小梦在高中毕业之后便一直在家里帮助父亲打理公司。后来,小梦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两人在接触了一年之后准备结婚。在筹备小梦的婚礼时,小梦的父亲认为女儿一直帮自己管理公司非常辛苦,因此,小梦的父母准备给小梦一辆奥迪轿车和30万元现金作为嫁妆。此时,小梦正在上大学的妹妹称父母给姐姐的嫁妆她同意,但是,姐姐的嫁妆未必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因为她曾经听自己一个学法律的同学说,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以后离婚,对方就有一半的所有权。在听到妹妹的说法之后,小梦和父母也都非常担心。
法律疑点
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父母在女儿结婚前送给女儿的嫁妆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之外,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该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被认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也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父母在婚前陪送给女儿的嫁妆则应当属于其婚前财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结婚之后陪送的,除非明确只赠与子女的财产,否则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对夫妻赠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样规定一方面有利于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避免在以后夫妻双方因各自所得的赠与财产的归属问题而发生纠纷。另一方面有利于督促赠与人在赠与当事人时及早明确是赠与双方的财产,还是赠与一方的财产。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梦的父母陪送给小梦的嫁妆,如果是小梦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赠送的,则应当属于小梦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在小梦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之后赠送的,只要小梦的父母在赠送时没有说明是给小梦自己的,那么,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小梦妹妹的说法是错误的。
条纹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人生
一般情况下,在子女结婚,尤其是在女儿结婚时,父母都要给女儿陪送结婚用品。但是,一般父母都是在女儿举办婚礼之前给女儿嫁妆。在此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只想将嫁妆赠与女儿一个人,那么其应当在女儿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陪送。否则,其应当说明是只赠送给女儿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