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社会学引论(Introduction to Morality Soc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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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威廉·冯特:道德社会学的探路人

迪尔凯姆的道德社会学研究,除了继承了法国的实证主义的、道德统计的方法论传统外,还直接受到德国道德哲学家、实验心理学的创始人威廉·冯特的影响,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

“近来,德国的道德理论家也创立了一个学派,致力于将伦理学发展成为一门具有自己方法和原理的专门学科。哲学的不同分支越来越倾向于彼此分离,从将它们捆缚起来的形而上学假设中抽身出来。今天,心理学既不是唯心主义的,也不是唯物主义的,然而,为什么伦理学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呢?”[法]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渠东等译,23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9世纪下半叶,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成就,促使社会科学家用进化论解释社会变迁,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研究人的实证主义思潮日益发展和盛行。而且,近代西方经历了法国大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洗礼,社会结构实现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社会也从前现代性走向现代性。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1879年,冯特在莱比锡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实验心理学取得了独立的合法存在”[美]E.G.波林:《实验心理学史》,高觉敷译,36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即心理学摆脱了形而上学的束缚,成为一门以实验为研究方法的科学。同时,冯特也在为伦理学走出形而上学、提升到科学的层面而努力着。1886年,冯特的《伦理学》一书出版了,“在1892至1912年间,他的《伦理学》有三种修订本。”同上书,368页。对此,迪尔凯姆指出:“去年10月,威廉·冯特发表了《伦理学》,为这些尝试提供了一个框架,此前,所有这些尝试本身及其所针对的目标,都模糊不清、混沌不明。”[法]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渠东等译,23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在《伦理学》中,他(冯特)对我们曾经考察过的所有支离破碎的观点和专门的研究进行了综合。因此,我们要花一点儿时间研究他。”同上书,263页。迪尔凯姆在《伦理学与道德社会学》“1885年,涂尔干荣升哲学教授后,得到公共教育部的资助,前往德国各大学考察德国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发展状况,回国后提交了两份报告:一份为‘德国大学中的哲学’,发表于《国际教育学杂志》;另一份为‘德国的道德实证科学’,发表于《哲学评论》,《伦理学与道德社会学》就是后一篇文献。由此可以看出涂尔干的思想渊源。”引自《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的“编选说明”。详见[法]爱弥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渠东等译,263~296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一书中,详细评述了冯特的这本著作。冯特的方法论是经验性的,必须从观察起步。他认为:道德的形成可以归结为四个主要因素,即“宗教、习俗、物质环境和一般文明”,其中前两个因素更重要;道德演化遵循“三阶段法则”和“目标异质性法则”;此外,他还论述了“伦理原则”、“伦理目的”、“伦理动机”以及“伦理规范”等内容。迪尔凯姆发现,冯特的《伦理学》不同于以往的伦理学,其有两个最明显的特点:一是“问题不是认识逻辑上应然的事情,而是了解实际的情况。……应该是观察,而不是推理,观察可以教给我们社会习俗从来都不是从私人习惯中产生出来的”,即强调伦理学研究要通过科学的观察法来进行。二是“动机总是落后于我们的行动,所以动机与其产生的结果无法取得一致,而结果是最重要的,因为结果本身就能够为我们的行动赋予道德价值”,即强调伦理学研究要侧重于人们的实际行为。正是这两点不同,显示出冯特在伦理学研究中导入并贯彻实证精神的努力。按照迪尔凯姆的评价,“他(冯特)的学说显现出更为复杂的形式,甚至更折中的特征;不过,也许它的结论过多,但它依然努力成为一门经验伦理学。”同上书,289页。而且,迪尔凯姆还指出:“本项研究的结论是,道德科学也仅仅处于襁褓之中。我们已经举例说明,我们的邻居为确立道德科学做了不屈不挠的努力,我们没有低估这些努力的重要意义。不过,我们不能否认,还有许多事情要去做,承认这一点,并不会让我们有什么损失。”同上书,307页。由此可见,威廉·冯特的研究,为确立道德科学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透过迪尔凯姆的评价,可以确信,正是威廉·冯特的《伦理学》首开道德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先河。至于更多的事情,迪尔凯姆已经努力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