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与企业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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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一”理念是促进水电和谐开发的 理论利器与行动指针*注7

2007年1月,《求是》杂志发表了三峡总公司李永安总经理的重要理论文章《“四个一”理念:科学发展观在水电开发领域的体现》。李总在文章中对“建好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批移民”的水电开发理念作了系统理论总结,深刻论述了“四个一”理念的理论和实践背景,完整表述了“四个一”理念的科学本质内涵,全面阐述了三峡总公司践行“四个一”理念的具体做法。李总在文章中指出,“四个一”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大河流域水电开发中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坚持走可持续水电开发之路的企业行为规范。作为促进水电和谐开发的理论利器,“四个一”理念反映了水电开发最新理论成果,得到了水电实业界、理论界的广泛认同,已经在水电开发实践中得到广泛响应,未来必将进一步成为科学开发水电的行动指针,对我国水电事业产生深远影响。

一、“四个一”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理论与 水电开发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

作为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总纲的科学发展观在水电开发领域如何体现?“四个一”水电开发理念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四个一”水电开发理念系统回答了为什么开发水电、如何开发水电的问题,即通过建好电站这一手段,来实现带动经济、改善环境、造福移民的目的,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个一”理念充分体现了这一点。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四个一”理念倡导的正是统筹好开发主体与地方移民的关系、水电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水电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使得水电开发中由开发主体、河流、自然、社会、人诸要素所构成的复杂系统和谐平衡,因而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髓与实质,是科学发展观在水电开发领域的生动体现。

三峡工程的决策、实施过程,反映了人们对水电工程认识的不断发展过程。三峡总公司1993年成立后负责这一宏伟工程的建设与运营,对各方面的意见与非议有切身体会,在工程实践中进一步加深了对水电开发客观规律的认识,树立了更加注重移民工作、更加注重工程质量、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的观念。启动金沙江开发后,适值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理论。顺应时势需求,三峡总公司从实践中提炼了“四个一”水电开发科学理念。

二、“四个一”理念是对水电开发客观规律正确认识的结果

“四个一”理念是一种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开发观,一种基于主体利益与相关利益平衡的开发观。它既蕴含了传统哲学智慧,又是对现代水电开发实践的思辨总结,准确把握了水电开发的客观规律。

“四个一”水电开发理念不再把水电开发凌驾于外在系统之上,而是将水电站看成经济、社会、生态、自然诸多系统的组成部分或相容部分,体现了传统哲学思想。

水电开发属于大水利事业。从远古文明开始,人类的生产生活离不开水,而洪水泛滥又给人类带来无穷灾难。人类开始水的利用或者说与水抗争的历史,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现代文明以前,人类在处理与水的关系上完全或主要处于被动状态,人类对洪水充满了恐惧,同时又无力地作一些抗争;第二阶段是现代文明发达后,人类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兴利除弊的力量大为增强,自信心也随之膨胀,忽视客观规律,忽视人与自然关系;第三阶段则是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受到大自然越来越多的惩罚后,人类逐渐回归理性,开始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水电开发理念也逐步回归理性,尤其是科学发展观理论提出后,水电开发不再一味强调装机最大化,而是自觉地考虑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等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四个一”理念是这一正确开发观的典型代表。

三、“四个一”理念的践行体现了特大型国有企业的特殊责任

“四个一”水电开发理念由三峡总公司提出并不是偶然的,这不仅是因为三峡总公司负责规模排名我国前三的水电站建设,也是因为三峡总公司是负有特殊使命的中央企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存在是必要的,但只是作为特殊企业发挥特殊目的而少量存在,是国家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完成特定政策目标而采取的干预经济、参与经济的一种手段。越是负有特殊社会使命的产业,国有企业就越有存在的必要,特别是在难以由非国有企业来实现重要社会目标的领域,国有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大型水电工程不是单纯的经济开发,不能简单地追求开发主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需要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这正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

一般竞争性的市场化企业也有社会责任,但那些责任主要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某种伦理底限或伦理规范。特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则是国家赋予的使命和义务,是大型国有企业存在的义务。因此,特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是其自身对社会外部的随意赐予,而是外在的政治法律责任要求。三峡总公司主动提出并践行“四个一”理念,将自身的社会责任化为自觉的、自在的内在行动,引领了新形势下特大型国有企业行使使命、规范行为的潮流。

四、“四个一”理念为水电开发赢得了理论主导权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政府和民众开始意识到环境污染是对人类生存的最严重威胁,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们反思包括建造大坝破坏河流原生态在内的工业化的各种产物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随着西方发达国家水力资源开发殆尽,开发综合成本愈加昂贵,环保意识日益高涨,西方社会反坝者对大坝水库的生态负面效应猛烈抨击。受此影响,结合我国过去存在大坝建设失败的案例,以及现阶段水电开发中暴露的对生态与环境的负面影响等问题,近年来国内也有部分人士对大坝建设持批评态度。水电开发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事业被蒙上了厚厚的阴影。

面对当前国内水电开发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矛盾和挑战,引入全新利益观与治理观的“四个一”理念使水电开发占据了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它表明,水电开发主体是负责任的主体,是综合统筹各方利益的主体,是维护生态环境的主体。只要采取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开发举措,水电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会减缓乃至消除,而正面的、积极的因素则会相应增加。只要水电政策制定者、规划设计者、开发主体、运营主体将这种倡导平衡开发、和谐开发的“四个一”理念用于指导具体的水电规划、开发、运营等各个环节,破除水电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水电开发就一定能获得越来越多的理解与支持,越来越多地赢得各方面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