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知识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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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义推衍例

“字义”研究在“传统治经方法”中非常重要,历代各派学者都有涉猎。“字义”既可以是语言学上一字之义,如《说文解字》一类的字书;也可以是思想观念上一字之义,如《北溪字义》、《孟子字义疏证》一类的释义书。在经传注疏中,“字义”的推衍往往包括语言学、思想观念等多个方面,没有明显的界限。有些学者,把“字义”的推衍简单地归入训诂学或者语义学、语源学的范围,显然是有偏颇的。(注:比如,徐复观先生说:“所谓‘训诂学之演绎法’者,乃不待上下文句之参证,不由有关资料之归纳、钩稽,而仅以由某字之原形、原声所得之义,为推论之根据。若本字之原形、原声不能与所期之结论相应,则由通假以济其穷。”(《评训诂学上的演绎法》,见氏著:《中国思想史论集》,176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徐氏对于清儒治经方法颇有微词,不过清儒所用“字义推衍”并不都是“演绎法”。)也有学者,只把所谓“观念字”放入思想诠释的范围,忽略了在共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其他字的义理价值。这里,笔者举《论语》中的两个例子说明。

1.面向“教”的“道”字

“道”和“教”二字在经传中经常出现,前一个字是传统思想中极受重视的观念,而后一个字在思想史、哲学史中讲得较少。两个字或者两个观念之间的关系如何,是《论语》中值得讨论的问题。(注:早期作品如《礼记·中庸》提到“修道之谓教”,唐君毅先生在《中国哲学原论原教篇》自序中说:“修道之道,固原是道,而凡对人说道,亦皆是教。故原道、原教,本为一事,则二名固可互用。”(氏著,黄克剑、钟小霖编:《唐君毅集》,128页,北京,群言出版社,1993))

《论语》中的“道”字出现过上百次,其中作动词“导”讲的有四处:《学而》篇“道千乘之国”、《为政》篇“道之以政”、《颜渊》篇“忠告而善道之”、《子张》篇“道之斯行”。很多人根据字书的解释和经传的书证,将“道”字的本义讲成作为名词的“道路”;而作为动词“导引”义的“道”,反被视作后起义。(注:比如,魏培泉《从道路名词看先秦的‘道’》一文即采此说,见郑吉雄主编:《观念字解读与思想史探索》,台北,学生书局,2008。)只有少数几位学者表达了不同意见。比如,郝大维、安乐哲两位教授敏锐地提出:“从这两个部首来看,‘道’似乎本应是动词性的。……‘道’在最根本的意义上,似乎意味着主动筹划以‘开创新路’,进而通过意义扩展逐渐表示‘(筑好的)路’,因而可行于其上。”(注:安乐哲、郝大维:《通过孔子而思》,278~279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稍后,刘翔先生更为详实地指出:“由此初文(即‘’),知其本义当是引道而行。从行从首的‘道’,引导道路,必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即许慎所说‘一达谓之道’,具有一定方向的道路就称为‘道’,这已属道字本义引道而行的引申义了。”(注:刘翔:《中国传统价值观诠释学》,253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笔者也认为,“道”字的确与“行”字形义相关。《说文》云:“道,所行道也,从辵从首。”事实上,“道”最初应当是“从行从首”的字。(注:郭店楚简中有“〗”字,裘锡圭、李学勤诸先生以为即“道”字,李先生更进一步疏理二字的形义关系。(参见吴辛丑:《简帛典籍异文研究》,23~25页,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笔者以为,“道”字初文“从首从行”,首即人之首(以部分代表整体),与郭店楚简中“从人从行”的字应为一个字。甲骨文中已有此字形,当时严一萍先生便指出:“即道,为导之本字。、道、导三者原为一字。散氏盘道字作,以一手一足代替全人,与实一字,虽时代不同,赋形有异,繁简虽歧,义仍一贯。”(《中国文字》,第7册,962页,台北,艺文印书馆,2001))“行”字的本义是作为名词的“道路”,而“道”字的本义则是作为动词的“引导而行”。检《尔雅》、《毛诗》故训,汉人已释“行”为“道”。可以说,《说文》“所行道”的“行道”应为动词,以动词来解名词也反证动词之义在先。

从《论语》及当时诸书来讲,“道”字与后起的“导”字相通。比如,《学而》篇“道千乘之国”的“道”字,皇疏本、正平本、唐写本等作“导”,《释文》或本亦同。值得注意的是,何晏《论语集解》引马融注:“道,谓为政教。”(注:《论语注疏》卷一,《十三经注疏》本,245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此处“为政教”即是解释“导”字,《礼记·学记》“建国君民,以教学为先”一句讲的正是“为政教”,可见此“道”又与“教”有关。又比如,《为政》篇“道之以政”的“道”,皇疏本、正平本、唐本等作“导”,而《礼记·缁衣》(含传世本、郭店简本、上博简本)均作“教”。历来旧注,也称“道者,导也”。《颜渊》篇“忠告而善道之”与此句式相同,亦作“导”解。对于此类现象,刘翔先生认为:“导字乃后起之孳乳字,此外道字作导引讲,实用其本字本义。”(注:刘翔:《中国传统价值观诠释学》,254页注1。)从“道”字孳生“导”字,“导”字又通“教”,这种情况可能与“道”逐渐变成名词而其本义由“导”字所承担有关。《说文》云:“导,导引也,从寸道声。……教,上所施下所效也,从攴从孝。”根据字形本义可知,“导”字侧重在用手导引之动作;“教”字侧重在所教之内容和上对下之关系。比如,《为政》篇“举善而教不能”、《子路》篇“善人教民七年”之“教”侧重上对下;《述而》篇“子以四教:文、行、忠、信”之“教”侧重所教之内容。

特别要指出的是,《论语》中用作名词的“道”亦与“导引”、“教导”之义有关。比如,《学而》篇“先王之道”与“父之道”、《八佾》篇“古之道”、《里仁》篇“吾道”与“夫子之道”等句中的“道”字。此外,《论语》中常有弟子“闻诸夫子”的说法,也就是《里仁》篇所说的“闻道”,这一类“道”字也与“导”、“教”之字义关系密切。比如,《雍也》篇“非不说子之道”之“道”,据郭店简《有性》篇“悦其教”一语可知,“非不说子之道”即“非不说子之教”。从此,我们可以发现“道”、“教”二字的关系,也可体会儒家观念中面向“教”、“导”(所谓教化)的“道”。

2.“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之“隐”字

《论语》中“隐”字有九处,意义往往两解,或为隐瞒或为潜藏。当然,两种解释又有关联,“隐瞒”义偏重在“言”,“潜藏”义偏重在“身”。其中《子路》篇“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句之“隐”,一般解作“隐讳”,近年王弘治、廖名春诸先生质疑此说而将“隐”字解为“檃”。(注:参见王弘治:《〈论语〉“亲亲相隐”章重读——兼论刘清平、郭齐勇诸先生之失》,载《浙江学刊》,2007(1);廖名春:《从〈论语〉研究看古文献学的重要性》,载《清华大学学报》,2009(1)。)笔者同意旧说,在此稍作申论。

在《季氏》篇中,孔子云:“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稍后的儒家诸书也有相似的说法。比如,《荀子·劝学》:“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韩诗外传》卷四:“可与言而不与之言谓之隐。”又比如《淮南子·览冥训》:“大夫隐道而不言。”再比如《公羊传·庄公元年》:“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尚书·皋陶谟》陆德明释文引马融注:“禹为父隐,故不言鲧。”(注:《史记·夏本纪》裴骃集解引为郑玄之注。)《礼记·檀弓上》“有隐无犯”句郑玄注:“隐,谓不称扬其过失也。”可见,周秦两汉所谓“隐”多指“不言”、“不忍言”,此其一。

在《述而》篇中,孔子还有一段话:“二三子以我为隐?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后一句讲“行”,与前一句相对,可知“隐”即“隐言”。朱熹《论语集注》解“隐”为“语默”。刘宝楠《论语正义》则说:“夫子以身教,不专以言教,故弟子疑有所隐也。”杨树达《论语疏证》也说:“孔子语默动作皆所以教弟子,不独以言,故云无行而不与。天不言而以四时行百物生示人,孔子以自然为师也。”《论语》中“隐言”的例子还很多,比如“予欲无言”章、“夫子之文章”章,子贡多有此问。此其二。

此外,“(某)在其中矣”的句式在《论语》中有五处,其他四处中的“某”字与前句的关键字没有构成反义词的文例,此处当不例外,故“隐”不必强解为“直”的反义词“曲”。此其三。

回到《子路》“吾党有直躬者”章来考察,叶公问语中提到的“证”即“告”,讲的便是“言”,而孔子答语也应该是从“言”而来,所以皇侃《论语义疏》引范宁、江熙二人解“隐”字为“隐讳”颇有见地。而王、廖二位的论证并不充分,尤其对“隐”字单独使用时作“檃括”之义缺乏证据,只能是一种假说。(注:会议报告中,廖名春先生再次举《左传·昭公十四年》“仲尼曰”质疑拙见。笔者以为,孔子所谓“治国制刑,不隐于亲”的“隐”仍应依旧注作“隐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