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友好的社会基础:中国市民环境关心与行为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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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关心测量的复杂性

在过去的30多年里,尽管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公众的环境关心进行了研究,但是,文献分析表明,很多研究并没有对环境关心给出明确的界定。一些人可能认为它是一个不言自明的概念,另外一些人可能认为给出一个抽象的定义非常困难,所以只在研究过程中采用操作性定义。这样,在不同的研究中就出现了不同的操作性定义。例如,有的把环境关心等同于对具体环境问题的认知和评价,有的则把环境关心等同于对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看法,有的把环境关心等同于对环境保护的支持程度,有的则把环境关心等同于积极的环境保护行为,等等。有学者指出,已有的关于环境关心的操作性定义大概有数百种(Dunlap and Jones,2002)。

有研究者指出,最早对环境关心作出明确界定的是荷兰学者斯格尔斯(Scheurs)和内里森(Nelissen),他们(1981)将环境关心定义为关于保护、控制以及干预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的观念总体,同时也包括与这些环境相联系的行为准备(转引自Dunlap and Jones,2002)。艾斯特和范德米尔(Ester and Van der Meer,1982)作出了更为简洁的定义:环境关心是指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程度以及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的程度。邓拉普和琼斯则倾向于接受后者的定义,并对它略微作了修正:环境关心是指人们意识到并支持解决涉及生态环境的问题的程度或者个人为解决这类问题而做出贡献的意愿(Dunlap and Jones,2002)。

一些学者根据环境关心的对象——环境——的不同,把已有的环境关心测量区分为两个大的类型:一是针对具体环境问题的环境关心,比如说对待有害废弃物的态度、对待核电的态度,等等;二是针对综合性环境问题的环境关心,比如说对待多种环境问题的态度以及对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看法,等等(Bord and O'Connor,1997;Hunter,et al.,2004)。

相比而言,笔者认为邓拉普和琼斯(2002)在一篇综述性文章中的分析,更有助于我们理解环境关心测量的复杂性以及已有的相关测量。邓拉普和琼斯指出,由于环境关心的概念实际上涉及对“环境”和“关心”的理解,而这种理解是极为多样化的,所以测量环境关心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多种角度。

首先来看“环境”概念的复杂性。抽象地讲,所谓环境,总是相对于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它作为某一中心事物的对立面而存在,因中心事物的不同而不同。与某一中心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就是这个中心事物的环境。进一步讲,环境大体上可以区分为生物物理环境与社会环境两个大的方面。很明显,测量环境关心主要是测量对生物物理环境的关心。

但是,仅就生物物理环境而言,它本身仍然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从其构成上看,我们可以区分出大气、水、声音、陆地、动物、植物等主要的环境成分;从其对人类社会的功能上看,我们可以区分出具有提供资源、吸纳废弃物以及提供居住空间等重要功能的环境;从其空间规模上看,我们可以区分出居家环境、社区环境、区域环境、国家环境、全球环境、星际环境等不同层次的环境;从其时间维度看,我们还可以区分出过去的环境、现在的环境以及未来的环境。

其次来看“关心”概念的复杂性。实际上,“关心”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心理学中的“意识”和“态度”相类似的概念。就“意识”而言,按照现代汉语的解释,它是“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其中的思维是人类特有的反映现实的高级形式”注4。而按照一般的心理学理论,态度是可以区分为认知、情感和评价、意向性和实际的行为等不同层面的,其中行为层面既包括单个的行为,又包括一组行为构成的生活方式。因此,在理论上,“关心”就意味着非常复杂的过程、活动以及不同层面的特征。再加上在实际研究中,人们还对“关心”做出了一些直观的区分,例如区分为对某种或某些环境问题的认知、对于该环境问题原因的看法、对于解决该环境问题的办法的看法等不同层面,以便使研究服务于政策目的。这样一来,在经验研究中,人们对于“关心”的理解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多样性。

正是由于“环境”与“关心”的概念都具有非常复杂的内涵,所以“环境关心”概念的内涵也是多层次、多角度的,由此导致环境关心测量上的极端复杂性。不过,根据研究者对于“环境”与“关心”的不同理解,邓拉普和琼斯(2002)发展出了一种类型学的方法来概括已有的环境关心测量,即把研究者对“环境”和“关心”的理解都做简单的二分:单个环境话题——多个环境话题,单层面的关心——多层面的关心,然后两两交叉,就得出了四种主要的环境关心测量类型。

一是就多个环境话题的多层面关心的测量,这种测量主要是研究针对多个环境话题的公众认知、情感、意向以及实际行为的,包括了基于心理学的态度理论的研究以及政策导向的研究;二是就多个环境话题的单层面关心的测量,这种测量主要研究公众针对多个环境话题的单层面关心(或认知,或情感,或意向,或实际行为),往往属于政策导向的研究,或者是建构研究中所需要的重要变量;三是就单个环境话题的多层面关心的测量,这种测量主要是研究针对单个环境话题(比如说核电或水污染)的公众认知、情感、意向以及实际行为的,包括了基于心理学的态度理论的研究以及政策导向的研究;四是就单个环境话题的单层面关心的测量,这种测量主要研究公众针对单个环境话题的单层面关心(或认知,或情感,或意向,或实际行为),往往属于政策导向和新闻导向的研究,也有的是为了建构研究中所需变量。

在以上四种类型的环境关心测量中,学者们很早就认为第三、四种测量由于是针对单个环境话题的测量,因此虽然具有一定的研究、政策和新闻价值,但是也具有内在的信度和效度限制(Heberlein,1981,转引自Dunlap and Jones,2002),难以发展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有效的环境关心测量工具。第一种测量虽然全面,但是又过于复杂。这类测量中最有代表性就是马洛尼和沃德所提出的“生态态度和知识量表”(Maloney and Ward,1973)。该量表在1975年又进行了修订(Maloney,et al.,1975),包括了“涉及生态问题的知识量表”、“情感倾向量表”、“口头承诺量表”、“实际承诺量表”4个亚量表,总共有45个项目。该量表后来被一些学者在研究中使用,包括使用量表的部分内容或亚量表。但是,也有学者指出该量表只注重了表面效度和内容效度,而没有深入检验建构效度(Dunlap and Jones,2002),从而不是测量环境关心的最好选择。

因此,可能的环境关心测量的有效工具就在上述第二类中。换句话说,就多个环境话题进行单层面的关心的测量,有可能发展出测量公众环境关心的有效工具。在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尝试是罗素·威格尔和琼·威格尔在1978年提出的“环境关心量表”以及邓拉普等人于同年提出的NEP量表。前者由16个项目组成,实际上是测量美国公众对于一些生态问题、污染问题的看法以及对解决这类问题的政策支持和个人贡献。联想到前文有关环境关心的定义,该量表可以说真正体现了环境关心概念的内涵。然而,由于该量表内容带有美国的地域特色,并且针对的问题和相关政策比较具体,所以难以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的价值。在20世纪80年代,确实有很多研究者使用该量表。不过,事过境迁,使用者越来越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很少有人再用该量表了(Dunlap and Jones,2002)。

然而,邓拉普等人在1978年提出的NEP量表则超越了一时一地的具体的环境问题与环境政策,其12个项目事实上是测量公众对一般意义上的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看法与评价。按照邓拉普等人的初衷,该量表是为了测量公众对正在出现的新的生态价值观的接受程度,是一种抽象层次上的测量。因此,该量表内容因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时空背景的限制,而具有了某种程度的普适性。更重要的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环境问题自身也在变化,并呈现出这样一种趋势:从最初的具有可视性的区域性公害,日益演变为全球性的不具可视性的环境危机,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越来越大的威胁。在此背景下,以在抽象层次上测量公众对人类与环境关系的看法与评价为主旨的NEP量表,越来越为更多的人所使用,也就可以理解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NEP量表是迄今为止学者们努力测量环境关心这一复杂概念的最重要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