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逻辑构造与反形而上学
卡尔纳普认为,构造系统的建立,从积极方面说,给出了一个概念的系谱,把一切科学的概念都纳入一个既是逻辑的也是认识论的次序的系统而予以重构;从消极方面说,则使许多重大的传统哲学问题得以澄清,从而划清科学和形而上学的界限。卡尔纳普在《世界的逻辑构造》一书的最后一部分中就是根据其构造理论对若干哲学问题(如本质问题、心物问题、实在问题等)进行讨论,加以澄清。我们这里不去介绍卡尔纳普对这些问题的具体论述,而只就其对构造系统的概念和形而上学的概念的区别的论述略做说明。
卡尔纳普认为,形而上学是“超科学的理论形式”。形而上学的概念,例如形而上学的实在概念,“只在传统哲学中才有,在实际科学中是没有的”。卡尔纳普说,形而上学的实在概念赋予“实在”一种“特殊的意义”,而“以对于认识着的意识的独立性为其特征”。卡尔纳普认为,这样的概念就是超乎经验的,不可能被安排在一个具有自我心理基础即建立在直接经验之上的构造系统中,也就是说不可能将这种概念的命题还原为原初经验的命题,而这种还原就是指出其构造的条件,亦即“经验确证的”条件,或者说赋以“可证实的形式”。这里,卡尔纳普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区分科学和形而上学的标准:可构造性亦即可证实性的标准。他说:“只有从基本对象出发构造出一个对象后,先前对此对象所作的论断才成为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命题。因为只有对象的构造式——把此对象的命题翻译为基本对象即原初经验关系的命题的规则——才给这些命题一种可证实的意义。证实意即根据经验进行检验。”由此可见,可构造性、可证实性不仅是区分科学和形而上学的标准,而且是区分命题之有意义和无意义的标准。形而上学的概念和命题不可能在一个构造系统中构造出来,不可能被还原或翻译为原初经验关系的命题,因而不可根据经验加以检验,所以缺乏可证实的意义,或者如卡尔纳普在也发表于1928年的《哲学上的似是而非问题》中所说,形而上学命题都是“似是而非的无意义的陈述”。
不过,这里有两点值得指出来。第一,卡尔纳普在《世界的逻辑构造》中关于命题意义标准的表述与维也纳学派最初提出的(实际来于维特根斯坦)“命题的意义是它的证实方法”的说法是有区别的,后者是讲实际的证实,前者则强调:“每个合法的科学概念在构造系统中原则上都有其确定的位置(“在原则上”,就是说,并非今天就已有其位置,但在科学知识发展的一个可以设想的更高阶段上却会有其位置)”,“一切由科学概念构成的命题原则上都可确定其真假”。这就是说,科学的有意义的命题是原则上可能而不必是实际上已然确定其真假,即具有一种原则上的可证实性。我们知道,维也纳学派的其他人,如石里克,在1932年写的《实证论和实在论》一文中着重指出命题意义的标准不是实际的证实,而是原则上或逻辑上的可证实性。
第二,关于价值的问题是经验科学的对象还是属于形而上学?卡尔纳普似乎把这个问题区别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他企图从“价值经验”的角度考察价值的问题,认为根据价值经验来构造价值,犹如根据“知觉经验”即官觉性质来构造物理的事物。例如,为了构造伦理的价值,我们要考察良心的经验、义务的经验或责任的经验等等。这实际上是一种经验的研究,对于人的行为、行为的情感和意志的动机及其效果的一种心理学的、社会学的研究。卡尔纳普后来在《哲学和逻辑句法》一书中说这种“价值哲学”或“伦理学”“属于经验科学而不属于哲学”(8)。另一方面,卡尔纳普接受了维特根斯坦关于伦理、价值、人生意义属于不可说的超验的领域的观点,认为伦理是非理性的领域,“人生之谜”是不能由科学来回答的。他说,科学在经验知识的范围内是没有限度的,“对科学来说,没有任何问题是原则上不可解决的,这个高傲的论断同下面这个谦卑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即纵然回答了所有科学的问题,人生向我们提出的问题肯定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后来在《哲学和逻辑句法》中卡尔纳普则十分明确地把伦理学的价值陈述都归于“形而上学的领域”,说它们“没有任何理论的意义”(9)。在这一点上他不同于罗素,罗素相信可以在科学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囊括自然、社会、人生的世界观,人们有可能创立于一种像关于机械的数学一样精确的“关于人的行为的数学”。卡尔纳普却把伦理、人生的问题逐出科学的疆域,科学的认识力量不是无往弗届的。在这个意义上,同罗素相比,卡尔纳普的科学主义是不彻底的。
我们的这个译本是根据《世界的逻辑构造》1966年第3版德文原著翻译的,有些地方参照了洛尔夫·乔治的英译本(THE STRUCTURE OF THE WORLD,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1969年版)。书中有大量的科学(数学、数理逻辑、物理学、心理学等等)方面的术语,译者参阅数种中外辞典译出,或有不当,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最后我要对译文出版社的赵月瑟和戴虹两位编辑同志表示衷心的谢意。本书的翻译是由赵月瑟同志组织的,我一直得到她极大的支持。戴虹同志任本书责任编辑,从德文原文对全部译稿做了非常认真细致的审阅和校对。本书能以现在的面目呈现给读者,应当归功于她们的辛勤劳动。
陈启伟
于北大外国哲学研究所
(1) “思想自传”,载《卡尔纳普哲学》,希尔普编,1968年版,第12页。
(2) 同上。
(3) “思想自传”,载《卡尔纳普哲学》,希尔普编,1968年版,第13页。
(4) 同上,第16页。
(5) 罗素:“感觉材料和物理学的关系”,载《神秘主义和逻辑》,1918年版,第150页。
(6) 罗素:“感觉材料和物理学的关系”,载《神秘主义和逻辑》,1918年版,第151—152页。
(7) “回答和系统说明”,载《卡尔纳普哲学》,希尔普编,第867页。
(8) 《哲学和逻辑句法》,伦敦,1935年版,第23页。
(9) 同上,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