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态环境史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环境史研究,从历史与现时看,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能促进相关学科理论的探讨和进步;又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能推动所涉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对现代环保还具有不可或缺的实践借鉴意义,能够回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相关的重要现实问题。
1.生态环境史研究的理论意义
首先,开展中国环境变迁史的研究,可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始终保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生态建设等,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2000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和宏伟工程。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是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我们必须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巩固生态建设的成果,努力实现祖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又强调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对此,报告中还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办法,认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同时,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要达到上述这些目标,必须加强对环境问题包括对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环境变迁史的研究。这既是新时期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也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而且还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生态建设的必要理论准备。我们认为,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人与自然的和谐较之人与社会的和谐更为重要。这是因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中国社会里不同个体、不同社群、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职业关系和谐的基础。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就不可能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谐、工农之间的城乡和谐以及沿海与内陆之间的地区和谐。
其次,通过对我国历史时期环境变迁与生态灾害的时空分布及其关系的研究,能够拓宽历史学、地理学、生态学与环境学的研究领域,扩大人们认识历史与社会变化的新视角,找到和解决相关学科研究中的新问题,有利于取得全新的学术研究成果。
研究历史,关注现实,一直是我们进行学术研究的优良传统;追求真理,努力创新,始终是我们从事学术活动的奋斗目标。在中国历史上,因先秦时期的经济开发有限,环境变迁不大。许多地区真正大规模的开发,是从秦汉以后开始的。自东吴、东晋到宋、齐、梁、陈的300余年间,长江流域的经济开发明显加快。当然,伴随而来的是这一地区生态环境变迁的速度也日趋明显。唐宋以后,随着我国人口、经济与文化重心的南移,长江流域环境变迁的速度自然也相应加快。研究历史时期的环境变迁包括其不同历史时期与不同区域范围的环境变迁状态、不同地区群体与不同民族之间的环境意识,可在更广领域和更新角度开阔人们探索中国历史、社会变化原因的学术视野与思维空间,在更高的学术层次上探索当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其环境变迁的原因,从而有利于从历史学、历史地理学、生态史学、灾害史学等跨学科的角度提出有关历史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变化原因的全新结论,使人们对我国历史时期环境变迁及其评估与环境保护的历史研究、解释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再次,开展中国环境变迁史的研究,有利于历史学、地理学等学科的交叉与比较研究,促进环境史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提高,从而有利于跨学科理论研究的深入和进步,在理论与实践上为现代经济、文化建设贡献自身应有的价值;为现代社会保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保证我国不同地区社会经济适宜、高速、有效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现实积极意义的理论学术成果。
自古以来,传统史学大多只研究人与人的社会历史;而地理学研究又主要着眼于现代地理学。因此对两宋时期的环境变迁的比较研究,可以说是历史学、地理学、环境史学等相关学术领域尚待开发或深入研究的一个交叉与综合性的新课题,它已经或正在成为历史学、地理学、生态学与环境学等学科研究的重要学术增长点。这种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对于现代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缺乏科学根据的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其积极意义可谓不言而喻。
最后,开展中国环境变迁史的研究,有利于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中深入挖掘不同类别的,包括方志、宗教典籍、乡规民约与家规族训等史籍中查找有关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环境变迁及其评估与环保的新史料,从而为环境史学等的理论研究提供良好的基础,使相关学术研究结论更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
从现有中国环境变迁史的研究成果看,现在史学界不少论著中虽然增加了环境变迁的相关内容,以所谓的生态环境为背景研究某些专题,但所描述的环境却大多是当代或是晚清的情况,与其所要论说的历史时期其实存在较大的差距。至于一些相关的环境变迁史类论文,其中有些结论未免有人云亦云之感,或停留在原有的研究结论上,或有以偏概全之嫌。其实,出现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在资料的发掘力度与认识深度方面还难尽如人意,从而制约与影响了环境史的研究。因此,我们在加强学术理论修养、全面了解学术动态与掌握科学研究理路分析的同时,理所当然地还应在环境变迁史研究的史料与考古成果等方面下更大的力气,为中国环境变迁史的研究打下更扎实的资料基础,以提高学术研究成果的应有质量。
2.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实践价值
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些地区生态环境退化或局部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其突出表现在:长江源头的生态环境退化呈加速趋势,沿江的重要湖泊、湿地日趋萎缩,甚至有的地区河水断流、湖泊干涸、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加剧了水旱灾害的危害和森林减少、土地沙化、山区石漠化;有的地区超载放牧、过度开垦和樵采,有林地、多林区的乱砍滥伐,致使林草植被遭到破坏,生态功能衰退,水土流失加剧;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尤其是沿江、沿岸、沿坡的开发不当,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海水倒灌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野生动植物物种丰富区的面积不断减少,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退化,珍贵药用野生植物数量锐减,生物资源总量下降;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岸侵蚀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将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生态环境安全。
有鉴于此,开展中国环境变迁史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更科学地认识与评价我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环境状态及其变迁的过程,更好地了解与总结我国历史上在环境认识与利用、环境破坏与保护等方面的经验教训;而且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地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还有利于深入开展有关环境方面的国情与国策教育,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能力;另外,还有利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积极搞好社会公众教育,向公众宣传中国历史上环境破坏与保护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包括其积极作用与严重危害,普及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充分调动广大民众和民间团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以利于实现我国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避免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出现环境退化或恶化的危险,为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与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有效地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
正如梅雪芹所指出:“环境史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明确的实践意义。从理论价值来看,环境史不仅已成为历史研究的重要生长点,而且还会成为一种新的史学理论,它将在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和史学方法论等方面凸显自身的特色。从实践意义来看,今天,不论在世界还是中国,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仍然是最紧迫的问题,这种现实也使得我们必须加强环境史研究。而这一研究,将通过系统总结人与自然关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做出其特殊贡献。笔者认为,环境史研究可以成为人们理解环境问题的一条路径,解构有关环境问题之下不当论调的一种方法,以及增强环境意识的一个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