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沈括颡喉 南公塞鼻
【原文】
沈内翰云:世人以竹木牙骨之属作叫子,置喉中,颡之能作人言。予谓喑者苦烦冤,无以自明,取叫子,令颡之作声,如傀儡子,粗能辨其一二,冤或可伸。
尚书李南公为河北提刑时,有班行犯罪下狱,案之不服,闭口不食者百余日。狱吏不能拷讯,甚以为患。南公曰:“吾能立使之食。”引出,问曰:“吾以一物塞汝鼻,汝能终不食乎?”其人惧,即食。盖彼善服气,以物塞鼻,则气结而不通。是以自服。(闻之士林)
【人物】
沈括:字存中,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举进士,官至翰林学士、权三司使。唐宋时称翰林学士为“内翰”,故沈括也被称为“沈内翰”。《宋史》有传。
李南公:字楚老,宋郑州(今河南郑州)人,进士及第,曾任提点河北刑狱,官至吏部尚书。《宋史》有传。
【故事】
沈括沈内翰说过:“世人用竹、木、牙、骨之类的材料做成各种叫子(即哨子),把叫子放在喉咙中,然后用嗓子吹响,能仿作说话的情态。”沈括认为不能说话的聋哑人平时遭人歧视,常受欺凌,其烦躁愤懑无法跟正常人一样用语言抒发出来,有了冤屈也难以言说,那该有多痛苦!如果拿叫子来,让哑者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以表达自己的冤屈,同时又叫他们像演傀儡戏一样做出些手舞足蹈的动作,那么听讼者大略能够分辨出一些意思,从而帮助他们讨回公道。作为审案官吏,掌握这些手段也是有必要的。尽心办案的君子应该同情聋哑人,尽力为他们创造申诉冤屈的渠道。
尚书李南公任提点河北刑狱时,有个官员犯了罪,被关押在牢狱中。有司多次对他进行审讯,可是他一直不肯服罪。不但如此,他还拒绝进食,一直闭口不吃东西,如此长达一百多天。办案官吏感到十分棘手,也不敢随意对他进行刑讯。李南公了解情况后,自信地说:“我能够立即让他吃东西。”于是,他提审那犯官,对他说:“我让人塞住你的鼻子,你还能始终不吃东西吗?”那人听后顿时脸色大变,显得非常害怕。李南公命人拿来食物,那人十分干脆地吃了起来。
原来那些善于“服气”的人,能够吸取天地精气,进而辟谷断食,但如果用东西塞住他们的鼻子,运气受到阻碍,体内气流不能畅通,他们就无法再禁食下去。那个犯官知道李南公懂得服气之术,不得不放弃绝食示威,主动认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