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欧阳左手 惟济右臂
【原文】
都官欧阳晔知端州,有桂阳监民争舟殴死,狱久不决。晔出囚,饮食之,皆还于狱,独留一人。留者色动。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然。晔曰:“吾视食者皆以右手,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右肋,此汝杀之明也。”囚乃服。(见欧文忠公所撰《欧阳煜墓志》)
钱惟济知绛州,有条桑者,盗强夺之不得,乃自斫其右臂,诬以杀人。官司莫能辨。公乃引问,面给以食,而盗以左手举匕。因语之曰:“他人行刃,则上重下轻。今上轻下重,正用左手伤右臂也。”诬者引服。(见本传)
【人物】
欧阳晔:字日华,宋真宗时进士,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历知端州、桂阳监,善决狱,官至都官员外郎。
钱惟济:字严夫,宋代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五代吴越王钱俶第六子,归宋后任绛州知州,官至保静军节度观察留后。《宋史》有传。
【故事】
欧阳晔任端州知州时,州内桂阳县有个平民在争舟斗殴中身亡。当时参与斗殴的人很多,谁是凶手?涉案者抓了不少,但案子一直没有审决。欧阳晔事先做了大量的侦查工作,他研究过验尸卷宗,根据卷宗记录的仵作验尸报告,死者系伤及右肋致死。这一天,他把所有涉案的嫌疑者都从牢狱里放了出来,让他们在囚室外吃饭。吃完饭后,他把其他人送回了囚室,只留下了一个人。发现自己被单独留下后,那个人的脸色一下子变白了。欧阳晔说:“杀人的就是你!”
那人猜不透欧阳晔怎么知道他就是杀人者。欧阳晔说:“吃饭时其他人都用右手,唯独你用左手。本官早就查过验尸报告,知道死者伤处在右肋,这是左撇子杀人的重要特征。因为一般人右手持刀,被害者的伤处应该在身体的左边。而你就是嫌犯中唯一的左撇子。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可以狡辩的呢?”那人被欧阳晔一番话说得哑口无言,只好乖乖地认了罪。
钱惟济任绛州知州时,有个农民在自家田地里采摘桑叶,一个歹人来抢夺他的桑叶,农民按住桑叶筐不肯放手。不料那歹人竟然拔刀砍伤自己的右臂,企图用自残的手段来反诬那农民杀人。当地官吏分辨不出谁说的是真话,只能徒唤奈何。
知州钱惟济在深入了解案情后,亲自传讯当事人,询问案发过程,并拿出食物让伤臂者吃。只见那人用左手拿匙用筷,动作十分熟练。呵,真是个左撇子!原来钱惟济曾检查受伤者的伤处,发现刀口呈下重上轻的特征,怀疑是伤者自己用刀砍伤了自己。只是伤处在右臂,必须由左手发力。而之所以给疑犯进用食物,目的就是让他当场动手拿匙用筷,以此验证他是不是惯用左手的左撇子。于是钱惟济对那人说:“如果你的创口是被别人用刀砍出来的,刀口就会上重下轻。现在刀口却是上轻下重,正好说明是你自己用左手砍伤自己的右臂。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自残诬人者顿时哑口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