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任务之一,对其战略意义和主攻方向进行了言简意赅的论述。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是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工作重心。下面我们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对若干改革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进行进一步解读。
一 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揭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客观联系,是邓小平理论的一大贡献。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1992年南方谈话时邓小平同志则进一步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的“两个不等于”论断。最终在党的十四大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正式确立。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迅速起飞,1979—2015年的年均经济增速达9.6%,创造了人类社会经济长时期快速增长的新奇迹。实践证明,根据我国国情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正确的、有效的。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将中国改革与发展实践中的这一基本经验进行了初步总结,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到了世纪之交,各种经济成分都在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框架内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国有大型企业逐步向各种有战略意义的制高点集中,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目标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国有企业大面积推行,大量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了改制,大批乡镇企业实施了民营化,沿海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显著加快。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行带来了企业产权的明晰、激励机制的完善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据此可以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市场经济”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质。因此,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因如此,2013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提炼和总结我国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经济学说。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来说同样也不例外。若要进一步具体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比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哪些独特性,则完全可以从中国的成功实践中来总结。独特的政府与市场关系、不受资本干扰的政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等,均是在制度层面上可以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因素,然而相较而言,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则更是保证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重中之重。
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国家中是普遍存在的,OECD甚至还针对其成员国的国有企业编制过公司治理方面的指引,然而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远比其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要重要得多。从经济角度来看,中国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企业基本上处于经济体系的上层,其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一,从企业层面上讲,国有企业是探索生产资料与生产者的直接结合以及按劳分配的主体,为今后彻底消除异化、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微观的制度基础;第二,从行业层面上讲,国有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投机性、短期性、滞后性等弱点,从而保障相关行业及上下游产业的健康发展;第三,从国家层面上讲,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是防止私人资本凌驾于国家之上,保障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得以建立和顺利运行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国家战略的最有力的贯彻者,使得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得以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有清晰阐述: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根据上述精神,未来公有制经济依然需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而国有企业改革则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第一,从企业层面上讲,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使得其必然不能照搬私有企业的治理机制,因此需进一步探索适合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得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与社会主义性质得以有机结合,从而调动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第二,从行业层面上讲,处于经济体系的上层并不意味着国有企业理应获得行政垄断的地位,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一方面国有企业应依靠其市场竞争优势来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则可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影响力。第三,从国家层面上讲,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因此一方面应谨防内部人控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则应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
总之,应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二者优越性的有机结合。
二 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首要任务,强调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2016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则进一步指明,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中共中央的系列论述抓住了要害,点出了产权制度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阐明了产权制度在基本经济制度当中的重要地位。从理论上进一步地看,产权制度决定了各类市场参与者的激励。一个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可以创造出具有包容性的市场制度,进而允许、鼓励和保护大多数人公平地参与经济活动,人们可以充分利用个人禀赋进行自由选择,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创业才能,以“创造性破坏”为特征的经济发展进程开始启动,从而促进技术进步、生产率提高、经济繁荣和共同富裕。
虽然我国四十年来的产权制度改革成就斐然,但改革还远未结束,产权界定与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不容低估。一是在国有产权保护方面,国有产权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够清晰,存在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二是在私有产权保护方面,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
打破这一困局的根本出路在于实行法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体现法治理念”。
具体而言,不同领域的产权界定与保护工作又有各自的鲜明特点。
第一,公有产权的界定与保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公有产权的保护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性工程。
在农地制度方面,农户未必都愿意或都擅长从事现在的农业经营,产权还需要继续细分,才能进一步提高农地的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因此在农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承包权后,还要分离出经营权,即推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治。在农村宅基地方面,也要实行产权细分,使之具有抵押、转让的处分和收益权,并促进农村土地要素市场的发育,鼓励自愿交易,从而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升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当前的一个工作重点是合理界定农地转非农用地过程当中土地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和流转权。与此同时,要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直接参与土地开发,或参与联营、联建、入股等多种形式来开发存量的建设用地,农民更多地来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注意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
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使国有企业成为规范化的公司,再通过混合所有制与民营经济融合以提升效率,并消除所有制的身份歧视。如此当可收到多重效果:既通过效率改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又通过“管资本”体现国家的战略意图,突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还通过公平竞争和相互融合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正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此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其共有产权的特性,为了减少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应采取尽可能细分产权并尽可能清晰地界定产权内部不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第二,非公有产权的界定与保护。最根本的还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姓公姓私”的思想桎梏,破除所有制身份歧视,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平等保护。
最为迫切的是要把中央关于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的精神尽快落地,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有错必究、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以历史和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稳定非公有制企业的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和财产财富安全感,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
同时要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说,就是要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力量保护知识产权已势在必行。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合理降低入罪门槛,逐步确立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机制,以对潜在的侵权行为造成威慑与遏制,完善侵权后的强制补救措施,包括侵权强制令、损害赔偿、销毁货物等制度;二是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相关执法部门应着力建立更加透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细化规则,严格防范执法的随意性和选择性;三要尽可能减少政府出于推动技术创新的好意而对专利等进行简单化的干预或将其与特定的产业政策或人才政策挂钩,应逐步完善对其的市场化激励,使得市场力量成为专利数量及质量提升的主要推动力。四要研究体制内科技人员的人力资本产权界定和保护问题,从有利于创新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制定出适宜的相关法律制度,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要素市场化配置,实际上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另一种说法,因为资源配置就是要素配置,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本配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前提是产权界定清晰、保护有力、流转顺畅。
三 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宏观调控方面强调了两个要点:一是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二是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经过数十年探索,中国的宏观调控已独具特色。一方面,始终高度重视经济结构问题,将总量指标与结构性指标都纳入宏观调控的目标体系之中。着眼于解决各种具有结构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重大经济问题,将熨平周期性波动与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制改革、改善民生等政策目标紧密结合在一起,这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要丰富得多;另一方面,市场化调控工具与行政性调控工具并用,形成了计划、财政和金融三位一体的宏观调控体系,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至关重要。在中国,发改委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发改委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现了市场化调控与行政性调控的结合,形成中国宏观调控的独特之处。发改委、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等调控当局实施的产业政策、资本管制、金融监管乃至砍投资、砍项目等在发达经济体中甚少使用的非主流调控工具,在中国却是效果特别明显的重要调控手段。
我们要坚持这些基本经验,始终重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在此基础上把改革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起来,把短期调控政策与长期发展政策结合起来,把稳增长与调结构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均衡发展。
在促进消费方面,提高消费率不能单纯依靠总需求管理政策,而应该顺应经济发展的变化趋势,长短结合、供求并重。在当前中国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能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特别要重视通过创新供给激活消费需求,即通过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从而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活力,推出能更好地激发消费者欲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引导消费者提高边际消费倾向,稳步提高消费率。
特别要注意,增加居民收入只解决居民是否“能消费”的问题,并不能直接提高消费率;在给定收入增长的前提之后,设法提高消费倾向才是提高居民消费率的关键所在。在通过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制度改革解决制度不完备、不确定性较大等导致居民不敢消费的问题之后,以体制机制变革促使消费者“愿消费”将是今后提高消费倾向的主要努力方向。
在优化投资方面,要明确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中的关键作用。我们不能局限于需求角度来看待投资,因为投资在中期内会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影响供给面。未来的投资方向主要集中在能够在中期内提升供给效率、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领域。具体看来,至少有两个方向值得关注:
第一,与扩大服务消费相关的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领域的基础设施投资。这些领域的投资既可以降低居民的远期支出预期,减少预防性储蓄,提高居民的消费倾向,又能够有利于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从长期增长角度看,在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投资还可以增加人力资本存量、提高人力资本质量,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第二,扩大与企业创新和产业竞争力提升有关的投资。在短期内,投资是扩大内需、稳定经济的主导力量;但在中长期内,投资则会形成生产能力,影响供给面。因此,未来的投资如能投向提升企业技术水平、提高供给效率的领域,将有利于增强中国企业的竞争能力。
中国是当今世界上少有的高储蓄率国家,因此并不缺少投资资金来源。在投资领域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是缺少长期资本动员和筹集机制以及缺乏解决“期限错配”的有效机制。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所以,这种金融结构也造成了我国债务依存度高悬的弊端。改革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其一,采取切实措施“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其二,放开国家对信用的管制,创造有利于资本形成的机制,特别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各类投资领域;其三,鼓励各种将债务性资金转变为股权性资金的金融创新;其四,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等长期信用机构的作用,同时,下决心尝试逐步让商业银行拥有投资权利,从根本上消除债务融资比重过高的基础。
四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换言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当前的重点是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要通过改革,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使中央与地方各安其位、各负其责、上下协同,促进政府治理整体效能的最大化。按照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要求,在坚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的基础之上,构建较为稳定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二是推进预算公开,规范财政支出。预算制度改革要在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改善预算透明度、预算编制技术的创新和加强人大监督上下功夫。
三是推进税制改革,完善政府收入体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政府收入体系的构建要适应政府主要从企业取得收入向从个人和家庭取得收入转变的现实趋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要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完善以机构为主、公开转让的中小企业股权市场;健全做市商、定向发行、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企业通过公募和私募的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建立健全不同层次市场间的差别制度安排和统一的登记结算平台。
二是要健全双支柱调控框架。特别是要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将更多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纳入管理,实施逆周期调节;将跨境资本流动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使得跨境资本流动趋于稳定;形成以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三是要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利率的机制,使得利率的水平、其风险结构和期限结构由资金供求双方在市场上通过反复交易的竞争来决定;大力发展外汇市场,增加外汇市场的参与者,有序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空间,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加强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增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权威性有效性,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坚持中央统一规则,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