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选择做这项研究,缘于自身成长中对于性别的困惑。我这一代人属于“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幸福一代,出生时新中国已成立近30年,在已然实现了“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性别平等”已从意识形态领域进入权力范畴,成为社会行为准则。身为女性,我们从小到大几乎未受过任何性别教育:既没有受过封建传统文化中《女诫》《女儿经》《闺范》、“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教化,也没有接受过西方女权主义思想的熏陶。正如学者李小江所言:“1949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专门的女性教育在中国中断了三十多年。我们这一代整个的童年、少年、青春时期,是在意识形态‘无性征’暨意识的‘非性化’的时代中度过的。”
我们自小便被灌输“男女平等”“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这些关于性别平等的观念。我们从未去思考“什么是女人”“女人和男人有什么不同”,也没有去思考女人的话语,因为思考女人的话语已经穷尽在“男女平等”这一意识符号中。既然中国已经实现了“男女平等”,那么,就不存在“解放妇女”的问题了,妇女的“解放”不仅已经完成,而且已成为一个社会的承诺。在这样一种历史文化语境中,我们失去了思考性别的能力,从未对自己的性别进行过反省,也从未认同过自己的性别身份。的确,与经过两百多年女权运动的西方女性相比,我们有着天然的优越感,我们有着与生俱来的受教育、选举和就业等权利,我们不需要经过斗争去争取。理所当然地,我们认为自己与男性一样,我们能顶“半边天”。我们一生中从升学到就业所经历的各种考试、考核和男性是同一个标准,甚至门槛更高。内心中,我们也没把自己看作弱于男性的一种性别,因为没有人告诉过我们男女除了生理差异,还有什么不同。
然而,目睹了上一辈“已解放”了的女性们的艰辛,结合我们自身的生命体验,我们真实的生命感觉告诉我们:不,不一样,女性与男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性别群体。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亦即我们的性别社会化过程中,有种无形的力量在抑制着、牵绊着、规约着我们,我们要学会收敛,学会忍耐种种不公平。父母师长也不断地教诲我们:要像个女孩样。在我们步入成年时,中国完成了现代化转型,社会上突然多出了性别色彩,出现许多“性别问题”,如“妇女回家”“女工下岗”“女大学生就业难”“秦香莲问题”,以及“拐卖妇女”“卖淫嫖娼”“大众媒介中的性别歧视”等。当我们女性毕业就业时,能力素质比男性好,门槛却比男性高。结婚生子之后,繁琐的家务和孩子的养育,以及学业事业的压力落在我们肩上,沉重的“双重负担”让我们不堪重负,疲惫至极。如果我们受教育低,则不可避免率先遭遇“失业”“下岗”,不得不依赖男性依赖国家,从而失去“自我”;如果我们读到博士,又被看作另类,被讥讽为地球上的“第三种人”,无奈变成大龄“剩女”;如果我们一心扑在工作上事业有成,又可能遭遇家庭危机,被视作缺少女人味的“女强人”;如果精力多放一些在家庭,又被领导认为女同志心思不在工作上不可委以重任;努力工作,升职却因“玻璃天花板效应”受阻;因能力突出受到提拔,又可能被人误为与男领导关系不正常。
然而,与我们年龄相当、受教育程度相同的男性们大多没有我们这些尴尬和羁绊,没有事业与家庭的冲突,学业、事业、家庭发展相对好得多。笔者觉得,对现代职业女性最形象生动的描述是:背着孩子、丈夫和炒菜锅在职场与赤手空拳、一身轻松的男性们赛跑。凡此种种,令我感到困惑:这一切是为什么?在中国,真的实现了“性别平等”吗?真的“男女都一样”吗?当我们上一辈的“铁姑娘”式女劳动模范形象尚在记忆中留存,现代大众传媒中女性被“性化、物化、商品化”的现象却层出不穷。已实现了“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发展,在“男女平等”依然被肯定为“基本国策”的当代中国,为何会出现种种矛盾的现象?我们在成长的岁月里,没有“女性”榜样,在主流意识形态询唤下只能学做男人。走出校门进入社会,社会话语的转变使我们无法继续做男人了,我们又重新陷落在家庭中,身不由己地重复历史上女人共同的命运,似乎永远摆脱不了女人“第二性”低人一等的宿命。
李小江总结了“男女平等”追求中女性发展的痛苦经验:“三十多年我们走过的道路,已经切身体验到‘平等原则’在有性差的男女之间造成的非公平效益。……它的结果不是解放妇女,而是造成一代(甚至几代)女性的深层身心创伤。”应该说,民族国家话语在倡导和实践男女平等的同时,成功遮蔽了女性的社会性别,似乎女性与男性的差异仅存于生理性别的层面上。“男女都一样”的性别话语在颠覆性别歧视的社会体制与文化传统的同时,完成了对女性作为一个平等而独立的性别群体的否认。当女性不再缄默于男权文化的女性规范时,男性规范成了绝对的规范。我们所做的一切实质上都是在以男性为衡量标准,向男性看齐。无意中,我们失去了女性自我意识,失去了女性主体意识,更失去了女性群体意识,贬低了自身的性别价值而不自知。当然,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因为中国女性的解放、与男性的平等地位,是由男性给予的,女性从未有过自主选择的权利。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忽略了性别差异的“男女平等”的表象之下,中国的“性别”问题被遮蔽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后性别问题(尤其女性问题)的凸显让国人措手不及。因此,有必要对“性别”这一问题进行清理、反思和剖析,以揭示现实社会文化中“性别平等”的客观状况。
性别不平等是现实的客观存在,男女不平等并不简单是“传统”和“封建残余”在作祟,而是一种社会制度和观念体系在起作用,需要深层的文化反省和社会性别意识的自觉。传统的“女性”是由男性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后的“女性”则是由主流意识形态(即国家意识形态)所规定的,而国家主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向公众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因此,媒介所塑造的女性形象,是国家意识形态所期望的理想女性角色的形象,国家通过各种政治力量动员和推动女性朝这个理想形象去努力。另一方面,媒介也是折射现实社会的晴雨表,当社会变革发生、价值观念多元化后,媒介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就是各种思想互渗、观念碰撞、文化冲突、价值并行的结果,是各种力量博弈后所形成的。媒介塑造着受众对于性别的理解,受众则使用媒介形象来构建其性别身份和社会关系。
本书是对媒介中的女性形象变迁进行历时性的社会史研究,考察国家意识形态关于社会性别话语的变化,以期反映在一定历史阶段中国社会文化中的性别平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