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学是研究什么的?
像其他各门研究人类社会现象的学科一样,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具体内容也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主要由经典大师们所形塑的社会学自身研究传统,二是社会本身的发展变迁。
当“社会学”一词的发明者孔德在19世纪中叶为这门研究社会的专门科学——他心目中所有科学的皇后——规划知识体系时,他将其划分为两个部门:一是从静态的角度对社会有机体进行解剖式分析,找出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二是从动态的角度研究社会发展与变迁的进程,找出其动力和机制。他将前者称为社会静力学,将后者称为社会动力学。回头看社会学这门学科自孔德以来的发展,可以发现,尽管不同的社会学者们研究的具体问题千变万化,但总体上都没有跳出孔德对于社会学研究内容的这一规划。而如果进一步从上面所说的社会学是对现代性问题的知识反应的角度来看,那么,社会静力学就表现为对现代社会结构形态及其维系方式的研究,换言之,也就是对于“现代社会是如何可能的”的研究,当然,要解释、理解现代社会是如何可能的,就势必将进入传统社会是如何可能的,进而一般社会是如何可能的探讨。而社会动力学则表现为对于现代社会是如何诞生、变迁的研究,包括现代社会如何从传统社会中脱胎,现代社会本身又如何发展变迁(从工业社会到后工业社会,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后资本主义社会,从“第一现代社会”到“第二现代社会”即风险社会,等等)。当然,随着社会本身的变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学对社会结构状态的研究和对历史变迁进程的研究的侧重是不一样的,两者并不是平衡发展的。大体上说来,19世纪的学者们更多地关注于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特别是近代西方工业社会或者说资本主义制度的发生发展的研究。无论是孔德、斯宾塞、托克维尔、滕尼斯,还是马克思、韦伯,这些社会学的主要奠基者们基本上是从历史的视野或者说发展进程的角度来提出他们各自的问题和命题的。社会发展变迁进程的性质和动力是他们共同关注的核心课题,虽然他们对于社会历史进程的具体切入点各有不同。即使是通常被看作是社会学中功能分析和实证调查研究方法的始祖的涂尔干,也表达了对社会发展进程问题的关切,虽然他表达的方式与马克思、韦伯等人有所不同。但是,进入20世纪,特别是当社会学研究的学术中心从欧洲转移到美国以后,19世纪学者们的上述学术兴趣却发生了明显的转移。20世纪专业社会学家当中的主流团体,其关注的焦点已从历史的架构中转移,转向了现代社会的系统性研究,对于动态的社会历史进程的研究探索已为静态的社会状态分析所取代。恰如埃利亚斯所指出的:“如果说前一阶段(指19世纪——引者)的社会学持的是赫拉克利特的基本观点,即一切都是流动的……那么后一阶段的社会学所持的则是埃利亚学派的观点。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埃利亚把箭的飞行视为由一系列的静止状态所组成的。”在20世纪的数十年间占据着西方社会学霸主地位的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便是上述以状态研究取代过程研究的代表。帕森斯理论观点的一个根本特点,就是试图把他所观察到的各种社会类型解析为基本的组成部分,社会就像某个玩牌者手里的一些纸牌,每一个社会都是各种纸牌混合的结果,然而,不管怎么混合,纸牌总是这一些。于是,社会便被视为一种“社会体系”,“社会制度”又被视为一种“处于静止状态的体系”。按照这种主流的、静止的体系理论,社会变化、社会进程和社会发展,包括国家的发展和文明的进程,都只是一种“附属的东西”。对于理解“社会体系”及其“结构”和“功能”来说,并不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解释。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经常挂在嘴边的那些概念,如“结构”、“功能”,本身就已经被打上了把过程简化为状态的这种思维方式的烙印。而帕森斯只是一个代表。事实上,除了结构功能主义,进入20世纪以后,特别是社会学知识生产的中心由欧洲转移到美国以后所发展起来的许多理论都具有上述这种非历史性的特征。有人指出,20世纪在美国发展出来的社会学理论方向,如符号互动论、交换理论以及结构功能论等,都“自觉”其本身是从“社会事实的历史方向”抽离出来的理论,是非历史性的或者用茨托姆卡的话来说就是“没有历史的社会学”。
为什么19世纪社会学热衷于社会进程的研究,而在20世纪却转向了非历史的状态研究?埃利亚斯指出:“如果说,关于社会应该成为的和人们希望它成为的模式在某些意识形态上的观念导致了19世纪的社会学家把主要兴趣放在社会的形成和发展的研究方面,那么另外一些意识形态上的观念则导致了20世纪社会学领域里主流理论家特别强调社会存在和社会的客观状态,导致了他们不重视社会形态的形成以及对长期的社会进程和对由这两方面的研究所带来的新的解释不感兴趣。”在19世纪,一些工业国家中的社会学家表达了正在上升的工业阶层的社会信念、理想以及希望,这部分声音逐渐地压倒了另一部分旨在巩固封建王朝和贵族权力、旨在维护和保存现有社会制度的声音。前者因为正处于不断上升的阶段,所以对美好的未来充满了希望。他们的理想是未来而不是现在,因此他们对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特别感兴趣。这一时期的社会学家和正在上升的工业阶层联合在一起力图说明人类确实是朝着他们所向往、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到了20世纪,工业国中的工业阶层最终替代了王朝时代的贵族和军事实权派而成为国家的统治集团;与此相应,已成为国家统治集团的工业阶层除了阶层意识之外,民族意识也越来越强烈,无论在感情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他们都把组织成国家的民族的现状视为最高价值。历史的变化只涉及表面的东西,人民和民族是不变的。“民族思想”把人们的目光从变化的东西引向了现存的不变的东西。在老牌工业国家中,进步的理想为保持和捍卫现状的理想所替代。“在社会学的理论中,原来地位显赫阶层的理想曾为逐步强盛之工业社会理想所压倒,而现在,后一种理论又为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中已经上升并稳定了的阶层的理想所代替。”
如果说,进入20世纪后社会学之转向社会状态的研究主要是因为进步的理想为保持和捍卫现状的理想所替代,那么,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中产生的一系列社会运动则击破了人们自觉不自觉地视社会现状为平衡协调、和谐静止的理想化状态的幻觉。与此相应,在社会学研究中,一方面是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在西方尤其是美国社会学中的霸主地位的走向终结和其他理论流派如批判理论、冲突理论等的兴起,另一方面则是社会学研究中的历史进程的视野在人们对上述静态的状态分析模式的反思和批判中越来越又重新受到学者们的重视。人们越来越清晰自觉地认识到:无论是对于理解社会关系、社会结构而言,还是对于理解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模式而言,“历史”均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维度。“一个充分的、完整的社会学应当清楚地包括各种结构的历史,而种种结构的历史是在特定时刻的整个历史性过程的产物。……写一部结构的历史是必要的,这种结构的历史将会在每一个结构状态中发现:以前的斗争的产物会改变或保存结构;同时,通过构成结构的矛盾、紧张与权力关系,还能发现随之而来的变革的起源。”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的划分,或者说,社会结构状态的研究和历史变迁进程的研究的划分,只是理解领会“社会学是研究什么的”这一问题的一个视角,另一个重要的理解视角则是结构研究和行动研究的对峙。在给社会学这门学科以最深刻影响的诸位大师中,涂尔干可以说是结构研究的首要倡导者,而韦伯则代表了行动研究的方向。涂尔干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所谓社会事实,是一切“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行为方式”,也即,是一种外在于个体并给个体以强制性约束的、普遍的结构性力量。而韦伯则将社会学界定为一门“致力于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并因而对原因和结果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而所谓“社会行动”,是指行动者赋予其以主观意义,并且这种主观意义关涉和指向他人之行为的行为。与涂尔干强调社会事实之外在于个体的结构约束性质不同,韦伯突出的是行动者赋予行动的主观意义,社会学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对这种意义达成解释性的理解,以期实现对社会行动之因果关系的有效说明。也有人介于两者之间,企图平衡协调两者,如齐美尔。齐美尔认为,社会学无疑要研究社会,而“社会存在于若干个人有着相互影响的地方。这种相互影响总是产生于某些特定的本能欲望,或者为了某些特定的目的”。这些欲望、目的促使人们走到一起,彼此互动,建立联系,结成“社会”,齐美尔将此过程称为“社会化”,社会学要研究的,就是欲望、目的等等“把个人的孤立的并存塑造为相互参与和相互支持的某些特定的形式”,也即“社会化”的形式。这些“形式”一头连着个体的行动,一头连着社会形态。再如当代的吉登斯,他一方面指出社会学重点研究的是近两三个世纪工业转型所形成的社会制度,另一方面则以“结构二重性”的概念指出,社会结构与社会行动的关系,乃是前者既是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动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因而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动,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动的生产与再生产。这显然也是在努力贯通结构和行动的关系(参见本书后面“如何理解行动与结构的关系?”)。
在具体实际的社会学研究中,与社会结构状态的研究和历史变迁进程的研究在不同时期的侧重上有所不同一样,结构研究和行动研究也随着社会本身的变迁发展而波动起伏。大体上,从社会学诞生一直到20世纪中叶,整体社会结构形态的研究基本上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行动研究则处于配角的地位。“欧洲的古典社会学,以及20世纪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学,只研究各种混合的主体:社会的与政治的,社会与政治组织。各社会学体系经常扮演整合国家意识形态的角色。……作为古典社会学最后一个宏大理论建构的帕森斯社会学,也只不过是美国权势和霸权处于巅峰的镜像。古典社会学的这种本质所造成的主要后果是:社会行动观念毫无立足之地。一个人愈是探究社会,就愈忽视各种社会行动者;因而后者只能被视为依其在社会系统中所处的位置而应具有某种属性的人。”换言之,社会行动的分析被简化为对行动者在系统中位置的探讨。这背后实际上包含着一种不言而喻的信念,那就是“行动”受制于“结构”或“系统”,认识、揭示了结构,即可在很大程度上把握、理解“行动”,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决定论观念。而这种观念之流行,则与还尚未实现经济社会之充分富足的现代早期社会状况有关,在那种社会状态下,人们的意识、行为确实如马克思等所揭示的那样,受制于他们的社会存在,更具体地说,受制于他们在社会结构(系统)中所处的地位。但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一方面在客观条件方面,随着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可自由支配性收入”的增长推动了“随意型社会行为”的扩张,“标准生命史”开始让位于“选项生命史”,人们的行动越来越自由,越来越摆脱社会结构的制约;另一方面,在社会意识方面,随着现代社会的各种弊端的日益显露,现代社会系统之压迫性的日益被感知,希望变革,希望以行动抗衡系统的呼声不断高涨。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行动开始逐步成为社会学研究的焦点,开始出现“行动者的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