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是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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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语文?

近来媒体上时有关于语文教学的议论。教育杂志、日报甚至晚报上也时不时出现谈论语文教学的文章。这些文章多是对语文教学的非议:指责语文教学的效率低,认为语文课上与不上差不多;也有人给语文教学气愤地说了绝话,说语文教学“误尽苍生”,说“语文课没有出路,出路就是不上语文课”;还有语文教师甚至提出“回归”的主张,要回到文言文教学的年代去。对语文教学的这些批评指责并非没有道理,但读完这些文章我常感到这些文章的作者对“语文”的认识并不是一致的,甚至是很不一致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对语文教学的非议时甚至有点愤愤,一些人对语文教学说三道四、横加指责,他们虽都学过语文,但对于什么是语文,他们并不明白。不知道语文是什么,却凭自己的臆想在那里大发议论。特别是那些发了几篇作品,甚或出了本小书的文学青年,他们认为自己的语文水平已经很高,是最有发言权的,殊不知自己对语文是什么并不清楚。

讨论语文教学,也得首先认识语文学科的性质,搞清楚什么是语文。否则,再讨论也是说不到一块儿去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语文?我们在讨论一个名词的概念时,必须了解并尊重这个新的名词的首提者赋予这一名词的概念的含义,要听取并尊重首提者对这一名词概念的解释。“语文”一词最初是叶圣陶先生等人在1949年提出来的。此前小学叫“国语”,中学叫“国文”。对于为什么叫“语文”,首先得听听叶圣陶先生的解释。1962年,他在《认真学习语文》一文里这样说:


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这个名称是从一九四九年下半年用起来的。解放以前,这个学科的名称,小学叫“国语”,中学叫“国文”,解放以后才统称“语文”。


之后他在答复语文教师的询问时也多次说过类似的话。1964年,他在《答滕万林》一信中说:


“语文”一名,始用于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叫“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为近,唯“文”之含义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


在这些信里,叶圣陶先生对语文教学界对“语文”一词的不同理解一一做了订正。至此,“语文”这一名词的概念应该说是很清楚了。

“语文”是什么?“语文”是“语言”。语文学科的性质应该是清楚的。但叶圣陶先生的这一重要观点,他对“语文”概念的界定,对语文学科性质的多次阐述,没有受到语文教学界应有的重视。

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即《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关于语文学科的性质是这样表述的:“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对于语文到底是什么,这个表述显得含混不清。如果说语文是“交际工具”,交际工具的含义就广了,送礼、吃饭也可以说是交际工具。《标准》说语文是交际工具,正确地说应该是交流思想的工具,是“思维的工具”。如说是“思维的工具”,实际上就是指语言了。但《标准》说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对“语文”性质的界定含混不清,也影响到了后面一系列的论述。如语文教学的目的任务,“文”与“道”的关系,都曾有人提出过质疑。这些问题都出在一个总根子上,即对语文学科性质的认识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