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西部开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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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国资委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引导中央企业投资西部

2015年,国资委安排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用于中央企业西部地区相关事项的资金为98.2亿元,占当年预算总规模的16%,主要涉及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国家重点工程,以及自主品牌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

2015年,为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在西部的投资,国资委组织有关中央企业与广西、四川、重庆、陕西、贵州等5个省份和有关企业进行了战略合作与项目投资签约活动。签约项目约120项,签约金额约4400亿元。

(二)继续推进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工作

2015年,在继续积极推进驻重庆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资委在四川省和贵州省继续扩大试点,目前,已与四川、贵州省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了驻四川、贵州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启动工作会议,签订了分离移交工作协议,此项工作将惠及43家中央企业的53万户西部地区职工群众。

(三)扎实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印发了《若干中央企业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组〔2015〕68号),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对112家中央企业开展了亏损企业基本情况摸底工作,确定了对多家驻西部地区中央企业的重点督导。深入鞍钢集团攀枝花钢铁公司、武铜集团昆明钢铁公司、中铝公司贵州铝业、遵义铝业公司等西部地区企业调研,对重点督导和重点关注企业认真研究,逐户分析,指导企业扭亏减亏。特别是就中铝公司扭亏脱困问题多次与贵州省政府、中铝公司、华电集团、南方电网、哈电集团负责人召开访调沟通会议,解决中铝贵州铅业和遵义铝业公司困难问题。

(四)努力推进中央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5年,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摸清了中央企业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情况。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尤其是与财政部的相关部门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多轮次协商,初步确定了对中央企业棚户区改造的补助标准,在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基础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资源枯竭城市、三线地区、独立工矿区等困难中央企业棚户区改造的配套设施建设再予以一定的补助。

(五)援疆、援藏、援青工作

扎实推进中央企业援疆工作。一是着力协调推进新疆利民通信工程建设。2015年1月5日,主持召开新疆利民通信工程专题总结协调推进会,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3家通信企业和国家电网、铁塔公司等有关方面参加,并邀请中央新疆办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对2015年的工程建设进行了部署。为了检查推进新疆利民通信工程,国资委有关人员两次赴疆开展利民通信工程专题调研,深入建设一线调研检查工程的进展情况,召开专题座谈会协调推动工程进展。二是开展有关政策研究工作。先后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教师反映新疆国企不愿聘用‘内职班’维吾尔族毕业生”、“新疆发展清真食品产业”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有关工作开展。目前,正就“推动中央企业更大力度支援南疆地区经济发展,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师团产业发展”研究有关政策,制订工作计划。

努力推进中央企业援藏、援青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委领导看望慰问中央企业援藏干部活动。2015年9月7日,国资委有关领导在参加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中央代表团活动期间,在拉萨看望慰问委机关和中央企业共38名援藏干部,与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委机关和中央企业援藏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二是持续推进中央企业对口援藏、对口援青工作。继续推进16家中央企业对口支援西藏工作。2015年4月起,有5家对口援藏中央企业的对口援藏县从1个各增加到2个。16家对口援藏中央企业累计投入对口授藏资金2.98亿元。继续推进16家中央企业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工作,2015年,16家对口援青中央企业累计投入对口援青资金6905万元。

二、2016年工作设想

(一)继续结合中央企业发展需要

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参与到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实施工作中,积极与当地政府和企业进行沟通合作,落实已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和合作项目,使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落到实处。

(二)继续推进驻重庆、四川、贵州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在《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后,在全国范围推广时重点关注其他西部省份。继续做好涉及多家西部地区企业的中央企业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将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政策,继续关注中央企业的西部地区相关事项。

(三)继续推进中央企业援疆工作

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企业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以产业援疆为重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组织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大对南疆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师团产业支援力度。接续推进新疆利民通信工程建设专项工作,协调推动工程建设,研究解决申请财政资金问题。协调推进中央企业就业援疆工作,特别是帮助解决新疆籍群众、少数民族群众就业问题。继续做好在疆中央企业反恐维稳的民族工作。

(四)切实做好中央企业援藏、援青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继续推进就业援藏、人才援藏、产业援藏等各方面工作。组织指导承担对口援藏和对口援青任务的有关中央企业切实落实对口支援各项规划,持续开展援藏、援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