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14年社会景气与社会信心状况及变动趋势
在调查数据(分别是2012、2013和2014年的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样本量分别为8070、7114、7171)和对观测量表进行检验的基础上,课题组构建了用以分析社会发展状况的两项指针——社会景气指数和社会信心指数。[4]以2012年为基准,社会景气指数与社会信心指数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态势,2014年社会景气指数为100.84,对总体性事项的信心指数为100.78,对个体性事项的信心指数为100.83(见图2—2)。这一方面意味着,民众对社会发展现状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社会在总体上稳步前进;另一方面也显现出,民众对未来的发展趋势信心充足、预期良好。虽然统计分值的变化呈现微弱增势,但却蕴含着重要的社会意义。第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领导集体的带领下,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全面深化改革,扎实稳健地推进中国发展,民众的主观感受亦反映出近年来社会发展所不断取得的成就。第二,在经济结构性减速的“新常态”下,其积极的意义在于促进就业更加充分、收入不断均衡、社保日趋完善、增长更为平稳、物价保持稳定等方面,[5]社会景气指数的稳步上升亦显现出经济社会结构良性协同变化的新迹象。第三,从社会景气指数与社会信心指数的关系来看,人们对未来的良好预期和充足信心是建立在当下社会发展状况之上的,一个景气的社会是一个发展状况良
好的社会,也是人们对未来有着良好预期的社会(见图2—3)。
图2—2 社会景气与社会信心指数(2012—2014)
图2—3 社会景气与社会信心之间的相关关系
在对社会景气和社会信心状况变动趋势的描述基础上,下文将对其构成因素——满意度、对政府信任度、相对剥夺感、社会信心及其属性特征进行分析,以进一步查看哪些因素更多地影响民众对社会景气状况的感受和未来预期,进而为下一步的决策制定和制度安排提供事实基础。
(一)对满意度状况的分析
满意度不仅是人们心理上的一种主观感受,群体乃至社会整体层面的满意度水平亦能反映出一个社会在特定发展阶段的景气状况;人们的满意度不仅是个人期望是否得以满足的体现,同样受到社会发展情势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民众对个体事项和社会总体事项的满意度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与稳定程度的有力指针。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一个矛盾凸显和冲突频发的社会必定是人们满意度处于很低水平的社会;反之,一个发展态势良好、总体景气的社会也必定是大多数人满意度较高的社会。[6]
图2—4是满意度指数的变动趋势,可以看到,以2012年为基准,在2014年,人们无论是对总体事项还是对个体事项的满意度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态势。在2014年,人们对总体事项满意度的指数为100.11,对个体事项满意度指数为100.94。这表明,在总体上,我们社会正在朝着良性、协调的方向发展。虽然总体的发展趋势令我们振奋,但这种总体印象对于进行更为细致的判断难以“对症下药”,接下来还需要对满意度的各事项进一步分解,以知晓哪些因素是当下民众最不满意的以及哪些因素是阻碍人们满意度提升的关键。
图2—4 满意度指数的变化趋势(2012—2014)
1.对总体事项满意度的分析
图2—5是不同年份民众对总体事项的满意度状况,可以看出,在三个年份的比较中,满意度水平较高的事项分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水平和治安状况;满意度水平较低的事项分别是物价水平、食品安全和环境质量。其中,在2014年,人们对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满意的比例为48.33%)、教育水平(满意的比例为39.98%)以及治安状况(满意的比例为37.89%)的满意程度较高。
下面,我们将进一步以人们对社会和谐状况的满意度为因变量,以构建总体满意度的各事项为自变量,通过统计分析来查看各项因素对社会和谐状况的影响力大小。
为了对社会总体事项满意度的内在结构进行分析,我们采用夏普利值分解方法对社会总体事项满意度所包含的维度即采用的题器的重要性进行了排序。在这里,运用这种方法进行排序的原则主要是,社会总体满意度的各个题器或事项将依据被访者对相关题器认知上的贡献率大小来进行排序。统计结果表明,影响力较高的事项分别是社会风气(贡献率为8.94%)和社会公正(贡献率为8.55%)(见表2—1)。然后,我们再根据满意度水平高低和影响大小进行矩阵分析,以确定哪些因素满意度较低且对社会总体和谐状况的影响力最高。
表2—1 对社会总体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夏普利值分解
续表
图2—6是民众对社会事项满意度与各因素影响力大小的关系矩阵,可以看到,环境质量(不满意比例为36.65%,贡献率为6.56%)和社会公正(不满意比例为36.91%,贡献率为8.55%)问题不仅民众满意度水平较低而且其对社会和谐状况的贡献率也很大,故而对此两项问题的解决更需要保持政策和制度安排的优先性,进而有效提升总体满意度,促进社会景气发展。
2.对个体事项满意度的分析
与上述分析逻辑一致,首先查看民众对个体事项满意度各个具体因素的分布状况。图2—7的结果表明,在三个年度的调查中,民众满意度较高的事项分别是家庭关系、健康状况和人际关系;相比之下,满意度较低的事项分别是生活压力、收入水平和住房状况。
图2—6 社会总体事项满意度水平与内部具体因素重要性的关系矩阵
图2—7 民众对个体事项的满意度状况(2012—2014)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一项题器专门询问受访者对个体事项的总体满意度,答案分为“很满意”、“较满意”、“一般”、“较不满意”和“很不满意”五类。在此基础上,通过统计分析进一步查看各类事项对总体满意度的影响大小。夏普利值分解的结果表明,收入水平、家庭经济和住房状况三类事项的贡献率最高,也意味着在所调查的个体事项中,这三类因素更多地影响民众的总体满意度水平(见表2—2)。
表2—2 对个体事项总体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夏普利值分解
在上述基础上,通过交互分析,形成民众对各事项满意度和其重要性的关系矩阵(见图2—8)。结果显示,在所有事项中,收入水平(不满意比例为27.03%,贡献率为9.98%)、住房状况(不满意比例为24.97%,贡献率为6.52%)和家庭经济(不满意比例为20.70%,贡献率为7.87%),不仅民众的满意度较低,而且也构成了对总体满意度水平影响最为重要的因素。
图2—8 个体事项满意度水平与其重要性的关系矩阵
前述统计结果对构成社会景气的子量表——总体事项满意度和个体事项满意度的特征与分布状况进行了描述性分析。结果表明,在当下,影响民众满意度高低的关键事项分别是总体层面的环境质量、社会公正以及个体层面的收入水平、住房状况和家庭经济。这样我们就能较为清晰地确定影响民众满意度的关键要因,进而使得政策安排能够有的放矢。同时也意味着,在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需要加大上述几个方面的政策力度,使得民众的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社会实现公正、环境质量改善,以进一步实现人们不断增长的需求,提升民众的满意度。
上述结果所隐含的其他意义还在于:一方面,通过对民众满意度诸事项的调查与分析,也即对民众社会态度走向的把握可以从根本上反映出我们社会处于何种发展阶段。与GDP水平或者基尼系数等过于单一的客观指标不同,民众的社会态度包含着综合的心理感受和价值判断,从而可以更为全面地反映一个社会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此处的分析纠正了以往关于民众满意度研究的一个偏误,即只对总体的满意度水平进行判断,忽视满意度的组成因素及各因素间的差异,而我们恰恰需要的是“目无全牛”,并非“盲人摸象”。当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不同事项满意度水平的测量,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的社会在践行各项政策时所存在的差距以及面临的问题,从而为政府解决这些问题和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提供一项事实基础。
(二)对政府信任度的分析
政府信任是人们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主观感受,是对政府所做相应制度安排的评价,同时也是人们对政府行为绩效以及对政府行为预期与实现状况之间关系的评判。政府信任涉及的是政治信任(political trust)的核心议题,即政府执政的合法性(legitimacy)和政策执行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问题。就合法性而言,对政府的信任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方)的政府及其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一般民众的认可;对于政策执行的有效性而言,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过低则意味着政府行为丧失了民众基础,从而使得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遇到更多的阻力和反对,需付出更大成本。[7]与政体信任不同,政府信任主要关注的是民众对当下政府以及政治权威的信任程度,并不涉及具体的政治体制问题。[8]但在现实状况中,这种学理上的清晰界定并不能完全厘清民众价值观念中的综合倾向。
当然,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纳入对社会景气状况的考量之中,还需要强调与政府绩效有别的社会信任问题。与前期研究将政府信任仅仅当作民众对政府绩效的评判观不同,另外一种视角则在某种程度上将政府信任看作社会信任在政治领域的扩散和投射,将政府主体看作一般性社会主体之一种。[9]随着两种视角的争辩,后期的研究则发现二者并不是截然两分,而是相互补充、互相融合的。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一个景气的社会,既是政府有效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民众对其绩效认可的社会,也是民众社会信任资源充分、民众合理预期有效实现的社会。
图2—9是在历年调查数据基础上所计算的政府信任度指数,根据测量题器,分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信任度和对政府总体服务的信任度两类。在总体变化上,以2012年为基准,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信任度在2014年迅速提升(101.85),对政府总体服务的信任度与往年相比没有显著变化。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民众对政府信任“央强地弱”的差序结构仍然明显(见图2—10)。以往的众多研究都表明,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最高,依次是各级地方政府,这一结果也意味着,在普通民众心目中,
中国政府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而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系统。[10]
图2—9 政府信任度指数的变化趋势(2012—2014)
图2—10 民众对不同层级政府的信任度[11]
从受访者的回答比例来看,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度显著高于对省、市政府和县、区政府。但值得关注的另外一项事实是,与2013年(50.03%)相比,2014年人们对县、区政府的信任度出现了提升(51.05%),虽然提升的幅度并不是很大,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长期颇遭“微词”的基层政府,在中央落实“八项规定”和转变工作作风的制度环境下,其在民众心目中的总体印象出现了好转。
在上述对政府信任的总体印象进行勾勒之后,接下来,具体关注民众对政府行为的满意度。可以清晰地看到,在不同年份的比较中,民众满意度较高的主要是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满意度较低的是廉洁自律、办事公开透明等。但在对两个年份进行比较后,可以发现,2014年,民众对政府惩治腐败、办事效率和公开透明的不满意比例出现了明显下降(见图2—11)。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随着政府“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和强力推进政府工作作风建设,民众的主观感受“灵敏”地捕捉到了政府行为方式的转变。
以政府信任度为因变量,政府所提供的社会保护和行为方式为自变量,夏普利值分解的结果表明,政府是否依法行政、办事效率高低和公开透明程度三个事项对政府信任度的贡献率最高,分别为7.17%、5.96%和5.78%(见表2—3)。在此基础上,通过交互方式,生成民众对政府行为的满意度和其影响力大小的关系矩阵,结果表明,依法行政(不满意比例为22.87%)、公开透明(不满意比例为29.33%)和办事效率(不满意比例为27.52%)不仅满意度较低,而且也是关乎政府总体信任度高低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方式改进的过程中,需要对这些方面进一步加强。
图2—11 民众对政府服务和行为方式的满意度状况(2013—2014)
表2—3 对政府信任度影响因素的夏普利值分解
续表
图2—12 政府行为的满意度水平与其重要性的关系矩阵
政府信任度作为社会景气综合指数的一个重要方面,还具有如下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首先,对政府的信任问题在国内长期未被研究者论及。一方面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和政府拥有改造社会的强大动员能力可以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国家有足够的资源汲取和配置能力,能够保证社会改造目标的实现,因而政府在民众中拥有很高的合法性地位,在政策执行中具有很强的效率。另一方面,新中国的国家政权以其巨大的革命功绩赢得了民众的广泛拥戴,民众对国家和政府基本上是深信不疑的。尽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失误,甚至严重失误,国家仍能凭其意识形态论述所展现的力量和前景获得整个社会的拥护。[12]改革以来,随着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从以“意识形态”为主转向以“绩效”为主,社会管理的方式从以“运动式”的动员为主转向以政策制度的推动为主,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从以“革命教化”为主转向“治理参与”为主,各级政府在执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暴露的不足也不再是“难以启齿”的瑕疵,而是成为改革不断推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在这层意义上,通过调查反映政府行为的不足和民众的需求意愿,对于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稳固执政的民众基础具有现实意义。
其次,需要辩证地看待民众对政府信任度的高低。政府信任即是政府有效施政的“蓄水池”,在一个民众对政府高度信任的社会,即使政府执政出现较大失误、政府行为发生偏差,若能及时纠正,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从而为政府提供了一个缓冲。但如果执政者不能及时意识到民意的涨跌变化,过度地利用民众信任资源而偏废执政绩效和民众诉求,那么由于过高的信任而产生的反弹作用将会更加强烈,进而威胁到执政合法性。当然,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高低也与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在一个权力集中且以绩效为主要合法性基础的社会,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一般较高,但这也为政府的行为背负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一旦政府绩效不能适时满足民众需求,那么过高的信任度会负向转化为对政府的不满和愤慨,从而使执政者长期处于不断提高执政绩效的压力下。事实上,从古今中外的历史变迁来看,一个社会在发展和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在调整利益格局、改变惯性思维、打破社会藩篱的过程中,总会涉及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从而引发不满甚至抵抗改革,但并不用偏激地看待政府信任,只要政府改革顺应大多数人的意愿,民众信任度处于一个合理区间,便不会对社会的发展和政府执政产生掣肘。
(三)对相对剥夺感的分析
相对剥夺感主要是指人们从期望得到的和实际得到的差距中所产生出来的,特别是与相应的参照群体在比较过程中所生发的一种负面感受,如不满、愤慨、不公平等情绪。[13]与绝对剥夺不同,相对剥夺的主要意涵在于强调相对比较,在某种意义上,自身也构成了主体可比较的参照群体。但正如默顿所指出的,人们据以进行比较的参照群体虽然广泛且多元,但在特定的社会结构环境下,特定个体乃至群体的参照群体则是由制度结构所规约和塑造的。[14]虽然,不同群体进行比较的参照系和参照点各有不同,但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由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和组织内比较—与社会上他人比较两个范畴构成的分类图式可以成为我们对相对剥夺感进以分析的基础(见图2—13)。这样,相对剥夺感的测量指标可由四项题器构成,分别是与单位同事的经济收入、社会地
位比较以及与社会上其他人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比较。
图2—13 相对剥夺感影响因素的分类图式
图2—14是历年相对剥夺感指数的变动趋势,以2012年为基准,从2012年到2014年,由我们的调查数据所推论的民众总体相对剥夺感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见图2—14)。这表明,在总体进程中,社会资源的分配状况并未朝着不公平的方向恶化。在以往的研究中,相对剥夺感既可被用来作为一个社会收入差距程度的测量指标[15],又可被当作一个社会收入不公平感的替代物[16],还被用以表征一个社会民众对资源获得差异的容忍度[17]。但无论如何,作为一种负面的社会态度,其与一个社会的资源分配状况、群体间关系以及民众对资源差异的心理承受力紧密关联。正因如此,一个发展良好和状况景气的社会,必定是民众相对剥夺感较低的社会。
图2—14 相对剥夺感指数的变化趋势(2012—2014)
图2—15是对三个年份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后,所描绘的相对剥夺感四类测量指标的变动趋势,图中的标示是与参照群体比较后,民众认为自身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的比例。可以看出,在总体趋势上,2014年的调查结果与前两个年份相比,相对剥夺感各项组成指标都呈下降态势。同时,还可以看到,无论是对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地位状况变动的认知,组织内的相对剥夺感显著低于组织外,这也在某种意义上表明,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和传统单位制度的式微,组织内外资源的分化已甚于组织内资源可得性的差异。其所蕴含的另外一层含义在于,组织内外的比较不仅在参照对象上不同,而且据以进行比较的机制也有差异。组织内的比较更多的是建立在组织制度的认同基础之上,与社会其他人的比较更多的是建立在社会制度认同的基础之上。这种从组织内向组织外比较的扩展过程包含着众多复杂因素,如社会的分配制度、地位获得的文化观念、阶层的固化属性、对不公平的容忍度等,由于数据变量的约束,此处不再展开分析。
图2—15 相对剥夺感各指标的年度比较(2012—2014)
为了进一步分析影响民众相对剥夺感强弱的主要因素,我们从三个层面进行分类与解析。第一个层面主要是横向的群体比较,即在与参照群体比较的过程中,自身利益得失与相对剥夺感强弱的变化;第二个层面主要是与自身的历史状况进行纵向比较后,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状况的变动与相对剥夺感受的变化;第三个层面,将人们相对剥夺感的产生放置到仍未实现的预期之中,通过对自身社会经济地位变动的未来期望的程度来反映相对剥夺感的高低。与前两个层面不同,第三个层面的地位变动虽未实现,但可以令人信服的逻辑是,无论个体或群体在现实中的社会经济地位处于较高、一般还是较低状态,如果预期在未来其地位会下降,这本身就是一种相对剥夺感。
表2—4是在控制受访者的公平感、对资源获得的价值取向以及客观收入水平之后,从历史比较、当下现状和未来预期三个方面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变动状况来考察其对相对剥夺感影响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到,人们的相对剥夺感更多地受到历史比较和当下现状的影响。也就是说,那些与过去相比以及与周围群体相比,社会经济地位上升的受访者,相对剥夺感更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表明,相对剥夺感的高低更多地是由预期—实现的对比机制决定。如果用福利经济学的术语来表示,即相对剥夺感的增强会削弱人们的总体福利,而一个人的福利状况不仅取决于自身的收入多寡抑或地位高低,而且取决于他所预期的目标能否实现。假如某人原本无法预计自身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动状况,那么周围的人以及社会上其他人的境遇则构成了其预期的标杆。[18]
表2—4 以相对剥夺感为因变量的多元线性回归统计结果和夏普利值分解结果
注:* p<0.05,**p<0.01,***p<0.001; a表示夏普利值分解结果相关事项。
马克思在谈论“雇佣劳动与资本”的时候,曾这样描述相对剥夺感:“一座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房子近旁耸立起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茅舍模样了。这时,狭小的房子证明它的居住者不能讲究或者只能有很低的要求;并且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的进步而扩大起来,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座小房子的居住者就会在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感到受压抑。”[19]所以马克思认为:“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具有相对的性质。”[20]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相对剥夺感在个体层面上反映的是相对地位的变动,但其在深层次上,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的发展变动状况。与一个稳定的社会相比,在一个变动剧烈的社会中,人们更加敏感于自己的得失,无论是客观的社会分层还是主观的经济社会地位变动都能够在人们的主观意识中显现出来,而相对剥夺感的变化可以较好地反映这种分层意识或不平等意识的变化。[21]
在上述意义上,相对剥夺感的社会属性要强于满意度感受,有时甚至是带有想象的差异。在更深的层面,人们相对剥夺感的变化与整个社会的宏观氛围密切相关,时刻会受到整个社会结构及文化变迁的影响。在一个不公平感强烈、社会包容性较差的社会,一旦人们认为自身的经济社会地位与参照群体直接相比或间接相比较低,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如果说,人们在比较后所产生的得失感甚至嫉妒感是人之常情,那么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更需要关注相对剥夺感的结构特征,也即如果某些群体或阶层长期处于某种不利的、相对剥夺的境地,那么则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发生的风险。
(四)对社会信心的分析
与社会景气不同,社会信心强调的是对未实现之状态的某种期望,是对某事物发生(或不发生)的预期和欲求。对社会信心的强调在于,虽然与一般社会态度一样,信心是无法被直接观察到的心理状态,但却是人们行为的重要微观基础。因为即使是内省也能让我们认识到其真实存在性,尽管我们周围个体的行动和运转方式都是不透明的,但是,把他人理解成通过心理状态导致行动的客体,这样就能够预测别人的行动。[22]由此,社会信心成为社会行动发生的主要心理机制之一,成为预测行动发生的动机和因果基础。这也是人们对一系列有关行为方式的信心状态,如消费信心、发展信心等进行研究的意义所在。2014年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加注重引导社会预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对社会信心研究的极端重要性。
关于社会信心,学界并没有一致的概念认定,依据信心所指涉对象的不同则有着不同的具体含义。有研究将社会信心理解为公众信心,定义为一种能够使公众相信某一事物(目标)未来可以实现的心理力量,指公众对某一行动主体、某一事物、某个具体对象的一种认可、信任的心理状态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的心理期望。[23]有研究者把社会信心理解为包括三个相互整合的层面,即对国家政权的信心、对己身所处社会的信心和对社会中自我的信心。其中,个人对自我的信心是基础,横向延展出去形成对社会的信心,纵向攀升而上的是对国家政权的信心。[24]我们此处的分析更强调与社会发展事项相关的民众预期,如个体性的收入和住房状况等以及总体性的社会公正、环境质量等。同时,社会信心的变动状况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当下社会的发展状况,因为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并非空泛而生,而是在对当下状况评判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对社会景气与社会信心的研究就成为相互勾连、互为条件的对一个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观测的两个维度。
从社会信心的影响结果而言,信心不足会延滞人们的预期行为或者改变行为取向,在宏观的意义和更为严重的后果上,如果一个社会民众总体的信心出现不足或溃散,则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前景。正因如此,有研究者在对金融危机的社会后果进行分析后指出,社会信心的不足成为经济风险发生和扩大的助推器,当一个国家或社会遭遇经济危机之时,重建民众社会信心成为走出危机的关键所在。[25]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信心既是一定时期民众的总和性心理预期,具有稳定性,但其又容易受到结构环境变迁的影响;不仅是人们的主观心理表征,而且会引导行为取向,进而影响总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前文已经对社会信心指数的总体变动趋势进行了描述,接下来,将对构成社会信心指数的各事项进一步展开分析。
1.对总体事项的未来预期
通过对三个年份的调查数据进行统计比较,结果表明,以2012年为基准,在对未来三年的发展预期中,基础设施、教育水平和社会保障是民众预期变好比例最高的事项;相比之下,物价水平和社会公正的未来预期明显不足(见图2—16)。事实上,这一结果与前文分析中民众对当下相关事项的满意度状况呈明显的关联状态,也即那些在当下最不满意的事项也是民众对未来预期不足的事项,这也进一步凸显了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社会景气与社会信心的关联属性,以及从实证的角度指向了我们今后制度安排的着力点。
图2—16 民众对总体事项的发展预期(2012—2014)
与前文的分析逻辑一致,在历年比较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来确认各事项在总体信心中的贡献率大小。夏普利值分解结果显示,社会公正、环境质量和物价水平三个事项是影响人们总体预期的关键因素(见表2—5)。
表2—5 对总体事项信心状况影响因素的夏普利值分解结果
在上述各自分析的基础上,构建民众对各事项的预期状态与其贡献率的关系矩阵,交互结果告诉我们,社会公正(预期变好的比例为52.47%,贡献率为13.94%)、环境质量(预期变好的比例为54.58%,贡献率为11.61%)和物价水平(预期变好的比例为43.88%,贡献率为10.89%)不仅是影响民众总体满意度的关键因素,也成为危及人们社会信心提升和对未来良好预期的要因(见图2—17)。
图2—17 民众对总体事项的预期状态与其重要性的关系矩阵
2.对个体事项的未来预期
对个体事项未来预期的分析结果表明,在三个年度中,人们预期较高的事项分别是家庭关系、家庭经济和人际关系;相比之下,住房状况的改善、社会地位的提升和生活压力的减轻仍然预期不足,但历年比较的结果显示出,这几项因素预期不足的比例明显下降(见图2—18)。然后以总体预期为因变量,以相关事项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基础之上的因素影响力分解,统计结果表明,贡献率最高的几项因素依次是收入水平、家庭经济和住房状况(见表2—6)。
图2—18 民众对个体事项的发展预期(2012—2014)
表2—6 对个体事项信心状况影响因素的夏普利值分解结果
在上述统计基础上,未来预期状态和因素影响力的关系矩阵显示,民众住房状况(预期变好的比例为46.98%,贡献率为6.52%)的改善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民众社会信心提升最为重要的事项(见图2—19)。“社会态度与社会发展(2014)”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中租房的比例为16%,其中40岁以下者占70%。事实上,住房状况与收入水平以及生活压力紧密关联,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如桑德斯所认为的,当下社会,衡量一个人的时候,其住房状况比工作状况更为重要,住房已成为社会不平等的主要来源之一。[26]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住房问题在一段时期内还将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要问题,从而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进行改革和完善。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以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27]
上述对社会信心组成因素的状态属性进行了分析,在理论上,仍需要强调社会信心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一个社会的发展取决于多重因素,但要确认哪些因素对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则会陷入各种的争执之中。对于如何确认这个关乎人类社会的终极首要性或确定性问题,既让人神伤,又难以得到答案,因为“社会比我们有关它们的理论更加混杂”。但是在毫无争议的状态下,人类及其行动无疑构成了一个社会发展的基础,其他诸如地理环境、资源要素、技术手段、制度文化等则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条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强调:“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8]在承认人类行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以及人类是不断追求其目标的主体这一先决认识下,主体行动的预期,对更加深入地理解社会行动具有基础性意义。
在社会学的分析概念中,由默顿所提出的“自证预言”,在某种意义上指的正是人们的行为预期对社会产生的非预期性后果。默顿以银行的破产为例,一家原本运转良好的银行,由于储户对谣言的信任和对银行偿付存款的信心不足而进行的挤兑行为最终酿成倒闭后果的发生。[29]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从个人行动的社会性角度看,个人的决策既受到他人行为的影响,同时,在迅速变化的社会中,人们也会把宏观走势作为决策的依据。[30]从而,特定时段、特定群体的行为预期和社会信心状况会对其行为产生关键影响,进而对社会的发展形成或积极或消极的后果。如“买涨不买跌”、“高储蓄、低消费”等都是在特定的结构环境下,由人们的行为预期和社会信心状况所引致的行为模式。
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和信心构成了一个社会发展的民众行为基础,在政策实践意义上,时刻把握民众对未来的预期和信心状况,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加大关注和解决力度,则能及时化解社会问题乃至阻止社会危机的蔓延和传导,进而推动社会更为景气地发展。
(五)影响因素分析
前文,我们分析了构成社会景气指数和社会信心指数相关因素的属性及分布特征,为了进一步了解社会景气和社会信心状况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其他事项的影响,根据调查所涉题器构建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其中模型1以社会景气为因变量,模型2和模型3分别以对总体事项的信心度和对个体事项的信心度为因变量。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见表2—7),民众对社会发展景气状况的感受显著地受到其所处环境的公平公正状况、生活质量状况、社会保护状况和行为取向的影响。具体而言,在社会公正方面,无论是对宏观的社会公平正义还是微观的收入公平,感到不满的受访者,认为社会更加不景气;在生活质量方面,受访者的收入水平高低和所拥有的房产数量多寡并不显著影响其对社会景气状况的感知,而自身健康状况、所处地区环境质量以及公共服务的完善程度是社会景气的显著影响因素;在行为取向上,那些价值观处于失范状态的受访者认为社会更不景气;在消费意愿上,对购买大宗商品(房产、汽车等)有清晰打算的受访者认为社会更加景气;在社会保护状况上,受访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越完善,认为社会更加景气。
表2—7 以社会景气和社会信心为因变量的多元线性回归统计结果[31]
续表
注:* p<0.05,**p<0.01,***p<0.001;()中为t值。
在对社会信心状况的感知上,相关事项的影响在总体情势上与社会景气相仿,但有几项变量的统计结果需要特别说明。房产数量对民众总体事项的信心度没有影响,但却显著地影响对个体事项的信心度,即所拥有的房产越多,对自身的未来预期越充足;个体的价值失范状态更多地影响对总体事项的信心度,但与其自身的未来预期没有显著相关性;唯一令人不解的是,社会保护状况在民众对未来的预期上没有显著影响作用;当然,与前文的相关分析结果一致,当下的社会景气程度显著影响人们对未来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