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主要结论
本章通过对全国12个省48个城市的2640名受访网民的问卷调查,站在网民的视角上深入分析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相关问题。与2013年的问卷调查相比,本次调查更关注网民对来自不同渠道的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的认知与评价以及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对食品市场的影响。本章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一 大部分网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不高且信心不足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受访网民的满意度普遍不高,仅有极少数的受访网民表示非常满意;与过去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相比,大部分受访网民并没有感觉到有新的改善,甚至有些受访网民还表示变得更差,正是因为如此,大多数受访网民对未来食品安全状况的信心不足。食品安全治理任重道远,需要构建健康、有序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平台,引导公众正确地认识食品安全问题,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 网民对媒体报道的满意度不高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公众会通过多种渠道获取食品安全信息。从调查结果来看,网络、电视等是受访网民获取食品安全信息最为重要的渠道,其中,媒体是重要的信息发布主体之一,它所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将对网民产生巨大的影响。然而,受访网民对媒体有关食品安全报道的满意度并不是很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前食品安全报道存在报道不及时、缺乏深度报道、任意夸大危害、恶意炒作、消息模糊以及不注重后续的报道和关注等问题。因此,媒体需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报道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精确性,不断地提高公众对媒体报道的满意度,以更好地发挥引导作用。
三 与媒体及意见领袖相比网民对政府食品安全信息的信任度总体较高
除了媒体,政府以及网络意见领袖也是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主体,而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能否对网民的认知与行为产生影响,取决于网民对相关主体信息发布的信任程度。调查显示,受访网民对不同主体信息发布的信任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政府、媒体、网络意见领袖,这可能是由于各信息发布主体的权威性、规范性等有所差异。然而,虽然受访网民对政府发布的信息比较信任,但由于政府监管力量相对有限,在面对数量庞大的社会公众时难以同时满足其信息需求,而网络意见领袖在信息发布方面灵活性高、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政府要培养具有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以及较高公信力的网络意见领袖,作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重要补充主体,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传播食品安全信息。
四 大部分网民传播未经证实的舆情信息的行为意愿并不高
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网民并不愿意传播未经证实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信息。这可能是因为未经证实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信息可能为真实信息,也可能为虚假信息。如果其传播虚假信息,就有可能降低其他网民对自己的信任,因触犯法律法规而带来负面影响,引发网民的恐慌心理、非理性行为甚至舆情爆发。此外,来自网络实名制、有关网络的政府立法、网络平台的把关或审查制度、其他网民的监督等的约束,也可能是受访网民不愿意传播未经证实的舆情信息的重要原因。然而,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是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平台,若公众都不愿意传播食品安全网络信息,则难以发挥该平台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推动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提高公众的信息甄别能力,并设计科学的奖励与惩罚机制,促进公众理性参与食品安全网络舆情,防止虚假信息的广泛传播。
五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对食品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
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网民表示对于“黄浦江死猪事件”和“新西兰毒奶粉事件”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其购买相关食品的行为意向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对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这可能是因为猪肉、奶粉在日常生活中消耗量较大,公众的可替代性选择并不多。不过,此类事件会降低公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并打击其对国内食品市场的信心,从而对国内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即使影响并不很大,仍要给予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