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CEPA“负面清单”全面实施意义重大:合作需求、国家战略
CEPA“负面清单”的全面实施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CEPA“负面清单”的全面实施具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方面是对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优化和完善;另一方面,将“负面清单”从服务贸易领域扩展到货物贸易、贸易投资领域。
(一)深化三地合作需求,促进市场深度融合
随着内地同港澳经贸合作的日益深化,双方合作需求将从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上升为全面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从服务贸易领域开放扩展到货物贸易、贸易投资领域开放。实现“负面清单”全领域实施是区域深度合作和湾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突破政策障碍和制度壁垒,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实施全面“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湾区经济合作,有利于促进湾区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5]
(二)助力国家重大战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明确要求“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经济区。”自由贸易区战略明确要求“扩大对外开放,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因此,CEPA“负面清单”的全面实施是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要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是对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制定和实施的有益探索,为自由贸易区战略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负面清单”全面实施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是对经贸合作制度的创新,是建立开放型经济的探索,是推动政府职能的改革与完善。“负面清单”模式正在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实施全面“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中国与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接轨,有利于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