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近代中国民族金融资本中的华南财团
华南财团是中国近代民族金融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银行的创办人及经理人以华侨及侨商为主,有明显的粤闽籍地缘特色。其以港粤系为核心,活动基地在香港和新加坡,但在南洋、美洲、澳洲及内地尤其是穗沪等埠建有众多分支机构,辐射范围远及海内外。该资本集团虽无具体组织形式,但各银行在背景及经营的发展途径上颇多一致之处,业务以经营国际汇兑及侨汇等为主,存放款对象亦侧重粤闽籍人士及其工商企业。华南财团资本家中不少人早期同孙中山革命政府有较深的渊源,但与北洋军阀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关系比较疏远。华南财团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构成近代华侨金融之枢纽,起到了沟通海外侨胞与祖国经济联系的作用。
关于“近代中国民族资本大财团”的定义,新中国成立后学术界大致有两种观点:一是超越银行范畴,将其界定为以某地域为活动基地的、以金融资本为主体的大资本集团的总称,且一般都按其地域分布和联系紧密程度认为有江浙、华北、华南三大财团(或加华西财团而称为四大财团)。[1]二是按活动地域将各大财团分别界定为“四大银行集团”,认为其属于金融界的庞大势力。[2]历史上学界多持后一种观点,如王承志所著《中国金融资本论》,提到中国银行业内有华北、江浙、华南及华西4个集团,“在华南集团之下,分福建系和港粤系”;另据王宗培研究认为,“中国现存银行中,存在着几个银行集团”“国内各商业银行,皆可按其性质与动态,分类归纳为南、北、东、西四大财团之下”。在20世纪30年代,“华南财团活跃于闽广与南洋群岛,握有华侨金融之枢纽,而负沟通南洋侨胞与祖国经济之使命”[3]。民末《中国豪门》一书亦讲“中国银行界可分为华北、华中、华南、华西四个集团”,华南集团“为广帮即华侨及福建港、粤系”[4]。可见,时论早有“华南财团”之说,并明确指为银行资本,笔者亦持此论。由于华南财团活动中心在海外,其力量主要偏于港、粤一隅,实力远不如江浙及华北财团,故以往经济史、金融史著述都未予充分重视。20世纪80年代初,黄逸峰、姜铎著《旧中国的买办阶级》和姜铎著《略论旧中国的三大财团》等,对华南财团作了一定的阐述,但总的讲研究不够深入,且由于发表时间较早,其主要观点(如认为华南财团主要是买办资本积累的结果,被买办阶级所控制和操纵,并对其历史作用估计很低等)似应再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