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联网语境下“观念市场”的适用性
马克·波斯特说:“当代的社会关系似乎缺乏一种基本层面上的交往实践,而过去,这种实践是民主政治的母体,分布在一系列场所:会场,新英格兰的市政厅,村庄教堂,咖啡馆,酒馆,公共广场,方便来往的谷仓,协会会所,公园,工厂食堂,甚至是街头的一个拐角。上面所说的许多场所仍然存在,但却不再是政治讨论和行动的组织中心了。媒体尤其是电视和其他类型的电子传播方式似乎将公民彼此隔绝,让自己成为了旧日的政治空间的替代物。”(Poster,2001)
波斯特在这里说的是,公共交往现在越来越少地在物理场所进行,而越来越多地在媒体上展开。不同的传播媒介在物理介质和传播特征方面的特点和潜质,会影响观念自由表达的权利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在互联网出现后这一点变得尤其明显。王四新指出互联网更有利于表达自由的实现,这是因为互联网在信息控制、准入门槛、表达成本等问题上,给了表达者前所未有的优势。因此,他对网络作为“观念市场”的潜力给出了全面乐观的估计。(王四新,2008b)
这种乐观来自于对传统大众媒体的弊端的认识。这些媒体的进入门槛很高,往往被政治利益和商业利益所控制,激进的或是其他另类的观点很难在其中得到表达,所有这一切都构成了观念自由流动的障碍。而互联网允诺消除参与富有意义的公众讨论的结构和经济方面的障碍,使得公众讨论更民主、内容更丰富,更少受强大的言论者的操纵。乐观者由此认为,超越传统大众媒体的限制,“观念市场”在网络时代不再仅仅是一个空洞的渴望。
然而,在互联网发展的最近10年,技术发生了许多重要变化,不论是工具还是平台,也不论人们对这些工具和平台的使用和理解,都显示出一种明确无误的演进:互联网终于由工具的层面、实践的层面抵达了社会安排或曰制度形式的层面。我们将面临一场“旧制度与数字大革命”的冲突。正是为此,围绕互联网的公共讨论和学术话语正在发生一场从“强调可能性、新鲜感、适应性、开放度到把风险、冲突、弱点、常规化、稳定性和控制看作当务之急”的迁移。(Lievrouw,2011)
在这种迁移之下,网上的“观念市场”到底会如何发展成为有争议的问题,有关此一方面的讨论常常和对网络公共领域的检视联系在一起。对网络公共领域的批评来自几个方面。有人指出在互联网的爆炸成长中,获得注意力将和在大众媒体语境下一样困难。因此,如同大众媒体,金钱最终也会决定谁在网上能被听到(Noam,2001)。这让人想起女性主义法学家凯瑟琳·麦金农对“观念市场”隐喻的猛烈抨击:“市场只会回报有权势的人,他们的观点因而被树为真理。”(Catherine,1993)
有人担心个人从定制化的窗口中观看世界,政治话语和行动因此丧失了共同的基础,而这种碎片化最终会导致群体极化(Sunstein,2001)。所谓群体极化,指的是社会群体并不试图争辩、让人信服或是参与公共思考,而是简单化地表达一些声称,这些声称不是出于说服他人的意愿,而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归属和认同。结果是,人们停留在各自的阵营之中,这些阵营渐行渐远,因为缺乏有关各自信念的理由的交流沟通,人们开始把不同于己的阵营视为奇怪的、异类的和不可理喻的一群。群体极化也可以视为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它会导致误传以及有意传播的假信息在“观念市场”上的繁盛。
还有人从分析网络特性中发现,只有少数网站被大量链接,互联网、万维网、博客圈,都遵循同样的规律,互联网在复制大众媒体的模式,虽然增加了更多的声音,但在结构上并没有带来什么真正的变化(Albert-Laszio Barabasi & Albert,1999;Huberman & Adamic,1999)。此种观点被率先开展这类研究的阿尔伯托-拉齐奥·巴拉巴西表达得最为清楚:“我们的网络图绘计划的最引人入胜的结果是,网上完全缺少民主、公平和平等的价值。”(Albert-Laszio Barabasi,2003)
所以,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互联网是否过于混乱或者过于集中,以至于在对话方面很难比大众媒体做得更好。网络拓扑学的确显示了“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册子作者”或者每个人都可以站在肥皂箱上演讲的想法的虚幻,因为你固然可以讲,但有没有人听是另外一回事。网络不平等性的发现确实让很多人对网络“观念市场”的作用产生怀疑,但必须指出,怀疑者使用了错误的基线。在复杂的、大型的民主政体中,从来就不可能出现每个人都可以说话、每个人又能被听到的状况。拿来比较的基线应该是传统大众媒体的单向结构。如果说网络“观念市场”能够吸纳更多的观点,能够颠覆少数人的话语霸权,能够提供难以收买的意见平台,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它在结构上对大众媒体主导的“观念市场”具有优越性。(胡泳,2013)
而且,如哈佛大学学者约凯·本克勒所指出的,网络公共领域已经开始回应信息超载的问题,同时不会回归大众媒体的守门人的老路。首先,非市场的对等性的过滤和鉴定机制正在形成;其次,一种“注意力干线”(attention backbone)开始发挥作用:先是“地方性”的集群(cluster),即兴趣社区,为个体的观察作出如“同行评审”似的最初判断,然后,筛选出来的观察汇入更大的集群,直到被网络上的“超级明星”站点所发现,传递给成千上万的人。结果是,网络环境中的注意力比起大众媒体来,更多依赖于某些观察是否能够打动某个群体,而不像后者必须诉诸最小公分母。因为许多集群是基于共同兴趣,而不是资本投资,在网上很难用金钱购买注意力,更难以压制不同意见。(Yochai,2006)
总的来看,把网络作为终于到来的理想的“观念市场”充满了障碍。对这种革命性技术的高期待落空了,这是一个让人沮丧的现实。然而,虽然以上的检讨基于大量事实的存在,但我们并不能简单地得出结论说,由于现有的缺陷,网络“观念市场”的潜力被彻底窒息了。
首先要指出,许多关于网络讨论的研究成果是彼此矛盾的,这是因为采取的方法论不同,也可能真正的问题在于,研究中是否提出了合适的问题。其次,我们必须超越一种比较,即把互联网的当下状况同理想化的审议民主相比较,或者,同十年前我们预想的乌托邦式的公共领域相比较,而是应该检视目前互联网上发生的一切是不是对现存线下情势的改进,或者,把互联网同被权力和金钱严重扭曲的大众媒介的“观念市场”相比较。那样,我们对互联网和“观念市场”的关系又会形成全新的理解,尤其是在中国的特定语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