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康德
无法了解朱光潜是从何时着手研究康德的,只知道在1930年7月出版的第六期《中学生》月刊上登载了他写的一篇文章——《唯心哲学浅释》,其中谈到了康德,此外还有贝克莱、黑格尔。这篇文章是写给中学生的,而且篇幅有限,因此只从“存在”与“空间”问题入手,简单地介绍了康德的知识论与本体论。但这应该说是对康德哲学的一篇最浅显扼要的说明。
朱光潜先讲的是贝克莱。认为贝克莱的世界“存在心的里面”(In the mind),是最难讲得通的。因为凡“存在”必有空间。朱光潜以为,空间问题是科学上,也是哲学上的最大难题。空间问题一日不得解释,物质与世界就一日不得明白。康德的一大成就就是从主观的与唯心的方面解释了空间。康德证明,人对空间的感觉先于对事物的感觉,且是对事物的感觉的条件。比如说橘子,我们不感觉它则已,如果感觉到它,必定同时感觉到它所存在的空间,这就是说,我们绝不会在空间之外感觉橘子的存在。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没有这个橘子,空间的感觉会不会有呢?会有,不过是个空空洞洞的空间。所以从理论上说,察觉外物之前,须以察觉空间为条件。所谓“察觉外物”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经验”,所以察觉空间需在经验之先。有空间而后方有经验的可能,可见,空间不是从经验中来的。既然不是从经验来的,它就不存在于外在世界里。空间既不存在外在世界里而人心察觉外物又不能脱离空间,所以,空间自然是心灵的产品了。这就是说,当我们察觉橘子的存在时,并不是察觉了与橘子同在的空间,而是将心中的空间带给了橘子。空间是我们察觉橘子及其外物的特有方式,没有心灵去察觉外物,就无所谓空间。但在康德看来,空间只是察觉外物的一种方式,除空间之外,时间、因果性等也都是,一共有十二种,康德称之为十二范畴。
与贝克莱不同,康德虽把空间说成是唯心的,却没有说橘子也是唯心的。他认为,橘子乃至所有外物,有现象,有真相。我们能用范畴察觉的只是现象,如橘子的形状、颜色、气味等。这些现象无疑是从“事物本身”发出来的,也就是橘子本体,而这个“事物本身”又是什么样的呢?人们怎么去认识它呢?康德认为这是人的认识的界限,是认识所达不到的,是不可知的。一方面康德以为世界对于人是唯心的,一方面又以为人认识的世界只是现象,不是真相。这样,康德就走到“极不彻底的心物二元论”路上去了。
后来,朱光潜在评价康德哲学时指出,康德研究的对象不是客观存在而是主观意识,是人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功能和实践功能。他按照传统的分类,将人的心理功能分为知、情、意三个方面,但他的目的是论证其共同基础“先验综合”,从而实现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调和。所谓“先验”与“后验”,即先天理性与后天经验。他认为如果要使知识成为可能,一方面要有感性材料(内容)即后验因素,另一方面也要有先验因素,才能使后验的感性材料具有形式。这种先验因素是超感性的(即理性的),先天存在的。比如前面说到的空间、时间、因果性等范畴,就是先验因素。这些范畴不是来自经验,而是一切推理和经验的基础。所以,要使知识成为可能,判断的性质必然既是综合的又是先验的。
朱光潜认为,康德在哲学上的基本立场是以主观唯心主义为主要方面的二元论、不可知论以及理性化了的有神论。但他思想中也有一些积极的因素,这就是关于天才、自由、主观创造、人性尊严的见解,这些见解符合当时资产阶级个性发展的要求,促进了启蒙运动,并为浪漫主义运动奠定了哲学基础。
朱光潜关注更多的是康德的美学。他以为,康德的美学是以研究直觉为主要任务的,实际上是一种知识论。但直觉的知识与名理的知识不同。名理的知识是对各种事物中关系的知识,一切名理知识均可以归纳到“A为B”的公式中,比如“这是一张桌子”、“玫瑰是一种花”、“直线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这个“A为B”公式中B必定是一个概念。认识A,就是把它纳入到“A为B”这个公式中,从而获得某种意义。直觉的知识则不然,我们直觉A时,就全神贯注在A本身上面,不旁迁它涉,不管它为某某。A在心中只是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这种独立自足的意象或图形就是一般人所说的形象。
康德把审美活动看成是一种直觉,而直觉又只是提供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或图形,因此,审美就成为高度专注的精神状态,与任何概念或联想不发生关系。康德也不否认审美活动可以依赖概念或联想,但他称这种美是“依存美”(dependent beauty),不属于他说的“纯粹美”(pure beauty)。“纯粹美”只在颜色、线形、声音诸原素的谐和的组合中见出。这种美的对象完全是一种不具意义的模型(pattern)。我们看到这种模型时,心灵的活动最自由,不受真、善、效用、目的种种概念的限制。最好的例子是阿拉伯式图案、无标题音乐,以及云彩、瀑布、星辰等等。“依存美”则不然,它在形式之外别具意义,使人由形式旁迁到意义上去。例如人和其他生物的美都夹杂有目的、效用等实用的概念。依康德看,艺术中除了不表现形的图案画,刺绣、建筑、瓷器、音乐之外,大半是模仿的(imitative),它们的价值不外在模仿是否逼真以及所模仿的事物性质是否在生命上有价值两点见出。这些价值无疑都是外在的,实在不足据以为凭来判断作品本身的美丑。
康德强调审美活动的非实用性,称“无所为而为的观照”(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他曾写道:“凡是我们把它和一个对象的存在之表象结合起来的快感,谓之利害关系。因此,这种利害感是常常同时和欲望能力有关的,或是作为它的规定根据,或是作为和它的规定根据必然地连接着的因素。现在,如果问题是某一对象是否美,我们就不欲知道这对象的存在与否对于我们或任何别人是否重要,或仅仅可能是重要,而是只要知道我们在纯粹的观照(直观或反省)里怎样地判断它。”2这就是说,审美活动是超脱和独立于实际需要的。康德的这一观点后来为席勒、叔本华、尼采、克罗齐等接受,并得到了进一步阐发。
朱光潜认为,由于康德从主观上把审美活动归结为先于逻辑概念思维,甚至先于意义的理解的一种纯粹的基本直觉;从客观上把审美对象缩小到没有任何理性内容的纯感觉的外表,所以康德的美学实际上是形式主义的,是近代形式主义思潮的始作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