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可汗号的起源、功能、形式与性质
内亚民族可汗号的传统,绵历久远,我们有理由认为,可汗与可汗号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是内亚草原游牧族群政治文化的重要传统之一。这种传统有时是通过学习与继承的形式在不同部族集团间传播,有时则是从各部族自身古老的部族制度中自然演化而来。当某些部族受到中原文化的强烈影响而渐渐放弃或部分地放弃原有传统时,内亚新起的部族,在社会进化的基础上迅速完成政治发育,建立起较高级别的政治体,从而继承这种传统。当然也存在这种情况:有些部族在发育过程中,比较独立地演化出先行部族的某些政治文化传统,类似于某种“历史重演”(historical re-enactment)。重演得以发生,是因为前面提到的包括可汗号在内的那些政治文化传统,都深深植根于内亚族群的社会制度之中。
可汗号应当是在可汗正式即位的典礼上获得的(注:Joseph Fletcher说草原部族的可汗,并不像伊朗、罗马和中国的皇帝们那样被包围在繁文缛节的神秘礼仪之中,如果从绝对的装饰意义上看,当然是成立的,但是如果认为草原政治中缺乏形式或形式主义,或低估形式主义的价值与意义,那就是不对的。见Joseph Fletcher,The Mongols:Ecological and Social Perspectives,in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46,no.1,1986,pp.11-50.)。《周书》记录了突厥可汗登位的仪式:“其主初立,近侍重臣等舆之以毡,随日转九回,每一回,臣下皆拜。拜讫,乃抚令乘马,以帛绞其颈,使才不至绝,然后释而急问之曰:‘你能作几年可汗?’其主既神情瞀乱,不能详定多少。臣下等随其所言,以验修短之数。”(注:《周书》卷五〇《异域·突厥传》,第909页。)虽然后一半关于预测在位年数的仪式尚无其他可靠史料予以支撑,但“舆之以毡,随日转九回,每一回,臣下皆拜”的记录,应当是可汗即位仪典的重要部分。《北史》记录高欢立魏孝武帝,“用代都旧制,以黑毡蒙七人,欢居其一,帝于毡上西向拜天讫,自东阳、云龙门入”(注:《北史》卷五《魏本纪·孝武帝纪》,第170页。)。拓跋旧制立君主之仪,与突厥立汗之仪,都有拥立者负毡、被立者在毡上的形式。由此推测,柔然立可汗的仪式应当类似于此。契丹立汗有所谓“柴册仪”,“拜日毕,乘马,选外戚之老者御。皇帝疾驰,仆,御者、从者以毡覆之”,云云(注:《辽史》卷四九《礼志一》,第836页。)。柴册仪也来源于内亚民族古老的政治文化传统。(注:著名的突厥史学家Zeki Vilidi Togan(1890—1970)在其回忆录中提到,乌拉尔巴什基尔突厥语族群的旧式经学堂(medrese)里,学生团伙在选举自己的头目(kadi)时还举行一种仪式,被选中者要坐在由四个男孩托起来的白毡上,其他学生则对他施以捶掐打击,甚至还用尖钻捅他全身各处,把他折腾至疼痛哭叫。Togan认为这反映了突厥民族古老的选汗制度。他也指出,经学堂里这种选举头目的习俗是来自花剌子模(Khorazm)地区的。见Togan的回忆录Memoires:Struggle for National and Cultural Independence of the Turkistan and Other Moslem Eastern Turks,translated by H.B.Paksoy,http://www.spongobongo.com/zy9857.htm.)
在这样的仪式之后,可汗始得称可汗,同时也就要有可汗号。可汗号的拟定和宣布应该是这一仪式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前引《北史》所谓“因其行能,即为称号”,恐怕也是柔然以外的突厥等其他草原民族择定可汗号的原则。拥有可汗职务与可汗号之后,可汗本人原有的名字就被可汗号取代了。就现有史料看,古代北族可汗与中原政权文书往来之中,绝不见提及可汗原有名字,而一律称呼可汗号。这种可汗号与可汗密不可分的制度,决定了对可汗合乎礼仪的称呼中,要把可汗号与可汗连称,而决不能把可汗的名字与可汗连称。1897年发现于蒙古土拉河(Tuul Gol)上游巴颜楚克图地区的突厥文暾欲谷(Tonyukuk)碑,其第二碑东面第一行(总第51行),提到一个可汗,据Talât Tekin的释读,作“k(a)pg(a)nk(a)g(a)n”(注:Talât Tekin,Tunyukuk Yazt,Ankara:Türk Dil Kurumu,1994,p.21.),转写作“Qapγan Kagan”(注:Talât Tekin,A Grammar of Orkhon Turkic,Bloominton,IN:Indiana University,1968,p.252,p.289.);而Rybatzki释作qpγnqγn,转写作Qapγan Qaγan(注:Volker Rybatzki,Die Touquq-Inschrift,Szeged:Department of Altaic Studies,University of Szeged,1997,p.39,p.71.)。这个可汗按理是指东突厥第二汗国的默啜。耿世民的中译本径作“默啜(qapaghan)可汗”(注:林幹:《突厥史》附录,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51页。)。然而,即使这个可汗的确是指默啜,碑文中也不可能称“默啜可汗”,因为默啜是他任可汗之前的官号加官称(注:有学者认为即bögü,不过我认为更可能是BägČor;在BägČor这一名号组合中,Bäg是官号,Ğor是官称。),不是可汗号,qapγan必定是可汗号。默啜的可汗号,唯见于《册府元龟》卷九七九外臣部和亲第二:“开元二年四月辛巳突厥可汗遣使上表求婚,自称曰乾和永清大驸马天上得果报天男突厥圣天骨咄录可汗。”(注:《宋本册府元龟》卷九七九,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9年,第3906页。)“圣天骨咄录”应当是可汗号,也许圣天是意译,骨咄录(Qutluk)是音译。岑仲勉译qapγan为“乾和”(注:岑仲勉:《突厥集史》,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877页。),芮传民译为“夹毕汗”(注:芮传明:《古突厥碑铭研究》,第284页。),苏联学者直接音译为阿波干(注:C.Г.克利亚什托尔内:《古代突厥鲁尼文碑铭——中亚细亚史原始文献》,中译本,李佩娟译,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30页、第44页。),虽难有定论,但都理解为可汗号,大方向是对的,qapγan应当与“圣天骨咄录”有关。耿世民的译本以默啜与可汗连称,当然是错误的,错误的原因就是对突厥可汗号制度缺乏了解。从功能上说,可汗号的出现,就是要使担任可汗的人具备全新的身份,这个可汗号就是他今后的Identity,在正式场合其他的名号都将被新的可汗号代替。
这一特性不仅仅反映在可汗号上。据《北史》所记,“蠕蠕之俗,君及大臣因其行能,即为称号,若中国立谥。既死之后,不复追称”(注:《北史》卷九八《蠕蠕传》,第3251页。)。据此,柔然的政治制度中,基于“行能”而给定的装饰称号(decorative appellation),不只有可汗号,还有大臣的官号。周伟洲指出:“柔然大臣或别部帅名前,往往冠以莫弗或莫弗去汾之称号,可能此号既为官职名,也有名号勇健者之意在内。”(注:周伟洲:《敕勒与柔然》,第166页。)从早期社会政治组织生长发育的角度来看,名号先于官职,官职是一部分名号凝固的结果。这类名号,产生于对“行能”的概括和总结,其基本功能,则是使名号获得者具有新的身份,从而可以行使新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柔然的莫何、莫何去汾、俟力发(俟匿伐)(注:隋代《郁久闾伏仁墓志》中,提到伏仁的曾祖“俟利弗”,俟利弗即俟利发的异译。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第五九九号。)、吐豆发、吐豆登、俟利、俟斤等等,首先是官号(appellation),其次才是官职(title)。其中有些官职为突厥所继承,如吐豆登(吐屯)、俟斤等等(注:请参看本书研究柔然官制的诸章。)。莫何更是经常使用在突厥可汗号中。莫何去汾作为官职也为高车所继承,弥俄突时期有莫何去汾屋引叱贺真(注:《北史》卷九八《高车传》,第3275页。)。
高车的部落酋长一级的首领称为莫弗,这很可能来自其役属柔然时期所得到的官号和官职。《北史》记载在柔然社崘为可汗时,高车有两个莫弗,一个是“姪利曷莫弗敕力犍”,一个是“解批莫弗幡豆建”(注:同上书,第3272页。)。这两个莫弗都分别具有官号、官职和名字,莫弗是官职,姪利曷与解批是官号,敕力犍和幡豆建是名字。莫弗有号,不见于现存的柔然史料,但是相信高车这一制度得自柔然,柔然本有这一制度。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注:冯承钧:《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36—47页;段连勤:《丁零、高车与铁勒》,第219—223页。),高车副伏罗部脱离柔然控制,首领阿伏至罗与从弟穷奇“自立为王”,“国人号之曰候娄匐勒,犹魏言大天子也;穷奇号候倍,犹魏言储主也”(注:《北史》卷九八《高车传》,第3274页。)。高车建立与柔然对等的政治体,其最高首领理应如柔然称可汗。如果是这样,“候娄匐勒”与“候奇”,就都是可汗号。如果高车不称可汗,则“候娄匐勒”与“候奇”就是新生的官号加官职,也可以反映可汗号和官号的发生及其意义。
突厥政治制度中的官号与官职的区别已经比较成熟。在突厥先世的种种传说中,突厥祖先有纳都六设、阿贤设和大叶护(注:《北史》卷九九《突厥传》,第3285—3286页。)。纳都六设、阿贤设和大叶护都不是人名,设(šad)和叶护(yabgu)是官职(官称,即title),纳都六、阿贤和大是设与叶护的号,即官号(appellation)。突厥先世的传说反映了突厥政治体的成长过程,符合突厥各部役属柔然时期,突厥政治体以部落或小规模部落集团为最高政治单位的历史实情。突厥的官号传统既可能得自柔然或高车,也可能源于自身的部族政治体发育。在突厥政治制度中,官职都有官号,官号亦因人而异。比如:始毕可汗死后,其子什钵苾立为泥步设,始毕可汗的弟弟俟利弗设(名字已不可考)立为可汗,号处罗可汗;处罗可汗死后,启民可汗的第三子咄苾立为可汗,咄苾先为设,号莫贺咄设,立为可汗后,号颉利可汗。(注:《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上》,第5154—5155页。)林幹指出突厥东西二部的官职,“东部官号常用‘突利’,西部官号常用‘叶护’,这也许是一种习惯(不是制度)”(注:林幹:《突厥史》,第49页。)。林幹这里所说的官号,包括了官称与官号,当然也包括了可汗号。应当注意到,叶护、设、俟斤(irkin)、俟利发(eltäbär)等(注:有关俟利发与eltäbär的对应关系的讨论及我自己的意见,请参看本书《柔然官制续考》一章。),虽然早已凝固成为突厥的官职(官称),但也经常作为可汗号和官号而出现。究其原因,这些官职名称本来就与官号有着共同的起源,官号与官称都是从名号(titulary)中发展出来的,一部分名号凝固成为官称,一部分名号成为官号,某些名号在凝固为官称的同时,其“美名”、“美称”的属性并未消失,仍然可以被当作修饰词使用,也就是说,某些官称同时保留了官号的属性与形式。
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在《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第二编《政治观念的发展》(Growth of the Idea of Government)中,探讨易洛魁印第安人的部落联盟的形成,注意到“在联盟开始创立之时,即设立了五十名常任首领,并授以名号,规定永久分属于各指定的氏族。……每一个首领职位的名号也就成了充任该职者在任期内的个人名字,凡继任者即袭用其前任者之名”,首领就职需要经过一个仪式,“由一次联盟会议正式授职”,“经上述仪式就职以后,他原来的名字就‘取消’了,换上该首领所用的名号。从此他就以这个名号见知于人”。(注: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中译本,杨东莼、马雍、马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26—127页。)这些名号包括“中立君”、“梳发君”、“不疲君”、“言简君”等等(注:同上书,第145—146页。),比较这些具有政治地位和权力的名号,我们看到它们正符合柔然制度中的“因其行能,即为称号”。摩尔根所说的这些与“行能”相关的名号,最终凝固下来成为制度性职务,恐怕也正是大多数早期社会政治组织生长发育的共同特征。
在探讨早期社会政治组织的制度形式时,各有职掌的名号无疑是焦点所在。对于这些名号的产生及其功能,除了政治学的解释以外,人类学关于原始民族讳名习俗的研究,也是可以参考的。詹姆斯·乔治·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在《金枝》(The Golden Bough)里专章探讨了对于词汇的禁忌,其核心便是人名禁忌。他指出,由于人名禁忌,扩展到亲戚、死者和社会上层成员人名的禁忌,比如,“欧洲人听到的达荷美历代国王的名字都非他们的真名,不过是他们的称号,或者为本国人所谓的‘坚强的名字’”;暹罗人从不称呼国王的名字,“说到国王,只能用一些响亮的头衔、称号”;在缅甸,“国王即位以后只能以王号称呼”;在古希腊,“对那些贵人只能以他们的神圣尊号相称,而不能再用原名称呼”。(注:詹姆斯·乔治·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金枝》(The Golden Bough:A Study in Magic and Religion),中译本,徐育新等译,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381—385页。)弗雷泽把贵人称尊号的古老习俗,与人名禁忌联系起来,是不是适用于本文讨论的政治名号的起源与分化,当然还有待深入研究,但他指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这类现象,则很有参考价值。屈万里先生研究甲骨文,也得出了殷人讳名的结论,“就卜辞验之,尔时已知直斥尊长之名为不敬”,卜辞中“无一语直斥王名者”,商代诸王以十干为庙号,即与讳名有关。(注:屈万里:《谥法滥觞于殷代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3本,1948年,第219—226页。)
首先见于鲜卑、柔然政体里的莫何(或莫贺,即bagha)、莫贺弗(简化作“莫弗”(注:拓跋鲜卑有莫弗官职,见于北魏奚智墓志,奚智曾祖为“大莫弗乌洛头”,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第二〇七号。),即bagha bäg),在高车、室韦、乌洛侯、勿吉等北亚部族中成为重要酋帅的官职,这如果反映了内亚民族政治文化继承性和连续性的一面,那么,也就反映了早期内亚部族社会政治发育中由名号凝固而成为官职的一面。同时,莫何、莫弗作为修饰性的可汗号和官号大量出现,又反映了当名号分化成为官职和官号的过程中,两者发生了重叠和分裂。名号作为官号与官称一元性的起源,导向官称与官号二元分化的发展。这就是说,早期政治组织的重要职位,由某些装饰性很强的词汇来标示,这些词汇就是某种名号(titulary)。慢慢地,某些名号词汇会被这些职位所专有,即名号凝固而成为官称。但是,在凝固过程中,有些名号保留了装饰功能,并被分配用以装饰早已凝固下来的那些职位,以确保任何单一官称承担者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与早期政治组织常见克里斯玛(charisma)型领袖是恰相吻合的。这些保留了装饰性功能的名号就是官号。这就是形式上的官号与官称的结合。官称是明确的、有限的,而官号是模糊的、无限的。无限的官号与有限的官称相结合,使任何个别的官称承担者都可能具有独特的身份。可汗处于官称系列的顶端,可汗号的性质与功能,也应当从这个角度去观察以求得深入的理解。
在内亚民族特别是草原民族的政治传统中,有些官称历经不同时期、在不同部族中长期存在,但其形式与职能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包括官号与官称相结合这一传统的破坏。比如突厥的达干(tarqan),即柔然的塔寒,是专统兵马的重要职官,很可能并不是突厥语原生词汇(注:Gerard Clauson,The Foreign Elements in Early Turkish,此文在1971年8月举行于匈牙利塞格德市(Szeged)的第14届国际阿尔泰学会议上宣读,收入Louis Ligeti主编的Researches in Altaic Languages,Budapest:1975,pp.43-49.Clauson认为很多突厥语汇特别是官名来自古伊朗语,比如达干、特勤和设,因而强调伊朗语及伊朗文化对突厥社会的深刻影响。持同样意见的还有很多学者,可参看:Louis Bazin(路易·巴赞),Pre-Islamic Turkic Borrowings in Upper Asia:Some Crucial Semantic Fields,in:Diogenes XLIII,1995,pp.35-44.这种影响当然是可能的,但并不是直接的。事实上,可汗、达干和特勤,都更早地见于鲜卑和柔然社会。特勤,即拓跋鲜卑的直勤,请参看本书《北魏直勤考》一章。)。东突厥第二汗国骨咄禄时阿史德元珍任阿波大达干(注:《通典》卷一九八,第5434页。《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上》作“阿波达干”,见第5167页。),默啜时有莫贺达干(注:《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上》,第5170页。),西突厥肆叶护可汗时有设卑达干(注:《旧唐书》卷一九四下《突厥传下》,第5183页。),等等。突骑施乌质勒曾在斛瑟罗部下为莫贺达干(注:同上书,第5190页。),唐初回纥有俱罗勃为俱陆莫贺达干(注:《旧唐书》卷一九五《回纥传》,第5197页。),等等。据沙畹(Chavannes)《西突厥史料》引东罗马史学家弥南(Menander)《希腊史残卷》载,东罗马使臣Zémarque谒见西突厥Dizaboul可汗返回时,“有一突厥使臣名Tagma者偕行,其人为一Tarakan,此种官号在毘伽可汗突厥文碑中见之,即中国载籍中之达干或达官是已”(注:沙畹:《西突厥史料》,第213页。)。韩儒林考证,蒙古时期非常重要的答剌罕(或作达拉寒),就是柔然的塔寒、突厥的达干,只是其职掌不再专统兵马,而且答剌罕的授受中也不再见附有官号(注:韩儒林:《穹庐集》,第18—46页。)。古老的达干官职继续存在,却不再需要附加官号了。事实上,从突厥后期和回纥时期达干官号多为莫贺,已经看得出官号的变化空间越来越小,官号的实际功能渐渐萎缩。然而,事实上,古代内亚草原民族历史上,可汗号与官号的传统悠久而长远,这又如何理解呢?
我认为,这是由北亚草原部族融合、部族发育的历史复杂性所决定的。北亚草原的历史,就是后进和浅化部族一波波连续崛起并卷入到先进部族早已持续着的民族融合运动中去的历史,从历史叙述即史料形成过程的角度来看,这种民族历史运动主要是一个政治过程(political process),即政治体发育、组合、解体与重组的过程。这种连绵长久的历史运动,使草原政治传统的相沿不绝成为可能,也使原始政治体组织形式的反复重演成为可能。在先进部族那里本已徒具形式的某些制度,被后进部族继承吸收之后就具有了新的生命。对于后进和浅化部族来说,这些继承和吸收过来的制度,在帮助和保证社会进步和政治提升方面,作用巨大,无可取代。这就是可汗号和官号制度长久存在的原因。比如,在柔然之后,有高车和突厥;在突厥之后,有回纥和薛延陀,等等。一直到耶律阿保机称帝之后,还“拜曷鲁为阿鲁敦于越。‘阿鲁敦’者,辽言盛名也”(注:《辽史》卷七三《耶律曷鲁传》,第1221页。)。阿鲁敦(可能就是altun),即于越的官号。甚至,当1607年努尔哈赤最早被喀尔喀蒙古的代表尊奉为汗时,号称“昆都仑汗”,与他此前担任的淑勒贝勒合称,就是“淑勒昆都仑汗”。到1616年,随着雄心与成就的扩大,为了“寻求一种新的更好的权力标志,以便最终高居于他从未真正信任过的其他部落首领和自己的子侄之上”,他“以称汗的方式,获得了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注:魏斐德(F.E.Wakeman):《洪业——清朝开国史》,中译本,陈苏镇、薄小莹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页。)。于是努尔哈赤采用了新的可汗号“承奉天命覆育列国英明汗”。努尔哈赤称汗并采用新的可汗号,是否受到蒙古历史传统的影响,尚有待讨论,但这种做法可以满足他及其势力集团的政治需要,则毋庸置疑。在这里,我们看到可汗号传统长盛不衰的历史动力,就来自内亚部族苏醒与崛兴的生生不息的政治过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