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国追逐欧洲大陆霸权
法国西班牙战争与《比利牛斯条约》
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法国与西班牙之间的战争却未能停止。法国打算利用西班牙被三十年战争削弱的机会,进一步夺取西班牙的领土。同时,西班牙也想乘法国国内发生“投石党运动”之机,趁火打劫。
1649年初,巴黎市民发动了支持“投石党”的武装起义后,西班牙借支持“投石党”之名,派兵从法国北部打入亚眠附近的皮卡尔迪地区,后又占领了法国东北部地区——香槟。1652年秋,西班牙军队又从法国北部的弗兰德尔、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边界以及意大利三个方面攻入法国,形势对法国十分不利。
1653年春,法王路易十四平息了“投石党运动”后,执行积极的外交政策,于1657年同英国结成防守同盟,共同对西班牙作战。次年,又与莱茵河及德意志北部一些邦国建立防御联盟(称莱茵联盟),以阻挡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对西班牙的支援。在法、英两国的联合打击下,西班牙战败,被迫于1659年11月7日接受了《比利牛斯和约》。
和约规定:西班牙将其东北部之鲁西荣以及西属尼德兰的阿尔土瓦等地割让给法国;法国将其在加泰罗尼亚占领的土地归还给西班牙;法王路易十四娶西班牙公主玛丽·泰蕾莎为妻,但泰蕾莎须放弃她对西班牙王位及财产的继承权,西班牙国王则许以50万克朗(约557万法郎)的妆奁。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与《比利牛斯和约》的缔结,扩大了法国的领土并加强了它的实力,使法国成为当时欧洲大陆上首屈一指的强国,同时也进一步激起法国称霸欧洲的强烈欲望。路易十四本欲趁势将法国的国界扩展至莱茵河、阿尔卑斯山和比利牛斯山,以实现其所谓“天然国界”。然而,连年的战争也使法国的财政陷入极端严重的困境。
后来,经过新任财政大臣柯尔伯特大胆整顿财政秩序、改革税收制度、修改关税条例、努力发展工商业和积极扩大航运事业,使法国的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国力有了较大的发展。自1664年起,法国先后办起了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北方公司和中东公司等,大力发展海外贸易。很快,法国又建立起一支强大的舰队和一支装备精良的陆军。
这时,路易十四认为扩展法国国界的时机已到,于是他利用奥地利和西班牙两支哈布斯堡王室被打败,以及英国尚有求于法国的有利时机,先后发动了四次大规模对外战争,即遗产继承战争(1667—1668)、法荷战争(1672—1678)、“大同盟”战争(1688—1697)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
遗产继承战争与《亚琛和约》
根据《比利牛斯和约》的协议,法王路易十四与西班牙公主玛丽·泰蕾莎于1660年夏举行了隆重的结婚庆典。但是,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许诺的50万克朗的妆奁却一直没有兑现。1665年9月,腓力四世死,由其子即位,称查理二世。路易十四立即以从未收到玛丽·泰蕾莎的嫁妆为由,要求继承西班牙部分遗产,即占有全部西属尼德兰。为此,路易十四决心以武力来达到他的目的。
当时,正值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法国虽然在1666年1月站在荷兰一方参战,但是,路易十四仍于1667年4月设法同英王查理二世签订秘密协定,以一定数量的补助金及许以某些西班牙殖民地为代价,换取了英国在未来的法西战争中保持中立。此外,他还使莱茵联盟各成员国同意法国在该地区继续发挥其决定性影响。在完成上述一系列外交准备后,路易十四于1667年5月,不经宣战就将其军队开进西属尼德兰,并相继占领了一些土地。
法国在西属尼德兰的顺利进军,招致荷兰对自己安全的担心;英国也十分忧虑法国一旦占有了比利时,将构成对自己的长期威胁。出于共同利益的考虑,英荷两国在第二次英荷战争结束约五个月后,于1668年1月23日结成反法防御同盟。为了扩大力量,两国还积极争取北欧强国瑞典参加,并于三日后结成英、荷、瑞典三国联盟。三国决定将促使西班牙向法国割让部分土地,以实现两国间的和平。如法国不接受三国的斡旋,三国将一致对法作战。面对三国联盟的压力,法国只得接受它们的调停。同年2月,法军又占领了西班牙的弗朗斯孔泰,为法国在谈判中赢得了有利的地位。
和谈于1668年4月在亚琛(又称艾克斯·拉·夏佩勒)举行。西班牙在战争中虽然孤立无援,且接连战败,却不肯做出让步。最后,在三国联盟的压力下,终于迫使西班牙在5月2日接受了《亚琛和约》。和约规定:法国占有西属尼德兰之沙勒罗瓦、杜埃、图尔内、里尔等十二城市及其周围土地,但退出弗朗斯孔泰。这一次,由于三国联盟的干涉,路易十四未能实现其全部预定计划。于是,他又发动了第二次对外战争。
法荷战争与《奈梅根和约》
法国通过《亚琛和约》虽然夺得部分西属尼德兰领土,但距实现其“天然国界”尚相去甚远。而且,路易十四也不甘心放弃已经到手的弗朗斯孔泰。因此,在和约签订后不久,他便开始筹划对荷兰的战争。路易十四打算通过战争将法国的东北部国界扩展到莱茵河,以实现其东北部的“天然国界”。同时,尽可能地削弱荷兰的海上贸易优势,以利于发展法国的海外贸易。此外,还要再次夺取弗朗斯孔泰,以挽回法国在《亚琛和约》中的损失。
开战之前,路易十四开展了积极外交工作,以孤立荷兰。1668年8月,路易十四派特使前往伦敦,令其不惜一切代价,劝说英国脱离三国联盟,并利用英国的影响促使瑞典离开荷兰,以结成反荷兰的新三国(法、英和瑞典)同盟。当时,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不久,政权尚不稳固,需要法国的援助。两国遂于1670年6月在多佛尔签订了秘密盟约:英王查理二世承诺待国内形势稳定后,立即宣布改宗天主教;法、英两国共同对荷兰作战,不得单独缔结和约。此后不久,瑞典在英国的多次劝说下,终于也站到了法国一边。这时,荷兰被彻底孤立了。
1672年4月6日,路易十四以荷兰的高关税妨碍法国出口贸易为由,向荷兰宣战。此前,英国已同荷兰在3月29日开始了第三次英荷战争。战争开始后,十余万法军从四年前占领的沙勒罗瓦出发,经西属尼德兰直接进军莱茵河,荷兰南方三省迅速落入法军之手。荷兰统帅威廉·奥伦治亲王最后决定破堤放进海水,才阻止了法军的前进。
1673年8月底,荷兰通过积极的外交工作,同奥地利、西班牙以及洛林公国在海牙结成同盟,共同对法国作战,荷兰从此开始扭转了16战场上的被动局面。此外,英王查理二世因在国内遇到麻烦,遂接受西班牙的调停,于1674年2月同荷兰签订和约后退出战争。路易十四深知,没有英国海上的攻击,打败荷兰的目标已不可能实现。因此,他转而进攻西班牙,并于1675年占领了弗朗斯孔泰以及西属尼德兰的一些要塞。但同年6月,瑞典根据同法国的盟约进攻勃兰登堡遭到失败。而且,在此前后,原来支持法国的一些德意志小邦,如巴伐利亚、符腾堡、汉诺威等也纷纷转到荷兰一方。形势对法国越来越不利了。
英国退出战争后,对法国采取了善意的中立立场。路易十四于1676年2月同查理二世签订了第二个多佛尔秘密协定,决定每年向英国支付10万英镑补助金,以酬谢英国的中立。为了回报路易十四的友好与慷慨,查理二世立即出面在法荷之间进行调停,以帮助法国摆脱孤立处境。结果,导致交战双方于1676年11月在荷兰城市奈梅根开始和谈。和谈期间,法国又占领了奥属弗赖堡等地。在有利的形势下,法国于1678年8月10日、9月17日和1679年2月5日,分别同荷兰、西班牙及奥地利签订了和约,这三项条约统称《奈梅根和约》。
和约主要规定:法国交还其侵占的全部荷兰领土,恢复两国在战前的边界;荷兰商船有权同法国及其敌国进行充分的自由贸易;法国将在1668占有的沙勒罗瓦等五处地方交还给西班牙,代之以兼并瓦朗谢讷、康布雷等七处领土,西班牙将弗朗斯孔泰割让给法国;法国放弃根据《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在菲利普斯堡的驻军权,奥地利则同意法国占有莱茵河岸边的布雷萨克;洛林公国将隆维及南锡割让给法国。
《奈梅根和约》虽然再次中断了路易十四向“天然国界”的进军,但还是使法国的东北部及东部国界得到了较大的扩张。此后,路易十四利用在战争中取得的优势,于1681年占领了德意志的斯特拉斯堡,1684年又以武力兼并了西属尼德兰的卢森堡、希迈等地。对于路易十四的进一步扩张,奥地利因土耳其入侵在即而不敢旁骛;衰落的西班牙虽然在1683年12月向法国宣战,但不久便被打败;荷兰没有英国的支持,也感到力不从心。所以,这些西欧大国只能向法国提出抗议,而无力与之对抗。它们最大的成果是,促使法国于1684年8月在巴伐利亚境内的累根斯堡,缔结了一项为期二十年的停战协定。
《累根斯堡停战协定》标志着法国已进入在欧洲最强盛的时期。此刻,路易十四如能就此止步,他在战争中建立起来的优势或许可以保持得长久一些。然而,路易十四的欲壑难填。结果,他在第三次扩张战争中,终因遭到欧洲各大国的联合打击而失败。
“大同盟”战争与《里斯维克和约》
《累根斯堡停战协定》签订后不久,没有子嗣的巴拉丁选帝侯于1685年5月死亡。路易十四决定乘哈布斯堡王室同土耳其作战之机,继续兼并德意志领土。于是,他以其弟媳、巴拉丁公主的名义,要求继承该选帝侯的领地与财产。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主张通过仲裁解决,遭法王拒绝。为了维护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完整以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奈梅根和约》与《累根斯堡停战协定》的各项条款,利奥波德一世于1686年7月同西班牙、瑞典及巴伐利亚等一些德意志邦国在奥格斯堡结成同盟(称奥格斯堡同盟),共同抵制法国的扩张。
面对利奥波德一世的不妥协态度,路易十四决定以武力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于1688年9月24日向皇帝宣战。同年10月,20万法军攻入巴拉丁,法军所到之处皆被夷为平地。11月26日,路易十四向荷兰宣战。1689年初,英王詹姆斯二世在“光荣革命”中“自行退位”,其女婿、荷兰执政威廉·奥伦治亲王被迎立为英王,称威廉三世。由此,英国执行公开反法政策。同年5月12日,利奥波德一世与荷兰签订《维也纳防御同盟条约》。在以后的一年半时间里,英国、勃兰登堡、萨克森、萨伏依等相继加入,从而形成反法的“大同盟”。其目的是使法国接受在恢复《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与《比利牛斯和约》条款基础上的和平。
这次战争的主要战场是西属尼德兰,但战争也打到了意大利、西班牙以及交战双方的海外殖民地。战争初期,法国无论在陆地和海上都取得一些胜利。1690年,法国在弗勒吕斯打败荷兰军队后,相18继占领了蒙斯(卑尔根)、那慕尔及沙勒罗瓦等地。同年,法国海军在英国南部的比奇角击败英荷舰队。在保持了约两年的战争优势之后,法国虽然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又取得了一些胜利,却无法迫使同盟国家停止作战。路易十四原想速战速胜,结果,反而陷入了一场消耗巨大的持久战争。经过四年多的相持作战,路易十四自知难以取胜,遂于1693年邀请中立的瑞典国王查理十一出面调停,企图在有利的形势下与“大同盟”议和,但遭同盟国家的拒绝。于是,路易十四改变策略,通过分别谈判来瓦解“大同盟”。
路易十四首先以外交手段使萨伏依于1695年做出中立的许诺,并在第二年6月签订了秘密的法、萨《都灵和约》。接着,路易十四又争取荷兰与英国。由于连年的战争使交战双方都感到精疲力竭,所以,荷英两国予以响应,谈判乃于1696年3月开始。后来,在瑞典的斡旋下,全体交战国于1697年5月在海牙附近的里斯维克召开了和平会议。经过四个月的反复争辩,法国在同年9月20日分别同西班牙、英国、荷兰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签订了和约。这四项和约,总称《里斯维克和约》。
和约主要规定:法国将其自《奈梅根和约》以后兼并的西班牙属地(除极小一部分外)全部归还给西班牙;法国承认威廉三世为英国国王,并同意不再援助威廉三世的敌人,英法两国在北美哈得孙湾的边界争端由双方指定专员磋商解决;法国再次确认《奈梅根和约》的各项条款,荷兰将位于印度东南部之本地治理交还给法国东印度公司;法国将其在这次战争中占有的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归还给利奥波德一世皇帝,皇帝将斯特拉斯堡割让给法国,阿尔萨斯完全被置于法国的统治之下;法国将洛林归还给洛林公爵。
《里斯维克和约》结束了为期九年的“大同盟”战争,交战双方在战争中各有得失。法国虽然获得了斯特拉斯堡,但失去了在这次战争中新夺取的他国领土及制海权。法国接连发动的扩张战争,既过度地消耗了本国的资源及财力,也使自己树敌过多。结果,法国在国际上日趋孤立,并从此走上了由盛转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