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史(近代卷)(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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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英国夺取海上霸权的初期斗争

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英国对外政策

英国资产阶级经过两次内战,于1649年5月宣布为共和国,宣告了“资产阶级所有制对封建所有制的胜利”马克思:《资产阶级和反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25页。。英王查理一世的被处死,不仅加深了国内保王派的仇视,而且也引起了欧洲各封建专制国家的恐惧和反对。但是,由于当时欧洲的主要大国被三十年战争拖得精疲力竭,而且法国国内也爆发了“投石党运动”,它们一时尚无力对英国采取干涉行动。

当时,英国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在国内。英国由于经过接连的内战,田园荒芜,工业生产受到破坏,加之以克伦威尔为首的新政府不仅拒绝任何政治上的改革,而且继续扩大税收并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圈地的法令,结果,导致了平等派与掘地派运动的爆发。克伦威尔虽然以残暴的手段将平等派和掘地派镇压下去,但国内的政局依然不稳。在克伦威尔领导共和政府及护国政府期间,他在国内继续执行高压政策的同时,加紧向外扩张和掠夺,以图通过对外战争来缓和国内的矛盾,并为英国资产阶级建立世界贸易优势和殖民大帝国扫清障碍。1649年,克伦威尔率军镇压了爱尔兰起义。接着,又于1650年远征苏格兰。此后不久,便将爱尔兰及苏格兰并入英国。1651年,克伦威尔挑起第一次英荷战争。1654年,迫使丹麦缔结商约,使英国商船获得通过松德海峡进入波罗的海航行的权利。1657年,英国与法国结盟并参加反西班牙战争,并从西班牙手中夺取了西印度群岛中的牙买加岛及欧洲大陆的敦刻尔克。

1660年5月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查理二世虽然继续执行有利于英国资产阶级的扩张政策,但他为了取得法国的财政及军事援助以巩固其政权,在外交上紧紧依靠法国。1662年,查理二世以20万英镑将敦刻尔克卖给法国。1670年,他又同法国签订了《多佛尔密约》,秘密接受法国津贴,同意站在法国一方对荷兰作战及在英国恢复天主教。1685年詹姆斯二世即位后,继续秘密接受法国的津贴和执行不利于英国工商业的政策。1687年,他发布《信仰自由宣言》,废除限制天主教的法律,并准备将天主教定为国教。

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的亲法政策,遭到了国会的反对。1688年,托利党与辉格党共同发动政变(“光荣革命”),宣布詹姆斯二世“自行退位”,迎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威廉三世为英国国王。威廉三世于1689年2月即位后,为了夺取海上及殖民地霸权,开始了同法国的长期对抗。

英国荷兰商业战争

荷兰自1581年建立联省共和国后,逐渐发展成为世界贸易及殖民强国。至17世纪中叶,荷兰已拥有亚洲的锡兰(今斯里兰卡)、爪哇、苏门答腊、摩鹿加(今印尼之马鲁古群岛)、马来半岛、西里伯斯和部分新几内亚;北美洲的新阿姆斯特丹(今纽约)和新尼德兰(位于康涅狄格河与特拉华河之间);西印度群岛的多巴哥岛;南大西洋的圣赫勒拿岛以及南非开普敦等殖民地。它“几乎独占了东印度的贸易及欧洲西南部和东北部之间的商业往来。它的渔业、海运业和工场手工业,都胜过任何别的国家。这个共和国的资本也许比欧洲所有其他国家的资本总和还要多”转引自《资本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2页。。荷兰的经济和殖民优势,遭到法国,尤其是英国的仇视。因为,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英国,也想建立自己的商业和殖民霸权。结果,一场激烈的争夺便在英荷之间爆发了。

第一次英荷战争(1652—1654)。为了打击荷兰,英国于1651年10月9日颁布了新的航海条例,即《扩大商船队和奖励英国本国航运条例》,旨在摧毁荷兰的商业优势。其主要条款规定:凡在亚洲、非洲、美洲及其所属岛屿生长、生产和制造的商品,如欲输入英国必须用英国船只或由英国人指挥、驾驶的船只运载;凡由任何欧洲国家输入英国的商品,必须用英国船只或商品生产国的船只运载;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没收其货物及船只。

对于这一违反荷兰利益的条例,荷兰拒绝承认。不久,英国便以违反航海条例为由,先后扣押并没收了70艘荷兰商船。与此同时,英国海军还规定,凡在英吉利海峡行驶的外国船只,必须向英国国旗致敬。结果,导致英荷两国于1652年5月爆发了战争。

战争初期,荷兰曾取得一些胜利,但是,最后被英军打败。双方于1654年4月在英国签订了《威斯敏斯特条约》,荷兰被迫接受了英国的1651年《航海条例》,并同意英国在荷属摩鹿加群岛设立商站。荷兰称霸世界贸易及航运事业已近半个世纪,《威斯敏斯特条约》的签订,是它衰落的开始。

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第一次英荷战争结束后,两国间的争夺并未停止。1660年5月,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查理二世为了稳定自己的政权,继续执行保护英国海外贸易的政策,并颁布了《奖励和发展造船业和航运业条例》,除重申1651年航海条例外,并限定殖民地的一系列商品如烟草、食糖等,只能直接运往英国(后来,限定商品的范围曾一再扩大)。不在限定范围内的商品,允许用英国船只自殖民地运往它国。因此,英荷两国间的矛盾日渐激化。

1664年9月,英国夺取了荷兰在北美洲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并将其易名为纽约。1665年3月14日,英国向荷兰宣战。同年6月,英国海军在靠近英国的洛斯托夫特海面打败荷兰舰队。1666年1月法国站在荷兰一方参战后,荷兰开始扭转战局。同年6月,英荷两国舰队在英吉利海峡激战四天,结果,英国战败。后在法国的建议下,英荷两国开始和平谈判,但是,未能达成协议。1667年6月,荷兰舰队攻入泰晤士河,焚毁了大量英国船只,并封锁了伦敦。最后,英国于7月31日在荷兰签订了《布雷达条约》,英国将其航海条例作了有利于荷兰的修改。条约规定:英国允许荷兰船只将莱茵河沿岸的货物运往英国;荷兰将新阿姆斯特丹永久割让给英国。

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1674)。1667年5月,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仍在进行时,法国发动了反西班牙的“遗产继承战争”,将法军开进了西属尼德兰部分地区。出于共同安全的考虑,英国在第二次英荷战争结束后,于1668年1月同荷兰、瑞典结成反法防御同盟,共同抵制法国在西属尼德兰的扩张。但是,由于当时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不久,政权尚不稳固,急需法国的军事及经济援助,所以,查理二世于1670年6月1日与法国签订《多佛尔密约》,同意参加路易十四发动的反荷兰战争,并在法国尚未宣战之前,于1672年3月29日开始了对荷兰的海上攻击,第三次英荷战争由此爆发。

战争开始后,英国在海上取得了一些胜利。但是,威廉三世于1672年7月就任荷兰执政后,作为威廉的舅父,查理二世便不再想同荷兰继续作战。所以,英国接受了西班牙的斡旋,于1674年2月9日同荷兰签订了第二个《威斯敏斯特条约》,荷兰同意其船只遇英国军舰时降旗致敬,并支付战争赔款共200万金币。

通过三次英荷战争,荷兰的商业霸权与海上优势逐渐转到英国的手中,英国开始登上了海上霸主的宝座。此后,英国便面临着与法国的长期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