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从每个学生学习过程上看,他在同一学期学习若干课程,更经过了若干学期完成他大学的学业,当他离开大学的时候,他应当完成了他进入社会担任一项具体服务工作的准备。为了要使这项准备工作做得好,大学应当根据各个学生的志愿,规定他在校期间的全部学程。学程包括许多有一定次序进行学习的课程。
以往大学的制度根据学术的分门别类,设立学院和学系。一个学生在投考时就得选定院系。每系规定若干必修课程和若干选修课程。每一课程又根据授课、试验、实习、自修等所需时间规定学分数目。全部学程有一定学分数额,修满若干学分才能毕业。学生就在这种轨道上进行学习。
这里值得我们提出来讨论的问题很多:首先是这种根据院系来规定学生学程的制度是否能有效的生产在具体社会服务工作上能胜任愉快的人材?这问题的提出显然牵涉到“分院分系的原则”。以往大学多少是以从事“纯粹学术”为任务的,因之着眼于学术本身的绵续。师生相承,颇有衣钵传袭的风味,也可以说是经院作风的遗留。这里更加上宗派门户的传统,院系之间壁垒重重,形成了学术界的小圈子。在这种制度中所造成的大学毕业生最理想的工作是留校教书,继承这个衣钵;一出象牙之塔,就会发生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的现象。
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工作上所需的知识并不依学术本身的分门别类来作界限的,尤其在工业没有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很少专门性的职务,所以依院系基础来规定的学程很成问题。如果今后大学的任务是在生产能供给建设需要的人材,怎样来重行规定学程的原则必须彻底加以修正了。
这种制度的缺点以往也曾经引起过各种补救的企图,第一是在大学之外另立专科,把生产实用专门人材的任务交给专科学校,而同时又把专科学校的地位列在大学之下,以致在师资设备各方面都受到限制。至于大学本身应当造就什么人材的基本问题却不去追问了。第二是在工农等实科方面增加各种混合学系,或各系分成若干小组。譬如为了化学系和机械系都不训练化工人材,而另立化工系;农艺系和经济系都不训练农业经济人材,而另立农业经济系,以至一个大学之内各系可以各聘同类性质的教授。因院系分隔而引起的问题反而助长了院系分隔的壁垒。第三是在必修和选修课程的比重上加以调剂。为了补救院系的分隔,增加选修课程可能是一个不得已的办法。譬如一个学工程的学生可以多选几门经济学课程,使他将来可以在工厂管理方面多一些准备。但是以一般的实际情形说,各系却并不鼓励学生多选别系课程,更不去指导学生如何选修别系课程。结果造成了学生用选修课程来减轻工作,对选修课敷衍混学分的风气。这风气之下,认真的学系自然更不愿加重选修课的分量,认真的教员也不会欢迎别系选修的学生。这样循环相长,根本取消了以选修课来补救院系分隔缺点的精神。
这许多补救办法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产生了更多的问题。其实关键是在规定学程的原则不合于大学的任务,因之,我们应当把这基本问题提出来重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