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顿动物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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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宾狗,我的一只爱犬

那是一八八二年十一月初,马尼托巴地区刚刚进入冬季。一天早上,吃过早饭后,我慵懒地斜躺在椅子上,透过住所的那扇玻璃窗子,无所事事地打量着外面的世界。映入眼帘的是大草原的部分风景和我们的牛棚背部,附近那些圆木不禁勾让我想起了那首古老的歌谣:“富兰克林家的小狗”。这个风景和歌谣交织而成的美妙境界很快被一只闯入我视线的灰色动物给破坏了,这个体型硕大的家伙横穿草原,冲进了牛棚,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动物紧随其后,穷追不舍。

“有狼,”我大叫一声,抓起步枪冲出门外,想要助那条狗一臂之力。可是,没等我赶到,他们已经离开了牛棚,狼在雪地里没跑多远,便又陷入绝境,走投无路的他只好转过身来往回跑。而那条狗——也就是我们邻居养的那只柯利牧羊犬——正绕着狼打转转,准备伺机猛咬一通。

我朝远处放了几枪,没想到这枪声惹得他们又一次奔向大草原。一阵狂跑之后,这条天下无敌的牧羊犬终于追上了上来,咬住了狼的后腰,不过,为了免遭恶狼的凶猛反扑,他又立即撤退下来。狼再次做困兽之斗,于是,雪地上又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追逐。每隔几百码,这种追逐和撕咬的情形就再现一次,牧羊犬每发起一次追击,都要把狼朝着牧场方向驱赶,而狼却枉费心机,总想逃往相反方向,溜进东边黑暗的森林地带。就这样,他们一边打斗,一边狂奔,折腾了一英里,这时候,我才追上了他们。那条狗发现自己现在有了坚强的后盾,就紧追上去,想要速战速决。

经过几秒钟的厮杀,两只牲畜终于决出了胜负,那只受伤流血的柯利犬扑上狼背,紧紧咬住了狼的咽喉,此时,我从容不迫地走上前去,一枪击穿了狼的脑袋,结束了这场战斗。

发现对手已死,这只非同寻常的牧羊犬稍事休息,便头也不回地迈开大步,穿过雪地,慢慢地朝着四英里之外的牧场跑去。那是他开始追狼的地方,也是他离开主人的地方。

他是一条非同寻常的狗,就算我不去帮忙,他也一定能够不辱使命,独自杀死那只狼,因为据我所知,他曾经多次独自出击,很多草原狼都曾是他的手下败将。这些狼尽管形体较小,属于草原狼品种,但是与那条狗相比,他们显然算得上是庞然大物。

这条狗技艺超凡,作战英勇,我不由得对他心生爱意,于是我打算立刻收买他,不惜一切代价。没想到他的主人这样傲慢地回答我说:“你干嘛不买他的孩子呢?”

既然这只名叫弗兰克的狗属于非卖品,那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买一条他的纯正后代聊以自慰。这只小狗据说是弗兰克的配偶所生,也就是弗兰克的亲生儿子。这只看似拥有非凡血统的名门后裔,其实是一个长满黑毛的圆球,他看上去不像一只小狗,倒像一只拖着长尾巴的小熊崽。不过,他的身上有一些棕褐色的斑纹,和弗兰克的皮毛非常相像,我希望这个相似特征能够成为一个保证,保证这只小狗将来成为一只伟大杰出的牧羊犬。另外,他的口鼻周围有一个非常特别的白圈儿,我希望这也是他与众不同的标志之一吧。

把这条狗弄到手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他取个名字。这道难题其实早就迎刃而解了。既然那首“弗兰克林家的小宾狗”是我和他父亲相识、进而和他结缘的基础,那么,他就可以当之无愧地被叫做“小宾狗”啦。

宾狗在我们的小木屋里度过了那年冬天,这个小家伙长得又笨又胖,常常好心办坏事;他贪嘴恋食,越长越高大,越长越笨拙。尽管有过惨痛的教训,他还是会把鼻子凑近老鼠夹。他怀着极其友好的心愿给猫提出建议,不料却被对方完全误解,唯一的结果就是:武装中立,这种尴尬局面自始至终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偶尔会被一场恐怖统治所代替;从小就很有主见的宾狗最后下定决心,远离小小木屋,到谷仓去过夜,免得彼此勾心斗角。

春天来了,我开始对宾狗进行严格训练。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也历经了千辛万苦,才终于学会了听从口令,替我们寻找随意放养在大草原上的老黄牛。

刚刚学会这个本领,他就对我们派遣的差事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对他来说,世界上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接到命令去寻找那头母牛了。一声令下,他会立刻猛冲出去,兴高采烈地汪汪直叫,恨不得蹦上天去,因为他终于可以一边寻找母牛,一边在大草原上驰骋一番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看到那头老母牛喘着粗气,全速前进,直奔牛棚而来,宾狗紧随其后,一点儿喘息的机会也不给她,一直把她赶进牛棚,再赶到最里面的角落里。

如果他的精力没有这么充沛,事情也许会办得更令人满意些,不过我们不忍心打击他工作的积极性,所以没有对他横加干涉。后来,他对这种半天一次的追捕工作竟然迷恋到如痴如醉的程度,即使没有接到命令,他也会自作主张地把那头母牛赶回牛棚。再到后来,这位精力充沛的牛仔每天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十几次地把母牛邓恩赶回牛棚。

最后,事情发展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想做点运动,或者只要他有一点闲暇时间,又或者只要他心血来潮,突发奇想,他都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而出,冲向大草原,几分钟之后立即返回,前面还飞跑着那头闷闷不乐的老黄牛邓恩。

起初,情形似乎还没那么糟糕,因为这样可以防止老黄牛跑得太远;但是,我们很快就发现,这种做法影响了她的进食。她变得消瘦了,产奶量也减少了;这件事情似乎也让她心事重重,精神紧张,她总是惴惴不安地提防着那条可恨的恶狗。每逢清晨,她都会在牛棚附近徘徊,似乎不敢冒险离开,免得立刻招来追击。

这实在是太过分了。我们想尽一切办法降低宾狗的工作热情,结果却都以失败告终,于是我们决定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他放弃这份工作。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擅自把老母牛赶回家了,不过,他对她的兴趣却依然如故,牛仔给老母牛挤奶的时候,他总是躺在牛棚门口守着她。

夏天到了,蚊子猖獗,令人心生厌恶。挤奶的时候,那头母牛总是喜欢把尾巴甩来甩去,驱赶蚊子,这个可恶的动作甚至比恼人的蚊子更让人心烦。

那个负责挤奶的老兄名叫弗雷德,他脾气暴躁,却颇爱发明,为了阻止母牛甩动尾巴,他想出了一个简单易行的好办法:给母牛的尾巴拴上一块砖头。完事以后,他就乐颠颠儿地开始挤奶,他觉得惬意极了,因为牛尾巴再也不会骚扰他了,不过,其他人却对此深表怀疑。

突然,从蚊子聚成的薄雾里传来一声钝响,接着又迸发出一连串的“粗话”。那头母牛继续心平气和地反刍着食物,而弗雷德却起身站立,抓起挤奶凳朝着母牛猛砸过去。耳朵被那头愚蠢的老母牛甩出的砖头砸了一下,这已经够让他出洋相了,而周围人的嘲笑和哄闹更让他忍无可忍。

听到喧嚣声,宾狗以为自己终于有用武之地了,他冲进牛棚,从邓恩的另一侧发起进攻。结果,牛奶洒了一地,奶桶和凳子也都摔坏了,母牛和宾狗都遭了一顿痛打,这件事情才总算平息了。

可怜的宾狗对此始终耿耿于怀,难以理解。他很久以前就已经意识到应该鄙视那头母牛,洒奶风波以后,他更是对她厌恶透顶,他决定连她的牛棚都不再靠近。从此以后,他就只依恋马群和马厩。

在这个牧场上,牛群是属于我的,而马群则是我哥哥的财产,自从宾狗把他的赤子之心从牛棚转向马厩之后,他似乎连我也抛弃了,不再每天陪我左右。不过,每当遇到紧急情况,他都会跑来向我求助,我遇到麻烦的时候,也会找他帮忙解决。我们两个似乎都觉得,人和狗之间的情感,是那种可以维系一生的友谊。

除此之外,宾狗还扮演过一次牛仔的角色,那也是洒奶风波之后绝无仅有的一次。那年秋天,一年一度的卡勃利镇集会如期举行,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宣传单上,有一则是这样说的:报名参加最训练有素的柯利狗比赛,除了能够赢得荣誉,还有机会获得两美元的奖金。

在一位狐朋狗友的撺掇下,我为宾狗报了名。比赛那天,我一大早就把母牛赶到刚出村口的大草原上。比赛时间一到,我就指着母牛对宾狗说——“去把母牛赶回来。”我的意思当然是让他把母牛赶到我这里,也就是裁判台附近。

这两只牲畜比我还了解规则。他们整整训练了一个夏天,显然没有白费心血。看到宾狗摆出一副追逐的架势,邓恩立刻心领神会,她知道要想平安无事,只有跑回牛棚。而宾狗也同样坚信,他毕生唯一的使命就是驱使母牛加紧步伐,让她尽快赶往牛棚。于是,他们两个在大草原上展开追逐,像狼追赶鹿一样飞快前进,直奔两英里之外我家的牛棚,很快便从大家的视线里消失了。

从那以后,裁判和评委会就再也没有见过我的狗和那头奶牛。那笔奖金发给了另外一位参赛者,只有我们两个报名参加了这场比赛。

宾狗对马群忠心耿耿;白天他一路小跑,跟在马群旁边,夜晚,他守在马厩门口睡觉。马群走到哪里,宾狗就跟到那里,谁也别想把他和马群分开。在他的意识里,自己就是这群马的主人,这种耐人寻味的责任感为下面的故事平添了更加深刻的意义。

我不是个迷信的人,至今也不相信所谓前兆之说,但是有一件离奇的怪事却至今让我铭记在心,这件事情的主角就是宾狗。当时,只有我们两兄弟住在德·温顿农场。一天早上,我哥哥要去沼泽溪附近运干草。从农场到沼泽溪,一来一回得走一天的漫漫长路,我哥哥因此起了个大早。说来奇怪,宾狗有生以来第一次拒绝跟随马队。任凭我哥哥怎么呼唤,他都不肯出来。他静静地躲在一个不会被抓到的地方,斜眼望着马车队,死活不肯挪窝。突然,他鼻孔朝天,发出一声悲伤的长嚎。他目送着马车队,直到他们走出视线之外,他甚至还起身相送,跟着马车队跑了大约一百码,他一边跑,一边不时地嚎叫,那声音令人肝肠寸断。

整整一天,他一直在谷仓周围徘徊,这是他第一次心甘情愿与马群分别,他嘴里不时哀号着,好像在为死者哭丧。我独自一人守在农场,宾狗的反常行为让我心烦意乱,我有一种预感:一个可怕的灾难即将降临。几个小时过去了,我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六点钟左右,宾狗的嗥叫声愈演愈烈,我实在忍无可忍,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阻止他,只好扔东西砸他,命令他滚开。可是,哎呀,那种可怕的恐惧感充斥着我的内心。我为什么要让哥哥一个人出远门?他还能不能活着回来?这条狗今天这么反常,我早就该料到今天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啊。

终于等到了我哥哥约翰回家的时刻,他竟然如期而至,毫发未损地坐在马车上。我如释重负,把马匹赶进马厩,然后假装若无其事地问他:“一路上都还好吧?”

“好,”他简明扼要地回答说。

如此说来,所谓前兆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然而很久以后,当我偶然向一位研究玄学的朋友提起此事,他突然神色肃穆地问我:“宾狗在危难时刻是不是总是来助你一臂之力?”

“是的。”

“那你就不应该一笑了之。那天,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应该是你;尽管你不知道危险来自何方,但是他留下来的确是为了拯救你的性命。”

早春时节,我便开始训练宾狗,不料没过多久,他竟然开始训练起我来。

在绵延两英里的大草原中间,也就是在我们的小木屋和卡勃利镇之间,矗立着农场的界桩;界桩其实就是埋在矮土堆里的一根粗壮的柱子,行人老远就可以看见它。

我很快就注意到,宾狗每次经过这根神秘的木桩,都会极其仔细地检查一番。接着,我又听说附近所有猎狗和草原狼也经常拜访这根木桩。于是,我用望远镜对那根木桩进行了多次观察,最后终于明白了动物们膜拜那根木桩的缘由,对宾狗的私生活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原来,这根木棍是犬齿类动物公认的身份登记处。凭借敏锐的嗅觉,每只动物都可以根据气味儿和脚印立刻做出判断:最近究竟有哪个动物在这里出没过。雪天来临的时候,动物的行踪会暴露得更加明显。我随后又发现,这根木桩只是遍布整个地区的登记系统之一;简而言之,每隔一段适当的距离,就会有一个这样的信号站,整个地区都遍布着他们的通讯站。这些通讯站都有一些明显的特征,有的是石头,有的是野牛头骨,如果恰逢地点合适,其他东西也可以充当信号站。通过大量观察,我发现这是一套非常完备的通讯系统,动物们既可以在这里获取信息,也可以从这里发布信息。

无论是狗还是狼,只要外出旅行,都必须拜访自己沿路附近的通讯站,了解最近有谁来过这里,这正像我们人类,外出回城,总要去俱乐部拜访拜访,看看登记簿上有什么新消息。

我曾经看见过宾狗走近那根木桩,对着它嗅来嗅去,接着又仔细检查了一番木桩周围的地面,然后,他咆哮了一声,然后怒气冲冲,毛发竖立,眼睛发亮,他用尽力气,无限轻蔑地用后爪刨了刨土。最后,他愤愤不平地离开了那根木桩,一边走一边不时地回头张望。所有这些动作如果可以翻译的话,那就是:

“汪!呜!麦卡锡家那条无赖脏狗来过这里。呜!今天晚上我要会会他。呜!呜!”还有一次,初步调查那根木桩之后,他变得兴致勃勃,一边研究一只郊狼的往返脚印,一边自言自语,我后来终于理解了那句话的意思,他说:“从北方过来了一只郊狼,他的脚印上有死母牛的味道。难道是真的?波利渥斯家的那头老花斑牛终于死了。这件事情值得调查调查。”

有些时候,他会摆动尾巴,围着木桩来来回回不停地小跑,他之所以这么做,是想让自己在此留下更加明显的印记,也许,他是想让刚从布兰登回来的哥哥比尔能够更快地找到自己吧!如此说来,那天晚上比尔突然出现在宾狗的狗舍,这显然不是出于偶然。宾狗还把比尔带到山上,那里刚好有一匹死马,美味可口的马肉为兄弟两个的重逢宴会提供了绝好的主餐。

还有些时候,突然之间,木桩上的某个消息会激发起来他的好奇心,促使他跟踪循迹,一路跑到下一个通讯站,直到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明明白白。

还有些时候,经过一番仔细检查,他一无所获,于是他神色肃穆,若有所思,似乎是在自言自语,翻译出来就是:“我的老天,这家伙究竟是谁?”要么就是这个意思“我感觉自己去年夏天在伯蒂奇县好像遇到过这个家伙。”

一天早上,宾狗刚一走近木桩,就不由得毛发倒竖,尾巴低垂,颤抖不已,这表明他突然肠胃不适。这些迹象显而易见地说明:他受到了惊吓。他再也不想继续跟踪了,也不想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了,相反,他转身回家躲了起来。半小时之后,他的毛发依旧倒竖着,脸上露出仇恨和恐惧的表情。

我仔细查看了那串可怕的足迹,研究了宾狗当时吓得半死时发出的低沉的咯咯声,那声音的意思是:“大灰狼。”

宾狗教会了我很多知识,上面说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自此以后,当我看见他从马厩门口结霜的狗窝里站起来的时候,当我看见他伸展四肢,从蓬松的皮毛上抖落积雪的时候,当我看见他迈着稳健的步伐,消失在黑暗中的时候,我常常这样想:

“啊!我的老朋友,我知道你要去哪里,也知道你为什么要离开小木屋这个庇护所。现在,我终于理解了你夜间出行的时间为什么总是把握得那么恰如其分,我也终于理解了你为什么知道该去哪里找什么东西,该用什么方式,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问题。这一切的一切,我现在全明白了。”

一八八四年秋,我和哥哥搬出了德·温顿农场的那间小木屋,宾狗也随之搬了家,只不过他没有随我们搬走,而是搬进了我们邻居家的马厩里——这位邻居名叫戈登·莱特,与我们的关系非常亲密。

宾狗是冬天出生的,可是他从来不愿意走进房间,除非遇到雷电交加的暴风雨天气。宾狗对于雷电和枪声极度敬畏,毫无疑问,他对雷电的恐惧来源于他对枪声的恐惧,而这种恐惧之心又源于几次不愉快的枪击事件,这其中的前因后果究竟如何,听我给您一一道来。即使是在最寒冷的冬季,他也只在马厩外面过夜,显而易见,他非常享受夜间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大量证据显示:宾狗夜间的活动范围可以延伸到几英里之外,横穿大草原。不少住在极其偏远地区的农场主请人带信给老戈登,他们威胁说,如果他夜晚不把狗关进家里,他们就会对狗开枪射击。宾狗对于枪声的恐惧之情恰恰可以证明那些农场主的话绝对不是信口开河的。据一个住在遥远的海燕镇的人说,一个冬日的夜晚,他曾经在雪地里看见过一只体型硕大的黑狼杀死了一只郊狼,不过他后来又改口说,他觉得那不是一头黑狼,而是莱特家的那条狗。每当附近发生牛马冻死事件,宾狗一定会趁着夜色靠近死尸,赶走草原狼,大块朵颐,独自享用一顿美餐。

有些时候,宾狗深夜出击,唯一的目的竟然是去撕咬某个邻居家的狗,让他体无完肤。尽管常常受到报复和威胁,但是我们似乎不必担心宾狗家族会断了香火。有人甚至声称,自己曾经见过一只母草原狼,她身边的三只幼崽和母亲极其相似,不过,他们体型硕大,皮毛乌黑,鼻子周围都有一个白圈。

这件关于宾狗后代的传闻是真是假,我在三月末就弄得水落石出了。那天,他们乘着雪橇外出,宾狗一路小跑紧跟其后,这时候,一只草原狼惊慌失措地从洞穴里跑了出来。宾狗全速追击,可是那只狼却没有夺路而逃,没跑多远,宾狗就追上了那只草原狼。然而,奇怪的是,他们没有扭打在一起,他们根本就没有搏斗!

宾狗和蔼可亲地与那只草原狼并肩漫步,还时不时舔舔那只狼的鼻子。

我们大惊失色,高声叫喊,催促宾狗赶快行动。我们不断大声叫喊,多次逼近他们,那只狼受了惊吓,立刻全速跑开,宾狗又发起一轮新的追击,最后追上了那只狼,但是,显而易见,他对她彬彬有礼,温柔体贴。

“那是一只母狼,他不会伤害她的,”我立刻茅塞顿开,大声说道。戈登叹了口气说:“哎呀,真是见鬼。”

于是,我们只好把与母狼恋恋不舍的宾狗叫回来,然后继续赶路。

这件事情就这样告一段落。可是此后好几个星期,一只草原狼不断骚扰我们:咬死小鸡,偷走屋后的猪肉。还有几次,趁着大人不在这家伙竟然从小木屋的窗户向里偷看,吓坏了屋里的小孩子。

宾狗对这只狼的偷袭似乎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最后,这只狼,这只母狼,被击毙了。宾狗的态度显而易见:从此以后,他一直对奥利弗心存敌意,因为是他开枪射杀了那只母狼。

如果一个人能够和自己心爱的狗长相厮守,同甘共苦,那将是何等的完美惬意,精彩绝伦啊。英国小说家巴特勒(1835—1902)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在遥远的北方,有一个精诚团结的印第安部落,部落的一个成员因为爱犬被邻居杀害,便心生报复,于是大家纷纷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内战中,直到最后,整个部落土崩瓦解,彻底灭绝;而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不乏因为爱犬而引发的诉讼、打斗和世仇。所有这些事例都归于那句古老的格言:“如果爱我,就请你爱我的狗。”

我们的一位邻居养了一条非常出色的猎犬,这位邻居觉得世界上最优秀、最可爱的狗一定非自己的爱犬坦恩莫属了。我爱我的邻居,当然也爱他的猎狗。可是,有一天,可怜坦恩的体无完肤,肢体残缺地爬回家中,惨死在邻居家的大门口。坦恩的主人威胁说一定要报仇雪恨,我对他的主张竭力声援。从那以后,我们处处留心,不放过任何时机,追查凶手的下落,我们两个还各出了一笔酬金,悬赏那些提供蛛丝马迹的线人。最后,事情终于有了些眉目:最近有三个人去了南方,其中有一个人显然参与了这场暴行。我们不禁热血沸腾,心跳加快,我们马上就可以伸张正义啦,至少,我们可以找到杀害可怜的坦恩的凶手了。

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立即改变了我的想法。我深信,不管怎么说,把那条老猎狗咬得体无完肤算不上什么滔天罪行,而且再仔细想想,这事的确还算得上是为民除害呢。

戈登·莱特家的农场坐落在我们家农场的南边,一天,我去拜访老戈登,他的儿子知道我正在追查凶手,就把我叫到一边,鬼鬼祟祟地四下张望了一会,然后压低嗓门,用沉重的语气对我说:

“这件事是宾狗干的。”

整个事件到此就戛然而止,不了了之了。我承认,从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我就竭尽全力阻挠他们去伸张正义,这与先前我不遗余力地支持伸张正义完全背道而驰。很久以前,我已经把宾狗送给戈登家了,但是我始终觉得自己还是他的主人;这种主人与狗之间难以割舍友情在下面这件大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老戈登和奥利弗是一对好朋友,好邻居;他们两家签订合约,合伙伐木,他们携手工作,和睦相处,这种友好关系一直持续到那年冬末。这时候,奥利弗的那匹老马死了,奥利弗决定物尽其用,想用这具马尸引诱狼群上当。他把死马拖到平原上,在尸体上埋下毒药,等待狼群的到来。可惜!中毒的竟然是可怜的宾狗!虽然他一次次替狼群分担灾难,可是他还是宁愿选择像狼那样生活。

与他的野生同类们相比,宾狗对死马的痴迷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那天晚上,他和莱特自己养的那条狗一起去享用那具马尸。当时,宾狗似乎主要忙于阻止狼群靠近,而那只名叫柯利的家伙显然过于贪吃了。雪地上留下的痕迹讲述了他们赴宴的整个过程;柯利毒性发作,美餐于是被打断,他疼痛难耐,一路跌跌撞撞爬回家,浑身抽搐着倒在了戈登的脚下,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如果爱我,就请你爱我的狗。”任何解释或道歉都无济于事;对天起誓,把这场不幸说成意外事故还是于事无补;人们还记得,宾狗和奥利弗之间长期不和,这件事正好可以作为上面那句古老格言一个重要的旁证。合伙伐木的合约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一切友好往来全部就此中断,所有和睦关系通通化为乌有,柯利临终前的那声惨叫,顿时引发了人们之间的内讧,无休止的争斗最终发展成武装冲突,直到今天,也找不到一个能够容得下这么多敌对派系的城镇。

几个月之后,宾狗体内的毒素才排除干净,身体也才彻底痊愈。我们真的以为他已经风光不再,以为从前那个身强体健的宾狗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想到春天来临时,他竟然又恢复了元气,身体状况随着草木的生长日渐好转。不出几个星期,他已经完全恢复了往日的风采: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再次成为朋友们的骄傲,邻居们的祸害。

生活的变故,迫使我远离马尼托巴省。一八八六年,当我返回故乡的时候,宾狗依然还是莱特家的一名成员。两年不曾见面,我以为他早已把我忘却了,没想到事实却并非如此。

初冬的一天,在失踪四十八小时之后,他爬回了莱特家,一只脚已经冻得梆硬梆硬,脚上紧紧夹着一架捕狼器和一根重重的圆木。寒冷加上疼痛使得他脾气暴躁,谁也没法靠近他。此时,作为陌生人的我已经和他没有了主仆关系。我俯身弯腰,一只手抓住捕狼器,另一只手刚抓住他的腿,他就立即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没有手忙脚乱,而是心平气和地对他说:“宾狗,你不认识我啦?”他其实根本没有咬破我的皮肤,听到我的话,他立刻松口,我趁机连忙除掉他脚上的捕狼器,尽管他疼得不断哀嚎,但是却不再做任何反抗。

虽然他已经搬到了别人家,而我又长期不在本地,可是,他依然把我当做他的主人;尽管我已经把他寄养给了别人,可是我始终觉得他就是我的爱犬。

尽管宾狗并不情愿,我们还是把它搬进了屋子,好让他冻僵的脚能够慢慢软化。余下的冬日里,他一直瘸腿走路,有两个脚趾最终还是脱落了。不过,在天气转暖之前,他已经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和活力。乍看上去,那场可怕的经历在他的身上根本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你根本看不出他曾经被钢制捕狼器夹住过腿脚。

就在那年冬天,我抓获了许多狼和狐狸,他们可没有宾狗那样的好运气,也不可能在捕狼器的钢爪下死里逃生。那些捕狼器一直就摆在户外,直到春天也没有收回,因为那年政府给的奖金非常丰厚,就算差等的皮毛也能卖出好价钱。

肯尼迪平原一直都是放置捕狼器的理想场地,因为这里地处茂密的森林和乡村之间,人迹罕至,我曾经在这里抓获过不少猎物。四月的一天,我照例骑马巡视,来到了这片带给我好运的地方。

我在这里铺设的都是沉重的钢制捕狼器,每架捕狼器上都有两根弹簧,每根弹簧足有一百磅的力量。我把这些捕狼器分组摆放,每四架一组,埋藏在诱饵四周。然后又把这些捕狼器紧紧地拴在隐蔽的圆木上,最后再在上面小心翼翼地盖上棉花和细沙,这样一来,地面上就不会露出任何痕迹了。那天,捕狼器夹住了一只草原狼。我走上前去,先用棒子打死他,然后把他的尸体扔到一边,重新布设捕狼器。这种工作我已经重复了几百遍了,熟能生巧,我迅速地完成了任务。大功告成之后,我顺手把扳手扔到我的小马旁边,看到附近有些细沙,我又想锦上添花,顺便抓一把放在捕狼器上。

唉!这个想法真是倒霉透顶!长期的平安无事竟然让我心存侥幸,利令智昏!其实,那些细沙就是我自己洒在另一架捕狼器上的!顷刻之间,我自己成了捕狼器上的俘虏。所幸这架捕狼器上没有钢牙,我又戴着厚厚的专用手套,所以手指没有受到致命伤害。不过,我的手已经被紧紧夹住,指关节以上无法活动。这起小事故并没有引起我的警觉,我想伸出右脚,把扔到远处小马旁边的扳手勾回来。于是我使出浑身力气,脸朝地面,慢慢地朝扳手方向挪动,把那只夹在捕狼器上的胳膊尽量伸直,尽量拉长。在伸脚勾物的同时,我无法扭头查看,只能依靠脚趾的感觉,判断自己是否勾到了那把扳手,那可是能够把我从束缚中解救出来的钥匙啊!第一次尝试没有成功;尽管我使出浑身力气拉紧手上的枷锁,可是脚尖还是够不着扳手。于是我绕着夹手的捕狼器慢慢转过身去,还是够不着。

我痛苦地扭过脸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观察清楚:原来我站在西边,离扳手太远了。我于是又回转身去,茫无目的地用脚趾四处乱踩,想要找到扳手的下落。在我用右脚胡乱摸索的时候,我早已忘记了自己还有一只左脚。这时候,只听“叮当”一声尖叫,三号捕狼器的铁牙紧紧地咬住了我的左脚。

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自己的挣扎徒劳无益。我既不能从捕狼器的钢爪下脱身,又没有办法拖着捕狼器走开。于是,我只好四肢伸直,像受柱刑似的紧紧贴在地上。

我会面临什么样的结局?冻成僵尸的危险倒不存在,因为寒冬已经过去,可是,不是寒冬,肯尼迪平原就不会有伐木者造访啊!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除了自救,我眼前没有任何生还的希望:要么被狼群活活吃掉,要么死于饥饿和严寒。

我躺在地上,眼巴巴地看着一轮红日慢慢下降,阳光洒落在平原西面长满云杉的沼泽地里。距我几码之外,一只百灵站在地鼠挖出的土堆上叽叽喳喳地唱着一首黄昏曲,和昨晚在我们的小木屋前吟唱夜曲的百灵一样令人怜爱。尽管令人麻木的疼痛感袭上了我的胳膊,尽管致命的寒气笼罩着我,可我还是注意到,他耳朵上的绒毛实在太长了。接着,我的思绪飞向了莱特家的小木屋,飞向了那张安逸舒适的晚餐桌。我在想,此刻,他们或许正在准备晚餐,又或许正在炸猪肉,要么或许刚刚坐下,准备用餐呢。我的矮种马依旧静静地站在那里,栓马的缰绳就垂在地上,他正在耐心地等待,等待我骑着他回家。他不明白为什么要等这么久,当我疼得呻吟的时候,他就停止吃草,默默无语,用探寻的眼睛无助地望着我。只要他能够独自跑回家,空空的马鞍也许可以讲述我的遭遇,朋友们因此也会过来救我。可是,他太忠诚了,就这么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地等待下去,而我却在寒冷和饥饿的折磨下一步步走向死亡。

接着我又想到了老猎人老吉鲁的遭遇。他失踪之后的次年春天,朋友们才发现了他的骷髅,原来他的一条腿夹在了捕熊器里。我心中暗想,自己身上的衣服有什么特征,哪一部分可以证明我的身份呢?这时候,一个新的念头在我的脑海里涌现:套在捕狼器上的狼肯定与我的感觉一模一样。唉!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现在,我的报应来了。

夜色慢慢地笼罩了下来。远处传来一只草原狼的咆哮声,我的矮种马竖起耳朵,走近我的身旁,低垂着脑袋站在我脚边。接着又传来一声草原狼的嗥叫,然后是第三声,我想象得出,他们正在附近集结。此时的我,无助地俯卧在地上,心中暗暗自问:如果他们过来,把我撕得体无完肤,这算不算得上罪有应得。他们的嗥叫声在我的耳畔响了很久。这时候,我才发现,那些隐隐约约,模模糊糊的影子正在偷偷摸摸地向我逼近。小马首先发现了他们,他吓得鼻子直打呼哧,这声音起初吓退了狼群。可是,狼群又一次发起进攻,这一次他们走得更近,还围着我坐了下来。接着,一只胆子大点的狼爬上前来,用力拖动自己同类的尸体。我大喊一声,他咆哮着退了回去。小马受了惊吓,跑出一段距离。没过多久,那只狼再次爬了过来,就这样进进退退了两三次,那具尸体终于被他拖走了,狼群在几分钟之内就把死狼吃了个精光。

分享完同类的尸体,他们一步步向我靠近,蹲坐在我面前,直愣愣地看着我。最大胆的那只狼走上来嗅了嗅我的步枪,又刨出泥土盖在枪上。我用右脚踢他,大声骂他,他才退了回去。不过,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最后,他竟然走到我的面前,冲着我的脸咆哮。看到这种情形,其他几只狼也咆哮着走上前来,我终于意识到,虽然狼是自己最鄙视的敌人,可是马上我就要被他们生吞活剥了。就在这时,黑暗中突然跳出一只大黑狼,嘴里发出刺耳的咆哮声。那群草原狼闻风丧胆,四处逃窜,只有那只最大胆的还留在那里,不过,他已经被新来的大黑狼抓住,顷刻间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接着,唉,好可怕呀!这个体型巨大的畜生竟然向我扑了过来——是宾狗——原来是气宇轩昂的宾狗,他跑过来,用自己毛茸茸的身体擦碰着我,用舌头舔着我冰冷的脸颊。

“宾狗——宾狗——我的老伙计——把扳手递给我!”他马上跑过去,拖着步枪回来见我,他以为我唯一需要的就是枪。

“不对,宾狗,是布设捕狼器的扳手。”这一次,他拖回来的是我的腰带。不过,他最后还是帮我拖来了扳手,终于胜利完成了任务,他激动地摇起了尾巴。我伸出没有被捕狼器夹住的那只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松开了圆木上的螺丝帽。捕狼器散开了,我的手也解放了,一分钟之后,我终于自由了。宾狗把小马赶了过来,我慢走几步,好让血液恢复循环,然后才爬上了马背,准备起身回家。起初,我让马放慢速度,不久我们便放马狂奔,宾狗像个信使,他一边狂吠,一边跑在前面领路。回到家里,我才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入夜之前,这只勇敢的猎犬就开始举止失常,他不断呜咽,眼巴巴地望着运送木材的那条路,尽管我从来没有带他走过这条布设捕狼器的路。夜幕降临的时候,他不顾大家的阻拦,勇往直前地冲进了黑暗中,不知道凭借着什么线索,他及时地赶到了事发地点,为我报了一箭之仇,还把我从死亡陷阱里解救了出来。

忠诚可靠的老宾狗——他实在令人难以捉摸。虽然他的心里全部装着我,可是第二天,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竟然连看也不看我一眼;而小戈登喊出去捉地鼠,他却欣然答应了。这种若即若离的态度一直持续到他生命的尽头;还有一个习惯他也一直保持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一直过着自己向往的狼一般的生活,他总能找到冻死的马匹。有一次,他又发现了一匹下过毒饵的死马,像饿狼一样贪婪地吞食了一番;后来他感到一阵剧痛,就连忙跑回家,不过他没有去莱特家,而是去了我的小木屋,他跑到了门口——我当时真应该在那里等他。第二天我回家的时候,发现已经死在了雪地里,他的头枕在我的门槛上,——这是陪伴他度过童年时光的门槛啊。我可怜的爱犬宾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在备受痛苦煎熬的最后时刻,他的心里,——他心灵的最深处,依然渴望着我的帮助。可惜,我辜负了他的一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