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贩毒史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三节 清政府关于贩毒问题的对策

一、关于如何处置毒犯的讨论

鸦片战争前,中外烟贩猖獗,鸦片流毒甚广,不但东南沿海烟毒严重,就是天子脚下、紫禁城内也不是一块净土。1831年,兵部给事中刘光三在奏折中揭露:“近年以来,挑贩广货各商大半夹带鸦片烟,地方官拿获食烟之人,其供称买自不知姓名挑上。”而京城地方官“或听受嘱托,不复严追,亦所时有”。《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一册,第79页。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卢荫溥等人在遵旨议奏刘光三奏折时指出,嗣后买食鸦片者除照例杖责枷号外,还必须“指出贩卖之人”, “如不将贩卖之人指出,即将食烟之人照贩卖为从例,杖一百,徒三年”。《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一册,第89页。同年,清政府破获了一个以皇宫首领太监为首的贩运、吸食鸦片的犯罪同伙。1834年,又有人在朝廷严禁鸦片走私的大气候下,将从粤中带来的100两鸦片在京城以240金的价格售出。雷瑨:《蓉城闲话》,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新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0页。

1836年6月10日,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上《鸦片例禁愈严流弊愈大亟请变通办理折》,他的所谓变通办法就是请求公开弛禁鸦片,允许外国鸦片输入,照税则纳税,但鸦片进口不得用银购买,只准以货易货。许乃济的主张迎合了鸦片贩子的口味,得到了这伙人的赞同与叫好,但在京官中并无人附和。同年9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朱嶟、兵部给事中许球等人上奏批驳许乃济的主张。朱嶟指出,英国“初以鸦片入关,即有削弱中原之念……其船窜入闽、浙、江南、山东、天津、奉天各海口,诚不知是何居心”。他认为,“独禁员弁士兵而许民间贩卖吸食”是“掩耳盗铃”的欺人之谈。一旦弛禁,百姓将“公然贩卖吸食”,藐视国法。因此朱嶟针锋相对地提出,“其有屯贩鸦片至千斤以上者,置之重典”。转引自来新夏:《林则徐年谱新编》,第779—781页。许球则要求“先严定治罪条例,将贩卖之奸民,说合之行商,包买之窑口,护送之蟹艇,贿纵之兵役,严密查拿,重法惩治”。至于外国烟犯,则“寄信该国王……倘仍前设立趸船,潜来勾诱,坐将茶叶丝斤等项概停互市,并将该国坐地夷人正法”。同③,第783—784页。

道光帝在接到朱嶟等人的奏折后,下令两广总督邓廷桢等人认真查拿鸦片贩子,力塞弊源。11月23日,许球奏折提及的查顿等9名英美烟贩被驱逐。

1838年6月2日,鸿胪寺卿黄爵滋鉴于外国鸦片贩子仍在大量走私鸦片,从维护清王朝的角度出发上奏,提出了更为严厉的禁烟方案。他认为:“夫耗银之多,由于吸食之盛,贩烟之盛,由于食烟之众。无吸食,自无兴贩;无兴贩,则外夷之烟自不来矣。”因此黄爵滋提出以一年为限戒烟,过期不戒者,百姓处以死刑,官员罪加一等。黄爵滋:《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折》,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一册,第256页。道光帝这次下令将黄爵滋的奏疏发给各省督抚、将军讨论,他在给两广总督邓廷桢等人的上谕中说,“有人奏,自鸦片流毒中国,纹银出洋之数,逐年加增,以致银贵钱贱。地丁、漕粮、盐课,因而交困。若不及早防维,力图筹复,将以中国有用之财,填海外无穷之壑,于国计民生,大有关系。所奏似属可行”,要邓廷桢等人“悉心筹划,妥议章程具奏”。同①,第259页。道光帝的表态给这场大讨论定了调,讨论结果完全赞成或基本赞成的有湖广总督林则徐等8人,以各种理由和说法否定“重治吸食”的有盛京将军宝兴等21人,不过他们对于查禁鸦片则是一致赞同的。山东巡抚经额布认为:“若将食烟之人拟以死罪,而兴贩之犯转以轻典,不特轻重倒置,有失情法之平,且恐吸食者众,诛不胜诛,兴贩者转得兴贩如故。”《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二,第40页。直隶总督琦善也认为严办吸食者不妥,这是“不治其少而治其多,欲将吸食之人概行论死,其贩卖者又将何以加焉”同①,第28页。。山西巡抚申启贤、云贵总督伊里布、广西巡抚梁章钜以及福建巡抚魏元烺的意见基本相同,他们一致认为应严惩贩烟开馆人犯、造卖贩运之人以及兴贩及开窑囤烟之犯。陕西巡抚富呢扬阿、江西巡抚裕泰以及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则进一步提出,应首严海口之禁,次加兴贩开馆之罪,即必先重惩海口接引奸商,严治广东通洋烟贩。参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一册,第291页。所有这些意见都有相当多的合理成分,我们认为将打击的重点放在烟贩上,无论从策略上还是可行性上都较重点打击吸食者高出一筹。从源头上防堵,把贩毒消灭在萌芽状态无疑是最经济有效的办法。

二、严厉处置毒犯措施的实施

1838年9月7日,道光帝在听取了臣工的意见之后发布上谕,著步军统领衙门及各直省督抚严惩贩烟吸烟人犯,“有犯必惩,毋稍疏纵”,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禁烟运动的热潮。

9月间,在广东约有2000名内地鸦片烟贩和吸食成瘾者被捕。1839年1月,两江总督陶澍奏报拿获烟贩多人,收缴鸦片57000余两;2月12日,广西巡抚梁章钜奏报拿获烟贩120人,查获鸦片128400两;2月23日,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奏报拿获烟贩150人,收缴鸦片9140两;5月8日,闽浙总督钟祥报告抓获烟贩324人,收缴烟土烟膏125400两。《清宣宗实录》卷三三二。据统计,自1838年下半年起至次年4月止,全国除广东外共拿获烟贩4111人,收缴鸦片烟588179两。《鸦片战争》(五),第23页。

在广州处决中国烟贩时曾多次遭到某些别有用心的外国人的干扰破坏。1838年10月26日中午,广州官方在十三行广场处决贩烟团伙首犯何老近时,遭到了外国商人、水手的无理阻挠,刑场被毁,结果引起了广州近万名群众的义愤,他们自发地包围并冲击商馆。至1938年12月,估计有2000余名鸦片贩子、掮客、吸食者被捕,每天都有一些人被判处死刑,一些烟商狼狈出逃,鸦片连一箱都卖不出去了。参见《清代全史》第六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44页。1839年2月26日,广州官方在十三行商馆前十字街头绞死烟贩冯亚根,外国烟贩兔死狐悲,居然下旗表示抗议。

钦差大臣林则徐到广州后,除了收缴外国烟贩鸦片2万余箱在虎门公开销毁外,对于本国烟贩同样毫不手软。4月4日,林则徐特出示重申烟禁,下令“凡有从前买鸦片,无论兴贩图利,以及自行煮食,均须痛自改悔……倘再仍前执迷,或兴贩图利,或恋瘾不戒,私藏鸦片及烟枪、烟具在家,一经访闻……从重究办”《林则徐集·公牍》,第77页。

1839年6月15日,清政府颁布《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39条,通令全国遵照执行。《条例》规定,“沿海奸徒,开设窑口,勾串外夷,潜买鸦片烟土,入口囤积,发卖图利,一经审实,首犯拟斩立决……为从同谋及接引护送之犯,并知情受雇之船户,均拟绞照候。房屋船只,一律入官”。“拿获鸦片案内,如有合伙开设窑口,并合伙兴贩者,无论出钱多寡,以起意为首,余俱以为从论”; “贪利寄囤夷船鸦片烟土,流毒内地者,照开设窑口从犯治罪,其寻常兴贩烟土案内,究出知情受寄之犯,减首犯一等治罪”; “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首犯拟绞立决,房屋入官,从犯及知情租给房屋之犯,发新疆给官兵为奴,房屋一律入官”;对于收受贿赂纵放烟土的沿海员弁、官役人等《条例》也作了严加惩处的明确规定。《鸦片战争》(一),第536—542页。6月23日,清政府又拟定了外国烟贩来华的治罪专条:“此后夷人如带有鸦片烟入口图卖者,即照开设窑口例,拟斩立决。为从同谋者,从严拟绞立决,由该督抚审明确系带卖鸦片烟首从正犯,并无替冒情弊,即交该地方官督同该夷人头目将各犯分别正法,起获烟土,全行销毁……所带货物,概行入官。”《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七,第5页。林则徐也向中外商民和澳葡当局发出告示,“倘向私售鸦片,一经拿获,即恭请王命正法”《林则徐集·公牍》,第121页。

从5月13日—6月28日,广东又续获贩卖、煎熬、吸食人犯192名、烟土12773两。《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54页。自1839年8月11日—1840年6月28日,根据林则徐的4次奏报统计,广东又查获烟案人犯1083人,烟土81201两。同⑤,第691、737、788、854页。在《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颁布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在除广东以外的各省区内查获了鸦片烟土80多万两,破获并处理了许多贩烟、吸烟集团和人犯。朱金甫、郦永庆:《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禁烟问题新探》, 《人民日报》1986年1月6日。另据当代学者萧致治研究统计,在1838—1840年两年内,除林则徐在广东海口从外国鸦片贩子手中收缴两万多箱鸦片外,在全国各地共收缴烟土烟膏2264125两,拿获鸦片烟贩15568名,成效显著。参见《武汉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英国侵略者为了维护非法的鸦片贸易,保护自身的鸦片利益,终于悍然发动了可耻的鸦片战争。

三、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在禁烟问题上的退让

英国政府是英国鸦片贩子的总后台,是鸦片利益的获得者和代表者。1842年8月英国代表兼香港总督璞鼎查在有关《南京条约》的双边谈判中提出将鸦片作为货物纳税,公开贩卖。对此中方代表一直不敢正面回答,采取“俟姑再商”的拖延回避策略。8月26日,璞鼎查在《南京条约》基本议定后以个人名义发表演说,建议中国“用实物买卖的形式使鸦片贸易合法化”。清朝钦差大臣对此答复说:“鸦片弛禁之事,目前不便遽然奏请。至中国官宪之责,止限于禁本国兵民吸食。各国商船是否携带鸦片,中国不必过问,亦毋庸绳之以法。”《鸦片战争》(五),第515页。因此,尽管《南京条约》字面上没有对今后的鸦片贸易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清政府的代表已明白暗示今后英国鸦片贩子可以在中国既不纳税又不受法律的制裁。《南京条约》的文本中只字不提鸦片贸易合法与否,其原因是“鸦片以新例初颁,衅端由是而起,既不便申明前禁,又不便擅定税章,遂置此项于不议”。李圭:《鸦片事略》, 《鸦片战争》(六),第153页。

1843年7月,英国驻华公使璞鼎查向钦差大臣耆英递交有关鸦片问题的备忘录,重弹弛禁鸦片的老调,并扬言他已获得了禁止鸦片进入香港的权力。香港禁烟将迫使鸦片船只进入中国内河,事情会变得更糟。同②,第287页。耆英当即表示,“中国严禁鸦片各条例,均所以约束中国人民,未尝禁及外国。亦犹贵公使之能禁英商,而不能禁他国也……嗣后英国商人夹带鸦片者,应由贵公使禁止出口;中国商民贩卖吸食者,应由本大臣等饬各管官严行查拿,有犯必惩。其各国商人,应俟该国领事到日,再由各海关照会,自为查禁,不准贩烟进口”。“至所论拟收平允之税一节,事无把握,又无成说,非奏明请旨,此时不敢遽议也”[日]佐佐木正哉:《鸦片战争の研究》(资料篇),第253—254页。。耆英的这番谈话虽然放弃了对外国在华鸦片走私的监管和查处,但在鸦片贸易合法化问题上没有松口。因此,璞鼎查只得在8月1日在香港发布命令,“鉴于中国皇帝的谕旨和法律已公开宣布鸦片贩运是非法的,任何人从事这一贸易将自负其责”,包括英国臣民《在中国的两次鸦片战争》,第159页。。这一命令表面上似乎是向中国政府表明英方对鸦片贸易的态度,然实际上是向英国公众表白英国政府与鸦片走私贸易没有任何牵连,也不负什么责任。

耆英的表态后来还得到了道光帝的认可。1843年12月,道光帝密令耆英:“回任后,申明禁令,此后内地官民,如再有开设烟馆及贩卖烟土并仍前吸食者,务当按律惩办,毋稍姑息。切不可听任官吏人等,过事诛求,致滋扰累。总之,有犯必惩,积习自可渐除,而兴贩之徒,亦可不禁而自止矣。”《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七十,第2772—2773页。在这里,道光帝把禁烟的范围缩小到本国的官民,而且似乎对于与内地对应的通商口岸有网开一面之意。

1844年,耆英擅自致函新任英国驻华公使德庇时,提出“鸦片贸易可以在双方默契下进行。按照这一默契,实现和平后,一次有关严禁鸦片的公告也没有发表过”。《太平天国史译丛》第二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3页。

1856年,英国为了进一步扩充在中国的鸦片市场,把鸦片贸易合法化,伙同法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1857年4月20日,英国外交大臣克勒拉得恩训令英国侵华军全权专使额尔金,“现在的鸦片贸易,在地方当局的许可与纵容下,似乎已达到充分满足中国鸦片需要的程度。但是以完纳关税把鸦片贸易置于合法地位,显然是比现在这种不正规的方式更为有利”转引自王宏斌:《禁烟史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99页。,这一训令多少道出了英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初衷。在中国国内“言利者亦有在上海抽取鸦片烟厘,每年可得百万之说。眈眈虎视,竟欲越俎代庖者不止一人”。但两江总督怡良等人认为,“抽厘必须官给照票,烟贩特为护符,竟可任其所之,莫能究诘,直是弛禁。不独显违谕旨,且以夷人屡求不准之事,一旦作此掩耳盗铃之举,即使每年可得百万,尚不可行。况处处受人挟制,徒饱言利者之欲壑,归公者不过十之二三,有损国体,无裨军饷”。咸丰帝阅后批示表示同意,认为“明给执照,抽取烟厘,必至处处受人挟制,担虚名,受实害,甚非计之得也”。《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二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12页。

1858年10月,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中英上海谈判中再次抛出鸦片贸易合法化的建议,宣称“假如这种药材能同其他输入品同等对待的话,许多与鸦片贸易连在一起的弊端都将得以避免”。清朝政府因镇压太平天国和抵抗英法侵略军费支出浩繁,财政空虚,急需通过新的渠道敛财,于是“钦差大臣们同意这样的意见,鸦片因而被列入税率,要缴纳的关税是每箱银子30两”《第二次鸦片战争》(六),第184页。。1858年11月,清政府与英国、法国、美国签订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从此在清政府的官方文书中“洋药”这一专用名词取代了“外国鸦片”的字样,直到1906年清政府重新在全国发动禁烟运动时这种称呼才有所变化。《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向来洋药……等物,例皆不准通商,现定稍宽其禁,听商遵行纳税贸易。洋药准其进口,议定每百斤纳税银三十两,唯该商止准在口销卖,一经离口,即属中国货物;只准华商运入内地,外国商人不得护送。”《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17页。

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清政府对外屈服于外国的武力,对内急于筹措军饷,最终同意鸦片贸易合法化,但对国内的禁令并未放弃。1859年,清政府颁布的新条例规定,所有官员、兵丁、太监兴贩,收买,吸食洋药都仍照定例办理;开馆销售鸦片照诱赌例,分别是否经旬累月问拟,房屋入官;另外规定百姓中只准洋货商人经销烟片,他人仍不能问津。但即使“售卖洋货商人仍不准在铺内开馆,别项门面住户一概不准私售转卖寄存,如获有此等匪人及商民聚集者,照开局聚赌之例送部治罪,房间一概入官”。《大清会典事例》卷八二八,第3—4页。简而言之,这一新条例部分解除了民间不准贩烟的禁令,对于吸毒则在民间全面放开,从而极大地刺激了民间的贩烟活动。

至19世纪70年代初,上海流行女堂烟馆即一些烟馆为了招揽生意雇佣青年妇女为跑堂。1873年2月4日,《申报》刊登了上海阖邑绅商公启,题为《论女堂烟馆亟宜禁止事》,指出女堂烟馆“消耗资财”, “戕伐性命”, “两端巨患合成为一,其流毒之惨,岂有穷极”。公启强调指出,倘使人人都迷恋于女堂烟馆,则利源尽归烟馆业,势必影响其他行业的收入,使市面寥落,洋商最终也会受其害。不久女堂烟馆在上海被严厉查禁,从此一蹶不振。但10年以后北京、苏州、杭州等地又出现了妇女开设烟馆拐贩的情况,《光绪朝东华录》第二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总1577页。太监阎连成甚至竟敢将烟馆开到了紫禁城内。同③,总1568页。进入20世纪后,北京安定门外已是烟馆林立。1905年春节前,被清政府查封过一次,但春节过后马上又重新开张了。天津《大公报》1905年2月17日。

四、太平天国对外国毒贩的遏制

太平天国对鸦片采取了严禁的态度。洪秀全在金田起义前就指出,清政府“每年花中国之金银几千万为烟土,收花(华)民之脂膏数百万回满洲为花粉。一年如是,年年如是,至今二百年,中国之民富者安得不贫?贫者安能守法?”他“兴言及此,未尝不拍案三叹也”。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70页。(以下简称《太平天国》)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后曾发布告示:“洋烟黄烟不可贩卖吸食也。洋烟为妖夷贻害世人之物,吸食成瘾,病入膏肓,不可救药……倘有贩卖者斩,吸食者斩,知情不禀者一体治罪。”《太平天国》(三),第225页。太平天国发行的《醒世文》也告诫商人们,“百般贸易俱可做,烟酒禁物莫私营”。《太平天国》(二),第505页。太平天国的《十款天条》则将“吹洋烟”提高到“犯天条”的地步。

1859年,干王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明确提出了禁绝一切生熟鸦片的措施:“先要禁为官者,渐次严禁在下,绝其栽植之源,遏其航来之路,或于外洋入口之烟不准过关。走私者杀无赦。”同②,第536页。洪秀全深以为然,在这一条上方批示“是”,表示赞同。

在实际的对外交往方面,太平天国在禁烟问题上一再表明了不妥协的强硬态度。英国公使文翰在太平军占领南京后不久就预言,就太平军“彼等之书籍之故与行动而言,鸦片将被严厉禁绝,非同现在只有禁烟之虚名,将必实行禁绝也”。《太平天国》(六),第917页。1853年5月3日,文翰结束天京之行返回途中,收到了镇江太平军守将罗大纲的文书,欢迎中外平等贸易,但英国人“不应再卖鸦片”。英方表示,英政府对于鸦片之买卖向来不加理会,“对于从事经营鸦片业者,听凭中国当局处理之”。同⑤,第907页。然而就在镇江,英国兵轮在拒绝向太平军出售火炮火药米粮的同时,公然宣称“如要烟土,尽有可卖”。太平军当即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处不用此物。”《太平天国》(七),第123页。此后又有邓特洋行为再次试探太平天国的禁烟决心,派出“尼姆纳”号停留在距南京上游50英里的芜湖,拟“和太平天国建立鸦片贸易”,然而费时半年,“结果终未成功”。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下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42页。

1854年6月,英国军舰舰长麦勒西访问天京,向东王杨秀清提出了30个问题,其中,第27个问题是关于对外贸易方面的。6月28日,由石达开和黄玉昆奉命起草的东王“诰谕”送达麦勒西。《诰谕》明确指出:“平定时,不唯英国通商,万国皆通商,天下之内兄弟也。立埠之事候后方定,害人之物为禁。”转引自茅家琦:《太平天国对外关系史》,第100页。

由于太平天国在其管辖区实行严厉的禁烟政策,吸食鸦片者要被处死,同时又严禁商贩卖烟土,使上海的外国鸦片商人的鸦片生意大受影响,鸦片市场陷于呆滞。英商怡和洋行在1854年5月30日的内部通信中哀叹:“卖货实属困难,上品烟土,价格已继续下降到330元100斤,目前似乎没有上涨的希望。”王崇武:《太平天国史料译丛》,神州国光社1954年版,第107页。1855年初这伙烟贩又叫苦说,“虽然价钱这样便宜,但仍然没有人买”同①。

1860年,忠王李秀成进军江浙时仍继续执行禁止鸦片输入的国策,致使上海进口的鸦片从1859年的33000箱下降至这年的28000箱。1861年12月,太平军攻占宁波后,严厉取缔鸦片贸易。1862年初怡和洋行宁波支店的负责人格林惊呼,两个月来连“一箱鸦片都没有卖得出去”转引自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稿》,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99页。

太平天国沉重打击了外国烟贩们,因此外国烟贩及其后台老板为了他们的侵略权益,转而穷凶极恶地反对太平天国是不足为奇的。一个外国人曾经这样说过,1858年,《天津条约》签订后,清政府“把鸦片的贸易合法化了……太平天国却不是这样……明白了这些事实,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各通商口岸的领事及商人都反对太平天国”。转引自卿汝楫:《美国侵华史》第一卷,三联书店1952年版,第234—235页。应当说,此人的观察是十分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