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欧盟国家三网融合发展历程
与美国一样,欧盟的三网融合进程起步较早,却总共花了10年时间才完成。
1994年,欧盟发布了《开放电信基础设施和CATV网》绿皮书,开启了迈向三网融合的第一步。同年,欧盟委员会发布《完全竞争指令》,要求所有成员国从1996年1月1日起彼此之间开放基础电信业务。但是,对于电信行业和有线电视行业来说,开放是单向的。1995年,欧盟发布了《有线电视指令》,规定有线电视网运营企业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进入电信业务市场。因此,欧盟的三网融合进程是从有线电视行业非对称进入电信行业开始的。即便如此,管制的放松仍然极大地推动了欧盟各国信息化的进程。
1997年,欧盟发布《电信、广播与信息技术融合》绿皮书,该文件要求各种不同的网络都能传送语音、互联网数据以及电视节目,进一步对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提出了要求,并扩大了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的业务范围。该绿皮书从信息内容的制造、网络传输和接收终端等层次对欧盟的三网融合标准进行了具体说明。
2002年,欧盟发布《电子通信网络与服务的统一监管框架指令》(简称《框架指令》),旨在积极推动欧盟各国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的对称准入。《框架指令》为监管通信业务、通信网络以及相关基础设施提供了基本依据。《框架指令》将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统称为电子通信网,该电子通信网可以传送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以及电视业务等原有三网业务。将三网通过重新定义统一并入电子通信网,是欧盟推动三网融合的重要一步,为三网融合铺平了道路。
2005年,欧盟启动修改原《电视无国界指令》。2007年,欧盟委员会达成一致,原《电视无国界指令》更名为《视听媒体服务无国界指令》(简称《指令》)。新指令的管辖范围涵盖了从传统电视播放图像和声音构成的音视频内容服务,到通过互联网和3G手机等通信网络传输的所有视听媒体服务内容,不受传播方式的限制。新《指令》以各成员国的基本法规为基础,依据欧洲相关法规引入保护措施,即要求成员国电视广播服务提供商必须遵守内容服务落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使欧盟的内容制作产业更具有竞争性,能够应对技术和市场发展对其产生的冲击以及用户视听习惯的变化,并且明确了用户更多的权利。[3]
经过上述准备工作,欧盟范围内规模性的三网融合于2005年才正式展开,此时距欧盟启动三网融合已经过去了10年之久。
(一)英国三网融合发展历程
英国是迄今为止在三网融合方面进展较快的国家之一。与欧盟其他国家一样,英国的三网融合也是从单向开放电信市场开始的。1992年,英国修订《有线广播电视法》,允许有线电视公司经营电信业务。随后,英国政府又逐步取消了对电信运营商经营广播电视业务的限制,先是允许电信运营商为尚未接入有线电视的家庭用户提供上网服务,从2002年1月1日起,又允许电信运营商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广播电视业务。
2003年,英国推出了新的《通信法》,将原来的电信管理局、无线电通信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局、独立电视委员会、播放标准委员会等电信行业和广电行业的监管机构合并,成立了统一的管制机构——通信管制局(OFCOM),全面负责英国电信、互联网和有线电视行业的监管。新《通信法》明确规定允许广电行业和电信行业的双向进入,同时对电信行业采取竞争+开放+监管的办法,经营电信业务实行一般授权制,申请电信业务不需要许可证,而对广电行业的准入要求相对严格,经营广播电视业务需要许可证。对于融合性业务,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则都可以经营。新《通信法》将原来的《广播电视法》中规定的内容监管职能赋予OFCOM。OFCOM董事会中设有内容委员会,负责三网融合内容管制。OFCOM对互联网上的内容服务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实行不同级别的监管,对于互联网的内容监管较为宽松,而对于广播电视行业的节目内容则监管严格。
2007年以后,英国IPTV业务发展迅速。BT和O2等电信运营商先后推出IPTV业务。互联网服务提供商Virgin、Tiscali和Orange等欧洲电信运营商也相继宣布了拓展英国IPTV市场的计划。可以预见,英国的IPTV市场将会迅速迎来激烈竞争的局面。[4]
(二)法国三网融合发展历程
与其他国家不同,法国的电信行业与广电行业在历史上存在隶属关系,因此法国的三网融合自身特点显著。法国电信公司(FT)很早就开始为广播电视行业提供网络传输。法国广播电视传输网曾经由法国电信提供60%以上的网络资源。而法国广播电视商TDF曾经就是法国电信的一部分。1996年,法国电信为应对市场竞争,从股份公司改制为集团公司,其在法国国内的子公司按业务分成电话业务、互联网业务和有线电视业务等几个部分。由此可以说,三网融合在法国很早就已经实现。
法国的《邮电法》在1996年和2006年两次修改后,已经改称为《电子通信与邮政法》。该法律充分采纳了欧盟对于三网融合的基本精神,在电信行业市场准入方面实行一般授权制。新的电信企业无须申请许可证就可以进入电信市场,广播电视行业也自然包括其中。另外,法国根据欧盟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市场的承诺出台了《电信管制法》。该法律重点规定了法国电信管制的系统性,全面包含了与电信监管有关的内容。法国的电信法律要求电信网和互联网对音视频业务全面开放,有力地推动了包括广播电视在内的音视频业务进入电信网络,同时规定电信行业同样可以进入广播电视业务领域。1986年颁布的《通信自由法》针对广电行业及其与电信行业的融合做了规定,电信运营商可以与广电企业合作经营有线电视业务,电信运营商在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后也可以单独经营有线电视业务。[5]
综上所述,法国三网融合的现状是电信行业和广电行业可以双向进入,不存在行业壁垒,而且电信行业已经进入了数字电视领域。
(三)德国三网融合发展历程
德国的电信行业和广电行业分别存在独立的法律,并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管制制度。根据德国《电信法》,电信管制机构仅对传输网络进行管制,而不监管传输的内容。各州的媒体管制局具体负责对于内容的管制。德国境内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需要获得州媒体管制局的许可,广电企业在得到某一个州的媒体管制局颁发的许可证后即可在德国全境经营业务,并受到该媒体管制局对其的监管。德国的电信行业管制机构是联邦网络管制局(BNetzA),而各州的媒体管制局则负责广电行业的管制。
随着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发展,电信企业和广电企业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对方的业务领域,两个管制体系之间的重叠部分也越来越多,德国分业监管体制的合理性受到了各方面的质疑。有线电视运营商进入电信业务领域,就要接受BNetzA根据《电信法》实施的管制;同样,电信运营商如果提供内容服务,就必须依据《广播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并接受媒体管制局的管制。因此,对于双方而言,市场准入相对困难。
德国电信是欧洲最大的电信运营商,由于传统固话业务下滑和市场占有率下降,德国电信开始加快三网融合的进程,并推出了一系列新业务。在德国的电信市场上,电信运营商们在固定电话、手机和互联网宽带业务等领域的价格竞争非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德国电信的固话用户快速流失。为应对此情况,德国电信于2005年提出“卓越计划”,目标是为用户提供综合的通信服务,包括固定电话、手机、互联网业务和企业级通信解决方案,并成为世界级的全业务电信运营商。通过建设光纤网络,德国电信可以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无线通信和有线电视等综合通信服务。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德国电信推出了新的融合业务,并计划以融合业务减缓固网业务下滑的态势,公司负责移动通信的部门(T-Mobile)和负责固定通信的部门(T-Com)计划联合推出固网和移动网融合的服务。
在众多新业务中,IPTV成为德国电信的一个重要突破口。2006年,德国电信与德国有线电视节目提供商Premiere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双方将合作在德国提供IPTV服务。根据当时德国某市场调查公司的预测,未来5年内德国IPTV业务将加速增长,预计2013年用户数将达到500万。德国电信的另一个新业务是手机电视,即将电视节目进行压缩后,在特定的手机或者掌上终端上播放,同时可以提供广播服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