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美国三网融合发展历程
1993年,美国克林顿政府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Ⅱ)计划。该计划被当时的美国政府作为振兴美国经济、提高国际竞争力、推动信息化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1994年,美国政府又提出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Ⅱ)计划。这两个被称为“信息高速公路”的计划立即在全世界引起强烈反响,在当时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全球信息化浪潮。美国政府对该计划的构想是通过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组建一个由通信网、计算机、数据库以及各种接入设备组成的能为用户提供大量信息的完备网络,该网络能使所有用户在任何时间和地点传递语音和数据等信息。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不同网络由于运营企业的经营范围限制而导致的分散运营、互联互通存在障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严重等现象。
1996年,美国颁布修订后的《电信法》,该法律奠定了美国三网融合的基石,为实现三网融合扫清了法律障碍。在该法律颁布之前,美国联邦电信委员会为防止垄断,禁止电信行业和广电行业互相进入对方领域,经营对方业务。但是,新修订的《电信法》规定,有线电视运营商可以直接经营电信业务,不必申请获取牌照,管理机构不得限制有线电视运营商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电信企业则可以通过无线方式或有线电视系统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服务。该法律的出台彻底打破了美国电信行业和广电行业双向进入的限制,增强了基础电信业务的竞争,允许两个行业内企业进行业务的互相渗透和互相持股,为客户提供电话、互联网以及电视业务等综合服务,为三网融合的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该计划特别强调解决不同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使用户感觉不到不同网络服务的差异。[1]
在NⅡ计划和新电信法的推动下,美国的电信行业、互联网行业以及有线电视行业均得到很大发展。由于IP协议为各种业务应用提供了统一的网络平台,三网融合为IP网络提供了广阔的物理链路支持,因此美国的互联网行业受益最大,发展也最快,网上购物、网上交友、网络游戏、搜索引擎、在线影视等各种基于互联网的应用层出不穷。
与此同时,美国出现了电信公司、互联网公司和有线电视公司的兼并浪潮。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收购美国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TCI和第三大有线电视公司MediaOne,使AT&T拥有了全美最大的有线电视网和上千万有线电视用户。SBC公司通过收购Ameritech公司,成为美国当时最大的经营本地电话业务的企业,移动电话用户数也位居全美第三。此外,电信设备制造商也融入了这场兼并浪潮,北电网络(Nortel)和朗讯科技(Lucent)分别并购了Bay和Assend。这些有实力的电信公司和设备制造商通过资本和业务的重组,利用资金和技术的优势,迅速占领市场,也加速了美国三网融合的进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