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的天空:深圳学术沙龙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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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深入开展,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于2007年11月2日再次承办了题为“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深圳学术沙龙活动。市政协副秘书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汤丽霞主持了此次学术沙龙。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主委、研究会副会长陈观光,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研究会副会长钟志谦和10多位研究会理事、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活动。与会者就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策权、执行权以及监督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我国舆论监督的发展和公共权力的关系,公共权力制约机制与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现实国情下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区别与联系,监督权利的具体实现形式,政协提案工作与民主监督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 关于十七大报告对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要求

副会长汤丽霞首先作了开题发言,重点阐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指示精神。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汤丽霞副会长指出,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进一步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与会者认为,十七大报告对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阐述,把政协民主监督列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指南和行动纲领。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必须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 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优越性

与会者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人大的法律监督,由于政协更强调以委员为主体履行职责的重要性,它并不需要以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的形式去实施监督。因此,民主监督的形式较法律监督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广泛性,以及很大程度的公开性。

市政协委员、华联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杨一平指出,政协委员来自人民,来自社会各界,来自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虽然不是由法定程序选出,但在政治上和民意上却有着广泛的代表性。政协委员可以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向社会公开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可以通过视察或调研发现问题并公开向政府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撰写社情民意方面的文章等内部渠道向党政领导反映社会真实动态,提出批评和建议。政协委员既可以通过委员个人实施民主监督,也可以通过政协组织实施民主监督。因此,政协的民主监督更贴近人民群众,政协工作更能体现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三 关于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必要性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要在各司其职、各守其位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互补联动、相互促进,形成合力。积极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机制和基础,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总结,并将其上升为一种相对稳定的机制。

马敬仁教授指出,要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他认为,尽管新闻工作者和政协委员的政治角色和社会分工不同,但两者监督职能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是统一的。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可以将政协组织和委员的声音传播和放大,从而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

杨一平委员认为,中国特色的人民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不是“花瓶”和“摆设”,它与全体人民紧密相连,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完全可以表达人民的意愿和建议。要做好这一点,就必须依靠和借助新闻媒体的机制和力量。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吴予敏教授指出,新闻媒体具有社会性,是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的重要工具。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内各新闻媒体既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又是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重要工具。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如何进一步履行好这一职能,如何把这一职能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是一个新的课题,有必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张克科指出,无论是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还是新闻舆论监督,都是我国整个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反映国计民生、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具,是畅通下情上传、上下沟通,公民实现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这两种监督形式可以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效力。

四 关于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可行性

马敬仁教授认为,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制定关于民主监督和权力制约等法规、条例,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域、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在法律上明确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是建立健全外部制约机制的重要路径。

张克科委员认为,在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几个关系。一是主从关系。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政协民主监督应起到主导作用,新闻媒体要主动围绕政协民主监督开设相应的渠道,开创新的栏目,二者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加强合作和沟通,共同发挥好监督作用。二是互补关系。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所有活动,都会引起媒体的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可以将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这样既可以使党委和政府及时听到人民的呼声和建议,又可以让人民群众看到自己心声的表达方式。三是联动关系。二者可以加强协作,围绕重大的、市民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共同开展视察调研,促进问题的解决。四是博弈关系。在履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中,二者同时也存在着竞争关系。正是由于这种竞争,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监督体系的完善。为此,他建议:要加强制度化建设,明确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行使民主监督的职责和权力;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做好二者之间信息的互动,以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要构建监督平台,形成品牌,在老百姓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市政协委员、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新闻中心播音员吴庆捷指出,如何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市政协近年来已经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深圳市政协在1994年就推出了“政协论坛”,这在全国是首创,为促进政协切实履行职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建议,要继续把这一工作做好,在内容上大胆创新。比如,可以对一些政府重视、老百姓关心的委员提案进行追踪报道,可以尝试将栏目分成委员心声、委员参政等几个板块,可以在形式上进行创新,尽可能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出来,等等,使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做得更有特色、更有实效。

研究会常务理事、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黄发玉建议,政协要与新闻媒体逐渐建立一种互动的关系,可以通过新闻通气会、报告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就政协重点工作、公众普遍关注的提案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政协委员可以受邀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做现场解答,与公众面对面对话;还可以在报刊上开设诸如“政协之声”等固定栏目。通过这些形式,积极推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这一系列工作,都有待我们继续探索。

五 关于如何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市政协常委、研究会常务理事、市社科联主席乐正结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阐述指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他说,所谓民主,简单来讲,就是对权力的制约与权力的公开。民主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打击权力的专制与滥用,同时打击贪污和腐败。政府的权力是对社会资源和公众资源的调配和使用,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公共服务性是政府最基本的性质。任何一项政策,从提出、决策、实施到监督等不同的环节,应该在不同的部门进行,这样才能体现政府的公共服务性。要保证政府实施权力的公众性、公正性和公益性,就必须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和接受监督的情况下实施。

马敬仁教授认为,建立有效的公共权力内部与外部制约机制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政府权力的适度分离、制约与监督,加强政协、舆论、公众等非权力主体对权力主体的制约,保证权力的分制与公开,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要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中国特色的外部监督和制约监督机制;在此基础上,与党内的纪检监察、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各权力系统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使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

陈观光副会长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共十七大报告重点论述的内容之一。本次学术沙龙,也是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次学习会。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这次学术沙龙对如何进一步履行好这一职能,如何把这一职能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了深层次思考。无论是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还是新闻舆论监督,都是我国整个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畅通下情上传、上下沟通,实现公民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两者的有机结合,使之互相补充,互相推动,会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深圳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办公室整理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