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资料来源与田野地点
本书调研选择的湖北省楚市是我所在的研究团队长期进行乡村建设实验的地点之一。从2005年开始,我多次来到这一地区进行相关课题的调研。当关注的问题收窄时,我发现这一地区的乡、村两级正在为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纠纷而困扰,其中不稳定因素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围绕土地的权属争议。
作为中部的农业型地区,当地土地仍然以农业种植为主,地权纠纷主要是农地领域的纠纷。但是,在日益加快的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浪潮下,因土地的非农使用所引发的激烈矛盾在这一地区也开始出现。因此,当地地权的冲突基本上囊括了当前土地纠纷的各种类型,从而能够为在一个特定的时空内整体性地透视土地制度提供可能。之所以要以这种整体性视角切入对土地制度的研究,其背后的一个判断在于,现有土地制度的研究过于政策化,即按照政策和法律的划分将土地制度切割成不同的侧面,如土地征收、土地流转、土地调整。对策化研究固然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但忽视了土地制度不同侧面之间的互相牵制和影响。对于基层政权和农民而言,土地制度是一个整体,他们行动的逻辑并不会因为政策和法律对土地制度的人为区隔而发生变化,因此,如果将土地制度的研究从以往过于强调国家视角转向农民社会视角,那么摆脱以往的对策化研究,将土地制度重新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是这种视角在研究中的进一步延续。
这种研究需要在特定乡域范围内进行,于是,我需要在该区域范围内选择一个乡镇作为长期观察的对象,以实现深度发掘问题的研究需要。考虑到调研的便利,和当地乡镇政府的关系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指标,由于我所在的单位和该区域曾经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地处江汉平原西北边缘和荆山余脉交汇处的江镇成为我最终选择的调研地点。
江镇行政上隶属于楚市白云区,境内辖27个行政村,现有32291人,其中31000人为农业户口。全镇共有耕地41722亩,林地105972亩。境内工业发达,有农副产品加工、服装贸易和磷化工等57家企业,2009年全镇工农业产值达到63亿元,是楚市连续多年的“十强工业重镇”之一,这主要得益于该镇有一家著名的大型化工企业——大江集团。当然,由于工业辐射能力有限,江镇大部分地区仍然是典型的农业型地区,农业种植以水稻、油菜等作物为主。据当地镇政府的统计数据,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在5000元左右,绝大多数农民的经济水平处于“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阶段。
江镇是由原江镇与石镇在2001年合并而来,其中原江镇辖9个行政村,石镇辖18个行政村,由于工商企业主要分布在江镇,这使得人口规模远小于石镇的江镇反而兼并了前者,足见地方经济在政府考核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江镇现有的27个行政村概况如表0-1所示。
表0-1 江镇村庄概况
由于村庄数量较多,我无法在有限的时间中一一调查,而选择了相对有代表性的村庄。选择的标准有二:第一,先从一般性的村庄入手,理解常态下的村庄治理、土地制度的现状,以获得对该地区基层治理和土地制度的基础性知识;第二,选择土地纠纷事件较为严重的个别村庄,力图通过具体的事件来剖析土地制度的表现形态。依据第一条标准选择的村庄为普村,依据第二条标准选择的村庄为张村、叶村、五柳村以及黄岩村。主要访谈村庄的地理位置如图0-1所示。
图0-1 调研村庄的地理分布
第一个层次的调查是在村庄层面进行,第二个层次的调查则是在乡镇范围内进行,因为在村庄的调研中我越发感觉到该主题不能仅限于村庄范围,乡镇政府的意志和行动逻辑亦深深地左右着村庄内的地权样态。乡镇政府的行为既与村级组织的行动有重合的一面,又有着自身独特的利益驱动。在乡镇的调研中,我访问的主要有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以及分管各领域的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访谈了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以下简称农经站)、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林业站和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等单位的负责人。为了对江镇的经验进行更好的定位,我还访谈了区农村经济管理局和区国土资源管理局的有关人员。
基于以上的调研,本书的资料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第一,乡镇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保留的土地问题相关资料。在江镇镇政府档案室、司法所、信访办都保留着大量涉及二轮承包、土地流转、土地征用等方面的资料,其中包括政府的会议纪要、事件处理意见、对土地纠纷的排查和搜集整理情况等。遗憾的是,由于乡镇多次合并,且之前的档案管理不规范,江镇分田单干以来涉及土地制度的文件和资料并没有完整地保留下来,这也是我以二轮承包以来这段时期的土地制度演变为研究对象的一个客观性原因。
第二,《楚市志》《湖北省志》等关于这一地区历史变迁以及现实状况的记载。白云区行政建制的历史较为短暂,江镇在历史上属于楚县,1983年楚县才撤县设市。其中《楚市志》于1994年出版,对这些资料的查阅加深了我对该地区的理解。
第三,田野调查获得的人物访谈资料。由于访谈的对象涉及普通农民、事件当事人、村干部、乡镇干部以及区职能部门人员,我力图在同一现象和同一事件中获得各个层次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态度,以完整地再现事件和现象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