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分享集体收入
不同的企业制度安排必然会表现在它的分配制度上。在这方面,与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制度相比,经济民主企业有两个特点:第一,消灭了“利润”这个范畴,或者在完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范畴,例如,在统计学上,仍然可以用“资金利润率”衡量企业使用资金的效率,但利润不再表现为企业的净收益,不再是企业的目的和资本权力的体现。使用资本的代价不再表现为“利润”,而以租金和利息的形式变成了企业的成本的一个相对固定的比例。第二,消灭了“工资”这个概念,或者在完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你仍然可以把你的劳动报酬叫作工资)。工资不再表现为成本而是属于企业净收益的一部分。如何理解这两种企业制度在分配制度上的根本区别?经济民主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在分配制度方面的颠倒恰好说明了这两种企业制度本身的颠倒: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是资本雇佣劳动,而经济民主企业是劳动雇佣资本。
在一种市场契约经济中,生产要素分别为个人所独自拥有,要素所有者根据所有权具有自由处置自己所属要素的权利:既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在后一种情况下,要素所有者并没有交出所有要素的所有权,而只是在一段或长或短的时期内让渡了其使用权,并且通过使用权的让渡获得了一种具有固定比率的收入(租金),从而实现了所有权中的一项重要的权利——收益权。要素所有者之间的租约关系或租赁关系本身就意味着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当某种生产要素所有者根据合同协议把使用权暂时让渡给租赁者时,前者的收入就是租金。租金是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某种生产要素而向要素所有者支付的报酬,对要素的使用者而言,它是使用该种生产要素所必须支付的代价。租金的大小取决于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讨价还价,而与企业的控制权及生产、分配的决策权无关。一旦所有者为获取租金而将自己的财产或要素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使用者时,所有者便从画面上消失了,而对其支付的租金便构成了使用者成本(不是凯恩斯所讲的概念)。
不同的企业制度安排决定了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在生产和分配上不同的地位,从而也决定了不同的分配结构。在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中,雇佣劳动者的工资是工人出租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的使用权让资本家支配而获得的收入,工资在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属于成本,其大小由劳资集体谈判决定,扣除工资和其他成本支出之后的企业净收益或纯收入以利润的形式全部归资本家阶级所有。而在经济民主企业中,由于切断了资本所有权与企业控制权之间的联系,资本所有者仅获得作为资本稀缺价格的收益权,对外部租赁的资本支付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租金,对借贷的资本和资金支付的是利息,对自有资本支付的是股息。无论在哪一种场合,资本的收入都是属于成本的范畴,它与企业的纯收入无关;而扣除了各项成本之后的企业净收益或纯收入归企业全体劳动者所有,并根据民主制定的原则进行分配。可见,净收益分享制企业的净收益概念和成本概念具有与利润最大化企业根本不同的含义。
经济民主企业收入分配的源泉来自劳动收入,因此,首先必须识别非劳动收入,并把它从总收入中扣除,这恰好等于经济民主企业的总收益减去总成本,公式为:
总收益-总成本=净收益=总收入-非劳动收入=劳动收入
工资构成资本主义企业总成本的主要部分,而非劳动收入构成经济民主企业总成本的主要部分。使用资本的代价(利息)和使用土地的代价(地租)对经济民主企业来说是成本,而利息和地租之和恰巧等于非劳动收入。通过把利息和地租算入成本,企业的净收益就是该企业全体劳动者创造的全部劳动收入。企业全体劳动者根据民主制定的原则分享企业的净收益。由于这个基本特征,经济民主企业属于分享经济的范畴。瓦内克指出:“劳动者管理制企业的参与者在支付了所有的材料费用和其他经营费用后,分享企业的收入。这种分享将是公平的,强度和质量相等的劳动将获得相等的收入,具体作法按照民主通过的分配细则执行,该细则规定了每项工作在纯收入总额中的相对所得额。当然,并非所有的纯收入都要分配给个别的参与者,集体同意的一个份额将被用于储备基金、各种类型的集体消费和投资。”
经济民主企业分配劳动收入的原则是:(1)在企业的总收入中扣除非劳动收入,其剩余部分构成劳动收入;(2)根据民主制定的原则将企业的劳动收入在投资、储备基金、个人收入和集体消费之间进行分配;(3)集体消费的分配原则是按需分配;(4)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决定个人收入即工资。
为了增加劳动者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经济民主企业总是要把一部分纯收入用于投资。同时,为了应付各种意外的情况和变故,在纯收入中留一部分作为储备基金也是必要的。纯收入中用于投资、储备基金和消费的分配比例是根据民主的原则决定的。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反对经济民主企业的经济学家都强调,经济民主企业更倾向于受“消费饥渴症”的支配,因而具有比资本主义企业投资少的动机。经济民主企业的纯收入主要在工资与投资之间进行分配,所以同样的蛋糕,切法却有可能不同。用纯收入投资,会降低工人的工资收入,至少是在短期内如此。由于集体性质的资产不能分割到个人的资金账户上,即使从长期来看投资将提高企业的纯收入,工人们对投资计划特别是长期投资计划也不感兴趣,结果是投资不足。关于经济民主企业投资不足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南斯拉夫工人自治企业和西方工人合作企业的实际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赞同经济民主的经济学家们提出了各种改进的措施,这将在本书的第四章详加论述。这里,只需强调一点,市场竞争的力量自然会起到纠错作用,那些将纯收入分光吃光的企业必将在市场上无法生存。
霍尔瓦特指出,像教育、医疗、社会福利、身心发展、文化、娱乐和环境等这类产品的消费,对于培养和发展每个人的能力是至关重要的,他将这类产品称为能力产品,把对能力产品的消费称作集体消费。集体消费意味着任何对发展个人能力有实质性影响的东西都不能以金钱的尺度来分配,而要服从需要的尺度。为了使每个人在发展天生才能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使他们之间的收入差别是由于后天努力不同的结果,能力产品必须按需分配。如果一个富有的家庭能够为他们的子女买得起更好的教育和健康,社会的所有成员在开始时就是不平等的。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收入将不由个人努力独自地决定,而是由外在的一些因素如父母的权力和财富决定。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这种平等应该是社会地位的平等和能力塑造上的机会平等。对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即使是严格地按劳分配也是不够的。无论何时,只要是对发展智力和个人能力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按劳分配就必须辅之以按需分配。一个人有一辆大轿车还是小轿车,这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因为它们都能把他送到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如果一个人只受过初等教育,没有上大学的机会,或者在童年时营养不良,那么,他在一生中都会遭遇严重的障碍。
扣除了投资、储备基金和集体消费之后,企业纯收入剩余的部分就成为该企业全体劳动者个人收入分配的源泉。这部分收入是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的,即根据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长度、强度、熟练程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劳动的环境和工作本身的性质来进行分配。更有生产力的劳动是更有价值的,更困难、更有责任、更复杂的劳动需要长期的训练和学习成本,所以也是更有价值的。体力、单调、枯燥、危险、不健康和不愉快的劳动,被认为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也会得到更高的评价。在经济民主的制度环境下,决定按劳分配价值尺度的是具有同等社会地位和同等权力的劳动者,他们是为他们自己而不是为老板工作的,他们将亲身参与工资率的决定过程;而他们对劳动的亲身体验,有助于帮助他们形成对各种不同性质的劳动估算的正确尺度。霍尔瓦特描述了决定按劳分配的民主过程:这是商议、谈判和互相说服过程的结果。在正常条件下,它是一个反复和集中的过程。作为一种规律,在开始阶段,人们认为他们的劳动更重要或更困难,因而比他们同事的工作更有价值,因此,不能以个人的意见形成分配的标准,需要形成一个社会的或集体的标准,这种标准将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如果从事某一具体劳动的劳动者仍然认为他们的劳动及其价值被低估,他们可以选择离开。如果离开确实是因为对该类劳动价值的低估造成的,该类劳动供给的减少将会使企业的净收入下降。追求企业净收入最大化的劳动集体势必会提高该类劳动的收入,以校正评估的失误。根据民主评议而形成的按劳分配的价值尺度,将既是公平的,又是有效率的。说它是公平的,是因为只要大多数人认为它是公平的,它就是公平的;说它是有效率的,是因为只要大多数人认为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公平的对待,他们就会全力以赴地工作。
同参与制经济具有高级和低级两种形式一样,分享经济也分为这样的两种形式。什么是分享经济?企业按一定的市场价格出售商品或劳务所获得的货币总额称为总收益,用TR来表示;企业生产这些商品或劳务的货币总支出称为总成本,用TC表示。TR减去TC之后尚有剩余,该剩余就构成了企业的净收益或纯收入,用NR表示,公式为:净收益(NR)=总收益(TR)-总成本(TC)。如果企业全部净收益(作必要扣除后)在全部劳动者中间进行分配,这种情况叫“净收益分享”;如果企业的全部净收益完全归企业主支配,这时净收益(税后)以利润的形式存在,企业主把其中的一部分利润拿出来与劳动者分享,这种情况叫做“利润分享”。净收益分享是经济民主企业的主要分配制度,而利润分享是劳资合伙制企业的主要分配制度。前者是分享经济的高级形式,而后者是分享经济的低级形式。我同样把利润分享视为净收益分享的中间形式和过渡形式。
从根本上说,企业的决策结构和分配结构是由其权力结构决定的,因此,劳动者参与决策和分享收入的形式和程度实际上受制于企业制度的不同安排。努蒂(Nuti, D. M.)这样写道:“共同决定和利润分成各自所产生的影响并不是独立的……基本上我们可以观察到两者之间的若干关联性:在纯粹资本主义的企业里,没有共同决定和利润分享;在合作社和其他劳资合伙形式的企业里,共同决定和利润分享是一致的:低级形式的共同决定(或利润分享)往往与低级形式的利润分享(或共同决定)相联系,不实行利润分享的高度共同决定(或反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总之,资本主义性质企业雇佣工人的原则通常包括三个基本成分:“单位时间固定货币工资率、在工作地点工人服从雇主的权威和雇佣义务的短期性”。经济民主企业的参与制改变了资本主义企业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基本成分,而分享制则改变了它的第一个基本成分。同时,参与和分享也是理解经济民主企业运行效率的关键(见本书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