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运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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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科技奖励制度是伴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国内外面向科技的非制度化(随机性)的奖励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在近代科学尚未产生之前,科技奖励行为在时间上是随意的,在奖励对象上是随机的,且所依据的是整个社会的共有规范,而不是科学本身所特有的规范。因此,虽然随机性科技奖励具有漫长的历史,但在科技奖励史上意义不大。

以蒸汽机的发明为标志,在18、19世纪西方开始了产业革命。新兴的资产阶级认识到发展科学技术对促进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采取了积极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在这个时期内,形成了以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为目的的制度,建立起了国际范围的专利制度。同时,在此期间正式的科学家组织的出现,导致科学共同体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科技奖励活动也伴随着科学技术活动的这种建制化而日趋完善。1901年设立的诺贝尔奖及其获得的成功,标志着现代科技奖励制度的形成。20世纪以来,随着管理科学和行为科学的发展,对科技奖励理论的探讨及对科技奖励本质与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科技奖励工作成为整个科技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使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和积极开展多种科技奖励活动,建立了有利于本国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发展的科技奖励制度,形成了复杂且丰富的科技奖励体系。

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是我国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科技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对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五个国家级科技奖项。同年,科技部令第1号、第2号和第3号颁布实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4年和2008年又分别以科技部令第9号和第13号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两次修订。随着我国科技奖励事业的不断发展,政府设奖、社会团体设奖、学术团体设奖、企业设奖、基金会设奖、用人单位设奖和个人设奖等科技奖励形式相继出现,已形成了“政府科技奖励为主导、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科技奖励为主体”的国家科技奖励体系。经过近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不断摸索改进,我国的科技奖励体系日臻完善,已经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发展轨道,并成为国家科技事业和科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书选取改革开放后1979~2011年国家科技奖励制度的投入产出状况为研究样本,采集翔实数据,综合运用因子分析法、多元回归法、层次分析法、群组决策法以及数据包络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充分论证科技奖励运行绩效评价的可行性及其相关理论和现实依据;深入探究科技奖励激励效应增强或减少的原因,并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和诊断诱发运行绩效变化的影响因子;采用融合层次分析法(AHP)和数据包络分析法(DEA)的AC2R评价模型构建基于成本收益理论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运行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从“产出”到“投入”的反因果路径进行运行绩效的诊断和评价;针对科技奖励运行的层次差异和科学共同体获奖能力的不同强弱特征,通过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等措施,对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运行绩效的优化路径提出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本书的研究,旨在建立科学的、动态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运行绩效的评价指标计算模型和测度体系,丰富和发展科技奖励的定量评价理论和方法,为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完善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