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报告1 延庆城镇化发展状况研究
城镇化的发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首先意味着人的城镇化,也就是居住和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提高。当然城镇化同时也必然意味着城镇空间的扩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的改变。也就是说,城镇化发展和人口的聚集是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
城镇化是一个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复杂动态过程,城镇化进程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在城镇化水平不超过10%以前,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主要地位,城镇化处于准备阶段;城镇化水平在10%~30%,城镇化进程相当缓慢,城镇化处于发生阶段;城镇化水平在30%~75%,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全面展开,城镇化处于发展阶段;在城镇化水平超过75%以后,城镇化速度趋缓,最终接近80%~90%,为成熟阶段。城镇化阶段性规律表明,在发生与发展阶段,城镇化主要表现为城镇规模的扩大和发展水平的提高等特征,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到成熟阶段之后,城镇化主要表现在城镇发展质量的提高、城镇的现代化以及整个城镇社会文明的普及等,是城镇化内在质量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北京市远郊区县的延庆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推进。1978年延庆县总人口24.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2万人,全县的城镇化率为12.9%; 2010年延庆县常住人口达到31.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4万人,全县城镇化率提升到48.6%, 32年间提高了35.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以超过1.1个百分点的增长率在提升。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延庆县已处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全面展开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延庆城镇化进程的基本思路是“重点进行县城建设,积极发展具有集聚和辐射功能的中心集镇,有序发展中心村”。其中延庆县城的城镇化建设在全县城镇化历程中的核心地位是不容置疑的。早在秦汉时期,延庆城就是居庸县治所。其后,因为朝代更迭、战争祸乱等导致延庆城的辖区和城镇功能多有变动,甚至多次毁弃和重建。但自明永乐十二年(1414年)设置隆庆州(后改延庆州)之后,直到清末,延庆城作为州治所的地位和地区中心城镇的功能始终未变。民国以来,改延庆州为延庆县,直至今日,虽然其间不同时期延庆镇的建制有所变动,但总体上说,延庆镇作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地位和延庆县中心城镇的功能并没有根本改变。民国初年,延庆县实行县、区、村制,1913年设5区2镇(延庆镇、永宁镇)25个村公所。1946年实行大乡制,全县设3镇(延庆镇、永宁镇、康庄镇)13乡。1948年5月延庆解放,设3镇(延庆镇、康庄镇、永宁镇)7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仍实行县、区、村制,全县3镇7区合并为7个区。1953年在区下增设乡,全县共设9个区60个乡。一区下辖7个乡共辖47个行政村,其中延庆乡(原镇)下辖8个行政村。1956年撤销区级建制,实行县、乡镇、村制。全县设30个乡镇,其中包括延庆、康庄、永宁3个镇和27个乡,共辖335个行政村。1958年3月全县调整为23个乡镇。1958年8月取消乡镇、村制,改为人民公社体制,全县建立5个人民公社(后合并为4个公社),原延庆镇撤镇改为城关大队,属灯塔公社(后改延庆公社)。1961年将4个大公社调整为27个公社,原城关大队改为城关公社,下辖39个行政村。1964年又重新恢复延庆镇建制。1983年延庆全县撤销人民公社制,改社为乡(镇),全县设1镇25乡。从1964年开始,直到1990年作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延庆镇始终是全县唯一的镇。后经过1990、1994、1998、2000、2009年五次调整区划,延庆县变成了今天11镇4乡(下辖376个行政村)、3个街道办事处(下辖33个社区)的建制。可以说,自古以来,至少明永乐十二年以来,不论其行政建制如何变动,延庆县城作为整个延庆地区最重要的中心城镇的地位和功能是确定无疑的。考虑到延庆县城在整个延庆县的城镇化进程中处于中心城镇的特殊地位,以及在构筑延庆县城镇网络过程中发挥聚集和辐射的特殊作用,可以将延庆县城的城镇化历程和发展作为观察和了解全县城镇化进程逐步推进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的一个重要窗口。本报告将通过集中展示延庆县城的城镇化建设历程和发展,来反映全县的城镇化不断提升的成就,并分析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