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榜样与道德人格
(井冈山大学,江西吉安343009)
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涌现出体现这个时代道德理想的先进人物。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这样的榜样层出不穷,他们是时代的骄傲,社会的财富,民族的脊梁。在他们身上,我们能发现一份感动,找到一股能量,获得一种动力。这源于他们身上散发着人格的魅力和人性的光芒。
一 社会发展需要道德理想
任何社会都会设计出包括理想社会道德状况的理想目标。一般来说,一个社会的道德理想无外乎三个方面。
一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物,总是把自身对幸福生活的热切期望寄托在对未来美好的理想社会的追求中。例如,中国的“大同”社会向往“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养,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礼记·礼运》)的社会;古希腊的“理想国”希冀国王开明理智、武士勇敢善战、自由民懂得节制,三个阶层各司其职、彼此友好、和谐共存,整个国家是正义之国。这些人类的美好追求在长期的阶级对立中没有也不可能得到实现。马克思主义在深刻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真正把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把个体与社会整体的和谐发展作为未来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人类超越阶级对立的第一个理想社会是社会主义,她为实现每一个人的幸福和自由创造了条件,是通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阶梯。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我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当前我国人民所期盼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
二是一套理想的价值体系。任何道德理想都必须在理想的价值体系指导下才能实现。马克思说:“在考察历史进程时,如果把统治阶级的思想和统治阶级本身分割开来,使这些思想独立化,如果不顾生产这些思想的条件和它们的生产者而硬说该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是这些或那些思想,也就是说,如果完全不考虑这些思想的基础——个人和历史环境,那就可以这样说:例如,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是荣誉、忠诚,等等,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是自由、平等,等等。”[1]55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所有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就会迷失方向。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其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下,才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是一批先进的道德榜样。人分百种,形形色色。这种差别也可以从道德层面来划分,孔子说:“人生有五仪:有庸人、有士、有君子、有贤人、有大圣。”(《荀子·哀公》)所谓“五仪”就是从道德境界来划分的五个层次的人。据此,如果用一个人遵循了什么样的社会道德标准,即其对社会贡献的多少与他从社会的索取多少的比值来衡量的话,那么,可以大致把人划分为五类——圣人、贤人、凡人、小人、恶人。所谓圣人是指那些对社会贡献量远大于报酬量的先进人物和民族英雄,他们把自己的整个生命都献给了社会,其道德标准是“大公无私”。所谓贤人是指一生都处于贡献大于报酬状态的人,像现实生活中的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模范、标兵、榜样,其道德标准是“公而忘私”。所谓凡人是指依靠自己诚实劳动,换得正常报酬的普通人,他们的贡献量与报酬量大体相当,其道德标准是“公私兼顾”。所谓小人是指那些使用一定的方法,以较小贡献来索取较大报酬的人,他们所使用的方法往往不直接损害具体的他人利益,而是从社会系统的局部涨落中赢得属于社会公有的额外报酬,他们的道德标准是“大私小公”。所谓恶人是指社会中一小撮不择手段,不讲贡献,专门从社会窃取大利的人,像以权谋私的贪官污吏、见利忘义的狡诈商人,以及坑、蒙、拐、骗、偷、抢、黄、赌、毒等犯罪分子,他们不守社会道德,为非作歹,作恶多端,其道德标准是“大私无公”、“以私害公”、“损公肥私”,其公德量是负值。
一般而言,一个社会的道德状况大致有这样几种状态:其一,上扬状态——圣人出现,贤人增多,凡人安居,小人减少,恶人隐匿。其二,增益状态——凡人大多数成为贤人。这是一种“开明盛世”,但绝大多数人的“超常贡献”往往会养出一小撮“恶人”无偿占有绝大多数人的劳动成果,导致贫富分化严重,社会公德容易走向反面。其三,滑坡状态——这是社会公德由“太平盛世”向“腐朽乱世”转化的初级阶段,其显著标志是社会的恶人增多,贤人减少,社会公德渐渐被遗弃,“克己利人”变成“利己克人”。其四,亏损状态——恶人当道,小人横行,圣人消匿,贤人少有,凡人难做,大多数凡人堕落为小人,此乃“腐朽乱世”,天怒人怨,社会动荡不定在所难免。其五,平衡状态——圣人虽有但极少,贤人不多但在增加,小人常见但在锐减,恶人灭迹,凡人多数且渐趋贤人状态。
可见,一个理想的社会必须出现圣人,涌现贤人,凡人见贤思齐,小人见不贤而改之,恶人幡然悔悟,在这批由圣人、贤人组成的第一“先进方阵”的引领下,整个社会道德状况不断增益、不断上扬。时代出英雄,榜样影响时代。社会主义社会不能没有“圣人”“贤人”这股社会正气力量,他们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理想道德人格,体现着绝大多数人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体现着社会主义社会做人的方向和人格标准。
二 榜样的力量在于其人格的光芒
道德榜样之所以叫人感动,使人感佩,令人感怀,主要原因不在于他们人格中的其他成分,如智慧、能力、知识、思维、形象、身份等,而在于他们的道德人格,在于他们的道德人格所散发的人性光芒。人格中的非道德因素可能使人仰慕、赞羡,却难以使人震撼,唯有其中的道德因素才能激荡人的心灵,振奋人的精神,搅动人的思想。这是由于道德人格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力量。
道德人格是人们身上所具有的种种人格中的一种精神风貌,是道德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人格样态,是个体的人身上所具有的道德规定性,它是表明一个人的整体道德素质和道德面貌的概念,它是人的道德境界、道德标准和文明行为的水平和层次的标志。这种规定性所标示的是,人格是人之所以是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道德人格是人与人相区别的品格。
首先,人们之所以会被榜样人物所感染,基本原因在于人所共有的人性基础。人类脱胎于动物,形成了与动物界具有质的差异的人类社会,“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 ‘关系’,而且根本没有 ‘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因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1]533。马克思在这里鲜明地指出了人与动物的根本差别之所在,但是,这并不是说,作为关系性存在的人从此就与动物毫不相干,只能一往无前地朝着“人”的方向发展。人类依然或多或少还残存着动物身上的那些本能或兽性。马克思说:“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惟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1]160正因为在撇开人的社会关系时,人的某些机能直接来源于动物的机能,人们可能落入“禽兽境界”,甚至“兽下境界”(所谓禽兽不如)。正如恩格斯所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可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2]恩格斯的精辟论断一方面表明人性中沉淀着兽性,当人没有正确的精神导引时,在某种境遇中,人所具有的兽性仍然会发作;另一方面也说明,人性只有在精神的引导下才能超越这些自然性、本能性、动物性、劣根性,从而获得做人的资格——人格。道德是使人获得做人资格的一种本质规定,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荀子·王制》),是“义”把人与万物区别开来。
作为人与动物相区别的规定性,人格是人这一物种与生俱来的、从其族类那里获得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与人的种族、民族、相貌、健康等自然性禀赋,与人的知识、智慧、能力、财富、职位等后天性都没有必然联系,而只与作为人的这种存在相关联,这就是康德所说的永远只能把人当作目的来看待的原因。这种人所共有的人性,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共同人性,即作为人所应该具备的基本因素或“纯粹人类感情”。在人性的共性基础上,或许未经诸多的教化,人们之间的情感也能产生共鸣共振共通共感。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这种共同人性并没有渐渐消失,而是越来越丰富和趋于认同。据此而言,榜样人物的道德人格之所以能从心灵深处“打动人”、“震撼人”,是有着这种共同人性的基础的,因此,“一个社会的道德人格建构只有在人性的共性的基础之上,才能被大多数人自觉自愿地接受,也才有感召力,社会对人格的塑造也才不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意志的强加,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道德人格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人格”[3]。
其次,人们之所以会被榜样人物所感动,根本原因在于人所向往的道德理想。作为人与人相区别的规定性,道德人格是划定人的境界高低的一种品格,是后天养成或教化的结果,是人们作为道德理想所追求的人格状态。如果说,共同的人性表明的是作为个体的人所具有的相同属性,而且这种属性的存在是作为个体的存在物,那么,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同时也具有社会属性。这就是说,人既是“个体的存在物”,又是“社会的存在物”,只有人才能把这两个方面内在地统一于一身。人的这种二重性是由个人与社会的必然关系所决定的,它反映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没有个人就无所谓社会;而社会又是各个个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构成的有机整体。如果说人性的自然属性还存在着所谓的物种基因基础,而且在这一点上,人与人并没有太大的差别的话,那么,人性的社会属性则完全是后天获得的,恰恰在这一点上,人与人之间显示出巨大的差别。道德人格是一种社会属性,是人们在后天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实践活动中所获得的规定性,它是具体的。每个人所属的社会关系不同,所参与的社会生活不同,他的道德人格必然打上他所属生活的烙印,具有他的特性。这就是人们的道德境界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原因所在。我们强调这种差别的存在,实际上要指明的是,人性所要追求的不是差别,而是求真臻美尚善的共同理想。人类对于道德理想的渴望正是人追求崇高的天性使然。先进人物作为人们崇尚的对象是做人的一种道德理想,这种道德理想规定的内在超越性,实际上是一种创造性的人生理念,它鼓励人们去建构有意义的人生。它诠释着人是什么,引导着人该怎样去做,以丰富人类对自己的目的性、可能性和潜在力的认识,使人的全面发展获得持久的精神动力[3]424。人们的这种共同理想、共同追求既与人性的共性相关,更与人类所存在的公共利益相关,而且前者是次要的,后者才是决定性的。
马克思主义从来不认为存在所谓超越时空的抽象人性,而是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角度来肯定人所共有的利益基础和共同背景之上的共同人性。由此出发,他们认为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存在一些起码的、简单的、共同的规则,这些规则是超越种族、阶级、人类发展阶段的,而为“人”所共享和共同遵守的准则。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大声疾呼,要求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之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恩格斯在论及资本主义社会同时并存的封建主义道德、资产阶级道德、无产阶级道德时指出:“这三种道德代表同一历史发展的三个不同阶级,所以有共同的历史背景,正因为这样,就必然具有许多共同之处。”[2]99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也说,人们摆脱了资本主义奴隶制“就会逐渐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4]。正是由于对这些公共生活规则的认可,人们才认同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基本道德规范,才会从那些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地践行着这些道德规范的先进人物身上发现人格的魅力,寻找到人性的力量和前进的方向。
再次,人们之所以会被榜样人物所感染,重要原因在于人类所共冀的社会理想。作为社会与社会相区别的规定性,道德人格又是构成社会道德风貌的内在基础,是人们所期望实现的理想社会的道德前提。道德人格不仅标示着人与动物的差别、人与人的差别,而且也标示着社会与社会的差别,因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个体人身上所存在的道德人格必然体现在道德行为上,形成一个社会的总体道德风貌,表达这个社会所具有的道德状态。不同社会所体现出来的道德水平实际上是这个社会全体公民个体道德境界状况的直接显示,是这个社会公民个体道德人格层次的外在表现。
每个社会都会有自己的理想。理想具有扬弃现实、高于现实、超越现实的特征,是感召、激励和鼓舞我们为之奋斗的力量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极具广泛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当个人的发展与共同理想的实现联系在一起时,那些先进人物的道德人格就是一个坐标,一个参照系,因此,那些在实现共同理想中的先行者必然成为人们关注和感动的对象,必然成为人们景仰和学习的榜样,必然会成为影响和引领人们实现共同理想的坚强力量和实践动力。
三 学习榜样就是要塑造高尚的道德人格
学习道德榜样,不仅需要由衷的感动,更需要切实的行动。由感动到行动,由见贤思齐到身体力行,榜样的力量才能真真切切地得到体现,先进人物的道德人格才能扎扎实实地得到传承。为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着力完善道德评价机制,形成正确的道德评价。所谓道德评价是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对道德行为之善恶性质做出的价值判断。它包括自我反思和社会评价两种方式。就个体而言,需要依据自己所认可、信仰的道德准则来比照他人的言行、对照自己的言行作出正邪、善恶的评价,形成正确的荣辱观,这就是良心的作用机制。但是,良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个体的人在与社会关系的互动中形成的。如果一个人失去良心的自我反思机制,那么他就无法获知善恶的界限、美丑的差别、正邪的鸿沟,任何社会道德规范对他而言只能以“他律”的形式而存在,不能形成约束自我的“自律”,也就很可能以恶为荣,以善为耻。因此,良心的自我评价是人们为善为恶的一个首要基础。
但是,使人们学习道德榜样,形成高尚的道德人格,既需要个体追求所信仰的道德理想作为动力基础,也需要社会形成善恶的正确评价机制。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评价声音微乎其微时,当善不受褒扬,恶不遭鞭挞之时,那么,这个社会所崇尚的道德规范就会失去其效用,善恶的边界就容易被混淆,人们的言行将会无所适从,道德滑坡或堕落就在所难免。相反,当社会评价越健全越成熟,当善被崇敬,恶受挞伐之时,那么,“这种强有力的社会评价,能够造成一种特殊的善恶分明的氛围,使不道德的行为者受到强大的精神压力,感到羞愧、内疚甚至无地自容;使那些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受到尊敬、感到光荣”[5],从而通过个体的良心机制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以善为荣,以恶为耻,以道德榜样作为行为的方向。因此,道德评价就是对善恶、是非、正邪的正确划分和评价,以此来形成人们正确的荣辱观。
道德人格的形成与道德评价的机制是否健全有着密切关系。道德评价具有约束性和导向性功能,使人“见善则迁,有过则改”。道德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儿童的道德观念正是在父母的不断纠正不断鼓励中得到树立的。在走向社会之后,人们多是通过他人对自己言行的反应来判断、修正、调整、激励自己的言行。因此,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人物,旗帜鲜明地树立道德典型,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就是在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道德评价,就是要使道德榜样成为实现社会道德准则的载体,以使人们通过他们,看到自己的行为方向,实现自己的道德理想。
其次,重在养成道德习惯。道德人格是通过人们长期、日常、连续地表达出来的精神风貌,不在于一时一地的一事一举,而在于使人们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毛泽东同志指出,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不做坏事。“做一件好事”是一种道德行为,出于情境的感染,一些人也可能在此时此地做出善举,却不一定能够随时随地表达善行;“做一辈子好事”是一种道德习惯——把践行道德规范当作一种日常生活方式,是一系列的、连贯的、经常的道德行为。为什么同一个人在同一事件上,不同的时候不同的地方可能会表现出完全不同的道德倾向呢?其原因在于,他所具有的道德人格还没有定型,他所认同的道德准则还没有固化为一种道德习惯。而与此相反,那些道德榜样所表现出来的道德行为却是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的。他们之所以能够克服困难,不为外力所动摇,长期表现出道德习惯,在于他们具有稳定的道德认识,坚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巩固的道德信念。因此,道德习惯是人们在道德上知、情、意的统一和归宿。对行为主体来说,养成了道德习惯,道德律令就不再是外在的,而是内心的自律要求,他的行为方式从他律、自律走向了他律与自律的统一,从义务、良心升华为价值目标。
最后,着眼于提升道德境界。道德境界表明人的道德水平是一个不断攀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发展道德需要,要使个体从无道德需要发展到有道德的需要,从非道德需要发展到道德的需要,从低层次的道德需要发展到高层次的道德需要,从“无”到“有”,从“非”到“是”,从“低”到“高”的境界转变,从遵守起码的公共规则到遵守基本规范再到履行核心要求,既是道德认识的量变过程又是道德境界提升的质变过程。表彰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就是要激发人们的道德需要,促进人们的道德境界提升。没有需要就没有向上向前的动力。
当然,道德境界的提升不仅取决于个体的道德需要和道德努力,还取决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就是说,道德境界的提升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进行的,不可能完全超越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因此,道德教育切忌一刀切、标准化,而是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要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着眼多数,鼓励先进,循序渐进。积极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大力倡导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那种一味强调先进性、忽视普遍性的要求往往会导致揠苗助长式的困境;那种脱离广泛性、过分追求纯洁性的号召往往会形成刻舟求剑式的恶果。因此,道德境界的提升需要从现实出发,区分层次、分类指导,鼓励先进、照顾多数,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切忌脱离实际,若超越了人们的思想觉悟水平,就会欲速不达。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85.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6.
[3] 黄明理,徐贵权.伦理学原理新论 [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 418.
[4] 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9-30, 259.
[5] 罗国杰.伦理学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33.
(原载《武陵学刊》201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