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民启蒙”的界定
当前,思想界和理论界还鲜有“农民启蒙”这一提法,我们提出“农民启蒙”的概念,首先必须要对其加以界定和阐述。要界定农民启蒙,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谁是农民?”,因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变迁,“农民”这个不言而喻的概念却显得越来越模糊不清了,需要认真梳理和澄清。
1.谁是“农民”?
谁是农民?农民是谁?怎样界定农民?……类似这样看似简单、不言自明的问题,不仅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会让人大伤脑筋、颇觉难以回答,而且已经成为当前中国颇显尴尬、难以回答的一个社会问题。贺雪峰指出:“谁是农民?这在今天是一个值得寻味的问题。”“今天中国究竟谁是农民?我们对此一定要保持清醒。”(贺雪峰,2014a)李伯勇也认为:“谁是农民?这可是一道不好解决的难题。……在我们国家,农民身份与农民内涵相分离是一种既定事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界定“农民”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当然这样的问题,也是学界研究“农民”问题所绕不开的、一个很难界定但又必须厘清的基本问题。黄琳在《现代性视阈中的农民主体性》一书中对“农民”的含义进行了梳理,归纳出了界定农民的几种原则:从地原则(凡是住在农村的就是农民)、从业原则(凡从事农业的人就是农民)、户籍原则(有农村户口的就是农民)等,同时指出,这些划分原则都存在一些不可克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他给出了自己关于农民的定义:“简言之,农民是背负职业和身份,从事简单农业劳动、小规模经营的以宗法为主兼有商品意识的人。广义农民是指以农业劳动为主要劳动、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务农者。”(黄琳,2010: 14~16)张英洪在《农民、公民权与国家:1949~2009年的湘西农村》一书中也根据国外学界对农民的定义提出:“在当代中国,农民的涵义实质上包含作为职业的农民、作为身份的农民和作为文化的农民三重意蕴。……农民主要是作为职业的农民和作为身份的农民,即从事农业生产、具有农业户籍身份、履行农民义务的人。”(张英洪,2013: 35)然而,细细考究,这样的界定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容易让人产生混淆。为了行文的方便和读者的辨识,我们且在已有“农民”界定的基础上,对“农民”概念作简单的界定或者说厘清。我们无意于对此作历史的系统梳理,因为对于“大农民”的研究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庞大的工程,不是本书所能承载的,我们只是力图对“农民”概念进行现实的澄清,以利于本研究的展开。
就户籍而言(即所谓的“户籍原则”),是否能够说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就是农民呢?20世纪80年代以前,对于这样的问题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90年代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开始,这个问题就不像之前那样肯定了,他们(农民工)虽然还是农村户口,但已俨然成为中国的新工人,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了。21世纪户籍从制度改革开始,通过“书包翻身”考入大学的农家子弟在毕业后仍然将户口挂靠在农村,但已经在城市从事教师、公务员、企业职工等不同职业,户籍已越来越不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实际职业情况了。因此,今天我们不能再简单地以户籍来判断是否是农民。就居住地而言(即所谓的“从地原则”),是否居住在农村的人就能够称之为农民呢?按照传统城乡二元对立的逻辑思维思考,这个问题是不言自明的,凡是居住在城市的就是城里人,反之,凡是居住在农村的就是农民。但是,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尤其是随着城乡二元对立的壁垒的松动,生活富裕、条件允许的城里人也开始在农村居住,以逃避城市的喧嚣与污染,享受自然的馈赠;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富裕起来的农民为了子女教育、生活便利,也在城市购置房产,开始居住在城里。因此,“从地原则”也不能够作为定义农民的标准,至少在今天已经不能如此简单地划分了。就生产而言(即所谓的“从业原则”),今天是否能够以从事农业生产作为判断农民的标准呢?就当前的状况来看,仍然不很合理。随着市场资本大量强势进入农业领域,在中国农村的土地上出现了大量现代农业产业,在这些产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绝对不是农民,而是从城市到农村淘金的非农人员。因此,也不能以是否从事农业生产作为界定农民的标准。
由此可见,单独地以某一项原则作为界定农民的标准已经不是那样合理和科学了,只有叠加几个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考虑,才能比较准确地界定农民。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民就是具有农村户口且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分间打零工即兼业)并常年居住在农村的人群。但是,这样的界定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面临的责难是:那些具有农村户口进城务工的、常年居住在城市的(逢年过节回乡)、人数已经达到2.6亿的所谓农民工是否还是农民呢?尽管吕途将这部分人称之为“中国新工人”,尽管官方对这部分人群的称谓已经由“农民工”改为“进城务工人员”,但是,他们仍然摆脱不掉“农民”的“魔咒”,当他们日益衰老或在城市的夹缝中生存不下去的时候,就不得不返回故土。我们不得不承认,他们仍是农民。因此,我们考察和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两类人:一类是仍然坚守在农村从事传统农业(相较于现代农业而言)生产的农民,另一类是那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
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原因,这两类“农民”在身份地位、经济收入、政治权益、文化水平等方面往往都落后于城市人,思想观念当然也不例外。他们往往是被甩在现代化队伍最后的人,现代性的思想往往最后才能进入他们的头脑,对传统的坚守是他们最大的特征。新时期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城乡二元壁垒的松动,户籍制度的改革,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他们也在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中逐渐融入现代化的潮流中。他们的思想观念开始突破传统的围困,开始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性去认识这个世界,逐步确立起自身的主体地位,迈进现代化的阵营。
2.关于启蒙的意见
关于启蒙,自西方启蒙运动以来,思想界已经有过太多的讨论甚至争论,其成果已是“汗牛充栋”。近代以来,西方启蒙思想被移植入中国本土之后,由于受各个时期时代主题的影响甚至裹挟,常常被误读,直至在近十多年来的“启蒙反思”讨论中,启蒙的应然状态才逐渐清晰起来。我们无意也无能力对“启蒙”这个纠缠了两个多世纪的概念进行界定,只是在前人及时贤讨论的基础上,简要说明我们在使用启蒙概念的过程中所持的基本态度和立场。
在关于“什么是启蒙”的讨论中,两百年来不论哪一时期,不论国外还是国内,都无法绕过甚至必须要追溯到康德的经典定义,“人类脱离自我招致的不成熟。不成熟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如果不成熟的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引导就缺乏运用自己理智的决心和勇气,那么这种不成熟就是自我招致的。Sapere aude!(敢于知道!)要有勇气运用你的理智!这就是启蒙的座右铭”(康德,2005: 61)。由此可见,“不成熟”是依赖他人引导自己运用理智的状态,或者说是听从他人理智、奉他人为权威、依附他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个体完全丧失了自主性而盲目地迷信他人。因此,启蒙就是个体摆脱对他人的依附性,确立主体性的过程。
由是观之,启蒙必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无法否认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在这个个体从不成熟状态中走出来的过程中,首先必须依靠他人的引导才能摆脱“不经别人的引导就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的状态,这个看似是个悖论的困境恰恰是启蒙所必须经历的。虽然,由于人类拥有理性,人类能够自己启蒙自己,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旦深入背后的哲学思考,启蒙主体的‘资格’问题便消解了”。或谓之:“启蒙主体的‘资格’问题似乎就是一个假问题。”(尚新建,2009)但是,从哲学思考的层面看,无论是消解了启蒙主体的问题,还是证明了启蒙主体本身的伪问题,都只是论证了拥有理性是人(人类和个体)成为启蒙主体的资格,或者说具有了实现自我启蒙的可能,而具有理性的人尤其是个体在拥有了资格后如何进行自我启蒙则是需要继续探讨的,因为个体的自我启蒙在实践操作层面将面临极大的困难。所以康德指出:“公众要启蒙自己,却是很可能的。”(康德,2005: 62)这句话暗含了这样两层意思:第一,公众乃至构成公众的每个人都是启蒙的主体(启蒙自己);第二,每个个体作为启蒙主体(启蒙自己)是“很可能的”,是理论意义上论证的“可能”,而不是现实中的“肯定”。理论上的澄清并不能消解启蒙实践中的复杂和困难,启蒙的实践将因个体所遭遇的各种困境而只能流于“可能”。所以,在启蒙发展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的是他人的引导,以战胜自身的懒惰和怯懦。个体要想走出依靠他人引导的状态,首先必须要找到摆脱这种不成熟状态的“梯子”,而他人的引导恰恰就是这样的“梯子”,在通过这样的“梯子”攀上自主的顶峰后,“梯子”自然也就失去了作用,也必须失去作用,这样个体才实现了启蒙,即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智而不需依附他人。
所以,在启蒙过程中,每个个体即是启蒙的主体,启蒙的目的是这些启蒙主体能够自己确立自主性,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智而无须依附他人。启蒙不是个体“蒙昧”而由他人“启之”,“他人”仅仅是启蒙过程中的个体所使用的“梯子”,启蒙之后的状态恰恰是抽掉“梯子”的状态。也就是说,个体进入“成熟”的状态所要依靠的力量,是那些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启蒙”的人的引导,但这种引导仅仅是启蒙的“梯子”而不是启蒙的目的。这是我们对启蒙的第一个意见。
个体启蒙之后的“成熟”状态又是什么样子呢?是像卢梭所说的那样摆脱被引导而回到“原始的成熟”,还是像很多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通过教化使个体成为一个根据理性规划的“理性人”?历史证明,启蒙运动是按照启蒙思想家的逻辑发展的。但是,在这条追求理性成熟的征途上,结果却并没有像那些启蒙思想家所希望的那样,反而引发了种种问题和危机。由于对主体理性的轻信和理性主体能力的高扬,相对忽视了主体认知理性内在的局限性和非完备性,错将主体理性当作自足完善的认识功能体系,形成了独断理性主义。独断理性主义使主体理性产生追求无限自由的错觉,形成了对理性的绝对化理解和对理性的非合理性运用。主体对理性的迷恋,直接导致理性主体的丧失,所付出的代价是,“作为‘对其尊贵的惩罚’,认识论的主体被‘永久监禁在它的自我之中’,被判定像‘城堡中’的骑士那样去看世界”(弗莱德·R.多尔迈,1992: 48),“最终,认识的超验主体作为对主体性的最后回忆,似乎也被摈弃了,并被自动控制的秩序机器那种更加平稳的运转所代替”(霍克海默、阿道尔诺,2006: 23)。同时,在运用理性推动人类走向“光明世界”的过程中,启蒙也将自身演绎成了一种话语霸权。这种话语霸权推崇科技至上,高扬工具理性;信奉民主、自由、平等,高扬个人主义;信仰现代主义,坚持批判传统;等等。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危机:“启蒙价值作为一柄‘达摩克里斯之剑’,在大刀阔斧地砍杀了宗教信仰、传统观念、社会伦范、自然生态之后,日益转向对人类自身的斫伤和毁灭。人生的无望、无根、无安全感、无归属感、无幸福感,弥漫整个世界。”(胡治洪,2010)更为严重的是,在这种话语霸权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启蒙心态”:“我们想当然地认为:通过工具理性,我们能够解决世界上的主要问题;进步,主要就经济而言,是人类整体的渴望和需求。”(杜维明,2001)由此,也就引发了思想界对启蒙与传统的关系的反思。
西方的启蒙一开始就包含着与传统的对立乃至撕裂,这是从西方启蒙运动中可以推演出来的,也是被很多启蒙思想家所极力主张的。受此影响,中国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启蒙思想则隐设了这层意涵。所不同的是,西方对传统的撕裂主要指向宗教,而中国则在救亡的危急关头将矛头指向了以儒家为主流的传统(文化)。由于中国的启蒙派将积弱积贫、落后挨打主要归因于传统(文化),好像实现了反传统就能够救国于水火之中,所以,中国的启蒙与其说是隐设了与传统的对立与撕裂,倒不如说是更加突出强调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对立。这种思维定式差不多持续了近一个世纪。其实,从历史来看,也不乏从积极的方面叙述启蒙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关系的声音。比如,朱谦之在其著作《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影响》一书中,就证明西欧启蒙运动受到了儒家特别是理学的影响;侯外庐更是化用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启蒙的概括,指认和界定了中国历史上已存在的启蒙思想,强调了中国思想史与西方的共有阶段。但是,这种声音在强大的反传统浪潮中,显得非常微弱。
21世纪以来,随着启蒙反思的深入,学界对于启蒙与传统的认识,终于打破了截然对立的思维定式,学者们开始重新审视两者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启蒙“应当重新考虑自己的现实性,以便在这种现实性中重新找到自己的固有位置,显示出自己的意义,描述能在现实性内部运用的行动方式”(福柯,2005),应该“站在当今时代的高度上,重新审视传统文化,抉出其中具有启蒙含量的精神价值因素,并对这些价值因素进行创造性的转化”(胡治洪,2010)。无论是西方启蒙对宗教的全盘否定,还是中国近代启蒙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都是值得反思与清理的。当前,我们应该思考西方已经生成的现代性正面和负面的资源究竟是什么,我们是否能够在多元现代性的视野之下展现一种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成就一种更加合理的现代性价值内涵。
基于近十多年来时贤关于启蒙的探讨,我们对于启蒙的认识是,它已经不再把无论是理性还是权威或者是传统看作是唯一的标准了,而是强调了启蒙标准的多样性;启蒙与传统之间的完全对立让位于探讨现代性(合理化)与传统(心灵的习惯)之间的绵延不断的相互作用;现代性的一元独霸让位于把现代性作为一个象征,把现代化作为一个过程,进行全面的重新考察,冀图探求“现代性中的传统”(杜维明,2001)。具体来看,其一,启蒙当然地指向现代性。现代性中核心的内容是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博爱、正义等,无论启蒙的话语霸权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危机和问题,无论我们对启蒙(现代性)进行怎样的批判,这些内容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从启蒙中去除的,甚至可以说,这些是启蒙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因为这些内容是中国在奔向现代化过程中所严重欠缺的。只有把现代性作为一个象征,一个极为复杂的文化现象;把现代化作为一个过程,一个非同质的、非全面西化的过程,进行全面的重新考察,将理性、自由、平等、人权和正义等这些现代性必要的内容进行厘清,才能建设中国式的现代性。其二,启蒙应然地包含对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应该从全面反传统的歧路走出来。根基于农业文明的以种族、性别、语言、地域和信仰为基础的本土生活方式,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束缚甚至阻碍了现代化的进程,但是,其天人和合的思想观念,密切的亲属关系,丰富的人际交流,对周边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的精细理解,与祖先的心灵沟通等,在现代化过程中可以帮助我们规避现代化的陷阱,以及现代性引发的问题与危机。
所以,当前启蒙一方面应该批判性地继承现代性中的合理性因素,另一方面应该从传统中汲取智慧与资源,进行基于现实的思想性创造,并逐渐使之成为思想文化建构活动的原创性动力源泉。这就是我们对启蒙的第二个意见。
长期以来,启蒙一直被误认为是自由主义的专利,是自由主义高扬的旗帜。自由主义也一直以启蒙为天职,以启蒙的扛旗者自居。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自由主义对启蒙的僵化认识和狭隘理解,自由主义者对中国社会现实问题只停留在理论批判的层面,却未能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路径,致使自由主义视阈中的启蒙反而走进了狭仄的胡同里不能自拔。而与此同时,渐次兴起的激进主义、保守主义、新权威主义、老左派、新左派、民主社会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后现代主义、大陆新儒家等,针对中国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均提出了各自的思想主张,无不带有启蒙的色彩,均不同程度地将现代精神文化融入其学说之中。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各种思潮的应时兴起均是启蒙的产物,都对现实中人们破除各种思想上的桎梏或多或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即能够刺激、引导人们走出所谓的“不成熟状态”。就此而言,启蒙不是自由主义的专利,所有能够将人们引导向敢于运用理智的自主状态的思想和举措,都是启蒙所涵盖的。
但是,当前在学界和理论界却有另外一种声音,他们撷取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话语,提出马克思早就以形象的语言指出了启蒙的消极后果:“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 275),他们认为对马克思来说,启蒙之后这种“胜利了的理性”建立的世界“是一幅令人极度失望的讽刺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 720),从而将马克思主义与启蒙相对立,认为马克思主义与启蒙不相容甚至是反启蒙的。对于这样的论断,我们不敢苟同。
马克思主义究竟是反启蒙的还是推动与超越启蒙的?围绕着这个问题,近些年来邹诗鹏教授领衔一批马克思主义学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邹诗鹏指出,马克思主义对启蒙的超越和扬弃绝不是否定和抛弃,“马克思在承接启蒙的内在历史合理性的同时,也超越并转变了启蒙的逻辑,这就是:把宗教批判、理性以及自我意识的批判转变为政治批判与实践批判,从实证性的政治经济学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通过社会解放进而达到人类解放。当马克思通过社会及其社会化的人去破解自我意识,并承担解决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历史矛盾时,其实也突破了整个启蒙传统,从而把问题真正地带入到现代性之中”(邹诗鹏,2008)。彭文刚认为:“马克思也是一位典型的启蒙者,而并非像有些学者认为的马克思是一个反启蒙或后启蒙者。只是马克思始终是在历史的传承与历史的发展、人的目的与现实的必然性、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的辩证逻辑中来思考人、历史和自由问题,所以马克思对历史规律的考察具有强烈的历史感、现实感,这是合乎历史本性的思考方式,这一点使马克思区别于其他启蒙思想家。”(彭文刚,2010)黄学胜分析指出:“马克思对启蒙的批判,并非要彻底否定启蒙,而是实现了创造性转化。……(马克思)没有像后现代主义那样彻底否定启蒙,从而成为反理性、反历史、反现代化的;也没有像尼采、克尔凯郭尔等人那样陷入非理性主义,而是深信理性和科学的功能与意义,并积极寻求‘前理性’、‘前科学’的根基,以使其得到最大化实现。”(黄学胜,2015)西方学者悉尼·胡克也承认马克思“是一个真正的启蒙运动的产儿”,唯物史观正是批判和超越启蒙的基本理论成果(悉尼·胡克,2006: 134)。综上,我们得出了以下认识。
第一,马克思作为启蒙的批判者和超越者,其所创造的马克思主义也应该属于启蒙范畴,只是马克思主义是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审视和推进启蒙。中国的思想启蒙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密切相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成果都凝聚着对建构中国现代性的探索与追求。中国通过马克思主义确立并获得现代性的资格与身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使中国实现了两大启蒙任务,当然这种启蒙“还只是初步的,它还需要历史性地拓展和提升为面向现代性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的深度启蒙活动”(邹诗鹏,2005)。当前,我们尤其要思考的是,在持续进行的启蒙进程中马克思主义如何吸取其他流派的有益意见和建议,克服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建构起自主的、开放性的、具有中国特色与气派的现代性,推动中国现代化事业的稳步前进。
第二,当前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的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统一,从而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文化传统面向大众的启蒙。启蒙在当前所面临的社会状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物化及其工具理性日益凸显,工业与技术的日益强大导致现代世界的诸多自我疏离,物化全面侵蚀日常生活世界并成为生活的常态;网络的迅猛发展及其长驱直入大众的生活,由此所创造的大众文化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启蒙的固有秩序,消解了启蒙所信奉的崇高价值,抽掉了启蒙思想及其语言的稳定性;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个人主义、物欲主义、消费主义以及自由主义在新自由主义的框架下全面复活,将启蒙再次推进了从属于资本主义框架的普遍主义语境;同时,启蒙还必须面对全球性的民族自觉与民族独立问题,防止民族主义、新殖民主义乃至法西斯主义、恐怖主义借启蒙之名戕害未竟的启蒙事业,等等。面对这些令人心焦的境况,致力于超越启蒙的马克思主义应该“积极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为启蒙价值理想和现代成就最终服务于人的解放奠定基础”(黄学胜,2015),因为“启蒙的当代状况不仅是资本主义的结果,也是社会主义实践的结果。而历史也远没有把我们带到一个马克思所构想的社会主义状况。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不仅因为同一时代资本主义的消极影响,更由于受到较资本主义落后的旧制度的消极影响,显然需要展开面向现代性及其启蒙的自我批判”(邹诗鹏,2011)。只有这样,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及其理论成熟的过程中,重点关注马克思对启蒙的批判及其建构意蕴,将启蒙作为其现实前提以及教养基础,才能在马克思开创的新的启蒙思想文化指导下,为当代中国的启蒙话语注入新的活力,为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供积极的理论支撑,从而推进今天的启蒙继续走向深入。
第三,当前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文化传统面向大众的启蒙过程中,必须扎根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坚持和发扬理论与实践高度统一的原则、现实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最终实现理性、自由、平等、公正、和谐、进步的价值理想。当前在继续推进启蒙的过程中,应当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文化传统为核心,实现对西方文化传统和中国文化传统的融合创新;应当规避西方启蒙思想抽象强调以“应当”规制“现实”的弊病,而将启蒙的价值理想的实现建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一现实和历史的基础之上;应当在社会实践中重建经过反思和修正的成熟形态的属于中国的启蒙精神,并注重研究不同群体中个体的实际生活和过程,从而不断培育和提升他们在社会实践中的主体性;应当反思、批判中国近现代史上导致启蒙失败的各种因素,坚持批判的精神和开放的心态,在马克思主义的主旋律下,不断推进中国式启蒙的稳步前进。
当前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继续启蒙中应该是主旋律,其他思想流派则仅仅是协奏曲。所以,应该在马克思主义的主导下,以开放的心态积极融合各种关于启蒙的有益思想,共同奏好中国式启蒙这部时代乐章!以上是我们对于启蒙的第三个意见。
我们的研究正建基于以上三个关于启蒙的基本态度之上。
3.什么是农民启蒙?
目前思想界、理论界之所以还鲜有“农民启蒙”这一提法,究其原因,是因为启蒙的思想来到中国一开始就自然地包含着对无法运用自己理性的普通民众尤其是农民的启蒙,所以提出“农民启蒙”概念好像多此一举,此为其一。其二,启蒙的责任从更传统的意义上来说,当然地落在社会精英、知识精英身上,更多地强调社会精英、知识精英在对社会深刻分析、全面认知的基础上,提出能够引导普通民众走出“不成熟状态”的思想,和普通大众好像瓜葛不大。其三,从历史上来看,农民常常扮演的是被迫害、被拯救、被号召、被教育、被建设、被代言、被救济的角色,但是,从现实来看,“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如果农民不能摆脱“被”的角色,缺乏独立思考和价值选择的自主性,则不能发挥其伟大的创造性。因此,我们提出“农民启蒙”这一概念,目的是突破启蒙的狭义界定,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将农民从前现代的认知模式中走出来、敢于自由运用自己的理性、对现代化形成正确认识的过程,统称为广义的“农民启蒙”。
需要指出的是,首先,农民启蒙不是“启蒙农民”,或者说,农民启蒙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启蒙农民”。在中国的启蒙话语中,启蒙往往陷于“蒙而启之”的思维怪圈中。在社会精英尤其是知识分子的观念中,提起农民启蒙就直观地解释为是由于农民处于蒙昧之中所以对其进行启蒙,他们“幻想站在一个空旷无比的广场上,头顶湛蓝的天空,明朗的太阳,脚下匍匐芸芸众生,仰着肮脏、愚昧的脸,惊讶地望着这些真理的偶像”(陈思和,1997: 173)。这样就将农民置于被启蒙的地位而与自身相对立,只注重对农民冷漠、落后、小农意识的批评,以至于与农民产生隔膜。不可否认,农民启蒙也需要引导。正如康德所言,对于普通大众来说,由于懒惰和怯懦,他们甚至于已经爱好那副“脚梏”,所能做的无非是“在极狭窄的沟渠上做了一次不可靠的跳跃而已”;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通过自己的奋斗而摆脱已然习惯的“脚梏”,然后“传播合理地评价一个人自己的价值的精神,传播每个人为自己而思想的职责”(康德,2005: 62)。康德的论断包含这样几层意思:第一,每个个体要实现自我启蒙是很艰难的,因为其已经习惯于或者乐于“享受”这种不成熟状态,根本没意识到这种不成熟状态对自己是一副“脚梏”,也根本无意识去突破这副“脚梏”。就好像电影《康定情歌》里那个名叫达娃的农奴,她已经习惯于戴着脚镣听命于农奴主的生活,并且认定这就是她的生活——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生活,对于砸碎脚镣后的自由生活是陌生的甚而恐惧的,因为她“并不习惯于这类自由的运动”,“如果一个人决定要抛弃枷锁,那么他首先必须感觉到这个枷锁已经不可忍受”(赖因霍尔德,2005: 76)。第二,即使他(她)想要突破这副“脚梏”,可是他(她)周围的“人们”也不允许他(她)这样做,统治者(农奴主)视其为反抗者并对其进行镇压,周围的人们(农奴们)视其为异端会对其进行排斥。第三,基于以上两种原因,只有少数的人,少数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智并且具有坚强意志的人,才能通过自己的不懈奋斗突破这副“脚梏”,从而走出不成熟状态,走出黑暗,走向光明。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在现实中绝大多数农民要将这种自我启蒙的可能变为现实,还需要别人帮其将那副自己已习以为常的“脚梏”砸碎,就像电影中李苏杰砸碎禁锢达娃的锁链那样。但是,打碎农民的“脚梏”仅仅是农民启蒙的开始,而不是农民启蒙的全部。农民启蒙关注的是农民在除掉“脚梏”之后如何自己行走,即如何自主地运用理性进行思考和批判。喻而言之,启蒙者可以帮助农民砸碎“脚梏”,但不能代替农民行走。所以,农民启蒙的重心始终在于农民自身,在于农民主体性的确立。
进而言之,农民启蒙不能落在“你蒙我启”的思维窠臼里,认为农民被蒙蔽了,需要先知先觉的人,来启发教育他们。这是对“农民启蒙”的严重误读。“启蒙既不是一个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理性的纯粹运动,也不是人类的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一个族类对另一个族类、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教化。”(韩水法,2008)因此,农民启蒙应该是“有蒙共启”,“启蒙者不能置身启蒙范围之外,单纯以启别人之蒙为职志,他本身既是启蒙的行动者、也是启蒙的对象”(任剑涛,2010)。所以,我们要消除知识分子的“广场意识”,继续秉承晏阳初先生乡村改造运动的信条:“要化农民,必先农民化。”(晏阳初,2003: 144)否则,便会导致过度企图启蒙农民。康德就曾特别警示启蒙者,不应该过度企图启蒙别人,否则就成了“引导别人运用自己的理智者”,反而使那些人更加缺乏决心和勇气去运用他们自己的理性。康德反对使用植入成见或革命强迫的方式进行启蒙,因为前者必然带来副作用,而后者并不等同于思想方式的真正变革。他主张采取渐进的方式让公众获得启蒙。既然启蒙需要自由和时间,那么任何过度扮演监护者角色者不但不能成事反而坏事。因此,以启蒙者自居提出通过教育就能够对农民进行强势(强迫)启蒙的声音,往往忘记了“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 55),忽略了自身也是需要接受批判、检验的,从而导致农民启蒙往往无果而终。所以,我们研究的“农民启蒙”绝不是“启蒙农民”,跳出“启蒙农民”的思维定式来研究农民启蒙才是我们的旨归。
跳出“启蒙农民”的思维定式之后,农民启蒙更多地着眼于农民自身,着眼于农民敢于运用理智进行批判的勇气的提升,着眼于农民运用理智的自由的扩展,也就是农民主体性的提升。
其次,农民启蒙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过程,是农民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从“不自由”走向“自由”的过程。康德指出:“除了自由之外,这个启蒙并不需要任何其他的东西;实际上,一切事物当中最没有害处的那个东西就可以称为自由,亦即在所有问题上都公开利用一个人的理性的自由。”(康德,2005: 62)就农民而言,其自由从最原初的到处受到限制,到慢慢获得了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直至新时期里,农民通过各种权利的获得已经拥有了更大程度上的自由。这个获得自由的过程就是农民启蒙推进的过程。因为,只有农民真正获得了运用自己理性进行批判的自由,才能够真正奔向马克思所谓的“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所以,套用康德的话来说,新时期以来,农民生活在一个启蒙的时代,而不是一个启蒙了的时代,农民启蒙正处在进行式,而非完成式。我们研究的农民启蒙是处在进行式中不断发展的变迁过程。
农民启蒙不是一场运动,“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是简单而幼稚的。正如康德所言:“公众只能逐渐地获得启蒙。一场革命也许会导致一个专制的衰落,导致一个贪婪的或专横的压制的衰落,但是它决不能导致思想方式的真正变革。而新的成见就像老的成见一样将会成为驾驭缺乏思想的民众的缰绳。”(康德,2005: 62)然而,“启蒙”移译中国以来,常常被译为“启蒙运动”,这种移译“可能在一般中国人当中引起习惯性的误解,中国人根据自身经验可能把‘运动’理解为‘运’而‘动’之,是有组织、有领导,并有某种要达到的预设目标的‘运动’”。这种理解是启蒙的中国式误解。启蒙不是运动,“它是自然、自发、在日常进行的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久远历史价值的精神和心智活动”(陈乐民,2006)。当前中国农民启蒙也绝不可能是一场运动,不是有组织有领导的“运”而“动”之,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式的祛魅。这种“祛魅”应该走出近代以来“因乡村建设而致乡村破坏”的悖论,打破“鲜明的精英色彩”,围绕农民的主体性建设这个根本内容来进行。农民的主体性建设首先要保证农民自身的理性觉醒,即敢于运用理性进行批判,由此确立其主体地位。
再次,从实践来看,农民启蒙既当然地包含各种有益于农民走出“不成熟状态”的思想理论,比如各种对农民的思想观念形成冲击的思想理论、价值观念、文化思潮等;同时又实然地包含各种打破限制农民自由的政策的制定及其贯彻落实,比如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法律下乡等各种惠农措施。如前文所言,农民启蒙应当在作为主旋律的马克思主义的积极引领下,融合各种有益于解放农民的思想,努力实现对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的融合、创新,认真致力于农民从旧有的思想观念向现代的思想观念转变,为农民在实践中自主地开发创造自身的生活,提供思想观念的引导,以积极促进其主体性的提升。农民启蒙或者说农民主体性的提升,并不能简单地诉诸引导农民转变其思想观念,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 55)因此,农民启蒙不能离开社会实践而仅仅流于从思想观念上教育引导农民,而要在伟大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完成。农民的活动或者说农民的自我改变即农民启蒙必须在稳步推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逐步进行,这样才是真正将马克思主义对启蒙的批判与超越的思想运用于指导农民启蒙。只有这样,才能规避西方启蒙思想抽象强调以“应当”规制“现实”的弊病,才能真正推进农民启蒙。也只有在农民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才能真正认清农民在确立其主体地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有针对性地促进农民主体性的提升,从而将理性、自由、平等、公正、和谐、进步的价值理想在农民启蒙中得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小城镇建设等均是覆盖农村公用设施、公共事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组织管理、素质教育、文明风尚等方面的全方位的建设工程。在这些伟大的工程中,农民启蒙是一个根本性的任务,或者说基点。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农业现代化恰恰就是从思想、心态、观念、制度等方面全方位的农民启蒙。
最后,相较于其他群体启蒙,农民启蒙具有其独特性。自城市诞生之日起,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总是以城市为中心源起,然后再向农村辐射、渗透,这样就逐渐形成了中心与边缘、强势与弱势、激进与保守、现代与传统等的二元对立。农民作为边缘、弱势、传统、保守的代名词,对从城市辐射过来的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等的接受总会比较缓慢。因为在这种二元对立的模式下,农村社会长期积淀的文化、制度、习惯、心理等,总是比较封闭而非像城市那样是开放式的。因此,第一,相较于市民而言,农民最大的特点是,他们处在相对比较封闭的环境(地理环境和文化环境)中,没有像城市那样发达的信息传递系统,对于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的接受从时间上来讲总会晚市民一拍。第二,相较于市民而言,农民总体上接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导致他们的知识水平相对比较低。虽然说知识不等同于智慧,在农村中也大有智者存在,但是从总体状况而言,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农民对于从城市辐射、渗透过来的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等的理解和接受就比较困难。第三,相较于城市生活而言,农村生活相对比较单一和固定,长期积淀而成的生活习惯、文化心理、社会习俗等会对农民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等形成一定的障碍,难以逾越。第四,对于农民来说,社会体制给他们设置了许多限制其自由的枷锁,由于怯懦和懒惰,尤其是怯懦,他们已然习惯于这种戴着枷锁的生活,相较于市民而言,他们通过自己的奋斗摆脱已然习惯的枷锁要困难得多,渴望、追求自由的觉醒也要较市民晚得多。第五,农民对历史形成的传统、习惯、风俗等,相较于市民而言总是容易坚守、固守,被称为传统“固守者”的农民不愿意轻易打破“成见”。由于以上的原因,农民运用理性进行思考和批判,总是显得比较特殊,农民启蒙相对迟缓而滞后。
综合以上意见,所谓农民启蒙,即指农民不断突破既有“成见”的束缚,从蒙昧的认知模式、价值观念中走出来,敢于自由运用自己的理性进行思考和批判,认知自身的存在状态、确认自身的价值认同方式,逐渐确立起自己的主体地位,从而对现代化形成正确认识并努力投身其中,享受现代化文明成果的过程。因此,农民启蒙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是农民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祛魅”过程,从“不自由”走向“自由”的过程,是一个农民发现自身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的,不是通过几场运动就能够实现的,而是润物细无声式的。相较于市民的启蒙,农民启蒙相对比较缓慢而滞后,更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来进行。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的农民启蒙比较少地遭遇现代性危机,更像一块正待雕琢的璞玉,亟待我们认真打磨。
纵观历史,中国的农民启蒙经常被简化并纳入新文化运动、民族救亡、民主革命、土地运动、社会主义建设这样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之中。虽然先后经历了从个体的觉醒到阶级的反抗、从个体解放到整体解放的过程,但是,陷入各种宏大叙事之中的农民启蒙未能被理论界从整体上进行分析与探讨,再加上救亡压倒启蒙之后,高涨的革命热情使农民启蒙一直偏离理性的轨道,是“理性缺位的启蒙”(姜义华,2000)。同时,中国的农民启蒙是被迫进行的,在“刺激—反应”模式下的农民现代性启蒙,“是以西方现代性的普适性对中国独特现代性的遮蔽,遮蔽的恰恰是中国现代性所独具的特征。因而,这种‘中国现代性’没有自己的主体性,也无法真正理解和阐释事实存在的许多‘中国问题’”(张丽军,2009: 1),致使农民启蒙一直未能真正进行。
当前,我们提出农民启蒙的概念,就是按照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总结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启蒙尤其是农民启蒙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从而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重新审视中国农民启蒙,冀图在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积极培育和提升农民的主体性,切实推进农民启蒙,从而开发出农民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主体力量,助力“中国梦”的顺利实现。如果说,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农民启蒙屡次被简化并纳入新文化运动、民族救亡、民主革命、土地运动等主流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之中而偏离了其主旨,那么,当前经过审视、批判、反思、重构的中国式现代性的农民启蒙,则由于厘清了农民在中国现代化事业中的主体作用和力量,其本身就成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之一。因此,当前应该在“中国梦”的指引下,在广大农民中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农民的主体性,继续农民启蒙这一未竟的事业。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并不企图建构一个能够解决农民问题的万能理论,而只追求从思想观念的角度来对农民问题进行探究。然而,面对农民启蒙这个复杂而庞大的命题,我们应该怎样展开论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