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艺术审美与民俗活动理性比较
探讨艺术和艺术审美本质,为什么要将民俗与艺术结合在一起?这里首先要解说和阐释的是民俗和艺术审美的发生和起源。要探讨广府民俗艺术审美的发生,必须探讨中国审美的发生。也就是说广府民俗审美的发生,可以通过考察中国民俗活动来理解。
一 文艺习俗与生活习俗同时影响民俗
在审美理论的研究中,对审美发生的考察基本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原始文化遗物的分析研究;二是对现存原始部落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的范畴(或本身就是民俗)的研究;三是借助儿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这些都属于民俗范畴或本身就是民俗,如原始文化遗物属于狭义的民俗;原始部落生活属于广义民俗。民俗文化是从石器时代和青铜器时代区分的,即由“文化”(culture)进入“文明”(civilization)的时代,经过湮灭、留存、发展、创新,慢慢积淀到今天。因此,审美发生理论与民俗产生特征理论有相通处。人们的人生学习也是一样,先从民俗引导,再受经典熏陶,最后二者融合回到原初的民俗,周而复始循环不已,民俗文化就是这样螺旋式发展的。
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各种习俗和民俗生活、文化是综合在一起的。因地域的差异,审美与非审美之区别是模糊的。清初学者刘献廷(1648~1695)说:
余观世之小人,未有不好唱歌看戏者,此性天中之《诗》与《乐》也;未有不看小说、听说书者,此性天中之《书》与《春秋》也;未有不信占卜、祀鬼神者,此性天中之《易》与《礼》也。圣人六经之教,原本人情。而后之儒者。乃不能因其势而利导之。百计禁止遏抑。
主流上层精英所谓高雅审美文化,所谓《诗》《书》《礼》《易》《春秋》与民间的、民俗的下层社会的唱歌、看戏、看小说、听说书、信占卜、祀鬼神是一回事。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原系人情使然,这种联系就是我们研究的民俗艺术审美,从民俗审美转向艺术审美。
一般的审美活动强调风雅之美,泛指诗文和经典著作。而诗文经典的风雅之美起源于风俗之美,即民俗之美。《淮南子·泰族训》有“诚决其善志,防其邪心,启其善道,塞其奸路,与同出一道,则民性可善,而风俗可美也”。荀子则在《五制》中提出“广教化,美风俗”的见解。足见风俗美与风雅美之关系以及创作、欣赏之途径。这一点古代有识之士多有独到见解,隋王通《中说》道:“小人歌之以贡其俗,君子赋之以见其志,圣人采之以观其变。”近代刘毓崧说,“欲探风雅之奥者,不妨先问谣谚之途。诚以言为心声,而谣谚皆天籁自鸣,直抒己志,如同行水上,自然成文,眼有尽而意无穷,可以达下情而宣山德,其关系寄托,与风雅表里相符”。西方的一些美学家也谈到这个问题,如德国美学家黑格尔对荷兰风俗画的论述。荷兰画从当时人们的现实生活中选取题材,描绘了世俗生活以及自然界的事物等一些具体的现象,如正当、欢乐、安静但又是狭窄的生活,民族的喜庆、宴会、列队游行、农村的舞蹈,教堂节日的娱乐、游戏,酒店中的热闹场面、真实人物、自然风景、动物、花卉等。黑格尔认为荷兰风俗画虽取材于日常平凡生活,但仍然是真正的艺术作品,这是因为荷兰人凭着正义、勇敢和辛勤的劳动创造了自己的生活,从而使日常平凡事物具有了实体性内容。黑格尔说:
尽管这派绘画取材于村俗、粗野和平凡的自然中不重要的偶然的事物,这些景象却显得渗透着一种毫无拘束的快活热闹的气氛,以至形成真正的题材内容的不是那些平凡村俗的东西而是这种毫无拘束快活气氛。所以我们看到的不是平凡的情感和情欲,而只是下层生活中的朴质的接近自然本色的东西,也就是快活的谑浪笑傲的喜剧性的东西。
黑格尔将艺术作品对民俗生活和民间文化的吸收和改造只是强调了内容,似乎有些片面,但民俗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民间艺术的结构、风格、神韵等,都全面而综合地表现在自己的审美特质和创作欣赏里。而那些没有形成文字的口头传说、神话故事、宗教仪式、谚语、谜语等本身的价值和美学特质,对书面文字和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例如,广府民俗艺术中的五羊传说。
五羊是广州城市形象,传说至少已流行了1500年。关于五羊传说,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晋代。到了唐宋,五羊传说更为流行。唐代著名诗人高适诗句、《太平广记》卷三十四引唐裴铏《传奇》“崔炜”篇,都提及羊城,即广州。至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引《续南越志》云:“旧说有五仙人,骑五色羊,执六穗秬而至,至今呼五羊城是也。”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五《石语》也有关于“五羊石”条。五羊传说具有重大的价值,是千余年来民众集体创作的结晶,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同时,它具有开放性的基因,其派生的故事反映了广州城作为口岸城市,对外交往频繁的特点。五羊传说是岭南地区产生最早、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口头文学,具有珍贵的文学价值。同时为书画、雕塑、舞蹈等艺术创作提供了珍贵的素材。而作为一种口耳相传的故事传说,它也蕴涵着哲学、宗教、艺术、语言、风俗等观念,对广州地区文化将产生深远影响,极具民俗学研究价值。
二 艺术美与民俗美的本质是一致的
美的本质涉及人的本质特征、人的社会实践、人的生活,而这正是民俗和民俗生活的基本性质。因此美的本质与民俗本质是一致的、相通的。关于人的本质问题有很多精辟的论述,这里不做赘述。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值得一述。因为他提到的抽象概念的美,与实际生活和劳动结合在一起。他说:
在普通人看来,“美的生活”,“应该如此的生活”就是吃得饱,住得好,睡眠充足;但是在农民,“生活”这个概念同时总是包括劳动的概念在内;生活而不劳动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叫人烦闷的。
充分说明了生活美与艺术美的关系,也就是说站在民众的立场,站在民间的立场强调原生态的民俗生活和文化。在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论证中提及青年农民和农家少女那鲜嫩红润面色的美以及与生活相关的“一欢乐”“一切幸福”“一切希望”“生活的意识的一切”“生活的现象的一切”的“美”与“美姿”,指的都是普通人群的民俗生活、对普通人生活的审美,艺术的目的与作用就是使现实美和生活美统一。艺术美与民俗美的本质是一致的。
对艺术起源和艺术美直接发生作用的是原始巫术和游戏。所谓巫术是超乎现世与宗教习俗的神圣之物、行为与事象。它代表人们对无法理解或难以表达的事物、事件的一种崇拜、信仰、依仗、求救、援助等心态,它们与审美中的心理状态和经验相一致。西方人审美陷入“迷狂”时的心态,就是宗教性的那种心态,是指“诗神依附而来的”那种艺术的灵感和审美的,“见到尘世的美”的精神状态。俗信是建立在巫鬼信仰之上的,而岭南巫风之盛,历史久远,闻名于世。清代屈大均《广东新语》云:“……至今越祠多淫,以鬼神方惑民灾祥者,所在皆然。诸小鬼之神者,无贵贱趋之。”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话所阐述的巫鬼信仰与方术之间的关系:粤俗尚鬼,人们往往将灾祥与鬼神联系在一起,粤巫遂发明了许多“鬼神方”以惑民众。所谓“鬼神方”,即岭南方术。屈大均曾列举其亲眼所见此类“鬼神方”:一曰逐鬼术:“予至东莞,每夜闻逐鬼者,合吹牛角,呜呜达旦作鬼声,师巫咒水书符,刻无暇暑。其降生神者,迷仙童者,问观者,妇女奔走,以钱米交错于道,所在皆然。”二曰设鬼术:“诸县寻常有病,则以酒食置竹箕上,当门巷而祭,曰‘设鬼’,亦曰‘抛撒’;或以纸船纸人燔之,纸人以代病者,是曰‘代人’。”三曰禁鬼术:“博罗之俗,正月二十日以桃枝插门,童稚则以桃叶为佩,曰‘禁鬼’也。”四曰鸡招术:“广州妇人患病者,使一妪左持雄鸡,右持米箸,于间巷间皋曰:‘某归’!则一妪应之曰‘某归矣’!其病旋愈,此亦招魂之礼,是名‘鸡招’。”巫风、尚鬼给艺术创造的想象、审美的联想移情、意象等心理效应产生以极大的启迪。达到了神人交感、天人合一的艺术和审美效果。这些巫术的民俗活动,揭示人与人的矛盾斗争性格特征,给人以深切的心理感受。巫术民俗中有唯心的甚至迷信的因素在内,但它所具有的超自然的幻想与理想,却与审美意识的产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再如,游戏是一种充满生活和休闲乐趣,自由自愿参加和非功利的有规则的民俗活动。游戏与艺术活动和审美活动的本质是一致的。民间游戏是指流传于广大民众生活中的嬉戏娱乐活动,俗称“玩耍”,主要流行于少年儿童中间和节日里成年人娱乐节目之中。游戏的功能和价值与游戏和审美是一回事。德国美学家席勒说:“想象借助于游戏,企图创造一个自由的形式,就最后一跃为审美的游戏了。”有些游戏项目在发展中逐渐完备,最后形成了竞技项目或杂技艺术,生动有趣。对没有功利色彩的民间游戏和竞技活动,每个炎黄子孙都会感到亲切。这种亲切感总是与朗朗的笑声和浓浓的乡情融会在一起。旧时不论是放风筝、捉迷藏,还是跳房子、下土棋等等,几乎每个炎黄子孙都会津津有味地说出许多许多。如广府民俗踢毽子,乃我国民间极普通的一项民间游戏和健身运动,也广为流传。一年四季,老少皆宜。毽子制作,一半多用古钱三枚相叠,中孔填塞鸡毛或狗尾巴草,竹签夹紧削平即可。踢毽子分多人踢和双人赌胜踢。多人踢一般为多人围成圆阵,一人发毽,近者争接,各显身姿,毽飞不落,人人注目,气氛热烈。双人争胜一般为年轻人或儿童双双对阵,事先说定各种动作数量,先踢完为胜。踢毽的动作多种多样,常见有踢、盘、打、尖、拐、跪、端等。从游戏的组织和取材角度来说,民间游戏具有一定的规则,但又具有随意性。基于锻炼幼儿体质、丰富幼儿园体育活动、传承广府本土民间体育游戏的目的,可通过文献查阅、民间采风等搜集散落于各处的广府民间体育游戏。民间游戏能够代代流传是因为具有极强的趣味性,符合幼儿好奇、好动的特点。可见民俗美与艺术美的本质是一致的。
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传统游戏正在消失,如过家家、丢手绢、跳房子、抽陀螺等类游戏,以及削竹、剪纸、造弹弓、糊风筝已逐渐为电子游戏所取代。这是一种无奈和遗憾。因为传统游戏带给人的动手、动脑、动身体的身心锻炼和将人与人、人与自然贴近的那种快乐、欢欣的现实感受,是现代机械性、技术化、虚拟化的电子游戏代替不了的。所以游戏民俗的研究、传承和保护都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