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日本对天津的经济统制与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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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天津是日本政治经济侵华的现地大本营

日本在占领中国东北后其侵略的指向首先是华北地区,妄图通过“华北自治”,控制华北的政局和经济,进而使战火蔓延到全中国。天津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日本对华侵略的前沿,日本租界聚集的日本侨民万余人,在一定程度上垄断着天津的对外贸易和部分近代工业。而且,所有的侵华机关麇集在这里。中国驻屯军司令部有官兵4000人,司令官的军衔均为少将或者中将,还有日本军部、日本关东军以及日本政府等各方势力。所以,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天津成为日本军部和政府以及满铁等国策会社和各类组织进行政治军事行动、社会经济调查、策划对华北乃至中国政治经济侵略方针政策和计划的现地“大本营”和实施中心。

一 日本在天津策划的“华北自治”

1937年七七事变以前,日本在天津的政治军事活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31年之前主要是保护和扩充日租界这个“国中之国”,保护日本侨民的利益;1931年之后则转变为以天津作为全面侵华的跳板,是侵占华北乃至全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租界的管理者对日租界有强烈的本土意识,每当节日和纪念日,尤其是日本的节日,日本总领事馆、驻屯军司令部,以及在天津日侨组织的在乡军人团等会组织名目繁多的纪念活动,如天长节国庆纪念日、新年、秋祭和提灯会等节日,特别是能够显示其国力和武士道精神的纪念日会更为着力举办,如每年都定期举办日俄战争纪念会、陆军纪念日大会等,1918年由中国驻屯军举办的陆军纪念日大会,设在驻屯军的兵营,有官兵表演的队列演习、红白军模拟战斗,还搭建舞台表演摔跤和相扑,一般侨民也参加枪、剑术比赛。当年第一次世界大战胜利,日租界连续3天举行庆祝游行等活动。〔日〕《居留民団報告書》,大正7年(1918),第16页,天津图书馆藏。一旦发生触犯日租界利益的事情,日租界当局、军方和日侨等就会迅速做出强烈的反应。1913年8月,法租界巡捕为追捕犯人进入日租界巡查,将人抓到工部局,并打伤了2名中国巡捕,法租界当局对此处理缓慢,激起“日侨愤慨”,他们马上在日租界大和公园集会,要求法租界当局处罚肇事者,并闯入法租界袭击了警察署,后经日租界警察署出面协调才得以平息。〔日〕《居留民団報告》,大正2年(1913),第26页,天津图书馆藏。1919年3月日租界三名警察在巡查时与四名美国士兵发生冲突,随后数十名美国士兵闯入日租界殴打一名日侨,日侨在大和公园召开了居留民大会,其中青壮年手持棍棒和日本刀,高呼“打倒美国兵”,要去袭击美军兵营,后被代理总领事劝阻。〔日〕藤江真文:《天津時代:増田洋行時代》,自刊本,第37页。

面对年复一年的中国商民抵制日货运动,日租界当局和警察署、驻屯军等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以保护日侨的利益。日侨为了保护自身安全,1927年5月成立了天津日本义勇队,最初有队员487人,此后义勇队的人数不断增加,1931年天津便衣队暴乱,义勇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28年济南事变之际,在天津的驻屯军还曾被临时派遣到该地,“大大炫耀了天津驻屯军的武威”。此后由于京津地区紧张,从日本国内临时派遣军队到天津,中国驻屯军的兵力“一时达到约五千人”。〔日〕天津居留民団編:《天津居留民団二十周年記念誌》,第696页。

1931年以后,在天津的日本中国驻屯军、总领事馆和租界当局等的活动则都带有十分强烈的目的性。

1931年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9月24日,日本中国驻屯军就在民团会议室召开由领事馆、共益会、义勇队各方面代表参加的事变对策协议会,制定事变后保护日侨和其他对策,驻屯军通知每户日侨储备粮食、蔬菜和必备的消费品,并通过军队从大连及其他地方购买食品。更重要的是,驻屯军和关东军特务机关等共同策划了“便衣队暴动”,即天津事变,促使溥仪出走,进而在东北建立傀儡的“满洲国”。

九一八事变后的10月29日,日本关东军即派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大佐来天津,为在东北建立傀儡政权而策划由住在天津的溥仪担任伪满洲国首脑的阴谋活动。土肥原首先“走访海光寺的司令部,并和驻屯军协商”, 〔日〕古野直也:《天津軍司令部1901~1937》,国書刊行会,1989,第189页。以得到驻屯军的支持。随后,土肥原策划由中国驻屯军和特务机关纠集了千余名地方上的地痞流氓,组成了便衣队,由日本军官和日本在乡军人会会员负责训练。“此外,还把日租界内的6000日侨全部组织起来,其中1000多名在乡军人组成义勇队,协助日军训练便衣队。”王律飞:《王一民与“天津事变”》,载《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67辑,1995,第103页。1931年11月8日,流氓土匪组成的便衣队手持武器冲向日租界和中国街区,袭击中国各官署,首先在南马路草场庵、东南城角中国城区与日租界交界处,向中国军队开枪射击;而后猛攻靠近日租界边沿的一区第六警察所。但由于中国保安队事先有所防备,并封锁了通往日租界的各个路口,断绝交通,击退了便衣队的进攻。便衣队一开始行动,驻屯军司令官香椎浩平中将立即发布戒严令,宣称由于日租界靠近中国街区,为保证日本侨民的生命财产及权益不受损害,命令日军紧急警戒。于是,日本军警加强对日租界的警戒。也就是在这一天,土肥原乘混乱的局面将溥仪偷偷地运出坐落在日租界的私邸,带入日本人办的神户馆酒馆,穿上日本陆军军官的军服,与土肥原一起乘车,在日本官兵的保护下穿过街区,登上在海河等待的陆军运输部所属的20吨小船“比治山丸”号,然后又在塘沽转乘驶往大连的轮船“淡路丸”号。

事变发生后第二天,日租界当局以“实已危及日本租界侨民生命之安全”为由,要求中国保安队和警察撤退三百米;日本驻屯军司令香椎中将要求河北省主席王树常、天津市市长张学铭必须保证日本侨民绝对安全。10日南开和南市一带出现激烈交火,“顿呈黑暗之世界”,“整个天津皆为恐怖可怕的空气所笼罩。商店闭门,交通断绝”。政协天津市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天津便衣队暴乱》,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第15页。此后中日双方几经交涉,社会街面趋于平静。但是,为配合日军在东北的侵略行动,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在11月26~30日掩护便衣队发起第二次暴乱,并提出种种要求。日本军警加强警戒,日本义勇队出动巡逻,日本租界内外戒备森严。政协天津市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天津便衣队暴乱》,第39页。几经交涉最终以中国的退让而结束。此后日本驻屯军不断实行戒严,举行军事演习,致使租界内外十分紧张。

针对事变的发生,日本当局一再宣称责任在中国,日本军队只是为保护本国侨民而进行的正当防卫。其实是日本为了稳定住东北局面,转移国际舆论和中国社会各界视线,并尽快建立傀儡政权的伎俩;同时也是关东军为挟持溥仪逃出天津而蓄意制造的混乱。“事实上日本不仅是幕后操纵,而且是直接指挥暴乱者。日本军曹长宫本及日兵二名,就是参加指挥便衣队向我地界攻击时被击毙丧生的。”孙铭九:《回忆“天津事变”》,载《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7辑,1986,第113页。事变发生后,日本的驻屯军和日租界当局无理要求中国政府“一、取缔排日宣传;二、撤去对日军事设施;三、租界外围三百米以内的区域只能配置携带步枪的巡警”。〔日〕陸軍省調査班編:《天津事変に就いて》, 1931,第12页。当时,南京国民政府为避免日军趁机扩大事件找借口而再生意外,命令保安队除留部分驻防原地,以防便衣队再起骚乱外,军队主力撤到河北。12月4日张学铭辞去天津市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职务,李荫坡接任保安总队队长。事变最终以中国的妥协而告结束。即便如此,日本仍然借此扩大了在天津的驻军。1931年12月在日本广岛的第五师团增派的步兵部队到达天津,从此驻屯军的力量大为增强。

日本侵略华北首先要占领热河,以突破长城防线,侵占关内。日本军政当局建立伪满洲国后,就逼迫中国政府承认以长城沿线为伪满洲国的边界线,并在长城以南设立一个非武装区,以巩固其对东北的殖民统治,也为入侵华北乃至全中国开辟通道。为此,日本军政方面一方面大造舆论,宣称热河是满洲的一部分,长城是伪满洲国的“国境线”;更重要的是武力威胁。日本关东军在热河一带制造各种事端,不断进行武装挑衅。驻屯军作为军部在华北的代表也频频出动,1932年11月策划诱降中国驻山海关军队,1933年1月在关东军的增援下,动用飞机军舰进攻并占领了山海关;3月初又占领了承德,至此热河被日军掌握。随后,日军又进攻察哈尔和河北省境内的长城各口,遭遇南京政府的中央军、东北军、西北军和晋军的顽强抵抗,顿灭其狂妄气焰。4月和5月,日军又进攻并一度占领了冀东数县,长城沿线以南的关内地区连续遭到日军的攻击,已经兵临城下,天津、北平危在旦夕。

日军进攻热河时,中国南京政府调动四个师北上的同时,通过英国调停,与日本谈判,并设立了行政院驻北平的华北政务整理委员会,以改善中日关系。日本为了确立和巩固伪满洲国,企图在华北建立亲日政权,也需要适当缓和在华北的对抗,关东军的奉天特务机关长板垣征四郎来到天津,组织特务组织,并为谈判出谋划策。对日本政府和关东军苛刻的停战条件,南京政府基本接受。1933年5月31日,南京政府的熊斌中将与日本代表冈村宁次少将在天津的塘沽签订停战协定。该协定规定中国军队撤至延庆、通州、宝坻、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以上地区以北以东至长城沿线为非武装区,实际上承认了日本对东北、热河的占领,同时划绥东、察北、冀东的二十余县为日军可以自由出入的特殊地区,从而为日军进一步侵占华北打开了通道。

《塘沽停战协定》签订后,日本并没有放慢侵略华北乃至中国的步伐。1933年5月日本中国驻屯军借口两名亲日的新闻记者在日租界被枪杀和中国援助东北义勇军进入《塘沽协定》中规定的“非武装区”等提出抗议,并出动坦克、装甲车和炮队到位于河北新市区的河北省和天津市政府门前武装示威,关东军也将军队在山海关和古北口等地集结待命,对中国政府形成武力威胁。日本中国驻屯军提出四个条件,“一、宪兵团、党部、秘密组织撤离华北;二、四名责任者免职,新的天津市长的人选要征得日本同意;三、取缔一切抗日活动和抗日团体;四、中央军撤退”。同年7月6日,国民政府的何应钦与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梅津美治郎中将签订《何梅协定》。根据协定,中国在河北省和察哈尔省的主权大部分丧失,禁止中国人民进行抗日活动。同时,关东军又制造了“察哈尔事件”,即借口关东军多伦特务机关长派出4人调查张家口途中,因为证件不足被国民政府第29军官兵送军法处讯问,调热河境内的日伪军重兵集结在察哈尔省界沿线,要求撤换察哈尔省主席、调走抗日的132师、取缔一切排日机构、扩大“非武装区”,并要求实际上承认日本和伪满的对华工作、帮助日本在察哈尔建立各种军事设备、给日本人赴内蒙古旅行提供便利和协助其调查、招聘日本人为军事政治顾问等。南京政府再次屈服,6月27日就以上要求与日本签署了《秦土协定》,为日本关东军加速在察哈尔和蒙疆地区策划建立伪政权打下了基础。

日本政府和军部在逼迫中国政府签署上述协定的同时,加大了实施肢解和“分离”华北阴谋的步伐。1933年7月6日,日本陆军炮制出来的《对华政策大纲》,又提出“分离华北”的政策。1935年8月,日本陆军省的《关于对北支(华北)政策》的文件提出,要华北五省“不受南京政令的支配,而成为自治色彩浓厚的亲日、满地带”。新到天津接任中国驻屯军司令的多田骏少将9月24日公开宣布了日本实施“华北自治”的内容,为了建立所谓的“华北五省联合自治体”,要采取彻底驱逐反满抗日分子、华北经济独立、与日本伪满军事合作等行动。随即,关东军特地将其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请来推动所谓的“自治运动”。但是在中国政府、国际社会和民众的反对下,该行动受挫。于是,土肥原亲自策动建立了“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后改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冀东“停战区”内22县范围内脱离南京中央政府管辖,实行所谓的“自治”。这是日军在关内扶植的第一个傀儡政权。

由于日军不断在华北制造事端,极力推进“华北自治”,南京国民政府于1936年11月底主动撤销了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并派何应钦任行政院驻平津长官,通缉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主席殷汝耕,后决定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掌管北京、天津和河北、察哈尔的政务,延缓了日本推行“华北自治”的阴谋。

二 日本中国驻屯军指挥下的华北社会经济调查

日本中国驻屯军长期驻在天津,从20世纪20年代起对天津以及周边地区的政治、经济等进行了长期有针对性的调查。有关政治方面的有天津女工、中国工会、劳动争议、工人罢工、地价、日本势力等调查,20年代和30年代中期驻屯军的调查有:《天津に於ける女工労働事情》(1928年9月)、《天津各工人会調査報告》(1929年8月)、《天津に於ける公会及労働争議の概況》(1930年3月)、《天津に於ける8時間労働制の創始》(1930年3月)、《天津労働争議一覧表》(1930年)、《天津市ノ人力車営業調査》(1936年)、《天津ニ於ケル地価》(1936年)《平津ニ於ケル日本勢力ノ動向(昭和10年6月以降)》(1936年)。有关经济方面的有经济与资源、对外贸易、海关、征税、工业、港口、日本人工商业等调查,《支那経済及資源概覧図表:天津之部》、《北支那に於ける邦人商工業発展集》(1926年5月)、《支那擾亂の天津貿易に及ぼせる影響》(1927年)、《民国16年度天津及秦皇岛海関報告》(1928年7月)、《天津海関の強奪と二重課税問題》(1930年7月)、《天津ノ対外貿易及工業概況》(1935年)、《天津ニ於ケル日本輸入品ノ奥地流動状況》(1935年)、《華北港湾調査報告》(1935年8月)、《北支那ニ天津ノ対日貿易状況(昭和10年)》(1936年)。还有专门针对天津经济各行业的调查,如工商业、面粉制造、纺织、地毯、机械、火柴、酿酒、石棉、物流、银号以及棉花、花生和铁器输入等。《天津に於ける物資に就いて》(1920年)、《直隶山西綿花調査》(1922年9月)、《天津を中心とする北支那の绵花》(1926年9月)、《天津を中心とする北支那の落花生》(1926年9月)、《天津市に於ける石綿工業》(1928年)、《天津市に於ける麦酒工業》、《山西鉄の天津移出状況》(1928年)、《天津商工業の危機》(1929年)、《天津に於ける工場及工賃の調査》(1929年10月)、《天津の麦粉市場と製粉市場》(1929年9月)、《天津市に於ける紡績工業》、《天津ノ地毯(绒毷)業》(1930年)、《天津の機械工業》(1930年)、《支那の燐寸工業及天津燐寸工業》(1930年2月)、《天津の銀号》(1935年)、《天津市の酒造業》(1937年)。

20世纪30年代以后,中国驻屯军把重心转移到制造“华北自治”等阴谋活动上,刺探和搜集社会经济情报等调查则主要是指导满铁派遣的人员进行。南满铁路株式会社1905年设立于大连,是日本最早进入华北的国策会社之一,也是社会经济调查的主力军。1933年11月满铁就制定了《华北经济工作调查要项》和《设置华北经济工作调查机关案》,满铁的经济调查会在天津、青岛等设分会,在北平、张家口、山海关、太原、济南、烟台等地设事务所,组成了北方班,开始进行华北社会经济调查,其内容包括各矿山的生产和蕴藏量、交通状况、棉麻皮毛等农副产品的利用与潜力、冀东工业状况、各国在华北的利权与投资、伪满与华北的贸易关系等等,半年后这些调查人员写出了37个调查报告,〔日〕満鉄調査部:《支那立案調査2-1-2》,第361页。得到了日本政府和军部的赞许和支持。满铁从1934年2月起又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社会经济调查。这次调查的内容扩大到华北的政治、社会、地理、文化、风俗等方面。1935年12月满铁设立了天津事务所,青岛、济南、郑州、太原、大同、绥远、张北、多伦、张家口等地的九个驻在员事务所都归其领导,形成了由庞大的华北社会调查人员组成的网络,这个网络的指挥中心就在天津。天津事务所还向各特务机关派遣“经济财政顾问”,向太原、张家口和绥远等地派遣各种专家。“天津事务所采取了协助有关华北国策”的态势,“各地驻在员派遣员也都互相一致地协助特务机构或领事馆的政治经济工作”。〔日〕満鉄産業部:《満鉄調査機関要覧》,満鉄産業部,1936,第225页。华北事变以后,日本全面侵华的战略企图表面化,天津事务所的规模急剧扩大,由1935年的76人,增加到1936年的181人,成为满铁在华北协助军部执行所谓的“特殊使命”的中枢。

1934年以后满铁调查的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完全在中国驻屯军直接部署和指挥下进行,更直接地为日本侵占华北提供情报支持。日本中国驻屯军于1934年10月制定了《华北重要资源调查之方针及要纲》,在其参谋长给满铁的信中,把调查方针提高到“为助长帝国对华经济的发展,使战时我国国际资源易于补充,扶植和增强帝国对华北的经济势力,促成日、满、华北经济圈做必要的准备”的战略高度,划定了一系列调查部门和细目,要求满铁对华北产业、资源、交通、金融、贸易进行基础性调查,调查妨碍日本对华北经济掠夺的各项事业,研究解决办法,要为日本军政当局制定对华北经济政策和实施措施出谋划策。〔日〕《支那立案調査2-1-2》,第97~106页。这时,满铁华北调查的人员被纳入中国驻屯军,以驻屯军嘱托的身份进行调查,1935年7月组成了华北经济调查班,打着“得到华北诸省经济开发及日华经济提携的基础性资料”的幌子,在华北各地展开了大规模的调查。其中甲嘱托班,调查华北的金融、财政、贸易、政治与外交、产业、交通等;乙嘱托班和丙嘱托班是由满铁派遣人员组成的,其中乙嘱托班规模最大,有175人,是中国驻屯军领导华北调查的主力,并于1935年10月在天津日租界荣街17号路1号设立了乙嘱托班事务所。中国驻屯军主持下的这次华北调查,总共出动近五百人,花费了近百万日元,耗时一年多,对华北的金融货币、财政贸易、政治外交、交通港口、电力工业、农业生产和土特产品、矿山资源等进行了详细而系统的调查,整理出近百册调查报告书。〔日〕中国駐屯群司令部乙嘱托班:《北支産業調査報告書類第1編第1巻,乙嘱托班調査概要》,第1~9页。纵观满铁20世纪30年代以后进行的调查,虽然重点在华北地区,但是天津是日本侵占中国的前哨,又是华北的经济中心,自然也进行了各方面的调查,既有经济的,也有政治和社会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开发”上的策划。在这些对天津的调查中,政治上对日本制造各类事件的反响是第一位的,如对华北事变天津工人的反应、事变后天津中外人士的概况和商业状况以及抵制日货运动对日本商品输入的影响等等;〔日〕満鉄天津事務所:《北支事変ト天津地方労働者事情》、《支那事変ニ於ケル天津ノ現況ト将来》(1935年)、《支那事変ト天津ノ商況》(1937年7月)、満鉄総務部資料課:《天津ニ於ケル最近ノ排日運動ト日貨輸入状態ニ就テ》(1933年1月)、満鉄経済調査会:《天津在留外人ノ河北事変ニ対スル与論ノ実調報告》(1935年)、満鉄総務部調査課:《北支自治運動ノ概観》(1936年)、中国駐屯軍乙嘱托班、満鉄経済調査会:《支那幣制改革ニ対スル天津外人意見蒐録》(1936年2月)。有关天津经济的调查包括日本人的经济活动、各租界的工厂、外资银行、英国海运业、经济状况、工业企业和金融状况、华商现况、税收、港口和驳船以及具体的染料化学工业、棉花运销、羊毛市场、粮食市场、生鲜食品市场、海产品销路等方面。〔日〕満鉄天津事務所:《天津ニ於ケル邦人工場現況調査》(1936年)、《天津ニ於ケル邦人紡績進出ノ現状》(1936年)、《天津に於ける東洋荘の調査》(1936年7月)、《天津、秦皇島関税収入使途の分析》(1937年8月)、《天津港の駁船業》(1935年)、《天津ヲ中心トスル海運事情(沿岸航路ノ部)》(1936年)、《天津諸紡績の窮況》(1935年6月)、《天津主要華商調査》(1936年)、《天津地方に於ける製造工業(附天津市工業統計)》(1936年5月)、《天津港ニ於ケル英国海運ノ現勢》(1936年)、《天津経済事情》(1937年)、《天津市場ヲ中心トスル羊毛ニ関スル資料》(1937年)、《天津に於ける生鮮食料品市場概況》(1937年)、満鉄経済調査会:《天津地方の硫化染料生産近況と独逸染料加工工業新設》(1935年3月)、《天津ノ外国銀行》(1936年);満鉄北支事務局調査班:《天津及青島に於ける紡績業に関する統計》(1927年)、《天津金融事情》(1937年10月)、《天津棉花運銷概況(附天津棉花统计)》(翻译版,1937年)、《天津に於ける糧谷集市場調査》(1937年);満鉄産業部農林課:《天津ニ於ケル水産物販路事情調査報告》(1937年10月)。关于对策方面,主要是兴中公司设立以后,满铁急于扩大在华北乃至中国的势力范围,甚至意图取得在经济上的垄断权而进行策划,如对长芦盐业的调查、分析和“开发方案”;关于天津发电业统制的调查和方策;关于天津物资的对策;以及筹建津石铁路和塘沽港口的调查、计划等。〔日〕満鉄総務部資料課:《長蘆塩ノ日本向輸出ト青島塩トノ関係》(1935年)、満鉄経済調査会:《長蘆塩田調査報告》(1936年),以及1937年满铁制定的《北支那塩業開発方策並調査資料》、《北支塩業開発策》、《天津曹達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案》(1937年4月)等;満鉄産業部商工課:《天津電気事業統制方策並調査資料》,(1937年);満鉄天津事務所:《天津物資対策ニ関スル資料》(1937年8月);満鉄産業部交通系:《第二回天津—石家荘鉄道技術調査報告書》(1936年)、満鉄経済調査会:《津石鉄道ニ関スル契約書》、《津石鉄道ニ関スル契約書付属交換公文》、《津石鉄道ニ関スル委員会ト中間ノ契約書付属交換文書》(1936年)、満鉄産業部交通課:《津石鉄道建造計画案並参考資料》、《津石鉄道主要準備材料調査書》、《津石鉄道輸送計画案》(1937年)、満鉄大陸経済会議準備小委員会:《塘沽筑港計画案》(1937年)、満鉄経済調査委員会:《塘沽運輸公司設立並参考資料》、《塘沽運輸公司設立案》(1936年)等。

除了中国驻屯军和满铁的调查之外,日本大藏省设东亚经济调查课,外务省也增加了经济调查力量,日本商工会议所驻天津和华北的机构等民间组织,也对华北的经济资源、政治制度、社会风俗、贸易现状以及产业实态等方面进行了无孔不入的调查。

总之,日本的调查涵盖了华北的各个部门和领域,详细而具体,其动员的人力和物力是前所未有的,指挥机关是在天津的中国驻屯军。这些情报的攫取,为日本军政当局制定对华北政治、军事、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加快了其侵略的步伐。

三 日本华北经济统制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及其调整

日本对华北经济掠夺的方针政策和计划,是随着政局的变化由军政当局和满铁等共同策划的,参与策划的有日本政府、军部的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满铁等,各自有各自的立场和企图,且随着时局变化和侵华活动的加速,实施的步骤也有所差异,但其根本利益和目的都是加快对中国的侵略与掠夺。天津是华北经济中心,驻守在这里的中国驻屯军是日本军部的代表,熟悉中国的国情与政局,是“华北自治”的主谋,不仅是对华北社会调查的指挥中心,也是对华北政治和经济统制政策与计划的最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尤其是1936年初日本政府把华北政务和经济指导工作交给中国驻屯军后,驻屯军主持制定了一系列对华北政治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因此可以说,事变前日本对华北的政治经济方针政策和计划,是在中国驻屯军的主持下制定的。

日本关东军占领中国东北后,即把视线转向华北。1932年11月该军的石原莞尔就在《经略满蒙之我见》中提出,应不能满足统治“满洲国”的现状,必须制定“开发中国本部,首先是实现开发华北的方策”,华北“山西的煤、河北的铁、河南和山东以南的棉”为日本急需的原料,要迅速予以“开发”。〔日〕角田順:《石原莞爾資料·国防策》,原書房,1971,第108页。而日本政府鉴于九一八事变后的国际舆论和中国人民的抗日情绪,还不敢贸然行动,在1934年12月7日的《关于对华政策的文件》中,只强调扩大日本在中国的利权,杜绝排日情绪,以造成“在华北的日满华特殊关系”,不敢公开暴露其图谋华北的野心。〔日〕《現代史資料》第8册,みすず書房,1964,第23页。

然而,满铁秉承日本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的旨意,在实施华北社会经济调查的基础上于1935年4月成立了对华投资问题小委员会,研究华北经济对策。一年内该委员会提出诸如对华北产业投资机关与预想,工业、交通、通信业投资调查与预想,矿业开发计划,货币和金融方策,棉产、畜产振兴计划等10项报告,企图大举进入天津和华北,进而控制和垄断华北的经济。

1935年以后,日本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策划“华北自治”阴谋已经明朗化,一时间日本的报纸杂志大肆宣扬要“开发利用”华北资源,控制华北经济,促使日本政府迅速制定对华北经济的方针政策。在华的日军和满铁等更是“当仁不让”,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在掠夺中充当主要角色,互相勾结,积极地谋划对华北经济的方策。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一方面在所谓“中日经济提携”的幌子下,于1935年6月制定了《中日经济提携计划修正案》,建议组织一个中日贸易协会,作为“中日经济提携的机关”转引自延安时事问题研究会《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沦陷区》,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第46~47页。;另一方面则以把中国首先是华北变成其殖民地为目的,制定日本朝野急需的对华经济侵略方针政策,正如关东军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给总部的秘密情报所讲,将来华北“诚我帝国之最好新殖民地”。转引自解学诗《兴中公司与“七·七事变”》,《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3期。关东军于1935年7月2日联合满铁等向日本政府提出,华北的政治工作可“由国家机关直接进行”,而经济工作必须“由国家以外的机关担当”。华北经济应“由直接实行机关采取直接方式实施”领导,这个“实行机关不能委诸民间资本,应是国策机关”。具体方策是“特设立大投资公司作为总括的投资。该公司为纯粹的金融机关,满铁、东拓当然参加,同时广泛地纠合日本内地的资本”,该公司的工作“首先从矿产业、交通业、贸易及棉花栽培入手”,并加强与伪满、蒙古的贸易。《申报月刊》1935年第4卷第3号。天津的中国驻屯军在此基础上,于1935年7月制定了《随着华北新政权产生的经济开发指导案》,提出“应利用一切机会,促进对交通、资源及金融方面的投资”。“以满铁为主的会社投资于交通(铁路、公路、航空、水运、港口)及矿资源的铁和煤;其他方面任日本投资者自由行之”。为此,“由关东军在当地纠合各财阀集中有限的资金,迅速组成一个小规模的开发会社”,驻屯军在华北“组织地方经济开发团体对这些事业的调查和实施予以密切合作”。〔日〕《支那立案調査2-1-2》,第97~106页。这里虽还没有完整具体的计划,但对掠夺华北经济的主要目标、方针政策以及方法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力图扩大驻屯军的权力。

日本政府根据中国驻屯军、关东军、军部和满铁的方案,于1936年1月16日公布了《处理华北纲要》,决定在经济方针上,要以顾问方式,“重点放在对财政经济(特别是金融)、军事和对一般民众的指导方面”,“对经济部门的扩展,以依靠私人资本自由渗入为原则”,并指定“处理华北由中国驻屯军司令官负责”,确定了中国驻屯军为制定华北政治、经济方针政策主持者的地位。根据日本政府的指令,1936年3月驻屯军制定了《华北产业开发指导纲领》,开宗明义地指出,该纲领是“驻屯军司令部的开发华北最高指导方针,各方面皆据此实行”,为了“便于顺应国策”,日商在华北创设和经营统制性企业,“均要遵从驻屯军司令部的指定计划而行之”。〔日〕《支那立案調査2-1-2》,第103~110页。

从此,日本中国驻屯军在政府和军部的支持下,联合各种势力积极筹划掠夺华北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计划。1936年3月中国驻屯军炮制出《华北产业开发指导纲领案》,送军政各部门反复磋商修改,6月正式报日本军政当局。该纲领对华北经济的方针是,对于华北现存的容易开发的部门,日本要给予指导和“经验技术的援助”,“对于要迅速开发的必需国防资源的重要企业,以中国方面的自身能力难以开发,要依靠日本方面的积极的投资来促进开发”。其所需巨额资金“要依赖日本方面的积极投资”,政府“一定要特别促进财阀巨头的崛起”。日本的投资要以日中合办为原则,“要努力确保日方的权益,企业经营及技术上的要害要由日本人掌握”。“对现在不能着手开发但认为对将来极为重要的自由产业等,日方要努力获得其利权。”为了与日本、伪满洲国的计划一致,该纲领也把华北的产业分为统制性产业和自由经营产业。在日本,1931年政府指定的重要产业初始为纺织、造纸、水泥、制粉、钢铁等19个,后增加到26个。在伪满洲国,1934年政府发表了《关于一般产业的声明》,宣布“国防上重要产业、公共公益事业和一般产业的基础产业”,由国家特别统制,实行公营或交由特殊会社经营。其中包括特殊银行、邮政、铁路、电报电话、采金、矿业、钢铁冶炼、电业等。1937年5月1日,伪满政府公布了《重要产业统制法》和《关于施行重要产业统制法之要件》,将重要产业的范围扩大为,武器制造、飞机制造、汽车制造、液体燃料制造、金属冶炼、煤矿、毛织、棉纺织、麻织、制粉、麦酒、制糖、制烟、制碱、肥料制造、纸浆制造、油坊、水泥制造、火柴制造业等,1937年10月7日又颁布了《棉花统制法》。这样,绝大多数的资源产业、重工业、军需工业、基础工业在统制之列。中国驻屯军的所谓开发纲领与日本、伪满洲国的政策一脉相承。《华北产业开发指导纲领案》规定,矿业、交通、通信、工业(发送电、冶金、化工、建材等业)、商业中特殊商品的专卖和包销等,是“对日满经济或国防有重大影响的企业”,统统列为统制性产业,不论其资本来源和所在地,“均根据国际的观点加以统制”。该纲领还制定了指导各行业部门的具体方策,可以说这是日本军政当局最早的较全面系统的对华北经济的方针政策。同时,驻屯军根据该纲领中“创办日中合办的强有力的特殊投资会社”的宗旨,还制定了《华北产业开发机关——计划设立华北兴业有限公司纲领案》,其目的是统一计划,避免在华企业投资竞争,“能根据国策合理地促进国防上必要的产业的开发”,“能以最少的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增强日、满、华依存关系”,从而加强对抗其他外国在华经济势力的能力;暂拟该公司资本额2亿日元,由日中政府和民间共同投资。该公司的任务是“不直接经营事业,只发挥产业的合理统制机能”。〔日〕《支那立案調査2-1-2》,第103~119页。这是1938年成立的华北开发会社最早的设立方案。不久,日本中国驻屯军联合满铁等又制定出了有关华北币制、投资、电业、钢铁业、煤矿等行业的一系列“开发”纲要和具体的计划。

这些纲领和计划的作用和意义在于,其一,将日本1936年二二六事件后军部在本土确立绝对权威所推行的“总体战体制”付诸华北,积极为发动战争做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其二,强化了在天津的中国驻屯军的领导地位。其三,采用民间和中日合办等方式,避免了满铁对华北经济的垄断,迎合了日本各财阀扩张在华势力的意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日本政府财政困乏的压力,也减弱了中国民众的反日情绪。其四,不排除外国势力的政策,可减少与西方国家的冲突。因此,日本政府及时地肯定了这些纲领和计划,于1936年8月11日公布了《第二次华北处理要纲》,要求各界加快侵夺华北经济的步伐。在半年前日本政府还是以私人资本自由渗透为原则,这时提高到战略和国防的高度,即要在华北“建立巩固的防共亲日满地带,并有助于获取改善自由和扩充交通设备”。为此,“目前首先主要把力量倾注于”经济工作,通过私人资本的自由参加,“扩大我方权益,并引导中国资本”,形成一种以日人和华人共同一致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日华不可分割的状况,以有利于华北无论在平时和战时都能保持亲日态度。在投资方向上强调,“特别是在国防上必需的军需资源(如铁、煤、盐等)的开发,以及与此有关的交通、电力等设备方面”,“必须用我方的资本,迅速求其实现”。要纲的附件中,根据中国驻屯军的方案具体部署了投资和控制华北关税、金融、煤铁、盐棉和矿山资源等部门的方针和步骤。〔日〕《現代史資料》第8册,第368~371页。据此可以说,此时日本军政当局已经制定出相当系统和完整的掠夺华北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计划,中国驻屯军的领导地位也更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