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日本对天津的经济统制与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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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七七事变前日本对天津的经济扩张和侵略

第一节 天津开埠后对日贸易和日本政治势力与经济活动

一 天津的开埠通商与对日贸易

天津地处华北平原东部的海河流域下游,内扼南北运河枢纽,外临渤海湾中心,是明清时期首都北京的门户。明代以后漕粮运输数量不断增加,沿海地区制盐技术的革新助推经济实力的提升,使得天津一直成为明清时期首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依托。同时,天津河海交汇的地理位置,随着沿海贸易的兴起愈发显露出发展的优势。

清中叶以后,天津同东南沿海及辽东贸易呈发展势头。“商船往还关东、天津等处,习以为常。”南方各地商旅纷纷放舟北上,直趋天津、奉天,形成了贯通闽、粤、江、浙和鲁、冀、辽的北洋航线。开埠以前,每年航行于北洋航线的上海船只约有万艘,货运在50万~60万吨。南来的船舶装载着江浙的茶叶、毛竹、南纸、绍兴酒、瓷器、棉纱、棉布、丝织品、粮食,闽粤的蔗糖、各种海货、翎羽、金箔、锡箔以及进口的纺织品、金属品、香料、珍贵木材等源源不断地运到天津,供给朝廷和北方民众消费;然后从天津起航南归,运去的产品有来自东北和华北地区的花生、麦、豆饼、大豆、豆油、杏仁、红黑枣、核桃、药材、水果、木材、瓜子、肉类、人参等。这些来自闽、粤、浙、沪的商船,每年往来贩运货物不下一千万担。另外,山东半岛、冀东和辽东半岛的船只往返穿行,助长了渤海湾内商品流通和贸易。这些南来北往的大宗货物汇集天津,天津成为“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的商埠,出现了如“若停运一年,将南方货物不至,方之枣豆难销,物情殊多未便”的局面。天津南北运河和子牙河沿岸,以及北门外的河北大街、锅店街、估衣街,东门外的宫南、宫北大街,已是土洋货零售和向腹地批发的总汇之地。此时的天津,已经是北方最大的商品集散中心,经济辐射达到直隶、山东和山西以及部分辽东地区。开埠前的1860年前后,天津城乡人口达到近20万,在北方仅居首都之后,是北方最主要的商业城市。

18世纪欧洲各国经过产业革命后,不断扩大其国外市场,建立殖民地,打开中国的大门,是西方国家梦寐以求的。然而,清朝的闭关政策和中国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使西方国家的愿望难以实现,丝、茶、瓷器等货物的大量出口和外国棉布、金属制品在中国的滞销,反倒形成巨大的贸易逆差。为此,以英国为主的西方列强除了积极鼓吹战争以外,便是进行鸦片走私贸易。天津由于河海交通的便利条件,近邻贵族官僚集中的北京,成为“北方的鸦片大市场”。进入天津的鸦片,一部分是英国大烟贩从海上直接向天津运入;更主要的是不法之徒通过福建、广东商船从英国鸦片贩子那转贩而来。这些鸦片一部分在天津地区销售,大部分则经窑口之手转贩给山西等处商人或包运到北京。齐思和等:《鸦片战争》第五册,神州国光社,第24页。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列强十分重视天津作为首都门户的战略地位,无论出于威慑清朝政府的需要,还是出于经济侵略的野心,都将尽快打开天津这个首都的门户,作为其侵华的重要策略。西方列强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后,就意图武装威胁天津,进而压服北京。1832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雇员、鸦片贩子胡夏米对中国沿海进行侦察后,致信英国外交大臣,认为“天津的商务不及福建的繁盛,但天津距北京不足五十公里,我们在天津所造成的恐慌,大可逼迫满清政府早日结束战争”转引自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列岛:《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第40~41页。,即表述了天津的重要战略地位。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法侵略者时常以“北赴天津”胁迫清政府,以获取更多的特权;同时又急需在天津寻求贸易途径扩大商品市场。因此,打开天津大门,就成为西方列强侵华战略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长江以南的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被辟为通商口岸。南方五口岸的开放并不意味着偌大的中国已全部卷入资本主义的市场体系。由于中国小农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西方国家的对华贸易额并没有多大增长,而中国的茶叶与生丝等货物的出口却大量增加。于是,英法联军在广州发动了新的侵华战争,其占领广州后,英、法国政府任命全权大使额尔金等联合率军舰北上天津,除了向清政府提出赔偿军事损失和公使常驻北京等条件外,还要求清政府增加开放口岸。1858年4月英法联军及美、俄两国公使齐集天津大沽口,分别发出照会,要求清政府派全权代表进行谈判,遂以对清政府答复不满意为借口,进攻大沽口,占领炮台,英法联军军舰从容驶入海河,5月26日行抵天津城外,威逼首都。清政府不得不于1858年6月在天津分别与俄、美、英、法四国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这个条约的主要内容是:赔款、各国公使驻北京、扩大领事裁判权、基督教和天主教可以入内地自由传教,并加开沿海的牛庄、登州、汉口、九江、镇江、台湾府(台南)、淡水、汕头、琼州和南京等为通商口岸。条约签订后,英法军队于7月撤离天津。但是,清政府与英法两国都对该条约不满意。清政府认为签订《天津条约》,只不过是权宜之计。“盖时势当危机之秋,恐夷情一变,津郡立非我有,从此北窜,深为可虑。”贾桢等:《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三,中华书局,1979,第966页。对于《天津条约》中的公使驻京一条,咸丰帝更是深恶痛绝,他甚至命令桂良等人在上海谈判议定税则,以免去外国商品的全部关税作为交换条件来废除《天津条约》。英法两国政府则认为天津同其他许多被开放的通商口岸一样重要,在《天津条约》所列的通商口岸的名单中,未能把天津列入,是“额尔金政策的失败”。雷穆森:《天津——插图本史纲》(中译本),第9页。《天津历史资料》第2期,1965。一年后,中外双方需要在北京互换《天津条约》文本并正式生效,但清政府对外国公使入京深感顾虑,决定换约在上海进行,而英法公使却坚持入都换约,磋商未果。1859年6月英、法、美国公使率舰艇21艘,2000余名官兵由上海相继到达大沽口,与大沽守军展开炮战,英法联军受到沉重打击后,1860年7月英法联军集结200余艘军舰和2.5万名侵略军陈兵大沽口。8月初英法军舰率联军占领了北塘和塘沽,攻陷大沽炮台,随即侵略军兵舰沿河而上,未遇抵抗即控制了天津城。清政府为挽救危局,派钦差大臣到天津与英法公使议和,但满足不了侵略者赔偿军费和带兵入京换约等要求。9月8日英法联军由天津向北京进犯,清帝仓皇北逃,9月21日英法联军占领通州,随即北京陷落,京城民众遭杀戮,圆明园遭抢掠和焚毁。1860年10月25日,清政府被迫与英、法签订了《北京条约》,其第四款为:“大清大皇帝允以天津郡城海口作为通商之埠,凡有英民人等至此居住贸易均照经准各条所开各口章程比例,划一无别。”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第145页。至此,首都门户的天津也在西方列强的威逼下,不得不增为开埠通商,成为北方最大的通商口岸。

天津开埠后,成为西方列强在中国北方最主要的登陆场,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由于从无到有,最初天津的进出口贸易额基数小,1865年后进出口贸易有较快的发展,1885年与1865年相比,20年间增加了一倍,而1895年的10年时间内又增加了近一倍,为5017万余海关两,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净值的比重为15.93%; 1898年天津进出口贸易总值比1880年增加了191%,达到7000余万海关两。天津的对外贸易一直执华北地区之牛耳,始终占该地区贸易总额的50%以上。但是,由于周边腹地商品化和市场化发展不够,港口、河道等运输环境没有大的变革,从远洋运输的效益上看进出口商品在上海和香港集散最为经济。所以天津无论是进口洋货,还是出口土货,多是通过国内的上海、香港口岸的转口贸易,直接贸易商品的数量和种类很少。尽管如此,天津对外贸易的兴起,促进了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和商品市场的拓展,为20世纪以后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打下基础。

20世纪以前,天津与日本的贸易也是经历了从小到大的过程。日本明治维新后,起程脱亚入欧,虽然其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商品生产有限,但生产资源和商品市场也要依仗外国的支撑。天津以及华北地区是日本的近邻,往来方便。日本邮船公司1886年开辟了从神户、长崎至天津航线,当年有18艘日本船只出入天津口岸;1889年又开辟了神户至天津、牛庄等航线;日本大阪商船会社1898年在天津设立航运机构,开辟了北洋航线和南洋航线,主要运营台湾与福州、上海、青岛、天津之间的运输。1890年天津口岸只有4艘日本船只出入,出入货物仅有1.5万吨;1894年为38艘,2.8万吨;到1898年增加到108艘,9万余吨。20世纪前天津对外贸易中,与包括香港在内的英国贸易始终占据首位。出入天津口岸的英国船只与货物从1861年的78艘,2.1万吨,增加到1871年226艘,10万余吨;1894年达到736艘,63.6万吨,均占船舶进出口数量和吨位总数的50%以上。直接进出口贸易也是如此,英国占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一般为50%以上,多者占到80%。日本则位居第二,1873年直接进出口贸易额为12.3万海关两,1894年为94.4万海关两,1898年增加到247.4万海关两。

20世纪以后,天津的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直接贸易成为对外贸易的主要部分。其主要原因是海河的疏浚使轮船直接可以行驶到天津市区码头,降低了运输成本,铁路带来了交通运输方式的变革,促进了腹地经济的扩展,带动了农业的商品化生产;更重要的是,从日本崛起后,天津与日本的直接贸易大幅度增长。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对华贸易发展迅速,1912年对日贸易已占中国外贸的18.1%。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乘机大力发展对华贸易,1919年在中国外贸中的比重已飙升到36.2%。天津临近日本和朝鲜,进而成为日本进出口贸易的重点,对日贸易比重上升。1919~1930年,对日贸易在华北地区的进口贸易中占40%~60%,出口贸易中占35%~75%,在全国对外贸易总值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在天津,1905年的直接进口占进口总值的比重为52.1%,天津海关分析原因为:“尤因日本与本埠各商之生意畅旺”, 1907年天津直接对日进口已占直接进口的24.2%, 1919年对日直接进出口占直接进出口贸易值77.1%。

表1-1 1871~1925年天津直接进出口贸易额及占进出口贸易总净值比重

注:1874年前为津行化两,1874年以后为海关两。

A=洋货直接进口值(包括香港)

B=洋货进口总值

C=土货直接出口值

D=土货出口总值

E=直接进出口贸易值

F=进出口贸易总值

资料来源:天津海关历年贸易统计年刊。

20世纪20年代以后,天津的对外贸易迅速增长,进出口贸易总值1902~1911年每年以700万海关两的速度递增,1921年为22477.9万海关两,1931年增加到35022.9万海关两,比1912年增长了2.42倍,1912~1931年则以千万海关两的速度增长,天津的对外贸易长期在华北地区占据首位。

从表1-2得知,天津的对外贸易在华北六个通商口岸中始终居第一位,占该地区贸易总额净值50%以上。在全国的对外贸易中,天津占全国贸易总额净值的比重从1910年的11.62%,上升到1920年的13.28%, 1925年达到16.69%, 1930年和1931年分别占14.29%和14.95%,居全国第二位。

表1-2 1900~1931年华北六口岸占该地区贸易总额净值比重

资料来源:张利民:《华北城市经济近代化研究》,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第68~69页。

天津内外贸易、金融和工业的迅速发展,促使其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经营进出口贸易为主的洋行猛增,1890年为47家,1906年为232家,1926年为900余家,1931年达到2686家。1850年有商铺万余家,1925年天津商店总数增加到15456户,天津商会档案,三类9324卷;转引自孙德常等主编《天津近代经济史》,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第208页。1928年有中外商店和公司25448家,到1936年前后商店数量增加到31600余户。《中华时报》1936年6月6日;转引自孙德常等主编《天津近代经济史》,第247页。同时,津浦等铁路相继开通,天津与内地的交通运输方式发生了变革,将进口的洋货运到铁路沿线和运河周边农村销售,并集中腹地的农副土特产品出口国际市场和南方市场,天津城市经济辐射能力增强,辐射范围不仅包括河北、山西省以及山东、河南、内蒙古部分地区的华北区域,而且扩大至东北、西北,是北方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和经济中心。

二 日本在天津的租界和机构

天津开埠后,西方列强为了能够直接控制和威胁清政府,立即筹划在天津设立租界。1860年底,英国自行在津城东南五里之紫竹林起往南划定为英租界。不久,法国驻华公使亦亲自到天津勘察,在英租界以北划定面积为435亩的法国租界。美国也随即在英租界以南划定了美租界。这些租界的建立和不断扩大,刺激了在华的其他国家,都企图在天津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德国和日本是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在天津强划租界的;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天津和北京,俄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四国也逼迫清政府在天津设立了租界。至此,天津先后有九个国家租界,成为中国设立租界最多的城市。外国租界地处天津旧城东南的海河两岸,扼守交通要道,很快发展成为天津的对外贸易中心。

日本租界的划定是由日本驻天津领事私自调查后,划定范围,强迫中国政府承认的。1895年中日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极大增强了日本朝野要在国际社会占有一席之地的企图,其觊觎中国的资源和市场,独占中国之野心陡增。中日政府1896年7月在北京签订了《日清通商航海》条约,使日本获得了在中国国内从事工商业活动和在开放港口建立工厂的权力,随后又签订了《公立文凭》,其中第一款规定:“添设通商口岸,专为日本商民妥定租界,其管理道路以及稽查地面之权,专为该国领事。”第三款又规定:“中国政府亦允,一经日本政府咨请,即在上海、天津、厦门、汉口等处,设日本专管租界。”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686页。天津日租界就是根据该条约设立的。《马关条约》刚刚签订,日本驻天津领事郑永昌就奉外务省之命,在天津调查和策划划界之事。郑永昌经过秘密调查,于1896年12月12日将调查结果报告外务省,提出了设立日租界的具体范围和与中国地方政府谈判的方式方法等。1897年10月17日,日本政府正式照会中国政府,提出设立日租界的地界,并附划界的地图,要求中国政府“从速示复”。〔日〕《在支帝国専管居留地関係雑件——天津之部》,日本外务史料馆3-12 2-32-8。10月末,日本驻天津领事、副领事以及随员来到天津,与直隶总督王文韶等面商设立租界事宜。日本在天津设立租界之事,被《国闻报》报道后,激起了当地商民的反对。清政府一面安抚商民,一面与日本驻天津领事等谈判。经过二轮谈判,1898年8月29日中日双方签订了《天津日本租界条款》和《另立文凭》, 参见张利民《划定天津日租界的中日交涉》,《历史档案》2004年第1期。其租界定为:“东界以福音堂之北界起,沿河至溜米厂、邢家木厂之北横街河沿止,计长八十五丈;南界由福音堂之北界起,划一直线向西至土墙止,距英新界一百五十丈;北界由溜米厂、邢家木厂之北横街河沿起,现有道路绕出屋后空地计零丈,向西直至现有道路,迤逦向西至海光寺东南角河沟外,顺路抵土墙止。所有沿路之界址,均留地三丈,以备筑路展宽之用。再由该处土墙迤下至南界计零丈。西南两界,遂均以土墙为止,然须留出五丈道路。”另据《另立文凭》,“中国允将溜米厂至朝鲜公馆南墙路外,沿一直线,西接日本现定之界,作为日本预备租界”。第二款则规定:“中国允在德国租界以下划一地段,为日本轮船停泊码头。”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798页。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天津后,英、法、德等国乘机扩充租界,俄、意、比、奥等国也新设了租界,日本自然也不甘落后,再次扩充租界,1903年中日双方签订了《天津日本租界推广条约》,几经扩充终于划定大致范围,其总面积达到2150亩。关于日租界的面积,资料记载不一,还有2067亩、2138亩、2341亩、2440亩等几种说法。

天津的日租界与中国其他城市的日租界相比,面积最大,时间最为长久。更重要的是,从地缘政治上看,天津是首都门户和洋务活动中心,在北京政府时期是北洋军阀政治军事活动的策源地和寓公聚集地,在这里可以更直接地了解甚至控制中国政府,而且在地域上更接近日本和日本图谋已久的中国东北;从经济地理上看,天津是北方最早最大的通商口岸,经济发展迅速,日本扩大经济势力后天津将成为日本商品倾销市场和掠夺资源的基地。所以,天津的日本租界在日本政治、军事和经济上侵略中国的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日本在天津划定租界之前已经有政府的派出机构。1871年中日两国在天津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其中有关于互设领事及领事权限条款。翌年,日本首先在上海和福州开设了领事馆。1875年在天津设立的日本领事馆,是日本在天津最早的政府派出机构。1875年5月5日,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在向政府呈上的关于设置天津领事馆的建议中认为,天津乃北京、上海往返的必经之路,加之又是北京的咽喉,为我国贸易计,应该在天津设置领事馆。9月29日,日本政府派遣副领事池田宽治、外务三等书记生水品梅处到天津建立领事馆,这也是日本在华北地区设立的最早的领事馆,管辖区域为直隶省、山西省及察哈尔都统辖内蒙古一带地方。当时日本领事馆设在英租界,仅为领事馆事务所,两年后才在紫竹林新设领事馆。义和团运动后的1902年,天津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此时,日租界开始建设,前来天津的日本侨民也日渐增加,开始移到日租界内居住。而日本总领事馆在英租界,不便于租界和日本侨民的管理,1909年日本总领事馆迁入日租界内,先是在荣街17号(今新华路)设立临时事务所,1915年移至位于宫岛街和花园街拐角处的新馆,原来英租界的领事馆厅舍则成为历届总领事之官邸。总领事馆最初人员很少,后来发展到50余人,除总领事外,还有领事二人和副领事若干人,并派有武官。总领事馆设有总务部、经济部、司法部和会计课、电信课、文书课及警察署,后增设朝鲜课。

日租界的行政最初基本由领事和总领事掌管,总领事拥有界内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司法权、警察权、课税权及部分土地权等,是租界的最高统治者;后来租界选举出来的居留民会和行政委员会的议长等,也需要得到天津总领事的认可,总领事还负责召集民团议员召开居留民会和行政委员会,批准居留民团参事会推荐的行政管理机关人员。〔日〕《居留民団実行規則》第64~80条。总领事馆内设置的警察署拥有绝对的权力。1896年4月16日,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致电驻中国各地的领事馆,决定“为保护和管理清国各地在留的帝国臣民,在各领事馆设置警部一名(上海二名)”, 〔日〕外務省外交史料館:《外務省警察史》第34巻(支那の部—北支),第12页。同年6月8日派一名警官到天津。义和团兴起后的1900年9月,日本政府重新派遣警官2名和巡查30名到天津,接受领事的领导。最初是借用紫竹林日本总领事馆前的野战邮局设立警察官事务所,行使警察权,不久在闸口大街新设警察分遣所,1905年日俄战争后天津的日本人增加,警察事务所转移到日租界中心地宫岛街。最初,警察署内警官和巡查数十名,1928年末增加到280名,有两个警察分署。1931年天津事变后,增编了特别警戒部队,以加强警力,并逐渐增员。1937年,日本总领事馆警察署中有警视1人、警部3人、候补警部6人、巡查部长22人、巡查51人、华人巡捕约400人。参见万鲁建《近代天津日本侨民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第50~52页。

在天津还驻扎着数千名日本驻屯军,这是中国其他城市所没有的,且在日本对华侵略中具有十分重要甚至决定性的作用。义和团运动期间,各国列强借口为了保护公使馆、领事馆和本国侨民的安全,要求驻军,并在《辛丑条约》中得以确定。天津的日本驻屯军1901年4月22日到达,因为当时日军尚占领北京、天津等地,驻屯军仅有1700余人。翌年,各国开始减少驻军,日军第五师团也分两期撤退,天津日本驻屯军的兵力增加到步兵2个中队。日本驻屯军第一任司令官为大岛直久中将,有步兵、骑兵、炮兵、工兵、野战医院和一个军乐队,兵营驻扎在日租界西南的海光寺,司令部也设在日租界。1912年清国驻屯军改称“中国驻屯军”,因常驻在华北地区,亦称“华北驻屯军”。驻屯军司令官时而为中将,时而为少将,其兵力也根据时局的变化而增减,多时达到5000余人。1935年随着日本侵华步伐的加快,驻屯军被编入作战系列的正规军;翌年司令官升格并大肆增兵,成为日本侵占华北的先头部队。

在日租界还有居留民团,它与日本政府的派出机构和军队共同负责管理租界和日本侨民。日租界最初的行政管理机构是天津总领事馆1902年设立的大日本租界局,由总领事选定的三至五名行政委员负责审议处理租界内有关土木卫生事务,这些行政委员多是日本大的银行和企业驻津机构的负责人,如正金银行天津支店店长、三井洋行天津支店店长、日本邮船会社天津出张所所长等。1907年根据日本的《居留民团法》改为居留民团,行政委员增加到10名,有官选委员和公选委员,仍然由日本大的银行、洋行、会社的代表以及律师、记者等名人组成。行政委员会是居留民团的执行机关,负责民团日常行政事务。

20世纪以后,天津有以上诸多的日本政府和民间机构盘踞,尤其有军队长期驻扎,这是日本在中国关内唯一的有编制且长期驻守的军队。这些机构的存在,不仅说明天津有租界和日本侨民需要管理,更重要的是,天津日本政界、军界、商界以及日本浪人等在此汇集,在不同时期尤其是战乱时期和20世纪30年代侵华战争时期都在这里策划各种政治、军事和经济策略与阴谋,实施各种侵华行动,是日本侵华的大本营和现场指挥地。

三 日本在天津的侨民与经济活动

在近代中国,天津是日本来华侨民最早的城市之一,且随着天津政治经济地位的提升和日本侵略战争步伐的加速,日侨的数量也有较快的增加。据目前资料,进入近代以后最早在天津的日本人大概是设立驻天津领事馆的人员,20世纪80年代有日本侨民在天津从事商业活动的记录。比如1886年的津海关贸易报告指出,此时由于贸易发达,诱使一些日本商人前来经商,说明此时天津已经有少数日商。至甲午战争时,天津的日本侨民合计为48人,同一时期在上海的日本人已达千人左右。〔日〕高纲博文:《上海的日本人居留民》,熊月之、马学强等选编《上海的外国人(1842~1949)》,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第151页。日租界设立之前,居住在天津的日侨数量很少,1894年仅50人左右,1900年增加到11户88人,因为日租界尚未建设,他们多聚居在城厢一带。义和团运动结束后,驻屯军的驻守,吸引了日本人前来天津,1903年天津大约有1300名日侨。随后,租界开始大规模建设,日本政府和媒体将租界誉为在异国迅速“腾飞”的“新天地”,鼓励人们来此居住,促使更多的日本人来到天津,进而日租界成为大部分日侨的居住地。据1906年9月的调查,全部的553户1840名日侨中,居住在日租界的分别占70.89%和75.92%,在其他国租界的分别占15.34%和14.29%。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美各国忙于战争,无暇东顾,而日本人却趁此机会,大力发展对华投资和贸易,日本与天津的贸易额激增,日本人也蜂拥而至。1914年增加到812户3086人,〔日〕天津総領事館:《管轄内在留邦人戸口表》,日本外務省:《在支那邦人進勢概覧》, 1915年版。到战争结束的1919年,在天津的日本人达到4613人。随着天津政治经济地位不断上升,对日贸易逐年攀升,以及日租界已经形成规模,来这里居住、工作和生活的日本人逐年增加。日租界的日侨人口,1928年达1520户4957人;1936年全市有日侨11481人,其中在日租界内居住的占到91.24%。

从日侨的职业结构看,甲午战争前多是公职人员或会社的职员,也有少数中小商人经营杂货,还有个别的记者,1892年日本在天津的洋行仅有4家。20世纪以后,经商的日侨增多,日本洋行1905年增加到60家。1906年在天津日侨调查后反映的职业结构,人数居前三位的是,从事杂货业的210人,公司银行职员168人,受中国各级政府聘用的123人,仅在天津各学堂的日本教习和技工就有20人;以下依次为从事建筑、贸易、官吏、饮食服务和娱乐业人员。〔日〕外務省通称局:《清国事情》第1巻,1907年版,第119~121、144页。中日贸易长期居天津对外贸易总额之首位,进而从事贸易和金融等经济活动的日侨不断增加,1922年《天津日本人官商录》记载的有一定政治经济地位的日侨中,从事经商金融等经济活动的有150人以上,担任公职的近30人,从事教育、医院和新闻事业的有34人;根据〔日〕小倉知正《京津在留邦人官商録》(天津興信所1922年版)统计。一般的日侨也主要是从事贸易等经济活动,还有数量不菲的建筑工人和饮食娱乐业人员,形成了以商人、公司和商店职员、饮食服务娱乐业人员以及官员和公职人员为主体的日侨社会。参见张利民《20世纪30年代天津日侨社会与特征》,《历史档案》2009年第4期。但从日侨的职业和经营规模看,多属于中小商人,即便具有相当规模的会社等也多是出张所或支店等分支机构,大的财阀和会社多集中在上海,以及由日本直接统治的大连和青岛,很少在天津设立公司的总部。参见〔日〕小林元裕《1920年代天津における日本人居留民》,《史苑》第55巻2号,1995年5月。

20世纪20年代末,日本充当东亚霸主的野心迅速膨胀,在华政治经济势力随之增强,天津有日本在华最大的租界,又是其侵占东北后首当其冲的前沿,成为日本军政机构和经济财团关注的重点。在天津的日本驻屯军数量增加,并从日本关东军派驻了特务机关长。日本一些大的财团也纷纷来这里设店办厂,在天津的日侨逐年增加,职业结构中除了从事经济、政府公职仍占较大比重外,新闻、教育、文化界人士和经纪人的数量,以及从事饮食服务和娱乐业者的比重有所增加。根据1928年12月末的调查,日本人的职业结构为进出口商183家,加上船舶运输业、通关业已超过200家;杂业为170家,位居第二;再次是料理屋和饭馆、土木建筑承包商等。天津居留民団:《天津居留民団二十周年記念誌》,天津居留民団,1930,第616页。根据1932年12月在天津日本人的职业统计,当时“总共有1543家,其中最多的是贸易商249家。其次包括艺妓、舞女、女招待在内的特殊职业者,计117人。再次是杂货商,计209家”。到1934年,日本侨民中,会社和银行职员、商店店员等最多,有577人,官吏和中国政府等雇用者有228人,贸易商130人,一般的小商店者和商贩218人,医务行业有88人,教育业45人,旅馆饭馆和从事出租业者54人,食品饮料和烟土等制造业者42人,宗教人士38人,土木建筑业者36人,艺妓、娼妓、招待员等147人。〔日〕外務省外交史料館:《外務省警察》第34巻(支那の部——北支),第288、330页。

通过在天津日本人的职业构成可以明显看出,这些日侨多是从事经济活动。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对日贸易一直占据天津对外贸易的首位,一些大的洋行、会社等也开始在天津设立支店、办事处等,日本在天津的经济实力迅速增强。比如三菱商事会社1918年成立后,翌年“即于天津开设分店,专营进出口贸易。其后业务开展,乃升格为支店”,并在石家庄、太原等地设立分店,从事收购土特产品和推销日货。《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天津支店接收报告书》,平津敌伪产业处理局档案,天津档案馆藏;转引自居之芬主编《日本对华北经济的掠夺和统制——华北沦陷区资料选编》,北京出版社,1995,第189页。1892~1902年的十年间,“日本商行的数字从4家增加到21家”。《天津海关1892~1902年十年调查报告书》,《天津历史资料》第4期,1964,第88页。根据1935年的统计,日商在天津开办的洋行、商店达1800余家。天津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天津租界》,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第103页。1936年,各国在天津开设的各类洋行982家,其中日本洋行就有689家,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天津通志·附志·租界》,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第209页。约占全部外国洋行的70.2%。日本国内很多大的会社公司都在天津有分支机构,如三井洋行、三菱洋行、大仓洋行、伊藤忠商社、武斋洋行、清水洋行、小林洋行、三友洋行、松昌洋行、冈崎洋行、华胜洋行、东亚兴业会、中日实业会社、天津信托兴业公司、东洋棉花、日本邮船会社、大阪商船会社、日清汽船会社、近海邮船会社等。

在天津的日本银行和金融机构最早设立于19世纪末,20世纪20年代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1899年横滨正金银行在天津设立支店,这是日本第一家在天津的银行。1912年铃木敬亲等日本人成立天津商工银行,翌年与北京实业银行合并,改称天津银行,总行在天津,实付资本62.5万日元。1915年、1918年正隆银行和朝鲜银行也分别在天津开设了支店,1922年大东银行开设天津支店,1924年出资1000万日元的中日合办北京中华汇业银行也在天津开设分店。一些日本侨民还开办小规模的金融企业,从事小额金融、信托、汇兑和保险等业务。诸如天津信托兴业公司、中日共益储蓄会等,其资本额一般在二三十万日元,经营业务单一,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津的日本侨民。1936年,日商在天津经营的钱庄有5家,投资额125000日元;当铺9家,投资额84000日元。沈殿忠主编《日本侨民在中国》(上册),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第898页。

日本人在天津设立的工厂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有当地的特产工业,如面粉、火柴、肥皂、橡胶、制革、骨粉、料器、玻璃、地毯和铁工厂等,也有专门为进出口和日本侨民服务的小型工业,如有2家清酒工厂,资本各五六万日元,每年生产供应日本侨民的清酒500石左右。规模较大的工厂有东亚烟草公司,资本250万元,日华制油会社投资百万日元设立了中日合办的裕津制革厂,年产量5000担,占天津各厂产品总量的一半以上;还有中华、大生和三友火柴公司以及武斋、清喜、内外化学等骨粉肥料企业,1921年12月成立的武斋洋行,利用骨粉制造肥料,资本25万日元,1936年实际投资额40万日元;1923年3月成立的内外化学肥料公司,1936年的实际投资额近30万日元。20世纪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初期,日商开始投资兴建化工企业,以利用天津的长芦盐,生产氧化镁、氧化钾等化工产品,如维新化工会社天津厂,资本35万日元;大和化学染料厂,资本4万日元;福美津染料厂,资本1万日元;大清染料公司,资本2.5万日元;另外还创办了6家胶皮厂,资本最多的不过5万日元。〔日〕満鉄天津事務所:《天津地方に於ける製造工業》, 1936,第86页。

综观1931年前日本在天津的经济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重点经营的是涉及进出口贸易的洋行会社,以掠夺原料和倾销日货为主。其商业会社尤为突出,如三菱商事会社天津支店“专营进出口贸易”,从事收购土特产品和推销日货。居之芬主编《日本对华北经济的掠夺和统制——华北沦陷区资料选编》,第189页。其二,主要投资于轻工业,且一般数额并不多,说明其投资重心因受华北地区长期军阀混战导致政局不稳和经济不够发达等因素的限制,投资重心先期在上海,后来又增加了东北和青岛。其三,中日合办形式比较普遍。其中有日本财阀与中国政府合办,有财阀与官商合办,有日商与华商合办。这是因为,以中日合办形式,日商不仅可将经济实力扩大到不准外国人经营事业的通商口岸之外的内地,并能了解和刺探内地的政治经济情报;而且其产品多是以廉价输出日本的工业原料。其四,日本军政当局还没有谋划对华北的经济方策,还没有具体指定日商的投资方向,故投资的计划性不强,尚未纳入日本对华政治经济侵略的总体步骤。所以投资者多为了赚取更多利润而集中在轻工业等,对重工业和化工等日本军事需要的国防资源,甚至就连投资少利润高的棉纺织业也没有十分着力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