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航空母舰的类型与替代品
航空母舰受军事需求、成本和技术能力的影响,在历史上发展成数种航空母舰类型,并且分类繁杂,到现在,航空母舰的类型已少很多。
二战期间,英国为了应对德国海军的潜艇战,在商船上加装飞机弹射器与搭载单架飞机护航,并称其为弹射飞机商船,随后将廉价的商船改造成小型航空母舰,促使其可搭载10~20架的飞机,让飞机空投深水炸弹,这种航空母舰被称作商船航空母舰或MAC(Merchant Aircraft Carrier)。随后,英军专门设计了为船团护航的小型航空母舰,并将此传到美国,因为美国的工业实力很强和该航空母舰成本很低,促使大量护航航空母舰投入战场。1944年,美军“卡萨布兰卡”级护航航空母舰平均每一星期就有一艘下水服役,它们虽由于航速低而无法与主力舰队共同作战,可打击潜艇的效果很好,在战后大部分被改装成搭载直升机的登陆支援舰,成为一种两栖攻击舰。
像两栖攻击舰与直升机航空母舰,可搭载、操作与整备飞机,并在广义上被归为航空母舰。两栖攻击舰的外形是全通式甲板设计,搭载大量登陆载具与兵力,并以垂直起降机与直升机作掩护支援,所以可以两栖作战,其执行各式任务与攻击能力等各多方面都比常规航空母舰差很多,可是国力较弱的国家建造一艘两栖攻击舰作为航母的替代品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在二战结束后,美国大量多余的护航航空母舰被改装成两栖攻击舰,目前拥有的国家除了美国外,英国、法国、西班牙、韩国、日本、法国、意大利以及澳大利亚也保有或有相关研制计划。直升机航空母舰这个分类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也有两栖攻击舰被称为直升机航空母舰,主要进行反潜,也有改装自轻型航空母舰或护卫航空母舰。早期几种直升机航空母舰都只能搭载直升机作为舰载机,随后出现的“猎鹰”式垂直起降机又成为该舰的战力,所以直升机航空母舰这个词的意义变得模糊。日本的“日向”级护卫舰也被分类到直升机航空母舰。此外,有些文献将类似于日本海军的“伊”号第400潜艇这样可搭载攻击用飞机的潜艇分类为潜水航空母舰。
两栖攻击舰“胡安·卡洛斯一世”号,该舰有着上翘的滑跳式甲板,并在西班牙海军中的定位为“战略投射舰”,作为其“阿斯图里亚斯亲王”号不能出战时、肩负其任务的军舰
因为航空母舰的建造、人员与维护成本极高,各国曾多次尝试发展具有航空母舰能力,但相对成本较低的舰船,例如美国曾发展武库舰、制海舰和海上浮岛等舰船来替代航空母舰。武库舰为低矮舰船,可隐身、自动化程度高、舰上乘员少,其武装主要为导弹,建造成本低、维护费用低,可是导弹武器比舰载机的炸弹武器贵很多,只能完成单一任务,协调能力也差,最终没有发展成功。制海舰是一种轻型航空母舰,其主要武器为搭载的直升机,主要进行反潜,虽然最终其由于不符合美国海军战略被取消,但日后成为了其他国家发展小型航空母舰的依据,例如西班牙的“阿斯图里亚斯亲王”号。海上浮岛是一个可在海上漂浮的长甲板船舶,具有较大运载量,其设计与建造最早开始于日本,可供预警机、教练机和直升机起降。后来美国也开始研究海上浮岛,设计出甲板面积为“尼米兹”级的9.4倍大的浮岛海上基地,其预期造价为1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