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基于经济结构动态转型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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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研究的意义

1.1.1 现实意义

首先,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的过程中,必定需要我国的产业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做出相应的配合。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我国与世界经济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这就要求我们在开放经济的背景下思考我国产业和贸易政策的策略相互依存性。经济分析方法由单方面决策最优化向策略性对策依存博弈方法的转变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它能更加真实地反映现实世界的情况,从而做出更加合理、更加全面的解释。涉及中国的政策,传统上我们内向型的政策和制定政策的思维方式在开放经济背景下要发生很大的变化。现在全世界都在讨论中国的政策问题,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联系较少,我们制定政策的环境比较封闭,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那么重要,故我们的政策也不会对别国产生多大的影响,别国也不会过多注意。而如今中国实施的很多政策引起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广泛关注,要面临国际社会的评价,这对我们的政策制定是个很大的挑战,需要我们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具有策略思维,以充分考虑对手的反应,优化自身的对策举措。此外,在一个国家的市场上往往只存在少数几家大型跨国企业,这使得寡头竞争的市场结构变得更为普遍,适宜博弈分析的环境越来越多。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博弈论方法在贸易政策领域的应用研究,因而能帮助我国在开放经济中就贸易政策的实践提供更好的政策指南,因而结合中国的经济现实和发展使命探讨适用于我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建立创新型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好地借助国际贸易发展本国经济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在WTO针对关税、配额、VER以及补贴等实行的一系列国际规制下,可以利用的传统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手段大大减少、范围大大缩小了,或变得更加隐蔽(如环境壁垒、海关管理壁垒等),但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博弈分析方法和战略性贸易政策中得到较少关注的外部经济理论对于研究我国在后危机时代贸易和产业政策的调整,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型有着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在借鉴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研究思想的同时,根据中国这一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对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实施目的、实施手段、政策结局和政策制定策略原则上的不同之处进行深入探讨,以研究出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进而为我国的贸易政策实践提供参考。

最后,肇始于发达国家的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理论上和在现实应用中都遭遇了很多困境。在理论上,传统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结论对厂商策略变量类型、厂商数目、超额利润的存在性以及稀缺要素的竞用情况是高度敏感的;在现实应用中,战略性贸易政策会由于对方的报复而使博弈双方陷入“囚徒困境”的局面,还需要政府掌握大量的政策实施信息以及贸易政策制定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利润转移理论的以上困境,需要拓展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研究范畴,在借鉴其思想的基础上赋予其全新的研究内容。

1.1.2 理论意义

比较优势理论表明,每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必定有属于自身的比较优势,都能从国际贸易中获利。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处于不同产业阶段的国家从国际贸易中获利是不同的,在高端产业或产品生产阶段拥有比较优势的国家,从国际贸易中获利更多。正如刘易斯所说:“如果增长的引擎是较发达的国家的工业产品和欠发达的国家的初级产品的出口,那么较发达国家的引擎就比欠发达国家的引擎转动的略微快一些。”(刘易斯,1984)所以,每个国家都有进行产业升级、提升贸易结构的主观愿望。然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动态要素禀赋理论告诉我们,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都是内生变量,二者都受制于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

关于产业升级和贸易结构改善有两种理论: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理论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这两种理论分别源自对贸易起因的两种解释: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理论源于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源于不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源于差异,诸如生产函数、要素禀赋和消费者偏好的国际差异是贸易的起因;而不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规模收益递增、不完全竞争和外部经济可以成为贸易的独立起因。贸易政策与贸易纯理论是一脉相承的,两种贸易理论的贸易政策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完全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一国的产业结构和外贸结构是由该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各国都可以按自身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从对外贸易中获益,自由贸易政策是各国的占优策略。林毅夫将贸易理论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创造性地应用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领域,提出了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指出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都是内生变量,提升一国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最根本、最符合经济规律的途径就是升级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而提升一国要素禀赋结构的正确途径则是按照该国的比较优势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如果不顾一国的要素禀赋现状,而实行以产业结构升级和贸易结构改善为目标的违背比较优势的赶超战略,就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不利于先进要素的积累,整体经济就会由于缺乏自生能力而陷入发展的低效率,最终阻碍产业结构和外贸结构的升级。然而,与比较优势理论相反,新贸易理论认为一国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地位是可以创造的,谁占据了先动优势,形成了规模收益,谁就将占领国际贸易的策略优势地位,因此其对应的贸易政策建议便是战略性贸易政策。

两种贸易理论及其政策含义都抓住了现实世界的某些重要方面,因此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但二者也都有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而且二者恰好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经济发展理论框架。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尊重经济发展规律,理论论证严谨且有较多的跨国经验证据,对那些仅凭主观愿望不顾客观实际的经济发展计划具有很强的警醒作用。但是,在现实中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要能够顺利实现是有条件的,并非如理论论述的那样简单。首先,现实中出现的“荷兰病”“荷兰病”这一概念最早于1977年出现在《经济学家》中,指荷兰于1959年发现了大面积天然气田后,由于外汇流入引起荷兰盾升值,从而造成其传统制造业部门衰落这一现象。尽管这种病症(资源诅咒、丰裕悖论)一般与一种自然资源的发现联系在一起,但它可能因任何一种造成外汇大量流入的事件诱发,其中包括自然资源价格的急剧上升、外国援助和外国直接投资等。为了避免这种生产要素的大幅度变动造成产业结构出现不合意调整的情况,需要政府利用财政、货币以及产业政策对这些突发事件进行调控,为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创造良好的环境。(Dutch Disease)、悲惨增长如果一国的经济增长是偏向出口部门(Export-Biased Growth)的、该国的出口供给变动足以影响世界价格(大国假设)、其边际进口倾向较高以及其出口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需求价格弹性非常低,在以上四个条件下,贸易条件的恶化有可能完全抵消经济增长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悲惨增长,它其实是“丰产不丰收,谷贱伤农”的国际版本。一般说来,当一个经济体按照要素禀赋优势来发展产业时,这个经济体会由于成本优势较快速地扩大经济剩余的规模,因而要素禀赋结构也就升级得快。但是,当出现悲惨增长现象时,经济剩余的积累受阻,要素禀赋结构升级也就难以发生。(Immiserizing Growth)等经济现象表明遵循比较优势来发展经济也不一定能实现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其次,即使实现了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也只是产业和贸易结构改善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原因有以下两点。

(1)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的成功实现是有条件的,其中之一就是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市场体制,一方面能够通过价格机制准确反映要素丰裕、稀缺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市场为产业升级提供必要的服务。否则即使一个国家在要素禀赋状况上已经具备了进行产业结构升级的条件,真正的产业升级也不一定会发生。比如我国通过扭曲要素价格方式实施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既让我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也阻碍了产业升级的步伐;再如,我国在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已经具备了相应的人力资本和知识技术条件,但由于风险投资的缺乏(金融市场不完善)而无法发展。在完善的市场机制没有建成以前,一个选择就是通过政府产业政策来修补市场缺位引起的问题,如制定引导性的政府规划、产业支持政策等,但这仅仅是一种次优的安排,因为在很多实施产业政策的领域,一个完善的市场机制可以做得更好。杰弗里·卡林纳认为日本的大部分产业政策只不过是对美国完善发达金融市场和高流动性人力资本市场的一种替代(克鲁格曼,1995)。现实中对产业政策进行较多研究的也大多是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国家或转型经济体,如以前的日本和当下的中国。

(2)在许多具有不完全竞争、规模收益递增和外部经济特征的领域,如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在具备高级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还要占据先动优势(first mover advantages),从而率先建立起规模经济效益和干中学效应,形成路径依赖,才能使一国在国际贸易舞台上拥有现实的贸易结构改善,主导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贸易市场。在高新技术产业中,最终的比较优势的确立不再是给定的,而是创造出来的,那些第一个建立了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体由于拥有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外部经济利益将在该领域保持比较优势,而很难被其他后来者取代。因此,通过政府与企业的配合获取产业发展的先动优势就变得十分重要。若两国的(实物形式衡量的)要素丰裕度非常接近,则两国需求上的较小差别也可能使得贸易模式不符合H-O定理的结论(约翰·伊特韦尔,1996)。这似乎暗示,当要素禀赋结构接近时,利用战略性贸易政策获取于己有利的贸易格局的可能性。

在遵循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还需要政府政策的适时协作,以避免“比较优势陷阱”“比较优势陷阱”这一概念最早由洪银兴(1997)、王佃凯(2002)等中国学者提出,他们认为比较优势理论是静态的,发展中国家如果完全按照自身的比较优势生产并出口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则在与以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中,虽然能获得利益,但贸易结构不稳定,总是处于国际分工的不利地位,难以实现比较优势升级,从而落入“比较利益陷阱”,故建议用竞争优势战略取代比较优势战略。随后,李辉文(2004)从现代比较优势理论的内在动态性质出发对上述误解进行了学术反驳。本书认真研究了上述争论,十分同意李辉文的研究,但是当考虑到本书提出的“荷兰病”、悲惨增长、不完善市场和先动优势等这些以前未曾得到充分关注的问题时,比较优势的顺利升级会受阻,“比较优势陷阱”就有可能出现,所以本书采用了这一概念,尽管这一概念的最初提出是缺乏理论根据的,但它抓住了现实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值得一提的是,国外文献里并没有“比较优势陷阱”这一概念,但《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文版,第2卷,第670页)在对H-O理论进行解释时,提到国家之间要素丰裕度的差异对H-O定理和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都很重要。在不存在要素密集度逆转的条件下,两国间要素丰裕度较大时,H-O定理所描述的贸易模式必定成立,但是贸易不一定能带来要素价格的均等化,因为过大的要素丰裕度的差异可能引起完全分工,即一国在某种商品的生产上完全实现专业化。,确保经济结构动态转型的顺利实现。而这其中的许多政府政策都具有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性质,所以在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引入战略性贸易政策会使这一理论更加完善;另外,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强调了政府政策对帮助企业占据先动优势、获取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作用,这符合现实中的很多情况,但必须以要素禀赋基础为前提,一个缺乏要素禀赋基础的国家,即使该国政府的政策配合得再完美也难以赢得国际竞争的先动优势,因此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中也需要引入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理论,以弥补其不足之处。由以上论述可见,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和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恰好可以优劣互补,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经济发展理论框架比较优势理论与新贸易理论本来就是互补关系,这从二者的假设前提以及各自解释的现象可以看出来,基于外部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的那部分新贸易理论模型几乎已经全部纳入了现代比较优势理论的一般均衡框架,可以同时考察要素禀赋结构和规模经济对贸易格局和贸易利益的影响。虽然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源自以寡头垄断为基础的新贸易理论模型,但是本书认为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研究思想也是可以与比较优势理论相结合的。,本书正是以这一完善的理论框架为主线展开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