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波逐源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六论 美:把握平衡的感受

在这本书里,我关注一些我们非常熟悉的现象和感受。至少目前它们还没有盖棺定论,否则也没什么好讲的,我想通过对其进一步证悟,串起探究本原时的思考。

这一论谈谈美。或许你感觉奇怪,跳跃太大了吧,似乎有些风马牛不相及。但一点不离题,这也不是什么牵强附会之举,对于承接平衡话题,它可是必然的结果。

· 对称与和谐

摆脱无序的混沌状态以后,运动一旦减缓,就有意义了。平衡只是有序的一种表现和反映,基本上都诞生在变化的中间阶段。情势渐渐平复,才可能有相对稳定的局面出现,而首尾时期则过于剧烈了。

盘古开天地,我们常常只看成太古时期的一个神话,它更是最初演变情形的极好写照。“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一日九变”,他困于无形,憋得难受,便抓起斧头,一斧劈出了这有形的世界。各种平衡得以用“人造”的形式,形象、直观地浮现出来,随之有了秩序,必将带来新的局面。

祖先们朴素的智慧,不一定对世间领悟得深透,却是观察生活得出的总结。很多都契合或顺应了演变规律,让我们可以幸运地“站到巨人的肩膀上”。

而平衡常常表现出对称特点。稳定下来后平衡的最佳表现,就是对称。物理学上不少定律和理论有效与否,我们通过对称性来进行检验与鉴定。生活里,要是找出事情的对称性,也可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的故乡大理有“三宝”,其一是“石头砌墙不会倒”。古巷院子里四周的墙壁,都是由层层石块垒出来,俨然成了一道风景。就地取材,用苍山溪水冲刷过的石子。石头太锋利,只会割破自己割伤别人,水把它们的棱角磨圆了,彼此和谐,才可以砌为墙。“和谐”这个词,抛开如今所赋予的种种意义不谈,实属平衡达到的最好效果,对称就是一种和谐。

这本书中不管是看法还是体会,在随后的文字里我始终愿意强调“感觉”两字。它并不是通常所说的凭感觉办事,想怎样就怎样,而是心里的把握之感。对事情本身有了感觉,小一点像手感、球感、水感之类,大一点如某种感受、领悟,仿佛突然得到神来之笔,不用说教就找到了窍门,能“hold”住。

一种游刃有余的轻松,要是没有这样的灵性,散发出来可能只有死板、木讷之类的感觉。这就像在更高层级上的俯视,不一定非得熟能生巧或经验老到。似乎有点虚无缥缈,难以言说,其实就是思想上对是否有和谐成效的拿捏。

· 有韵味为美

完满的对称很美。

美,究竟是客观现象还是一种主观上的认识?它是理性还是感性?我并非想在这里讨论美学上的观点和看法。与谈及其他话题一样,本书更关心从根本上探究。

尽管理解上各不相同,但无论什么人,心里对自己觉得很美的事情,都有着无法抑制的痴迷。在它们面前,谁还能保持无动于衷,或漠然置之?因为这种感觉实在太好了,很舒服!

仅从这一点来看,就不用弄得太玄乎。美仅仅是我们意识活动的一种表现而已,它以感受的方式,表达自身思想上出现的特定结论。更确切地讲,美是人类用情感追求平衡效果的最好反映。

一直以来人们经常把“真、善、美”联系到一块儿,似乎真和善的东西,才可能美。虽有些绝对,也有几分道理,很简单,它们让人最为舒服。也就是说,或在过程之中,或在结束之后,只要感觉上舒适、思想上协调,我们就会觉得美。当然了,我不能说所有舒适和协调都是美,这个概念更像在程度上表达,说明身心都达到平衡时一个体验。

舒适和协调透出的是一种状态,只有在最高层次上形成和谐的感受,才可以称为美。看看懒惰,好像也很舒适呀,为何不能说是美?这是程度还不够的缘故。

不过,恰到好处的慵懒,却溢出了美的感觉,在很多艺术家笔下它都是经典性的主题。在《西江月》一词中,司马光曾有两句描写,“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寥寥数语,绘声绘色,勾勒就浮于眼前,让阵阵涟漪涤荡着我们内心深处。如此一个女子,比起精明强干的所谓“女汉子”来,不知招惹出多少爱怜。

多少年来总有人皓首穷经,试图拿出一个尺度来衡量美。我很敬佩这份执着,但有这种想法,或许是没弄清它的缘故。既然美与其他意识活动类似,站在不同角度便有不一样的感受,那么怎可能完全一致。美不美,取决于实际运用,特别是最终效果与作用,能否感到舒适协调。当它们流露出来,我换种表述,就看自己觉得有没有韵味。

我们很推崇创新与求变,平时也力争稳当一些,这些是完全两样的感觉嘛,居然都认为有美的表现,恐怕就不难理解了。流行总是难以持久,而经典就可以做到,也是它俩所带来的韵味,要么很快转换,要么能够长久。

意识活动的本能,不外乎尽力与外界环境相适应,以周围实情为准绳不断调整自己。最有韵味的感受,是与外界和谐。各种休戚相关的存在形式,我们大多认为美,其与现实生存紧紧相连,形成了自身感觉上的出发点。日出日落、山川大河,以及郁郁葱葱、姹紫嫣红,都能引起舒适之感。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里说,“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

身体目前的模样,我们如此适应,感觉上也最为完美。倘若多了一只手、少了一只眼睛,或耳朵伸出头顶,不是说那样就不好,因为它与日常审美观极度不协调,至多可以理解,但怎能说美?

另外,美既然是意识活动的流露,还有一种情感上的体验。以激情体现力量,充满动感,这种韵味激发了前行动力。

就实质而言,美是意识活动体现的最高境界,也是自身对平衡效果一个顶级反映。李白写过一首诗,抒发“眼前有景道不得”的感慨,那是看到“崔颢题诗在上头”后的无奈,而我们读来,有同样共鸣,似乎很是理解他的体会。真正的大美,韵味至浓,任何语言和词汇均是苍白的,甚至无力的。

要是你对此也赞同的话,不用顾忌太多条条框框。眼前的事情,只要自己心里喜欢、在意和认可,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美!因为这已能引起内心的舒适与协调之感,只不过对其他人而言,不一定会有同样的作用。

当然,外在接受程度越高,普适的美感就越强。知识、经验,乃至技术成果是否有用,其实也一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众多少以及普及的程度。艺术家的作品与精神病人涂鸦,本身并没有多大区别,都是自己内心一种表达与反映。充其量艺术家的创作引起很多人共鸣,得到广泛认可,成了艺术。精神病人的随性释放或许只有本人了解,自身可能也意识不到,在别人看来更像是胡言乱语。

有人觉得,我这话是乱弹琴,它们能同日而语吗?表现当然不同,本质上就是如此,只不过我们自己把事情搞复杂了。一谈及艺术,似乎有很多内涵和标准,充斥着艺术学院的教科书。很多人像看待自然科学领域里的原理一样对其顶礼膜拜,好像不这样就不配讲美,说白了,这些标准只是反映能引起更多共鸣的那些条件罢了。

梵高容易激动,非常神经质,曾割断了自己的一只耳朵。他在精神病院里完成了很多创作,包括那幅著名的《星空》。为何过世以后,其作品才得到追捧?生前只让人觉得他是一个怪人,是人们在那个时代不懂艺术欣赏吗?

回答如果是否定的,或许说明了一点:姑且不论经济意义,梵高的悲剧,证明艺术仅是主观上一种认同。伟大的作品反映了感受上的灵性,它会跟随所处实际情形而有异,没有刻板的标准。

我们的精神世界,屡屡遭受冲击,却岿然屹立,就依靠创造力与对美的追求。除了这哥儿俩,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更有意义的特色和价值,可以使内心如此丰富而充实。如果说人因意识活动,而让其他生命简直无法比拟,自身感觉及追求上升到美的程度,就是标志。这样一种升华与提纯,让生存方式摆脱原始的本能状态,有了本质上提高。

也许不用过多谈论是非对错,多体会一下善恶美丑更有意义。我们不单拥有知识和技术,也有因美而产生的文化与艺术,让自己真正无与伦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