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权·市场·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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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

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也开展了金融期货交易试点,主要有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国债期货等。除国债期货外,其他几类交易都未形成较大规模。虽然这些试点不能说取得了成功,但却留下了很多宝贵的值得汲取的经验和教训,详见表3.1。在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上,因为特定的发展阶段,主要的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决定的价格,基本上不具备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条件,汇率虽然已经实现并轨,但是国家对外汇实施严格管制;国家对存贷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存在着正式或潜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场化利率也尚未形成;股票市场的情况稍好些,但是也存在着股权分置等一系列制度缺陷。这些客观原因也注定了试点的失败。

表3.1 中国金融衍生品试点概况

注:资料来源于根据《中国证券史》。

与此相比,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不健全只是导致试点失败的外部原因。

首批四个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于2010年4月16日上市交易。现在已没有多少人怀疑和否定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必要性,更多的是对衍生品在中国的发展抱积极乐观的态度。近18万户开户投资者、累计成交约4.4亿手、交易量跻身全球前5名……作为中国内地首个场内金融衍生品,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四年交出了如上成绩单。尽管依然面临些许争议,股指期货仍以“指示器”的角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诞生四周年之际,内地金融衍生品市场也迎来了备受期待的“扩容季”。

2014年4月16日,沪深300指数期货迎来上市四周年。中金所表示,未来将聚焦市场需求,着力完善金融期货产品体系。一方面,在保障沪深300股指期货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出沪深300股指期权,适时推出以中证500、上证50等其他系列指数期货;另一方面,在保障5年期国债期货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分步推出10年期国债等其他关键期限国债和利率类期货及期权合约,逐步健全利率衍生品体系,健全反映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中金所未来还将适时推出汇率类期货及期权产品。

第一节 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

截至2014年4月1日,股指期货市场已安全平稳运行958个交易日,顺利交割47个合约,累计开户17.58万户,累计成交4.37亿手,累计成交额329.17万亿元,在全球股指期货中成交量排名第5位。分析人士表示,四年来,股指期货市场健康成长,功能逐步发挥,成功嵌入资本市场,不仅成为股市的稳定器,还成为财富管理的“保险(放心保)单”、提升股市核心竞争力的“助推器”、股市投资文化的“催化剂”。

四年来,股指期货市场坚持“高标准、稳起步”,不片面追求交易量和扩张速度,努力服务、服从于现货市场发展。第一,期货始终围绕现货价格波动,没有偏离现货走出独立行情。四年来,二者高度拟合,价格相关性达99.90%,收益率相关性达94.59%,基差率处于1%以内的交易日占92.69%。期货价格相对高于现货价格,正基差天数接近58.52%,开盘及收盘高于现货价格的交易日比例分别达72.31%和62.80%。第二,股指期货持仓量、成交量稳步增加,反映出市场旺盛的需求和良好的承载能力,套保交易得以顺利开展。第三,市场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市场深度日渐提高。成交持仓比日趋下降,从初期最高26倍降至目前的5—8倍。第四,股指期货制度严谨,风控严格,管理有效。

在持续发展成为股市的稳定器方面,股指期货的减震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和严谨的数据证实。股指期货不仅有助于抑制单边市,减缓过度涨跌,还大大提高了股市的内在稳定性。第一,股市长期波动率显著降低。以股指期货上市三年半往前反推同期间对比,2007—2009年股市暴涨暴跌,波动率大幅上升,分别达36.66%、48.26%和32.53%,股指期货上市的2010年回落到25.04%,之后到2013年的三年间维持在20%—23%的水平。第二,股市短期大幅波动天数明显减少。上市前后各三年半相比较,沪深300指数上涨超过2%的天数从156天降到69天,下跌超过2%的天数从147天降到64天,降幅分别达55.77%和56.46%。第三,股市波动极值范围大幅缩小。股指期货上市前三年半,沪深300指数单日最大涨幅达9.34%,单日最大跌幅达9.24%。股指期货上市以来,指数单日最大涨幅为5.05%,单日最大跌幅为6.31%。第四,单边市特征改善明显,涨跌转换加快、幅度变小。股指期货上市四年以来,日益成为各类投资者广泛使用的风险管理工具,客观上直接提升了各类投资者的安全感,完善了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和基础产品供给。不仅健全了避险机制、推动了长期资金入市、加速了产品创新,还推动了理财业务多样化、个性化发展,提升了股市吸引力和竞争力。股指期货也给投资者在参与方式、持股结构、投资理念等股市投资文化方面带来了积极影响。

表3.2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表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

一 沪深300指数及其影响因素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进一步为指数投资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从微观层面来分析,影响沪深300指数走势的最直接因素是权重股和行业板块的动向。沪深300指数的各只样本所占的权重是不一样的。据统计,前十大成分股所占权重为20%,前三十大成分股权重占沪深300的1/3强,随着新的大盘股上市,这个权重比率肯定还会提高,因此,权重股的走向对于沪深300指数来说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投资者应予以密切关注。

影响沪深300指数的另一个因素是行业板块走势。国家出台一些政策,比如提高利率,增加汇率变动幅度等,会对整个经济特别是某些行业板块造成较大的冲击。即使这些行业板块中每一家企业规模较小,在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所占的市值比重并不大,但是板块内股票的联动则足以对股指走势产生较大的影响。从指数的行业贡献度来看,占权重最大的三个行业是金融和保险(尤其是工商银行上市会大幅提高比重)、金属和非金属以及机械设备仪表等行业。同时,在行业板块中也有个股的权重问题,因此在实际分析研判中,最好能将权重股与权重板块两者结合起来,因为权重板块中往往包括了权重股,这样的话得出的结论可靠性就更高。还有成分股的替换、成分股的分红派息、心理因素等都会影响到现货股指(沪深300指数)的走势。

二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市场运行成功的主要原因是:市场流动性高,而且能够吸引许多不同类型的交易者。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大致分为三种: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因此,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参与者也可以大致划分为三大类: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一)套期保值

股指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很多是套期保值者。他们的目的是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减少他们所面临的股市风险。完全对冲是指可以完全消除风险的策略。完全对冲在现实中很少能够实现。大部分情况下,研究利用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策略就是研究如何设计套期保值架构,使得对冲效果最大限度地接近完全对冲策略。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持有股指期货空头?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持有股指期货多头?股指期货头寸规模达到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对冲风险?等等套期保值策略的一般性问题。一般可以分为静态套保策略和动态套保策略:静态套保策略中本书考虑保完即忘策略——套保策略开始执行之后,不再去调整该策略。在套期保值策略期初,套期保值者只是简单地持有期货头寸,套期保值期末,套期保值者就进行平仓;动态套期保值策略中投资者会密切关注监控套期保值情况,并对策略进行频繁调整。

最佳套期保值合约数量需要定义如下变量:

NA:打算保值的资产规模(即打算保值的资产一共多少单位);

QF:一张期货合约的规模(以标的资产的单位衡量);

N:套期保值需要的最佳期货合约数量。

那么,期货合约账面价值为hNA,需要的期货合约数量为:

股票指数期货能用来对冲一个高度分散化股票组合的风险,定义:

P:该证券组合的现价;

A:一张期货合约的标的股票的现价。

如果该证券组合和指数的组合完全一致,那么最佳套期保值率h=1.0,对冲时应卖空的最佳合约数目是:

当证券组合和指数的组合不完全一致时,我们可以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中的参数β来确定合适的套期保值率。β是该证券组合超出无风险利率的超额收益对股票市场超出无风险利率的超额收益进行回归得到的最有拟合直线的斜率。当β =1.0时,该证券组合的收益就反映了市场的收益;当β =2.0时,该证券组合的超额收益为市场超额收益的两倍;当β =0.5时,该证券组合的超额收益为市场超额收益的一半,以此类推。

对于市场变动,β =2.0的证券组合的敏感度是β =1.0的证券组合的敏感度的两倍。所以,我们必须使用两倍的期货合约来对冲β = 2.0的证券组合。类似地,β =0.5的证券组合对市场变动的敏感度是β =1.0的证券组合敏感度的一半。所以,我们需要使用一半的期货合约来对冲 β =0.5的证券组合。一般地,有h=β,因此有:

该公式假定期货合约到期日与套期保值到期日相同,并忽略期货合约的每日结算。投资者对股票组合进行套期保值的一个可能原因是:对冲者认为股票组合中的股票选择得很好。在此时对冲者可能对整个市场表现没有把握,但坚信股票组合中的股票会比市场表现出色。利用指数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转移了市场风险,套期保值者仅暴露于股票组合相对于市场的表现情况。另一个原因是:对冲者计划长期持有该组合,但在不确定市场状况下短期内需要保护该头寸,若采用先卖掉组合,以后再买回的策略,可能导致过高的交易费用。

有些交易所进行一些单个股票的期货合约交易,但大部分情况下,单个股票的头寸只能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来套期保值。

利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对冲单个股票价格风险类似于对冲一个高度分散化股票组合的风险。套期保值者应卖空的指数期货合约数目为。这里β为该股票的β值,P为持有股份的总价值,A是期货合约标的股票的现价。虽然最佳合约数目的计算方法和对冲股票组合风险时完全一样,但单个股票情况中套期保值的效果非常差。这里的套期保值操作只能对冲整个市场变动的风险,而这个风险是单个股票价格变动总风险中的小部分而已。当投资者坚信单个股票表现会优于市场表现,但不确定市场变动方向时,进行这种套期保值是比较有用的。如果投资银行承销一个股票的发行,想要对冲市场变动风险时,也可以进行上述的套期保值。

有时候套期保值的到期日比所有可供使用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期都要晚,保值者必须将该套期保值组合向前进行延展。这包括将一个期货合约平仓,同时将持有另一个具有更晚交割日的期货合约头寸。套期保值可向前延展许多次,这称为向前延展的套期保值。

(二)套利

股指期货套利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价格,同时参与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交易,或者同时进行不同期限,不同(但相近)类别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以赚取差价的行为。股指期货套利同样分为期现套利,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品种套利。

1.期现套利

期现套利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当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在价格上出现差距,从而利用两个市场的价格差距,低买高卖而获利。理论上,期货价格是商品未来的价格,现货价格是商品的价格,按照经济学上的同一价格理论,两者间的差距,即“基差”(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应该等于该商品的持有成本。一旦基差与持有成本偏离较大,就出现了期现套利的机会。其中,期货价格要高出现货价格,并且超过用于交割的各项成本,如运输成本、质检成本、仓储成本、开具发票所增加的成本等。期现套利主要包括正向买进期现套利和反向买进期现套利两种。

2.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又称“持仓费用套利”,是指同一投资者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在同一期货品种的不同合约月份建立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交易部位,并以对冲或交割方式结束交易的一种操作方式。跨期套利属于套期图利交易中最常用的一种,实际操作中又分为牛市套利、熊市套利和蝶式套利;跨期套利有几个主要的因素:(1)近期月份合约波动一般要比远期活跃;(2)空头的移仓使隔月的差价变大,多头的移仓会让隔月差价变小;(3)库存是隔月差价的决定因素;(4)合理价差是价差理性回归的重要因素。

3.跨市套利

跨市套利指投机者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货价格的不同,在两个交易所同时买进和卖出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具体操作方法是,在某一期货交易所买进某交割月份的某种期货合约的同时,在另一交易所卖出同一交割月份该种期货合约,当同一商品在两个交易所中的价格差额超出了将商品从一个交易所的交割仓库运送到另一交易所的交割仓库的费用时,可以预计,它们的价格将会缩小并在未来某一时期体现真正的跨市场交割成本。比如说小麦的销售价格,如果芝加哥交易所比堪萨斯城交易所高出许多而超过了运输费用和交割成本,那么就会有现货商买入堪萨斯城交易所的小麦并用船运送到芝加哥交易所去交割。在国内,三家交易所之间的上市品种都不相同,并且与国外交易所之间也无法连通,因此,跨市场套利还不能实现。

4.跨种套利

主要有相同市场中的跨品种套利,不同市场中跨品种套利。通过对两个乃至两个以上品种之间价值差异来捕捉投资机会,可以根据价差历史技术图形做单,长线的套利单需要投资者对套利品种之间现货有深入的了解。目前国内股指期货只有沪深300股指期货一个品种,还无法做跨品种套利。普通投资者不适合这种操作、资金实力有限的不适合、单边操作技术不过关的不适合。

(三)投机

众所周知,股票指数和指数期货的关联度是非常高的,尤其在之间,趋势雷同的特征更为明显。因此,是否能正确分析股票指数的走势对股指期货中的单向投机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另外,还需要注意股指期货的交易策略、投资理念、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因素。投资者要进行股指期货投机交易,首先要了解股指期货合约,最重要的是要分析其标的物沪深300指数。沪深300指数(代码000300)是由上海和深圳市场中选取300只股票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60%左右的流通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指数计算以调整后的流通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的公式进行计算。这样的计算方法有效地规避了超级大盘股对股指的影响。

股指期货的投机交易无疑是交易方式中最吸引人的,因为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制度,投资者用少量的资金就能做放大的交易额,以此获取较本金更大利润的机会,但同时也面临较大的风险。这种交易方式与套利和套保交易方式相比是截然不同的。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投机交易,必须事先确定获利的预期和亏损的承受。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个人心理承受能力决定了投资的交易情况和亏损的最大因素,这种倾向性往往主观性太强,操作性差。投资者在入市前须先设立好止损和止盈位,牢固树立起“损失最小化,赢利最大化”的理念,建立起稳固的概念。股指期货的多空双向交易机制,往往使投资者陷入既做多又做空的境地,方向做对的话双向盈利;一旦方向做错,两边亏损。如果投资者对整个行情的未来走势有较大的把握,就要顺着主要趋势方向交易,顺势而为,增加盈利机会。

三 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

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规模大、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复杂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股指期货风险类型较为复杂,从风险是否可控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从交易环节可分为代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从风险产生主体可分为交易所风险、经纪公司风险、投资者风险与政府风险;从投资者面临的财务风险又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总体来说,股指期货除了具有金融衍生产品的一般性风险外,由于标的物自身的特点和合约设计过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货还具有的一些特定的风险如下:

(一)一般性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期货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是期货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导致期货交易的市场风险一般可分为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政治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心理因素等。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执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现代期货交易的风险分担机制使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很小,但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时,或风险监控制度不完善时也会发生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可称作流通量风险;另一种可称作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市况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时或者因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想处理资产但不能如愿以偿时容易产生。通常以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来衡量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广度是指在既定价格水平下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的能力,如果买卖双方均能在既定价格水平下获得所需的交易量,那么市场就是有广度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既定价格水平下均要受到成交量的限制,那么市场就是窄的。深度是指市场对大额交易需求的承接能力,如果追加数量很小的需求可以使价格大幅度上涨,那么,市场就缺乏深度;如果数量很大的追加需求对价格没有大的影响,那么市场就是有深度的。较高流动性的市场,稳定性也比较高,市场价格更加合理。资金量风险是指当投资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其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因负责风险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出现差错,导致不能正确地把握市场风险,或因计算机操作错误而破坏数据的风险;储存交易数据的计算机因灾害或操作错误而引起损失的风险;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或工作程度不恰当,不能进行准确结算或发生作弊行为的风险;交易操作人员指令处理错误、不完善的内部制度与处理步骤等造成的风险。

5.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在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二)股指期货特有风险

股指期货特有风险如下:

1.基差风险

基差是某一特定地点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同种商品的某一特定期货合约价格之间的价差。基差=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基差的变化受制于持仓费用。最终因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趋同性,基差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下降为零。基差的决定因素主要是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关系。对于初级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基差,除受一般供求因素的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季节性因素的左右。基差是衡量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关系的重要指标。基差是套期保值成功与否的基础。套期保值的效果主要由基差的变化决定;基差是发现价格的标尺;基差对于期货与现货之间的套利交易,十分重要。

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期权、掉期等)的特殊风险。从本质上看,基差反映了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应维持一定区间内的正值(即远期价格大于即期价格),如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指数期货(S&P500)的基差,在一般情况下为2—3点。但在巨大的市场波动中,也有可能出现基差倒挂甚至长时间倒挂的异常现象。基差的异常变动,表明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信息已完全扭曲,这将产生巨大的交易性风险。

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

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如日经225种股指期货和东京证券股指期货,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1)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2)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3.标的物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中,标的物设计的特殊性,是其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的原因。从套期保值的技术角度来看,商品期货、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的套期保值者,都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建立现货与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性、交易方向上的相反性来彻底锁定风险。而股指期货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使现货和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不具有现实操作性。因为,股票指数设计中的综合性,以及设计中权重因素的考虑,使得在股票现货组合中,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而这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几乎为零。因此,股指期货标的物的特殊性,使完全意义上的期货与现货间的套期保值成为不可能,因而风险将一直存在。

4.交割制度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相对于其他结合实物交割进行清算的金融衍生产品而言,存在更大的交割制度风险。如在利率期货交易中,符合规格的债券现货,无论如何也可以满足一部分交割要求。股指期货则只能是百分之百的现金交割,而不可能以对应股票完成清算。

(三)股指期货风险防范

股指期货风险的防范第一是要求投资者熟悉期货交易规则、期货交易软件的使用以及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控制由于对交易的无知而产生的风险。特别是习惯做多股票的交易者,要学会做空,不能在不考虑价格和时间这两个因素的情况下,执着于只做死多头。

第二是进行仓位和止损控制。每日结算制度会带来短期资金压力,投资者要学会抛弃股票市场满仓交易的操作习惯,控制好保证金的占比,防止因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不可抱侥幸心理硬扛或在贪婪心理驱使下按自我感觉逆趋势加仓。

第三是做好合约到期的风险控制。由于股指期货存在到期日,投资者一方面要把握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向现货价格回归的特点,另一方面要注意合约到期时的交割问题。

第四是坚持纪律,不能把套期保值做成投机交易。套期保值者要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或股票投资规模制订相应的套期保值计划。套利者一般是风险厌恶者,其追求的是资金的稳健增长,不可一时冲动改变自己的投资策略进行单向的投机,导致押注似的盲目下单。

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期货的风险不可小视。股指期货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不涉及股票本身的交割,其价格根据股票指数计算,合约以保证金交易,以现金清算形式进行交割。它的特点是高回报、高风险,既能一夜暴富,也可能一夜归零。有的散户认为它是新生事物,想当然地认为会逢新必炒;也有散户认为股指期货和股票一样,万一套牢了就“死了都不卖”,总有机会“解套”。这些想法都是认识上的误区,散户在参与股指期货之前,一定要对这一新业务进行全面了解。

第二节 沪深300股指期权市场

2014年4月16日,沪深300指数期货迎来上市四周年。中金所表示,未来将聚焦市场需求,着力完善金融期货产品体系。一方面,在保障沪深300股指期货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出沪深300股指期权,适时推出以中证500、上证50等其他系列指数期货;另一方面,在保障5年期国债期货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分步推出10年期国债等其他关键期限国债和利率类期货及期权合约,逐步健全利率衍生品体系,健全反映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中金所未来还将适时推出汇率类期货及期权产品。

股指期权目前已有两只产品在仿真交易阶段,分别为沪深300股指期权和上证50股指期权,并有望在年内正式挂牌。从仿真交易情况来看,沪深300股指期权日均成交已达32万手,相较初期出现大幅提升,合约总持仓达62万手;上证50股指期权仿真时间较短,但日均成交也达到15万手,市场关注度正不断提升。各大期货公司对未来的期权市场寄予厚望,纷纷采用现金或实物奖励的方式开展期权仿真交易比赛,以宣传和推广期权这一即将上市的新品种。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自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开始。首批交易的合约月份为2013年12月、2014年1月、2014年2月、2014年3月和2014年6月。沪深300指数2013年11月7日收盘价2340.55点,依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交易业务规则》,当月和下两个月股指期权的平值期权执行价格为2350点,平值期权合约上下各挂出3个合约,季月合约沪深300股指期权的平值期权执行价格为2300点,平值期权合约上下各挂出两个合约,共计62个合约。

表3.3 沪深300指数期权合约表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因为在股指期权交易中,手续费的高低直接影响期权市场对新信息的反映能力和市场的套利空间,是影响股指期权基本功能发挥的关键因素,手续费过高,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一定程度上会抑制股指期权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但是过低的手续费也易导致市场过度投机,同样不利于市场功能的发挥。因此,需要一个比较合理的手续费水平,既要有助于吸引投资者参与股指期权交易,增强股指期权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又能保障市场正常持续运行,抑制过度投机。因此,股指期权手续费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充分借鉴境外市场的成功经验,综合考虑不同因素,收取水平要与股指期权合约各要素之间保持适当比例关系,保证股指期权合约整体协调性,提升其流动性水平,促进其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结合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情况,股指期权手续费收取方式主要有两种:按照固定金额收取和按照权利金成交额百分比收取,在全球前10大交易最为活跃的股指期权合约中,5个是按照固定金额收取手续费,如美国S&P500指数期权合约,5个是按照权利金成交额百分比收取,如韩国Kospi 200指数期权合约。因此,按照固定金额和权利金成交额百分比收取境外市场均有成功案例。从目前境内市场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的手续费标准是按照每手合约收取固定金额的方式,这种做法在计算上比较简单,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成本的计算,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深度实值合约的手续费,提高了其流动性,促进其功能发挥。从具体的收取金额来看,根据中金所2013年11月份公布的标准,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仿真交易的手续费标准暂定为每手5元。

中金所仿真交易数显示,3月份以来,沪深300股指期权仿真合约日均成交达32万手,日均权利金成交金额达38.7亿元,2014年可谓是期权元年,交易所竞速期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