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著名历史人物
一 穆罕默德·伊克巴尔
巴基斯坦诗人、哲学家。1877年生于旁遮普省锡亚尔科特城的商人家庭。1895年进入拉合尔国立学院学习。1899年获旁遮普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05年留学英、德。1908年获德国慕尼黑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在伦敦加入伊斯兰联盟伦敦支部。1911年任拉合尔国立学院哲学教授。后从事伊斯兰教改革运动。1923年被旁遮普省省督爱德华·麦克拉根(Edward Maclagan)授予爵士称号。1926~1929年被选为旁遮普省立法议会议员。
1930年,伊克巴尔任伊斯兰联盟主席。他第一个明确提出在南亚次大陆西北部建立一个单一的伊斯兰占绝大多数的国家,这为巴基斯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哲学上,伊克巴尔认为抽象化了的人的个性即“自我”是世界的本质、生命的源泉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他用乌尔都文和波斯文写作。伊克巴尔的诗篇表达了他对民族独立的渴望,宣传了自己的宗教哲理。主要诗作有《驼队的铃声》《赛义德墓志铭》《秘密与奥秘》《杰伯列尔的羽翼》《汉志的赠礼》等。他的诗篇立意新颖、文笔细腻、辞藻华丽,而且他也善于在抒情诗中表达深刻的哲理。此外,他还著有阐述伊斯兰教改革理论的《伊斯兰教宗教思想的重建》等。伊克巴尔受到巴基斯坦人的尊重,被称为巴基斯坦的“精神之父”。巴基斯坦政府规定伊克巴尔11月9日诞辰作为全国性的节日——伊克巴尔节,并拨款10万卢比建立伊克巴尔学院,用以研究他的诗文、哲学和政治思想。
二 穆罕默德·阿里·真纳
巴基斯坦民族独立运动的领袖,巴基斯坦国创建者。真纳于1876年12月25日生于卡拉奇。父亲蓬迦·真纳是卡拉奇的皮革商人。1892年,真纳离开印度,前往英国伦敦学习。1896年取得伦敦林肯律师学院高级律师资格。1896年,真纳回到卡拉奇,从事律师业务。1897年,真纳前往孟买,创办律师事务所。1906年,真纳开始他的政治生涯。这一年他加入了印度国民大会党,并担任党主席达达巴伊·纳奥罗治的秘书。
1912年,伊斯兰联盟召开会议,真纳应邀参加。这是他第一次参加穆盟会议。1913年,真纳正式加入伊斯兰联盟,同时又是国大党党员、立法议会的议员,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和地位的知名人物。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真纳将很大精力倾注于伊斯兰教徒与印度教徒之间的团结工作。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印度人民的反英斗争进一步高涨。面对这种形势,1920年12月,国大党在那格浦尔举行年会,通过了不合作纲领。真纳不同意甘地的不合作纲领,于1921年脱离国大党,并放弃一切公职,仅保留穆盟盟员资格。
1930~1934年,真纳居住伦敦,从业律师。1930年11月12日,英国国王在伦敦召开第一次解决印度问题的圆桌会议,真纳是58名英属印度代表之一,是穆盟代表团的领导人。著名的伊斯兰哲学家和诗人穆罕默德·伊克巴尔也出席了会议,他认为,真纳长期坚信和为之辩护的伊斯兰与印度教徒的团结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主张分治,要求建立统一的伊斯兰国。伊克巴尔的观点对真纳产生了影响。1934年,真纳被选为穆盟终身主席;同年10月,真纳再次被孟买的伊斯兰选为中央立法议会议员。1938年4月21日伊克巴尔逝世后,真纳将他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的思想继承下来,成为伊斯兰公认的领袖。1940年3月22~24日,穆盟在拉合尔召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第27届年会。会议通过了著名的《巴基斯坦决议》。决议要求伊斯兰聚居的省份脱离印度,建立一个伊斯兰国家。真纳创办了《黎明报》,积极宣传拉合尔年会的决议。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真纳将全部精力用于争取建立巴基斯坦国的事业。1944年9月4~27日,真纳就印度未来前途问题在孟买同甘地会谈。甘地坚持印度是一个民族的观点;真纳则认为,伊斯兰和印度教徒分属两个不同的民族,要求国大党同意建立巴基斯坦国。谈判未能达成协议。1947年6月3日,《蒙巴顿方案》公布,印度分成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旁遮普省、信德省、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及俾路支省组成西巴基斯坦,东孟加拉和阿萨姆的一部分组成东巴基斯坦,东西巴合称巴基斯坦自治领。6月10日,在真纳领导下,穆盟批准了分治方案,开始组建政府。
1947年8月14日,真纳宣誓就任巴基斯坦自治领首任总督,被正式授予“伟大领袖”称号。巴基斯坦国家成立后,百废待兴,教派冲突非常严重,国家经济残破不堪。真纳积劳成疾,染上肺结核,于1948年9月11日病逝于卡拉奇,终年72岁。
三 阿尤布·汗
巴基斯坦第二任总统、巴基斯坦伊斯兰联盟(大会派)前主席。1907年5月14日,阿尤布·汗生于印度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阿伯塔巴德市附近的里哈纳村。他的父亲里萨德·梅杰是印度军队中的一名低级军官,是个有强烈宗教思想的伊斯兰民族主义者。阿尤布·汗早年在印度阿里加伊斯兰大学读书。由于父亲的关系,他对军事很感兴趣。1926年,19岁的阿尤布·汗被选送到英国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就读。1928年,他到英国皇家狙击兵团服役。1929年回印度,在第14旁遮普团任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为该团第一营营长,赴缅甸前线对日作战。1947年初晋升上校,任全印募兵委员会主席,在印度军队中以指挥才能闻名。同年巴基斯坦独立,因得到巴基斯坦首任总理的宠信,历任要职。1948年12月任驻东巴第14师师长。1950年成为巴基斯坦陆军副总司令。1951年1月晋升上将,被总督纳泽穆丁任命接替道格拉斯·格拉西出任陆军总司令。1954年10月出任国防部部长。
1958年,巴基斯坦政局动荡。阿尤布·汗与米尔扎总统密谋发动了“10·7”军事政变,宣布全国进入军事统治时期。阿尤布·汗起初被指定为军法管制首席执行官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继而又被任命为总理兼国防部部长及克什米尔事务部部长。10月27日宣誓就职后,他便流放了米尔扎,接管政权,宣布实行总统内阁制,自任总统兼国防部长、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军法管制首席执行官。1959年10月被授予元帅军衔。1960年2月17日全国举行“基层民主”选举,当选第一任民选总统。1963年5月参加伊斯兰联盟(大会派),12月当选党主席。1965年大选中再次当选总统,并兼任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国防部部长和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
阿尤布·汗改善了对华关系,明确表示愿为中美关系的改善助一臂之力,做中美两国“非常诚实的经纪人”。1965年3月,毛泽东和周恩来会见了访问中国的阿尤布·汗。
1969年2月22日,阿尤布·汗发表特别广播讲话,宣布他将不参加下届总统竞选并决定将政权移交于陆军司令叶海亚·汗。1974年4月20日因心脏病在伊斯兰堡逝世。主要著作有自传《要朋友,不要主子》。
四 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
巴基斯坦政治家,第四任总统,第九任总理,巴基斯坦人民党创始人、终身主席。1928年1月5日,布托生于信德省拉卡纳县一个富有的贵族家庭,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其父曾在孟买政府中担任部长级职务和信德省政府首席顾问。1950年,布托获美国加利福尼亚伯克利大学政治学和国际法学士学位,接着入英国伦敦基督教会大学和牛津大学法学院深造,于1952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53年在伦敦林肯律师学院获高级律师资格。大学毕业后,由于成绩优异,受聘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讲授国际法,成为该校第一位亚洲籍讲师。
1953年,布托从英国返回巴基斯坦,在卡拉奇伊斯兰法学院任宪法学讲师,同时兼任信德省高等法院律师。布托立志改革,积极从事政治活动,1954年起任信德省青年阵线主席。他因其政治活动才能受到巴基斯坦总统伊斯坎德尔·米尔扎赏识。
1958年10月,布托被吸收入阁,年仅30岁,是内阁中最年轻的部长。布托在阿尤布·汗政府中担任部长职务。
在加入阿尤布·汗政府初期,布托积极支持阿尤布·汗总统提出的施政纲领和政策措施。内政方面,他支持土地改革、实现基层民主、制定宪法和实行总统制等一系列主张。外交方面,他赞成阿尤布·汗制定的对美政策和对华友好政策。1966年,因在结束第二次印巴战争的《塔什干宣言》问题上的分歧,布托与阿尤布·汗总统分道扬镳,暂离政界。
1967年,布托重返政界。当时巴基斯坦人民对阿尤布·汗军人政府的长期统治已感厌倦,人心思变。在此情况下,布托于1967年11月组织巴基斯坦人民党,自任党主席。布托表示,人民党要实行“类似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和英国工党的“社会主义”。布托激烈反对阿尤布·汗总统及其政策,提出要求大选和改革社会经济制度的口号,很快赢得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广泛支持。
1968年11月,阿尤布·汗下令逮捕并监禁布托。但在国内强大压力下,阿尤布·汗被迫于1969年2月释放布托,并且于同年3月将政权移交于陆军司令叶海亚·汗。1970年12月,全巴国民议会选举结束,布托的人民党共获得82个席位,在紧接着举行的省议会选举中,人民党又在西巴基斯坦的两个主要省份信德省和旁遮普省获得多数席位。
1971年12月,叶海亚·汗政府因第三次印巴战争中巴基斯坦的失败而垮台。当时正在出席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布托匆匆回国接管政府,就任总统兼军法管制首席执行官。
上台后,布托提出在巴基斯坦实行“伊斯兰社会主义”的目标,主张“给人民面包、衣服和住房”。他从1972年开始推行国有化政策,实行土地最高限额政策,在外交政策方面基本上坚持了独立自主的立场。
1977年7月5日,陆军参谋长齐亚·哈克上将发动军事政变,布托被捕入狱。拉合尔高等法院和巴基斯坦联邦最高法院对布托进行审讯,认为布托对1974年11月联邦治安部队袭击卡苏里的汽车,导致一人死亡的事件负责。1978年3月18日,拉合尔高等法院宣布布托犯有谋杀罪,判处其绞刑。经过几个月的审理,巴基斯坦联邦最高法院于1979年2月6日做出终审判决,维持拉合尔高等法院原判,判处布托绞刑。1979年4月4日凌晨,曾在国际政治舞台和巴基斯坦政坛叱咤风云的年仅51岁的布托走上绞刑架。著有《独立的神话》《巨大的悲剧》《巴基斯坦及其同盟》《巴基斯坦的政局》等书。